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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走进珠海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律讲堂的感悟(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41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法律讲堂走进珠海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周海鸣、胡昌林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同项下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3、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 万元人民币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其中律师费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 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云南友元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人民中路支行

账号:8333 8017 1710 001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主题法律讲堂走进珠海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从现在开始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这是和谐校园的保障。我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请假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使自己安心学习、安静学习。

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生活和工作,和谐的校园能使我们精神振奋,人际之间具有极强的亲和力,心情舒畅,提高学习、工作的效率。让我们携起手,用和谐凝聚人心,用和谐团结力量,用和谐孕育希望——在和谐中,体验共同成长!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主题法律讲堂走进珠海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小编为大家明确一点,,只是两者的`用途、诉讼时效有一定的区别,大家在使用时一定要规范。以下内容为大家作简单介绍。

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两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

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条后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2年,已标注清偿欠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标注的清偿日期之日起算,没有标注清偿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1、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同事之间确属借款行为的,建议打借条,金额较大的,最好有第三人见证,转账支付的保留好转账凭证和付款凭证。微信、短信交流信息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如日常因侵权行为等发生欠付款,欠款人无力支付的

法律讲堂走进珠海心得体会及收获 法律讲堂的感悟(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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