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清廉机关建设心得体会简短 清廉机关建设的做法与成效(5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主题创建清廉机关建设心得体会简短一
在创建平安校问题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特别是加强学校各岗位的责任管理,是校园平安和安全教育的亮点,班子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这个问题,他们清楚地认识到学生的安全和教学的质量是学校教育的生命线,为此他们要求在各个岗位上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真正去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开展以“珍惜生命、爱我校园、爱我学生” 主题的校园文化建设,学校采取不同方式对教师进行岗位责任的督导,向学生进行文明守纪教育,学生自觉做到在校是个好学生,在家是个好孩子,在社会是个好少年,我校学生犯罪率为零。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了《公民道德纲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的《若干意见》指示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原有的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又建立了校园平安秩序的领导小组,每日一位领导做总值,和值周教师值周生一起来维护好学校教育教学的平安秩序。在此基础上学校与各位教师签定了安全责任状,教师对学生的安全责任与年末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挂钩,这样使制度具体落实,不留于形式。夏季教育学生不要到湖边和河边去玩,教师做到向学生进行耐心的教育,在重大的安全问题上,学校领导教师都能及早做出相应的对策,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一封是关于防溺水的问题的信,班主任教师同一些家居附近有水的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叮嘱家长要注意孩子安全问题,一封是安全问题的信,在这个同时,我校聘请了交警到校讲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怎样遵守交通规则,学生还进行了“交通事故”画板的参观,使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教育课,我们通过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最先了解核实,经过侧面了解,同时我校有一支事业心、责任感强的教师队伍,教师有了依法执教的法律意识就给学生创设了一个平安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我们的这些做法得到家长、社区认同,他们同我们一起来关注的健康,这正是由于我们尽心去工作,尽心去关爱孩子,所以,我校无一例类似的事故发生。
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和法制教育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的常规教育,实施警校共建,学校及周边的平安环境是我们维持正常教学秩序的条件,我们定期向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教育学生掌握防火、防盗、防水的一些常识。比如,在十一月中旬由政教处牵头组织了一次紧急疏散演练,效果非常好。 在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上,我们号召学生远离xx、崇尚科学,利用双周四下午第七、八两节课时间进行科普知识阅读,丰富学生的文化活动。
除此之外,我们对门卫、食堂、学生宿舍也签定了安全责任状,并按责任制度进行管理检查,层层落实,各部门落实,使责任到人头,门卫关口工作抓得更紧,对一切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教学楼,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门卫都要事先与办公楼取得联系,领导同意后,方可放入,家长找教师,等到下课后到收发室进行交谈。并对来校者进行登记,加强值宿工作和部门防范工作。
我们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才刚刚开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加强。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应有贡献。
主题创建清廉机关建设心得体会简短二
“巾帼文明岗”是以妇女为主体,在本职工作中创造一流成绩、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和职业道德的先进示范性岗位。为继续在我院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努力争创国家级“巾帼文明岗”,积极开展真情服务、细微服务、热情服务,全面提高女职工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树立行业新风,推动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发挥妇女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增强集体的凝聚力,树立icu形象,促进我院两个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为更好地将创建活动与业务工作、单位建设结合在一起,特制定创建计划如下:
全面提高岗位职工的综合素质是树立icu行业品牌,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创建后劲的有力保证。为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专业技术精、开拓精神强的队伍,结合icu工作的特殊性,突出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设医院文化。要把一切为了病人的服务宗旨融入到每个岗位成员心中,把“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与开展医院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岗位成员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内容健康、活泼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全体参加医疗保健知识学习及业务培训,使文明礼貌的风度气质、良好的待人接物方式等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
(二)开展岗位练兵。结合岗位特点,开展三基知识、急救常规等业务竞赛活动,以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技能,促进工作良性运行。
(三)注重学历教育。鼓励全体职工参与再教育学习,积极提高学历层次,提升知识水平。积极主动晋升职称。
(四)树典型、推先进。12年的“最美四护士”就是典范,要把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个人树为标杆,作为典型,鼓励全体以典型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以新的起点,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岗位能手”和“先进个人”。
(一)规范制度。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健全有效的管理手段,完善内部管理。继续实施科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加强我科作为行业领头羊的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树立廉洁行医的良好形象。对于不足之处积极改进。
(二)规范行为。继续抓好职工的职业形象,所有成员上班统一着装,佩戴胸牌,严格要求上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串岗聊天,坚持微笑服务,保持工作环境有序、整洁,努力营造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
立足icu工作实际,夯实工作基础,把“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与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医德医风教育、文明优质服务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icu的特色,扎实奋进,争创一流业绩。
(一)加强责任团队指导,提高保健服务能力。根据各层人员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层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实习,进修,轮转者进行临床带教和指导,加强对危重症患者的管理和指导,真正让他们有所收获。
(二)提高科室护理质量。依据护理制度加强基础护理质量的日常监督与病房管理,加大质控工作的实施力度,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使工作内容不断规范、工作质量逐月提高。
(三)热心公益活动。组织成员参加各种公益性活动,如:每年度无偿献血、爱心捐款等,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健康报,健康教育小册子,电视播放等手段,提高患者健康知识知晓。主动走进社区,走进敬老院,发挥专业特长,彰显巾帼风采。
(四)增强凝聚力。通过巾帼创建活动的积极热情的气氛,更好的鼓舞成员间的积极性,通过座谈会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团体活动,使成员间增加交流的空间和时间,促进员工间的和谐团结,增强凝聚力,提高战斗力。
主题创建清廉机关建设心得体会简短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湖州”的决策部署,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2019年清廉机关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为目标,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以“权力运行规范化、党务政务公开化、廉政风险防控精准化、政商关系亲清化、清廉教育常态化”为抓手,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推动清廉机关建设在清廉湖州建设中走前列、立标杆、做表率。
(一)权力运行规范化
要全面落实《关于建设“阳光湖州”规范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结合市直机关实际,以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为重点,抓住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强化权力运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构建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使权力运行既规范有序又顺畅高效。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杜绝“定调子、一言堂、走程序”的弊端,使各单位的重大决策更加科学民主。主动参与并落实每季一次单位政治生态动态建设分析研判,通过找问题、补短板,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单位政治生态建设状况持续向上向善。
(二)党务政务公开化
要积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梳理细化公开事项,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省《实施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要切实落实好市委关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重点围绕涉及企业、群众、基层切身利益问题的政务项目,以“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为目标,拓宽政务公开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畅通互动渠道。同时,要进一步督促落实机关内部“三公经费”等其它经费的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提高各单位党的工作和行政事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改进机关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和谐。
(三)廉政风险查防精准化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近年来在“四风”问题、廉政风险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突出重点工作岗位和人员,查实查细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可能产生的漏洞及薄弱环节,切实制订防范廉政风险措施,落实责任人。各单位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要做到全覆盖、无禁区。要对清廉湖州建设项目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切实推动项目化精细管理工作落地落实。要开展经常性明查暗访,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及时咬耳扯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精准查防廉政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四)政商关系亲清化
要认真落实市纪委、市委统战部《关于加快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发挥党组织和机关党员干部的清廉引领作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当认真遵守《公职人员行为指南八条》精神,经常深入企业,主动加强服务,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支持企业发展。同时,要做到公私分明,恪守党纪国法,严禁以权谋私,杜绝吃拿卡要、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通过构建政商关系新生态,使各单位与民营企业之间亲而有矩、清而不疏、良性互动。
(五)清廉教育常态化
要继续深入推进“六廉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已有的基础上做好持续深化文章,充分发挥清廉文化阵地作用,让清廉文化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入心入脑。坚持开展“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学习,确保每月不少于一次。严格落实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等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身边人身边事,坚持以案释纪、震慑警醒,用好专题教育培训、警示教育基地等载体,持续抓好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赴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组织党员干部宣讲好家风家训家规活动,推动机关党员干部带头抓好家教家风建设。通过清廉教育常态化,带动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从讲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性,把开展“五化”建设工作作为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具体抓手。要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好职责,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做好结合文章。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五化”建设与机关清廉文化、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相结合,与机关党建示范点、支部规范化建设相结合,与机关日常学习教育、支部学习教育等活动相结合,做到统筹谋划、相互融合,防止“两张皮”。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创新载体,增强影响力。
(三)注重工作成效。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注重这项工作的实际效果。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受教育、有收获。市直机关工委将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评选市直机关优秀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干部的重要依据。各单位机关党组织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主题创建清廉机关建设心得体会简短四
区委教育工委现有基层党支部70个,管理党员1413名,在调研中发现,基层党组织仍存在党建工作开展不均衡、工作不规范、引领教育事业发展势头不足等问题。为实现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区委教育工委强化党建统领作用,坚持“以标准化强指导、以项目化抓推进、以品牌化创特色”,着力在基层党组织中挖掘培育一批党建工作示范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以实际发展成效擦亮教育系统党建名片。
(一)搭建党建平台,统筹党建资源。区委教育工委充分发挥实验小学、实验二小等“五星级”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在教育教学方面“一长两校”、集团化办学等做法,拓展党建共建联建,推动教育资源和党建资源同步均衡发展。
实验小学党总支以“创品牌,促融合”行动全面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以“党旗润和美”品牌建设为核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党总支被评为崂山区五星级党组织。构建党建统领集团化办学新模式。在党建统领下,学校深入探索集团化办学方式,全力构建“五育融合和美课程体系”,成功承办“山东省基础教育学校发展共同体课程建设论坛”线上会议,交流全面提升育人质量的有效途径。通过名书记工作室,推进不同校区、不同学校的交流与融合,发挥党员带头、师徒结对、名师工作室的作用。探索党建引领新模式。深入探索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党建引领方式,实现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初中部将于2021年8月投入使用。实验二小党总支以“党建责任制、领航主阵地、品牌新亮色”三位一体全面加强教师党建工作。抓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一三六七”党建工作体系,丰富“五爱一心”党建工作内涵,将党员带动作用贯穿到各教研组、各年级、各部门。筑牢党建领航主阵地。以优良党风带动校风、教风、学风,抓好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讲好教师“教育初心故事”,办好少先队“豆丁党校”,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增添党建品牌新亮色。创建“为爱携手相伴成长”党建品牌,通过与松岭路小学集团化办学,学校课程建设、创新教育、对外交流等办学特色日益鲜明。
(二)加强阵地建设,擦亮党建品牌。区委教育工委大力强化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基础保障支持,突出学校党建阵地建设,培育打造了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党建示范典型,锻造了一支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努力提升全区教育教学质量。
育才学校党支部以“育才一家亲”党建品牌为核心全面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强化组织机制建设。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将党小组建在级部上,打造“动车型党员队伍”。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在校园、长廊、党建橱窗、教室等场所中打造“党建 ”亮点,打造出红色主题团队课等红色课堂30余节次,打造红色研学馆等“红色基地”5处,打造出红色图书漂流站等“红色书屋”5处。深化互融体系。通过开展“青蓝工程”“双培养”“托底培优”等工作,培育出红色园丁25人,2020年中考,二中、五十八中达线人数38人,市一段普高达线率和市二段普高录取率全市名列前茅。
(三)强化党建统领,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区委教育工委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理念,聚焦全区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带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在学前教育方面,突破创新,实施联盟制办园,推动学前教育一体化发展。
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创新党建理念,构建基层党建新格局,以党建与业务高度融合为突破提升办园水平。深化一个融合——党建与业务。“实幼党旗红,书香润童年”党建品牌与教学业务相契合,副园长以上干部沉到一线进行思想教育及业务指导。强化两支队伍——干部与教师。落实“双培养”机制,发展高素质队伍,党员中省特级教师1人,齐鲁名师1人,入党积极分子3人均为业务骨干。落实三个教育——思想教育、师德教育、爱国教育。搞好党建基地建设,设立廉洁文化宣传长廊,开展“不忘初心,不负韶华”教师节系列活动,强化师德教育,培育红色基因。搞好四方联盟——党建统领、名书记工作室、区内联盟、国内联盟。党建统领4个园区优势资源,依托名书记工作室联合区内幼儿园党支部共建互动,与区内6所优质园、2个街道建立联盟关系,与上海优质园建立联系,参与上海名园线上教研活动。
(一)创新工作机制是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抓手。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以高质量党建统领崂山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实行“过程化”的管理机制、“精细化”的指导机制、“一体化”的督查机制、“精准化”的再指导机制。创新建立了基层党建项目指导员联系制度,选派4名党建项目指导员,通过微课、线上指导、答疑等方式,对民办学校和新划转的街道中小学校39个党组织的标准化建设进行精准指导,学校党组织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二)党建品牌创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号召力的有效途径。深化“红色 ”党建品牌体系研究规划,不断拓展“红色 ”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覆盖领域和范围。深入推进“四红”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培育育才学校“红色研学馆”、实验小学“和美育人博览空间”等12个品牌,通过召开党建现场观摩会、表彰会等方式加强“四红”党建品牌推进力度。创建首批教育系统“名书记工作室”,制定管理办法,举办思想研讨会、“红匠领航”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出台《崂山区教师素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教师四大素养提升工程,开展“重温入党誓词”“重温教师誓词”“重温教学第一课”、师德教育月等活动,锻造过硬党员队伍。
(三)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是提升基层党组织影响力的落脚点。以“融入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为引领,丰富实践载体,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区委教育工委认真落实区委“南提北进、全域统筹”要求,将“三述”好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区实验学校等3个教育集团实现师资、课程等优质资源共享,与岛城名校签约举办崂山基地校、附属学校或分校,辐射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全力保障教学质量,2020年中考崂山区公办普高录取分数线追平市公办普高录取线,崂山区的义务教育综合水平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主题创建清廉机关建设心得体会简短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德育工作,深入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文明办、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第三条 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文明办要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评选工作序列;各级教育部门要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各级学校目标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各中小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章 标 准
第四条 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创建等方面开展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小学校园落细、落小、落实。
第五条 中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应符合《教育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基教一〔20xx〕7号)中规定的《中学文明校园标准》。
第六条 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基本标准应符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基教一〔20xx〕7号)中规定的《小学文明校园标准》。
第三章 考 评
第七条 符合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均应参加文明单位评选。评选活动每三年开展一次,基本程序包括: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组织考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命名表彰。
参加县(区)文明单位评选的,由申报学校根据创建标准,在自查自评基础上,通过所在地教育局向县(区)文明委提出申报,经所在县(区)文明委核定后,报请县(区)党委政府予以命名表彰。
参加市文明单位评选的,从获得县(区)文明单位称号的学校中产生,由县(区)文明委择优推荐,经市文明委核定后,报请市委市政府予以命名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文明单位评选。
第八条 对已经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每三年复评一次。经复评未达到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标准的,取消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九条 相关评选和复评工作,根据市、县(区)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总体安排实施,由市、县(区)文明办会同教育局,分级组织落实。从20xx年起,对参加市文明单位评选和复评的学校,统一使用《湖州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测评细则》进行量化考评;县(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第四章 管 理
第十条 对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按照同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市、县(区)文明办和教育局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相关学校年报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和监督。
第十一条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如发生创建工作严重滑坡、学校德育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或其他违反本办法,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情况,文明委视情况严重程度予以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及撤销称号等处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在创建期间的,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由文明委撤销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纪、违法事件;
有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
有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
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第十二条 文明委对涉事学校的处分采取一事一处分的办法。对存在问题并已经上级文明委处分的学校,下级文明委不再因同一问题对其进行处分;情况特别严重的,经上级文明委同意后,可作进一步处分。
第十三条 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学校如出现更名、撤销、分设、合并,应及时向各级文明委报告备案。原学校撤销的,其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然取消;分设学校,原学校若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称号经文明委审核确认后继续保留,但是其分设学校不享有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合并学校,原学校如均已获得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其称号经文明委审核确认后可予继承。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和修订,各县(区)文明办、教育局可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亦适用于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各级各类中职学校。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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