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 防疫重要讲话心得体会(四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描写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一
国庆假期将至,人员出行、聚集性活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牢牢守住我县疫情防线,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身心健康,确保全县人民健康、平安、祥和过节,倡议如下:
一、倡导国庆假期期间就地过节,尽量减少出省和省内跨地市出行,提倡本地游、周边游,不去全国高中低风险地区,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
二、倡导在外务工、经商、探亲、上学的亲人在当地过节,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请提前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报备。携带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返途中尽量驾驶私家车,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在服务区或其他公共场所停留频次,降低出行交叉感染风险。返乡后3日内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自我防护。牢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切勿自行诊治,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并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收寄快递物品做好消毒和防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四、及时核酸检测。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五、配合公共场所查验。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图书馆、酒店、电影院、ktv等公共场所,以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班线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主动配合落实测量体温、戴口罩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各项防控措施。
六、减少聚集聚餐。倡导喜事丧事简办、宴会聚会少办。尽量减少聚餐、走亲访友等活动,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七、发挥引领作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发挥引领作用,自觉带头遵守防疫规定,积极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引导家人、朋友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团聚最喜悦,平安最幸福。国庆假期平安健康是全县人民最大的幸福。为守护好这份幸福与安宁,让我们团结一心,齐心协力,积极响应号召,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一份力量,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平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
描写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二
广大居民朋友: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仍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的态势,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持续加大,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人员流动、聚集性活动加大,病毒传播风险升高。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01非必要不出区
疫情尚未结束,旅途存在风险。提倡本地居民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区、不远行,确需出区的,要密切关注目的地和途径地疫情形势、政策,做好个人防护,减少感染风险,不去有疫情的地区旅游、探亲、访友。
02非必要不返乡
提倡在外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留在当地过节,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发生地区人员暂缓返乡。确需返乡的,需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或所住宾馆报备,返回后要主动配合落实“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等各项防控措施。
03减少聚集活动
国庆节期间,减少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提前向属地报备,简化程序、压缩规模,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通风消毒、佩戴口罩、间隔就坐等各项防疫措施。倡议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坚持红事尽量缓办、丧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
04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群众,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没有接种禁忌的情况下,尽早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同时,呼吁60岁及以上老年人,积极响应号召,尽早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保护自身以及家人、亲朋好友的生命健康安全。
05关注官方信息
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动态信息,包括中高风险等级信息及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做到疫情防控不懈怠、认识疫情不恐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信息或来源不明的语音、图文、短视频等。
06配合核酸检测
积极主动参加区域核酸检测,采样时戴好口罩,不交谈,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线,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次,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07做好健康监测
请广大居民朋友坚持做好自我防护,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嗅觉味觉改变等症状,请不要自行购药治疗,应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等公共场所,要积极配合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等防控工作,倡议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
无论您现在身处家乡还是他乡,平安健康才是最大的幸福。在此,建议广大居民朋友,非必要不离区,让我们齐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共享假期喜悦。
衷心祝愿全区父老乡亲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加格达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22日
描写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三
松湖智谷产业园各企业:
随着东莞新冠疫情出现本土案例,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各企业职工身体健康,保障园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企业单位严格加强自查及防控:
一、所有企业需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在入口设置卡口,出入口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扫码通行、亮健康码通行,专人做好来访实名登记,每日测量体温,各企业要做好动态管控,对重点人群(国外入境人员、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跨境货车作业点工作人员)进行监测,确保主动发现疫情。如有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及时送往发热门诊或疾控中心,并报备园区;
二、所有企业要加强办公区域、生产区域、集体宿舍等重点场所消杀,强化公共区域环境保洁,做好通风、消毒,持续强化员工防疫知识宣传普及;
三、所有企业员工在本园区就餐,请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保持1米距离,尽量避免堂食,或堂食错位用餐;
四、所有园区企业应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健康管理,非必要不离莞,不出门,不前往我市重点管控区域,不聚集不串门,“两点一线”往返目的地。所有员工需持粤康码“绿码”进入园区,如有“粤康码”显示为黄码的人员,即使无发热等症状,需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到就近医院完成核算检测;
五、各跨境货车作业点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六、近期有关防疫的通知公告,请各企业时刻关注,并做好员工宣传及落实工作。
疫情升级,需各企业做好自身防疫措施,职工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携手抗疫,园企有责!
特此通知
描写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四
应急避难场所作为抗震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震抗震、减轻地震灾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我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应急避难场所科学化、规范化建设管理,根据《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5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76号)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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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遵循“统筹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分期实施”的原则,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市综合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等突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目标任务。根据《泰州市市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泰政规【2015】13号),各市(区)应及时修订本地区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和市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明确应急避难场所总体布局和建设要求,完成规划确定的应急难场所建设任务并完善设施配套,形成以城区为主,远近结合、设施配套、覆盖面广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基本满足城市居民避震疏散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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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理安排项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绿地、学校操场、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和大型露天停车场等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广场绿地、大型停车场及学校、公共场馆、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单建式的民防工程应同时进行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设计,并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已建的公园、广场绿地、大型停车场及学校、公共场馆应由市教育局、体育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单位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抗震防灾专项规划以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专项规划确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计划,制定实施计划,由所有权人或管理使用人根据实施计划进行改造建设。
(四)严格建设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严格按国家《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等有关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按照规范、标准安排交通、通信、供水、
供电、排污、救护、消防、物资储备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准和信息系统标准,确保达到相关要求。
(五)规范建设程序。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按照规划、选址、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程序有序实施。应急避难场所的设计施工图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项目招投标要按规定严格管理,施工过程要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承担应急避难场所设计、施工的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设计、施工相应资质等级要求,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设计、施工任务。应急避难场所工程竣工,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应急(地震)等部门参与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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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制定管理制度。各市(区)政府要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具体管理规定,建立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协调机制,并指定专门部门统筹负责维护管理工作。各产权单位要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平时的功能运转与应急期的正常使用。
(七)促进综合利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要坚持平灾结合的原则,既可供居民平时休闲、娱乐、健身和停车等使用,又能在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供居民紧急避难使用。
(八)做好维护管理。应急避难场所的维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由应急避难场所所有
权人或管理使用人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的责任人,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应急避难场所及其设施设备进行养护、维修,并确保养护、维修工作的质量。
(九)抓好应急管理。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需要马上疏散人员的,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各市(区)政府及街道、社区按照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预案就近组织辖区内避难人员进入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避难,其所涉及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随之启用。应急避难场所使用期间,应向进入避难场所的避难人员提供以下保障: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住宿装备、供电设施、应急厕所、基本医疗救助、灾情信息服务等。同时,应急避难人员必须遵守应急避难场所的各项规定,维护和保持应急避难场所及其设施安全。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责任人应当做好相关卫生防疫等后续处置工作并尽快恢复场所的原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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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落实政府责任。各市(区)政府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负责制订本地区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建设任务的落实。学校操场、大型停车场等场地以及公共场馆、校舍、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单建式的民防工程配套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纳入投资总额。
(十一)明确部门责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工作。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负责制订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市级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单建式的民防工程配套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及其维护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每半年对各市(区)政府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的管理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地震局)负责指导、编制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参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技术指导,参与竣工验收。
3.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资金、市级应急避难场所所需应急储备资金的保障工作,各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体制将本级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政府投资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维护资金、应急避难场所所需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级财政协同住建等部门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4.市民政局负责对市级各应急避难场所所需基本生活救助物资进行统一储备,并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确保物资发放到位。
5.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和单位所辖公园、广场绿地、学校、体育场馆、停车场的配套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及其维护工作。
6.供水、通信、供电、市政等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保证各自系统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投入运营后的正常运行。
(十二)强化宣传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应急避难场所,加大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努力把应急避难场所建成开展防灾减灾教育的重要基地。编制居民应急避难宣传手册,以及疏散、引导、安置工作程序和应急避难场地功能设置手册,让居民了解应急避难场所布局以及所在地区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切实提高应对突发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能力。
防疫指导讲话心得体会及感悟 防疫重要讲话心得体会(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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