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通报(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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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精)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逐步解决农村耕地弃耕抛荒问题,引导农村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农村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12月前,基本解决全镇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主要村级干道)沿线的撂荒水田复耕复种问题。
三、主要做法
(一)准确摸排,做好撂荒复耕复种工作
镇农办提供工作指导,各村、组要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全面摸清辖区内撂荒耕地(特别水田)的承包人、坐落位
置、地块名称、面积、所属经济社、所属村(社区)、撂荒原因、撂荒年限等具体情况,拍摄现场照片,逐一整理完善,形成档案并登记造册。
(二)加强宣传指导,形成良好氛围
各村要及时组织召开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同时,要积极利用微信群、张贴公告、派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减少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督促农民依法依规承包经营好耕地,让广大群众树立“荒地必种、不种收回”的意识。特别是对于存在撂荒耕地的田主(承包人),必须逐一通知宣传到位,确保耕地不撂荒,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三)多措并举,推动撂荒水田复耕复种
1.压实责任主体,把任务分解到村到田到人
各村要及时将摸排出来的撂荒水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经济社、田主(承包人),同时,挂村领导、村“两委”干部、经济社负责人要负起连带责任,采取精准推进复耕复种工作,实行干部指导推动,田主(承包人)负责落实的撂荒水田复耕复种工作责任模式。
2.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撂荒水田复耕复种
一是由各村委会引导未履行复耕复种义务的承包方依法依规将承包地流转(出租),如不同意承包地流转造成撂荒弃耕现象的,发包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发包方重新组织经营,进行复耕复种。二是有条件的需立即复耕复种。如农户有能力耕种,且田块符合耕作条件的需及时恢复耕作。三是推进互助代耕模式。因农户无力耕种,又无法进行流转,农户必须签订委托书,委托村委会、经济社、其他组织、个人,进行复耕复种,根据复耕复种的实际情况,受委托方可向委托方收取必要的费用。四是推动农业公司+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田块连片的农户田块去掉田埂组成5-10亩的大田,由1户牵头负责,由公司与牵头农户签订合作协议,由企业统一提供农资、机械化服务、统一技术指导,农户协助管理农田的模式,待农作物收获后再扣除农业公司成本投入,收益归农户。五是加强土地流转。把土地流转作为撂荒水田复耕复种的有效手段,动员农户将土地流转给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各村委会要积极为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土地流转信息,组织开展协商,把集约土地流转出去。
3.强化依法依规抓弃耕抛荒整治
(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2)《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粤财农(2016)213号)明确:享受补贴的农户应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长年抛荒地不予补贴。(过去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补贴三项补贴2016年起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对撂荒水田进行登记备案,在2028年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将根据登记备案情况依法依规予以调整连续两年荒芜水田的承包经营权。
(4)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农〔2016〕213号)精神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规定,对连续两年撂荒耕地的,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2019年已撂荒的农田,2020年又不进行复耕复种,取消该户2020、2021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至其复耕复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的领导班子为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大岗镇农村耕地弃耕抛荒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办),加强工作领导,同时成立工作专班,充实人员配备,落实相关责任,明细分工,把撂荒耕地整治工作做好。
(二)强化工作措施
10月初镇农村耕地弃耕抛荒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耕地抛荒整治情况进行集中验收,验收情况将全镇通报。镇委、镇政府把推进农村耕地弃耕抛荒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在村年终考核中加10分,未能完成整治任务的,在年终考核中对村委会扣10分、挂村镇干部扣5分,对未完成年度整治任务且排名倒数三名的村支书进行一对一约谈,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在年终考核中对村委会扣20分、挂村镇干部扣5分。
2023年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精)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安委〔2020〕16号)要求,省能源局决定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推动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大力倡导科技强安,助力安全发展,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观看专题片。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由国务院安委会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教育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法依规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二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管理人员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执行力,使企业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三)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整治
1.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db 22/t 2881—2018)规定,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和梳理,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制定《风险分析评估记录清单》,实现“一企一清单”。二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要求,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及时更新。三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理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强化巡线频次和力度,排查盲区、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因第三方施工、占压管道等行为损毁油气管道引发事故;做好极端天气下管道设施监护工作,开展防汛工作,严防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破坏管道设施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划分的层级,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并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和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大力推进高后果区整治。加强油气长输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编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全面摸清和详实掌握本地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现状。对每一处高后果区存在的第三方损坏、地质灾害等风险和类型提出专项管理方案(即“一区一案”)。开展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能力,实现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4.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安全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备案。强化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运用“互联网 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企业全部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八个方面,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全面推进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
专项行动结果通报范文 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通报(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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