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干部遵章守纪心得体会范本 强化教育系统纪律教育心得体会(七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教育干部遵章守纪心得体会范本一
关于这个话题,我是从儿童童年的角度切入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但是关于童年我们能够记起的又有多少呢?童年在我们脑海中也许只是一个非常朦胧和遥远的概念,甚至于当我们绞尽脑汁地搜索关于童年的影子时,最终却发现一无所获。这是为什么?
先让我们看看现在城市儿童的童年吧!
从短暂的周末到“空闲”较长的寒暑假,不少城里孩子的日程表上安排的是学英语、学电脑、学音乐、学绘画、学舞蹈。初始的风雅在父母们的鸡毛掸子和考级的压力下,已经被扭曲,再也保持不了它们唯美的形状了。高负荷、高强度的学习培训,成年人尚且难以承受,被挤压在五花八门培训、强化、提高班的童年,孩子的灵性更是无处寻觅。
多彩的童年是一个人梦想的宝库,没有激情奔放的人生梦想,没有穿透时空的深刻思想,拥有丰富的人生是不可想象的。我们今天的绝大多数孩子,与苦难的生活无缘,童年的色彩也不再丰富。孩子们正常的学业负担暂且不论,只看那些林林总总的培训、强化、提高班,孩子们童年的足迹从课堂到课堂,各种各样的课堂几乎成为他们日后关于童年的唯一记忆,不难想象色彩单调的童年必将成为他们长大后永远的失落和隐痛!
“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这里面包含有多少成年人想当然、一厢情愿的成分?孩子是在伙伴当中成长起来的,也是在体验中长大的,他必须有对快乐、痛苦、成功、失败等各种情感真实的、直接的、个性化的体验。自由的天空,自由的空气,自由的奔跑,自由的呼吸,孩子才能不失本原地茁壮成长。假期本该是孩子童年最色彩缤纷的时候,然而家长急功近利之后,孩子只怕没有“赢在起跑线上”,却在起跑线上失去了童年的梦想。
过多地指责家长的“急功近利”和“不近人情”显然是不厚道的,因为家长也只是这个“优胜劣汰”社会机制中的一分子,为了孩子的明天,他们有责任安排孩子的未来。打个比方,如果你是教育学教授,当你的孩子该进中学的时候,你会为他挑选一所普通中学,还是一所重点中学?第二种可能似乎是大多数人的必然选择,即使你需要为此花费巨大的精力和金钱,即使你内心很明白这种择校现象是不正常的。个体的力量总是渺小的,当你自身无力改变这种现象时,也许唯一明智的选择便是适应它,唯有如此你才不会遭到残酷的淘汰。择校现象实际上反映了我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严重稀缺,而国家对这种稀缺资源的分配不公又加剧了这种现象的发生。教育部门人为地将学校分为“重点中学”和“普通中学”、“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进而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以倾斜,结果导致少部分重点学校教育资源浪费严重,而大多数普通中学则陷入“饥荒”境地,入不敷出,长此以往,必然会对我国的基础教育发展产生许多消极影响。
当然,在目前优质教育资源极度稀缺的情况下,按在校学生数来分配教育资源显然也是不合适的,因为这种缺乏竞争的做法很可能带来教育成果的“低效化”,从长远来看,同样不利于基础教育的发展。那么,如何才能保证这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用在“刀刃”上?窃以为在义务教育阶段应该首先保证公平,不能人为地把学校分成三六九等,应该按照在校学生数科学合理地分配教育资源。学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严格控制“择校”现象的出现——实际上如果各个学校都差不多的话,也就不会出现大规模的择校现象了。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则应该适当创建若干重点学校以培养出社会所急需的优秀人才,并适当地给与政策倾斜,但一定要把握好“度”,既不能“锦上添花”,也不能“雪上加霜”,这些就要考验教育主管领导的智慧了。
作为学生家长,应该先从自己做起,在义务教育阶段抵制“择校”这种不正之风至少不参与其中,在社会教育制度的框架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保证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儿童的早期教育必须与处于这一年龄阶段儿童的身心发展相适应,绝不可搞“朝前教育”,培养所谓的“神童”、“天才”,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事倍功半。
如果真的爱孩子,就请给孩子的假期一片自由的天空,一个色彩斑斓的童年,少年的梦想就是未来的梦想,别让孩子失去童年的记忆,失去童年的梦想。像教育家陶行知所说的那样:解放孩子们的手,让他们尽情去玩;解放孩子们的脚,让他们到处去跑;解放孩子们的脑,让他们自由去想。
对于教育干部遵章守纪心得体会范本二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通过学习相关文件以及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态度和工作方法,本人进行总结、反思,找到了自身差距,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
一、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深度广度把握不够。虽然平时也较为注意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广泛,有时只注重实用主义,急用先学,不注重全面、系统。
二、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做事情只安于表面处理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还会把工作作为负担,却没有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三、专业知识不够钻研。对待工作还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导师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筋,等待导师的指示。对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缺乏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认真面对、深刻检查,拟采取如下措施改正自己提高自己:
一、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学习方式,系统、全面地学习政治理论以及环保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为做好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树立坚定的意志和工作信心,立足自己岗位,认真扎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三、重视对知识的掌握和学习,适应工作需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注重思考,用新的思维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以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求。
四、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有效抵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总之,针对以上分析出来的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措施,我将在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时时自查自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加强修养,锤炼党性,争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共产党员。
对于教育干部遵章守纪心得体会范本三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前,市委书记多次过问并反复叮嘱,一定要把会议开好、开出成效,达到统一思想、警醒作风、加压履职的目的。为开好这次会议,市纪委监委作了充分的前期准备,筛选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刚才,会上宣读了这些案例,这是我们共同进行的一次集中学习,大家一定要对照提醒、警示学习。近年来,我市失职渎职案件呈多发趋势,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召开这次会议,目的就是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反失职渎职警示教育,强化职责意识、问题意识、法治意识,推动主动履职、勤勉履职、依法履职,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下面按照市委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职责,是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职”代表位置和权力,“责”代表义务和责任,两者是统一的整体,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
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首先要明白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党和人民把我们摆上了现在的位置,给予我们了一定的职权,离开了党和人民,我们什么都不是。既然选择了目前的职业,走上了现在的岗位,就必须接受纪律规定和党纪国法的约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就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否则就是失职渎职,轻则,要让出现在的位置,重则,还会面临党纪国法的追究。现在,还有一些同志对失职渎职问题认识不清、概念模糊,甚至追究到自己头上了还茫然无知,这一现象在我们查办案件的过程中表现得还比较突出。因此,我觉得有必要借今天机会,就失职渎职的有关概念和危害和同志们学习交流。
(一)失职渎职问题的基本类别。按照失职渎职风险的不同程度,我把它分为三个类别:一是一般性的工作失职。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职,但尚未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程度,在责任追究方面一般给予相关的组织处分,如: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诫勉谈话、调岗、免职等。二是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失职行为。在开展工作或执法监管中有违纪违法行为,达到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程度的,按照党纪政务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规定给予相关的纪律处分。三是构成渎职犯罪的失职渎职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失职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时,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渎职犯罪。当然,渎职犯罪是结果类犯罪,造成的损失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以犯罪论。
(二)失职渎职问题的表现形式。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一是玩忽职守。就是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遭受损失。二是慵懒散拖。就是工作懒散,不思进取,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少数干部不敢闯、不敢干,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凡事都要等着上面指示、等着明确要求,等着邯郸学步。三是纪律松懈。有的表面上对“八项规定”高调拥护,行为也有所收敛,但是内心却产生“饭不能吃了、酒不能喝了、福利也少了,为官不易了”的错误思想。有的甚至变着法子、变换形式,搞隐身的“四风”。四是违规越权。有的干部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委托或职责规定,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权。五是滥用职权。有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暴力执法;有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六是徇私舞弊。有的领导干部或执纪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七是以权谋私。有些身在关键岗位的公职人员,职位不高,却运用手中的权力,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以上7个方面,希望同志们逐一对照检查,有则即改,无则警惕。
(三)失职渎职问题的严重危害。失职渎职往往是由于公权力的缺失或滥用,造成对国家财产、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直接损害,其危害在某种程度上讲不亚于贪污腐败,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依法严厉查处。一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侵害国家财产和群众利益。近年来因为公职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惊人,数额动辄上百万甚至以亿元计算。同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资源、医疗医药等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每一起都严重侵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引发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二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由于失职渎职的行为主体是国家公职人员,每一起重大失职渎职案件,都在透支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广泛参与、深度解析和跟踪调查,更是放大了失职渎职的严重后果,因部门和个人的失职渎职,导致政府买单的情况屡有发生。三是失职渎职问题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或疏于职守,或恣意滥用,或以权谋私,轻则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重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阻碍经济社会发展。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够惠及于民,用不好就会助纣为孽,伤及自身。随着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反失职渎职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任何形式的失职渎职行为都将逐步失去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对此,同志们一定要有清醒认识,决不能心存侥幸,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坚决杜绝为官不为、失职渎职问题。
现在还有一些同志认为,失职渎职都是在履行公务时发生的,带有一定的“为公”性和非主观性,特别是失职问题属于过失性行为,有情可原,有谅可解。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拿着薪水不干活,坐着位子不干事,不是蛀虫是什么,不予以惩处怎么向群众交代。在反对失职渎职上,市委、市政府的态度是坚决的、意志是坚定的,各级各部门也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反对失职渎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反对失职渎职是适应从严治党趋势的迫切要求。在反腐力度持续加大,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的形势下,失职渎职问题的积弊和危害更加凸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为”,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李克强总理指出,“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对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的,要公开
教育干部遵章守纪心得体会范本 强化教育系统纪律教育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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