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实用 防疫讲座的心得体会(七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实用一
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场及各生产车间。
第二条:为保障xx场养猪生产的安全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兽医法规的要求,依据本场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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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xx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出入场区。
第四条: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车辆、物质的出入及按规定之方式实施消毒。
第五条:进场人员均应使用消毒药液消毒双手、双足,紫外线照射15分钟或淋浴、换衣后经大门人行入口处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第六条:休假回场的生产区工作人员,应在生活区隔离净化3-5天后,才能进行生产车间工作。
第七条:生产人员应在更衣室淋浴后更换专用工作衣、鞋后,经由生产区人行消毒通道进入生产区内。
第八条: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要须进入时,应由场有关领导批准,按xx场规定程序消毒,更衣换鞋后,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第九条: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入其他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消毒池中消毒。
第十条:饲养技术人员应每日上、午时各一次清扫猪舍,清洗食槽、水槽,并将收集的粪便、垃圾用专用车辆运送到指定蓄粪池内发酵处理。同时,应定期疏通猪舍排污通道,保证其畅通。
第十一条:生产区内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猪只应经由装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猪只严禁运返场内。
第十二条: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场混群。
第十三条: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携带入场,本场工作人员不得在家中饲养或经营猪及各种肉类等动物产品。
第十四条: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和携带出场,不得将场外饲管用具携入场内使用。
第十五条:场内各类大、中、小型消毒池由专人管理,职责人应定期进行清扫,更换添加消毒药液。消毒负责人员每日应按规定对猪群、猪舍、各类道路及相关区域轮替使用规定的各种消毒剂实施消毒。
第十六条:各猪舍产前、断奶或空栏后,以及必要时按照清扫、冲洗、干燥、消毒、熏蒸(消毒)、干燥等次序进行彻定消毒后方可转入猪只。
第十七条:场内应在每年春秋两季及必要时进行卫生大扫除,割除杂草、灌木,使场区环境常年坚持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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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疫苗应由专人使用疫苗冷藏设备运输,疫苗回场后由专人按规定方法贮藏保管,并应登记所购疫苗批号,生产日期,采购日期及失效期等。
第十九条:根据当地区疫情情景,供种需要,决定各类猪使用疫苗种类,依据所使用疫苗的特性制定适合xx场的免疫程序。
第二十条:免疫注射前应逐一检查登记须注苗猪只的栋号、栏号、耳号及健康状况,患病猪及重胎猪应暂缓免疫,待其痊愈或产后再行补注。
第二十一条:免疫注射前应检查并登记所用疫苗名称、批号、外观质或异物疫苗应予报废,严禁使用。
第二十二条:注射疫苗前、后应对注射器具进行严格消毒,注射中严格做到一头一针,并应防止漏注、少注等质量事故,确保注射质量。务必做到头头注射,个个免疫。
第二十三条:注射疫苗后饲养员应仔细观察猪只反应情景,发生严重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兽医人员应立即采取救治措施。
第二十四条:根据当地区疫病流行规律,xx场猪群保健防病需要,在必要时使用抗生素、化学抗菌药对猪群实施群体药物预防或治疗。
第二十五条:对种猪应按生产周期使用规定之药物定期进行驱虫工作,仔猪应在2月龄、4月龄及必要时对猪群进行巡回诊疗,检查猪群健康状况,治疗各类病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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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饲养、技术人员应随时观察猪群的健康状况,猪仅有异常表现时应及时向主管兽医报告。兽医每日上、午时及必要时对猪群进行巡回诊疗,检查猪群健康状况,治疗各类病猪。
第二十七条:对病猪或死因不明猪只应及时进行会诊和剖检,剖检应在本场剖检室内进行。病死猪应放入尸体坑内或深埋于地下。
第二十八条:xx场兽医诊断实验室承担猪群的健康监测工作,应定期对猪群主要疫病免疫后抗体水平和内外寄生虫病及驱虫效果进行监测,对猪群疫病流行现状进行调查、检查、消毒效果开展药敏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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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任何人违反本条例有关条款,屡教不改的、破坏本场防疫安全、导致疫病流行,造成损害的、xx场有权依据国家、公司及本场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最新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实用二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记忆中的春节是阖家团圆、走亲访友其乐融融,2020,注定是不寻常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蔓延,居家防疫、在线拜年成了最热的关键词,当我们还在家中心怀恐慌,不少英雄的身影已经逆行而上,为了祖国大地的安宁,人民身体的康健,他们奋勇前行无所畏惧,因为这“疫”路上有你,我们坚信寒冬终将过去。
致敬最美逆行医护人员。当疫情的'号角吹响,一封封请战书、一个个红手印、一张张返程票、无不诠释着救死扶伤、为生命护航的天使情,他们主动放弃那原本就少的可怜的休假,告别父母、爱人和孩子奔赴抗击疫情的最前线,一缕缕剪去的秀发、一道道勒出的伤痕无不昭示着党员的职责与使命,他们也会有疲劳也会有牵挂,但疫场就是战场,他们全副武装不舍昼夜的奋战,让我们记住了那一张张看不清的脸,也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勇往直前。
致敬最帅逆行建筑人员。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是质朴的劳动者,17年前,当非典来袭,他们仅用七天七夜就建成了小汤山非典医院,为接纳救治病人立下战功,看今朝,火神山、雷神山医院拔地而起,仅用十天火神山医院完成竣工并接纳患者,这背后隐藏着建筑工人们的辛勤汗水,还有设计师黄锡璆博士的默默付出,并强调他们是在与时间赛跑,与病魔争夺生命,要把这里建成遏制疫情蔓延的“安全岛”,如今他们不辱使命。
致敬最靓逆行基层干部。他们是奋战在最前线的宣传员、排查员、守护者,他们没有制服警服、隔离衣,更没有专业的n95,有的只是一个红袖章、一个口罩、一部手机,他们没有执法证、没有资格证,有的只是群众们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和沉甸甸的责任
恩格尔说过,“没有哪一次巨大的历史灾难,不是以历史的进步为补偿的”,这段时间我们目睹着一个个生命的逝去,一位位勇者的逆行,见证着生死分离,期待着柳暗花明,我始终坚信,在信息及时公开的舆论氛围下,这次战役的胜利终将属于我们,因为这“疫”路上有你,寒冬终将过去。
最新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实用三
一、在乡防保站的指导下,负责本村卫生防疫各项工作。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按时参加乡防保站实行的例会制度,接受乡防保站的业务培训。
四、做好本村免疫接种工作,规化接种安全措施,认真做好疫苗的领发、运输和保管,严格执行预防用生物制品逐级供购的原则,确保疫苗的有效价。每月及时上报本村新生儿童数,并做好留底存档工作。
五、负责本村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按时准确上报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卡,加强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非典型肺炎监测及报告工作。
六、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结核病人控制,日本援助项目的归口管理和项目病人访视工作。
七、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改水、改厕,搞好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灭蚊、灭蝇、灭鼠的技术指导工作。
八、积极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认真执行门诊报销“三公开、一公示”工作制度。
九、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付的其它工作任务。
村防疫责任人: 村委会名称:
年 月 日
最新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实用四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国家《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省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关于明确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要求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62号)和中共常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常培治办【2020】5号)以及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培训机构恢复线下集中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常肺炎防控指【2020】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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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向中小学生和成人教育的校外培训机构(含晚托等)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中小学全部开学后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2.托育机构(含服务对象为六周岁以下的各类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在全区幼儿园全部开学后由区疫情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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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坚持“把员工与学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部署,比照“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和分批恢复线下集中培训(以下简称“复培”)工作,做到推进有序、平稳过渡,确保绝对安全、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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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准流程
1.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牵头,各镇、街道负责组织教育、人社、公安、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成立综合验收组。
2.区教育、人社、民政、文旅、卫健、市场监管对各自审批或主管范围内的机构具体信息进行再摸排、再核实,并将各类机构的完整信息上报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区教育局内,市民中心a座743室,联系电话:82801837)。
3.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分类送到区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有证有照”机构区教育局审核,“无证有照”机构区市场监管局审核,“托育机构”区卫健局审核,“职业技能培训类”区人社局审核)。
对不符合“复培”条件的机构由相应监管部门开出问题清单,并督促其跟进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活动。由各监管部门上报现场验收符合“复培”条件机构材料(加盖审批或登记部门公章,留存备查),经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并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方可“复培”(验收标准见附件1和样表1-4)。
(二)申请办法
1.符合线下集中培训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前,须向各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见附件2、3、4),并做好接受现场验收准备。
2.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组织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审核各类机构“复培”的申请资料和证明材料(须加盖机构公章)。
3.各类机构申请“复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申请(承诺)表(见附件2);
(2)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日常防疫工作制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3)校外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复培”防控物资清单(见附件3);
(4)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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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卫健局、公安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疾控中心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各类机构“复培”前后的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具体内容如下:
1.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指导校外培训和托育机构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分工详实,职责到位。明确机构法人(举办者)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实施举措、预警与应急等。校长(负责人)和全体员工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抓实抓细防疫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各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科学和培训场所人员筛查、疫情防护、应急处置等机制健全,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处处有监管,时时有监控”。
2.全面筛查人员健康。指导各类机构要严格落实“一表、一码、一卡、一承诺”,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机构员工尤其是外籍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本人以及共同生活人外出情况、接触史等关键信息,并通过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
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实用 防疫讲座的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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