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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监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监理安全监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论文(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1-312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监理安全监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监理安全监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时间:20xx年11月5日上午10:00

地点:xx工地项目部办公室

会议主题:检查上周例会问题落实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

会议主持: 张

会议内容:

施工单位:

一标段:8#、9#楼由于人员问题,7#、10#楼由于人员和材料问题使进度滞后严重。

二标段:18#楼与计划同步,17#楼滞后两天。

三标段:计划23#楼星期三一层完成,24#楼星期五一层完成,25#星期四一层完成。

监理单位:

1. 安全文明没有落实到位,本周二质检站前来检查,安全文明做的极差。

2. 质量和进度是同等重要的,赶工期的同时也要注意质量,有些技术员的责任心极为不强,几次验筋都不合格,这也影响了工程进度。

3. 目前的进度很不乐观,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施工进度节点工期,现场人员不足、材料短缺是最大的问题,对此项目部要及时解决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

4. 安全用电方面昨天出现的问题不仅影响了进度,也关系着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危,望项目部查出原因及时处理。

5. 塔吊安全检测工作做的不到位,没有及时检测,要求项目部两日内把塔吊的安全检测工作全部完成并上报我方。

6. 特殊人员上岗证不齐全,消防设施不具备,现场垃圾没有及时清理。

建设单位:

1、根据委托代建协议有关要求,本地块住宅建筑不设太阳能热水系统,所以施工图纸中涉及太阳能系统的预留孔洞、管道等均取消。

2、对上次临建安全的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安全问题要做到语言和行动一致,和标语上一样好。

3、安全用电方面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用电设备的配备要符合规范要求,还要有足够的安全员,在这些方面,监理方要严格检查,必要时采取罚款措施。

4、在工作中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要配合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多沟通,多体谅,创建一个和睦的工作团队。

5、水泥价格已基本稳定,要联系原厂。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及时上报,重新编制本项目的总的施工进度计划,回填土按设计施工。

7、进度问题还是人员的问题,目前人员严重不足,对此,项目部要采取措施,加快进度。

推荐监理安全监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时间:20_年_月_日

地点:

主持人:

会议参加人:

内容:

一、 __发言:

今天召开工地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的代表参加。今天的议程为:1、建设单位介绍各方人员、对总监授权以及工程准备情况;2、监理单位发言;3、施工单位发言;4、各方补充发言。

一、宣布业主驻现场代表及分工:

1、迁建工程的领导班子,成员为:陈_、蔡_、蒋_、杨_等,下设迁建办公室,成员为:蒋_、杨_、付_、郑_等负责外事协调。

2、技术监督组,成员为:蒋_、杨_、许_、付_、郑_、陈_等六位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协调及其他工作。

二、介绍各参建单位:

1、监理单位:福建省__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__,项目总监__,专业监理工程师__,监理员__。

2、施工单位:莆田市__公司,项目经理陈_、技术负责人:林_、施工员:陈_、卢_;专职安全:吴_;质检员:朱_、

三、宣布总监、并按《监理合同》对总监授权:

1、本项目总监为:郑_;

2、总监拥有如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的技术问题的建议权;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后,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提前或延期的签认权;

﹝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得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

﹝10﹞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监理单位的其他权利;

四、介绍工程概况及建设单位的前期准备情况:

1、工程概况:

①工程名称:福建省__迁建一期工程

②建设地点:__

③工程类型和规模: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为__万元;共有1#、2#、3#、4#、5#宿舍楼工程和1#、2#、3#教学楼、2号学生食堂、办公楼、图书馆等工程。

④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省__;

勘察单位: 福建__工程勘察研究院;

设计单位:福建省__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莆田市__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福建省__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⑤针对工程施工,对参建各方提出有关要求:

本工程是市重点工程,是校安工程,涉及千万家家庭幸

福与千万个孩子的生命,质量一定要保证,_师范有百年的历史,现在校区迁建,扩大,要把校区建成一个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给后代留个好的口碑。要求监理、施工单位: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同,②确保人员到位、技术过硬、材料合格,工艺求精。我方承诺: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付款及时。

二、 监理单位总监__发言:

监理单位的主要职责就是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同管理

和现场协调,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几点:

1质量:①材料:组织施工中需要材料进场,并向监理单位进行报验,要出具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出场证明等文件,需进行现场复试的材料要在施工前完成。②机械:组织施工中需要的机械设备、施工工具机器具到场并报告监理单位审批,批准后应及时安装就位,试运转正常。③人员:除管理人员外,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组织相应的施工人员进场,并组织施工、安全培训、交底等工作。特种人员要持证上岗。④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单,提前半天报监理、建设单位检查验收。监理单位在检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出具施工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签字认可。

2进度:①要编制总进度计划,报总监审批;编制工程进度时标网络图,并上墙。②每月25日之前,填写《工程支付申请表》上报监理单位;报下个月的施工进度计划。③联系单、签证单等表格要统一格式,并建立收发文登记制度。④内业资料,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等要及时做好,并报监理单位。⑤钢筋、混凝土验收要用新规范。

3监理通知单的内容,要及时整改、要及时回复,资料要整好。

4安全文明,建工集团以前在别的地方做的很好,希望在这里做的更好,五小工程要落实,生活区和施工区要分。

5工地例会,每月一至二次,时间原则上每月2日、15日 ,具体由监理项目部视施工情况定,地点在施工现场项目部。有需要可召开专题会议。

三、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陈_发言:

我方前期工作人员一进场一个月了,准备工作基本完成,班组已配备齐全,人员已到位,准备精心施工,建设优质、安全、文明的工程。

四、各方补充说明:

1、 _校长:教学楼工期为240天,5月30日前竣工交房;宿舍楼工期为240天,6月30日前竣工交房;食堂楼工期为240天,7月30日前竣工交房;

2、 建设方郑_:施工、监理资料要按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建档并移交我方,并要求有相应电子版本的材料。

推荐监理安全监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与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方),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第三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第四条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____,静态:_____________,动态: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方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方结算支付。

第五条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合同条款

五、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六、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通知与联系

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并通知监理方。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方。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七条本合同书的开始、完成与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开始其服务。

3.监理方应按本合同书特殊条款中所订明的期限完成服务。

4.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需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5.如果如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6.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八条监理方的义务和责任

1.监理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方提交监理规划、监理方以及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监理方人员的名单、简历。

2.监理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监理规划派出专业配套、符合资格条件的监理方人员进驻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方,编制监理细则,并正常有序地开展监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监理任务,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在监理期限内,监理方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监理业务量的大小,对监理方和人员进行合理的调整。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发包方同意,同时应保持其他主要监理方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调整应报发包方备案。

4.监理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5.在监理期间,监理方人员必须遵守监理工作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运用合理的技能提供优质服务;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服务,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监理方人员不得受雇于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现场监理方人员应按照施工作业程序及时到位,对工程建设进行动态跟踪监理,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

7.监理方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实施阶段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以及质量检查等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8.监理方应认真作好《监理日记》,保持其及时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应向发包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9.监理方所使用的发包方提供的设备、设施,除有特殊规定外,产权属于发包方。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移交给发包方。

10.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监理方和所有监理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作好发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超过本监理合同约定的期限,监理方应就延长监理期限与发包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2.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如因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违约或自身的过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发包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监理方应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监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14.监理方对承包方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的延期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发包方的义务和责任

1.发包方应负责作好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为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2.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需要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文件资料。

3.发包方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方。超过约定的时间,监理方未收到发包方的书面决定,监理方可认为发包方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发包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和主要管理人员名单以及赋予监理方的权限等内容,在工程开工前书面通知工程建设的承包方。

5.发包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开展监理业务所必须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上述条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条件的应给予补偿。补偿的费用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

6.如双方约定,发包方免费向监理方提供工作人员,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所有这类人员均应被视为监理方的成员并接受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和使用。

7.发包方应当维护监理方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方监理业务的开展。

8.如因非监理原因使工程建设的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发包方应接受监理方相应增加监理报酬的要求,并就服务期的延长和增加的监理报酬尽快签订补充协议。

9.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如有违约,应赔偿因违约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监理方的权利

1.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设计变更现场的处置权。

7.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

8.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的主持权。

9.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发布停工令、复工令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

10.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构件和工程设备的检查、检验权。但上述的一切检查、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有关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11.对全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的检验权和确认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权。

12.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3.对承包方设计和施工的临时工程的审查和监督权。

14.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15.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16.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

1.有权依据本合同对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的监理工作进行检查。

2.有权选定工程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

3.有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投资方面的重大问题的最终决定权。

4.有对工程款支付、结算的最终决定权。

5.监理方更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前经发包方同意,并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方人员,直至合同终止。

6.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月报和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专题报告。

第十二条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正常的监理业务报酬,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发包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监理方根据发包方要求,完成额外监理工作应得到的额外报酬,或因工期延长增加的报酬,应按监理补充协议或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应按正常监理报酬的规定进行。

发包方在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约定支付之日起到实际支付之日止,还应支付滞纳金或利息。

发包方对监理方提交的监理报酬支付通知书中报酬项目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方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方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无异议,按约定支付。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四条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发包方可视监理方的监理工作情况,进行奖罚。具体内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9.奖罚

(1)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2)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第十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监理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监理安全监管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00094号)计划下达函,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于20xx年8月23日(第一次采购公告日期)至20xx年9月23日(确定中标日期),以委托代理招标组织形式对汉南区兴一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sh0027fw16hn-0016

(二)项目名称:汉南区兴一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费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汉南区兴一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

本次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第1包:

(1)项目包编号:sh0027fw16hn-0016

(2)项目包名称:汉南区兴一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费

(3)类别:服务

(4)用途:道路工程监理

(5)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历天

(6)简要技术要求:本工程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采购预算:36.41万元

(8)交付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历天

(9)质保期: / (天/月/年)

(10)其他:/

二、评审信息

(一)评审时间:20xx年 9 月 23日10时00分。

(二)评审地点: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名单:刘思明、姬建兴、付红阳、黄承陕、周洪。

三、中标/成交结果信息

1.项目编号:sh0027fw16hn-0016

2.项目名称:汉南区兴一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费

3.类别:服务

4.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否

5.品目名称及编码(按武汉市政府采购目录填列): /

6.用途:道路工程监理

7. 计划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历天

8.简要技术要求:本工程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采购预算:36.41万元

10.中标金额:35.50万元

11中标供应商名称:武汉永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2.中标供应商地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正街106号

13.中标供应商企业类型(按国家企业划型标准填列): 中

14.服务起始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日历天

15.质保期:/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

联 系 人:何玉娟

电 话:027-84750533

传 真: /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08号2号楼

联 系 人:方羽龙

电 话: 027-84304807

传 真:027-84288941

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027-84899537

六、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武汉政府采购网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9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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