警示教育常态化心得体会及收获 教育警示活动心得体会(二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警示教育常态化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统一部署、分级开展、全员参与的原则,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从内心深处产生对腐败的警惕、对法纪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推动形成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认清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以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三)结合全国供销系统和我州纪检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人员蜕化变质的思想根源,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三、警示教育形式 (一)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按季度(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0日前)组织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通报典型案例,以案为警,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关键节点开展提醒式警示教育。把春节、泼水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环节,通过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提醒干部职工警钟长鸣、遵规守纪。
(三)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党组成员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分析案发原因,用足用好反面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促教,使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
(四)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通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党员干部忏悔录等“反面活教材”,直观形象地勾画出纪律红线底线,深刻警示干部职工明法纪守规距。
(五)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州委党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使全体干部职工亲身体验,接受精神洗礼,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学,党组成员立足分管领域和科室,在警示教育活动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完成警示教育活动各项任务。
(二)注重选择,狠抓落实。要切实把警示教育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工作落实措施,选择的专题片、案例要具有代表性、典型性,要能达到警示警醒的目的,要能体现警示教育活动的质量和效果,以保证圆满完成警示教育活动内容。要抓好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保证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
(三)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科室、中心要充分认识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推进本科室、中心的警示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并积极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
对于警示教育常态化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去年以来,xxx有同志出了问题,令人痛心和惋惜。xxx对干部职工的教育一直抓得比较紧,特别是xxx的同志在领导身边工作,接受到的教育和规则比别的同志要多,可为什么还会有人出事?下面,我跟大家一起来探讨探讨。
反腐倡廉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使一批“害群之马”被迅速查处,赢得社会各界拍手称快。xxx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到中心任务和业务工作之中,同步推进、同步督查、同步考核。应该说,xxx党组抓廉政建设态度是坚决的,力度是很大的,制度比较健全,警示也是到位的。然而,我们还是有两位干部出了问题。这是为什么?这段时间,我反复进行了思考,觉得在xxx的少数干部中,还存在一些错误观念和扭曲心理,必须深刻反省、严肃指出、坚决纠正。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还存在职权就是特权、公家就是我家、为公为私不分的错位心理。xxx是全省政府机关的枢纽和核心,对省政府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在xxx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全省各地各专业选拔出来的精英,一直以来,同志们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高度负责、任劳任怨地工作。但少数同志却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进攻和灯红酒绿的诱惑,心理产生了错位,逐渐变得洋洋自得、颐指气使,在行使督办权、协调权时宣称“我代表省政府,我的意见也就是省政府的意见”,混淆了“为公”和“为私”的界限,有时甚至把职权当特权,用公权赚私利。有些事,明明是公事,有服务程序、有办结时限要求,若与办事者没私交、没有利益交往,就会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办起来就会旷日持久,在求办中显示“权威”,在拖延中获得好处。有些事,明明是私事,甚至是违反政策规定的事,但若有某些利益关系,就帮助出主意、搞变通、打“擦边球”,“特事特办”,慷公家之慨,结私人之缘,公务员成了“私务员”。这方面,xxx早有前车之鉴,2003年和2004年,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王道生先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去年和今年又先后发生了谢晚林、刘岳辉案。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就发生在我们单位、我们身边,它深刻地警示我们,如果xxx的干部没有做到公私分明、秉公用权,甚至以公权谋私利,就必然走向犯罪、身陷囹圄。
二是还存在法不责众、被抓的是少数、漏网的是多数的侥幸心理。对“法不责众”这一成语,现在有“正解”,也有“歪解”。正确的解释应该是: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一般不能把大多数人的需求、行为作为惩罚的对象。但许多人错误地理解为:执法者在执法时如果遇到较多的人违法,就会放弃执法。这种“误解”在我们一些干部的思想中还很有市场。有的认为“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事情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人发现;有的认为自己身份特殊、保护伞大、关系网广、哥们义气铁,即使败露,也能逢凶化吉。正是在这种侥幸心理驱使下,有的人偶尔得手,便变本加厉,一发而不可收拾,在错误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落得个“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的下场。如去年被抓的那名干部,被抓的前一段时间,我一直苦口婆心找他谈话,劝他坦白交待,争取宽大,可他认为自己到处托了关系,应该会没事,结果没多久就东窗事发,身陷囹圄。当前中央反腐的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事实证明,法不责众只是一个“掩耳盗铃”式的伪命题。比如,今年省委按照中央要求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分两批给予466人党纪政纪处分,立案侦查68人,彰显了我们党“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决不会因面广而“法不责众”的坚定决心,表明了对腐败严惩不贷、决不姑息的鲜明态度。
三是还存在“小节无害”、无伤大雅、谁也难免的放任心理。明朝御史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去工作,每一步都择地而行,生怕弄脏新鞋。但出城后,泥泞渐多,一不小心踩进泥水中,便“不复顾惜”了,也就是不再有顾虑、不再珍惜了。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理往往就放松了戒备、降低了要求,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随它去了。有的党员干部就是这样,大贪不敢,但小节不顾,有的人打麻将搞赌博,认为是“小欢喜,没关系”; 有的人收受小额贿赂,认为是“小意思,不碍大事”;有的人工作不尽职、不尽责,认为是“小错误、谁也难免”;有的人热衷于进歌厅、舞厅,认为是“小娱乐、何人不为”;有时不但当事人不以为耻,就连旁观者也见怪不怪、习以为常。正是这种“小节无害”的心理,让他们慢
警示教育常态化心得体会及收获 教育警示活动心得体会(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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