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课堂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课堂收获与反思(七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问题课堂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辽宁省农民收入情况调查:
辽宁省农民收入增长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全省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达1720元,比上年增长14.7%。其中,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同比增长4.8%,务工收入增长21.7%;二是家庭经营收入快速增长。受粮食丰收和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共同影响,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全省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人均达2592元,比上年增长17.3%;三是财产和转移性收入大幅度增长。得益于粮食直补、提高离退休养老金、土地征用补偿等优农、惠农、利民政策,农民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比上年大幅度增长。全省农民财产性收入人均达282元,比上年增长26.5%;转移性收入人均达179元,同比增长18.4%。
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xx年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5206元增长7.2%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对全省224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显示:xx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06.8元,同比增加351.2元,增长7.2%。政策调控成效显现,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继续增长。xx年我省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人均为1019.6元,首次迈上千元台阶,同比增加102.9元;农村居民人均打工劳务收入达到818.3元,同比增长11.8%。现金纯收入占纯收入比重提高。xx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达到4960.2元,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95.3%,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农民收入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显示出农村市场经济正逐渐走向成熟,从事生产经营的方式更加趋向商业化、市场化。我国“粮仓”黑龙江省的农民收入去年继续增加。据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抽样调查显示,xx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06.8元,比上年增加351.2元,增长7.2%,连续两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调查显示,xx年黑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现金纯收入达到4960.2元,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95.3%,比上年提高了9.6个百分点。农民收入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显示出农村市场经济正逐渐走向成熟,从事生产经营的方式更加趋向商业化、市场化。xx年东宁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951元,工作总结成为我省首个农民人均纯收入超万元的县(市)。
近年来,我的家乡东宁县大力发展富民产业,依靠栽培黑木耳及烤烟、果菜等特色产业,做大境外农业,做强劳务经济,农民纷纷鼓起了腰包。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从事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7703元,占70.3%;劳务(含境外农业)收入2537元,占总收入23.2%。有着“全国黑木耳第一县”美誉的东宁县,采取资金、政策和服务支持,扶强做大黑木耳产业,带动农民快速增收。xx年全县种植黑木耳7.02亿袋,总产量达2.8万吨,总收入12.8亿元。仅此一项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5542元,占总收入52.3%。目前,黑木耳产业已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
山西省晋中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晋中市认真贯彻国家、省一系列惠农政策,持续加大“三农”投入,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运行呈现出质量提高、结构优化、效益改善的良好局面,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创历史新高,收入增额与增速实现新的突破。据全市880户农村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4000元大关,达到4206.7元热门思想汇报,比上年增加558.8元,同比增长15.3%;高出上年5.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0.1个百分点;绝对额居全省第五,增幅居全省第三。xx年晋中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68.5元,比上年增加234.5元,增长12.8%。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49%,对农民纯收入增长贡献率为42%,拉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一是随着近年引资力度加大和产业结构步伐加快,本地新增企业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增强,使农民在本乡地域内就业获得的劳动报酬明显增加,人均达到了1778.7元,占工资性收入的86%,同比增加249.3元,增长16.3%。二是随着《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山西省农民工维权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以及农民工素质提高工程的有效实施,农民工就业非农产业的环境明显改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报酬水平明显上升。
xx-xx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通过本次社会实践调查活动使我们深刻了了解了农民爸妈不易,我们大多来自农民家族。我觉得提高农民收入就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进结构战略性调整。
2、充分挖掘农业内部潜力,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
3、拓宽农民增收途径,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
4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对于问题课堂的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民主政治是实施权力监督的环境条件,而民主政治的精髓就是通过有效的权力配置实现以权力制约权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政治文明国家,就要从严治党,就要加强党内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权力腐败。而加强党内监督,防治权力腐败,就必须有一支好的执纪队伍和一套能“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的好机制。
毋庸置疑,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查办了一系列违法违纪违规案件,为维护党的纯洁、促进党的事业向前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但是,我们看到,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过程中,也凸显一些矛盾和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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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对纪检监察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尤其在近年来,党的最高领导几乎每年都亲自出席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为纪检监察工作指明方向,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战略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开创出新的局面。但是,纪检监察工作也有不尽人意之处,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
(一)队伍不稳定,素质不高强。表现在人手新、业务生疏。纪检监察干部调整过频、过多,难以形成人员稳定、业务熟悉、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队伍。据悉,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每年换岗人数在三分之一以上,甚至一半以上。许多乡镇纪检干部(基本无专职监察干部),几乎是一年一换,且基本上未作任何岗前培训,上任后不知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业务知识,更谈不上有什么办案业务技巧。县纪委、监察局每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都是从头讲最基本、最平常的知识,无法逐年提高。这样长此以往,纪检监察人员不稳定,办案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提不高,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不能及时有效查处违纪案件,不利于有效行使党内监督权。
(二)纪委对同级党委及所任命的干部监督难以到位、有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中央以下各级党委、纪委的常委(基层的党委、纪委为书记、副书记)违反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委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但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反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织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这些规定,对于纪检机关行使职权、履行监督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同时,由于纪委监察机关各级人员的人事任免、职级待遇、工资福利都要受制于同级党委、政府及领导,使纪委监察部门对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在行使监督权、查处违纪案件时面临困境,而引发出一些问题。
1、不敢报、查。在受理了举报同级党委班子尤其是党委、政府(科局)主要领导人违纪信访后,纪检部门领导会因考虑许多因素而不敢上报;对某些属纪委职权范围内查处的对象,因牵连到某主要领导人的,也不敢查处。
2、不能报、查。有些纪委领导人本身就与同级党委、政府(科局)及主要领导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决策某项违纪违规的工作时自己参与了;有了某种利益自己沾上了;自己的提拔任用全是仰仗某某领导人,等等。似这种“荣辱共享、利益共沾”的情况,如果遇上有人举报某某领导人或有下属违纪案件涉及到某某领导人,该纪委领导一定会“关照”,该类案件是不能上报、不能查处的。
3、无法报、查。由于应查处的案件与某领导人有某种微妙关系,领导往往出面关注,不予批准立案,该案的查处就无法进行下去了;有些涉及同级主要领导问题的举报,由于纪委主要领导人考虑与同级党委及领导人的关系,在“把关”时不予准许上报,作为其下属的纪委其他人员和监察干部即使想报告上级也无法或“不便”上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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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解决纪检监察工作目前面临的困难,必须从制度设置上建立一套科学的“权力配置”, 着重从体制、运行机制和主要领导干部配置等方面进行改革。
(一)改善纪检监察人员管理机制。对全国纪检监察人员实行“上统”“下派”。即将现行的纪检监察人员归属同级党委、政府管理使用改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使用,其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管理和发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领导由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委派。他们参加派驻单位党组工作,但无经济利益和人事调配选拔之牵连。
(二)各级纪委书记应参加同级党委会工作。纪委书记应担任同级党委常委(乡镇党委没有常委的应担任委员),
问题课堂的心得体会及收获 课堂收获与反思(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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