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听证会最后结论范文简短 听证会结论模板(八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下载1次2024-02-0436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听证会最后结论范文简短一

(一)检查听证参加人员是否到场。

1、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有否到场?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有否到场?

(二)记录员:主持人,听证参加人均已到场,听证可以开始。

二、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

(一)主持人:现在开始听证,请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记录员:请大家肃静,下面宣布听证纪律:

1、听证参加人及到会人员必须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不得扰乱听证会秩序。

2、听证参加人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言、询问、提问、回答,不得中途退会。

3、会场内必须把通信设备调到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得打电话。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

4、旁听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5、如听证参加人或到会人员违反听证纪律致使听证会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的,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场。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主持人:下面核对听证参加人的身份。

1、在案件调查人员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2、在当事人席上就坐的人员,请表明身份;

请工作人员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提交主持人查验。

(三)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之行政处罚告知不服,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这里公开举行听证会。本听证会由(单位)担任听证主持人,由(单位)担任记录员。

(四)主持人:现在告知听证参加人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

1、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1)有要求或放弃听证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有陈述、申辩和质证权利;

(4)有核对听证笔录权利。

2、参加人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遵守听证纪律。

(五)主持人:

1、案件调查人员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2、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你们对有关听证的权利与义务是否听清楚了?

(六)主持人:当事人、委托代理人你们是否对主持人、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

(七)主持人:听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1、听证调查阶段(陈述申辩和质证)

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并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及勘验笔录。

2、听证辩论阶段

由相对人或听证代理人对案件调查人员举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并就指控的事实和相关的问题发表意见、出示证据,进行辩论。

3、最后陈述阶段

由相对人或者听证代理人作最后陈述。

三、主持人:下面进入听证调查阶段(陈述申辩和质证)

(一)各方简要陈述观点

1、主持人:下面由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以及行政处罚建议。

2、主持人:下面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

(二)举证质证阶段

1、主持人:

(1)下面请案件调查人员举证,举证时应当说明证据的来源、所要证明的对象,并简要宣读证据的内容。

(2)请将案件调查人员出示的证据拿给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辩认。

2、主持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案件调查人员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辩驳、对有异议的证据,双方均可当场发问质疑,当场质证、辩论。

3、主持人: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有其他证据需要提供?

4、主持人:

(1)请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证据提供给主持人过目。

(2)请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证据拿给案件调查人员辩认,并请案件调查人员进行质证。

5、主持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是否还有其他证据需要提供?

四、主持人:下面进入听证辩论阶段

(一)主持人:刚才案件调查人员、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都发表自己的观点及进行了举证,经过各方的陈述,主持人认为,各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有 点:......

听证调查结束,现在进入听证辩论阶段,听证辩论应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及如何适用法律发表各自的意见。辩论时要阐明听证主

听证会最后结论范文简短 听证会结论模板(八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