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产品推广的心得体会如何写 旅游产品设计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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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旅游产品推广的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结束日期;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元/人;
合计:¥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约地点:
有关旅游产品推广的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随着我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旅游消费变得越来越热,出外旅游已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旅游群体当中,大学生是整个旅游市场的一个重要而又独立的组成部分。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具有一定的经济独立能力和自我生活能力,有相对宽松的时间,具有更多的冒险精神和追梦遐想,这些促成了大学生旅游热。因此,大学生作为一支旅游生力军的地位确实不容忽视。当今全国高校数量已达xx多所,在校生人数超过xx万人,可见中国的大学生旅游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同时,国内的旅行社达1.6万个,竞争非常激烈。但是大学生旅游却很少选择旅行社这条途径,是大学生的原因还是旅行社的原因呢?另一方面,旅行社对于大学生市场的潜力不是很明了。鉴于这两点,对当今大学生旅游的调查就显得是有必要的。
所以,我通过自己搭建的个人网站“一起旅游吧-大学生自助游”做了相关调查。此次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当今大学生旅游的大体情况以及大学生对旅行社的态度,为了解大学生旅游市场状况提供最直接最有效的数据。同时通过对调查结果分析,为大学生的旅游市场开发提供可行的建议。
在旅游意向上,有接近95%的大学生表示非常喜欢旅游,另外5%的大学生表示一般喜欢。但来自城市和农村的学生却有明显的差异,几乎100%来自城市的学生有旅游意向,而只有接近85%来自农村的学生非常旅游。引起这一差异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来自城市与农村的学生的经济条件的差异造成的。对旅游没感觉的大学生有66%主要是没有钱,其中来自农村的学生占74%。
去旅游的目的是欣赏景观、增长见识(62%)和休闲散心(21%),另外找同学、熟人玩接近16%,而纯粹娱乐性质上的游玩、观光不大受大学生的欢迎。
同时,调查也显示80%以上的大学生认为影响出游最重要的是金钱,15%左右的大学生认为时间是影响他们出游的重要因素,而5%左右的大学生认为伙伴、宣传地、朋友意见影响他们。
在调查中还发现,由于不同学校的大学生专业的差异,有些同学是出于专业的目的而选择去哪里旅行,例如旅游管理专业,勘探专业的大学生,他们由于学习目的而选择旅游。
以上调查结果显示由于大学生受到来自学校、家庭、社会的压力,故对旅游的喜爱不同。但大部分人喜欢旅游是来欣赏景观、增长见识,同时金钱是影响着多数大学生出游的主要因素。
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偏爱自然风景区,占了总人数的54%,表明大学生更愿意与大自然亲近。
其次,旅游目的地选择民族风俗区有30%左右;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繁华城市区和海滨城市区,分别约占总人数的9%和5%。反而红色旅游革命区和高校校园不大受大学生的欢迎。
在对于旅游时间段的安排上,最多人选择的时间段是不定期,想去就去,占了总人数的56%左右,说明了大学生都喜欢把外出旅游的时间由自己自由安排,不受约束。在具体时间段上,最多人选择的时间段是国庆、五一长假,约占了总人数的52%。选择寒暑假期以及平常的周末出游的人少,分别约占总人数的20%和24%。原因可能是一方面寒暑假的假期长,大多数学生都喜欢留在家看电视看书而不外出旅游;而普通周末由于时间较短,没有充分时间做好旅游前的准备工作和旅行后的休息调整,不利于出游;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的课业比较重,一般会利用周末进行复习或预习新知识,还有相当部分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或参加各种活动;故国庆、五一长假是大学生旅游的高峰(56%),大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可以自由分配,而且还可以趁黄金周的时间休息调整。
在选择旅游消费方式上,更多的大学生选择自助游,约占51%;其次是选择个人游的,占21%;而只有28%的大学生选择跟旅游团。调查结果表明,大学生有较强的独立自主意识。在选择自助游和个人游的学生中,高年级明显多于低年级,这可能是高年级有更多的社会知识和;来自城市的学生明显多于来自农村的'学生,这可能与学生的个性有关。
在调查中,大学生以往出游时,出游方式选择与同学结伴而游的(约52%)占大多数,与男(女)友一起的约占21%,数字表明大学生大多数喜欢跟同年龄段的人一起外出旅游,而与家人一起(约6%)和独自一人出游(约21%)也占一定比例。在旅伴的选择上,部分人选择跟男(女)友一起去旅游,这可能是大学生旅游的一大特点。大学生正处于感情萌发的时期,与情侣同游一方面可以体验生活,增加旅游乐趣,共同解决旅途中的困难,另一方面又可以促进双方的了解,培养共同兴趣、增加双方的感情。相反,选择与父母亲人同游的人很少,只占6%,这也表明大学生自主独立的意识在不断增强。
大学生选择旅游地点的因素,以及个人消费水平的差异,旅途距离长短,个人等等原因,影响大学生选择了不同的出行方式。
调查显示,大学生每年出游次数为1次为约32%,2次为约53%,3次为约10%,4次约3%和5次以上为约2%。
由调查结果可知,大多数大学生平均每年出游次数为一到两次,少数有条件的学生也有年出游次数为三到四次的,但每年出游次数为五次以上的很少。
在以往外出旅游的花费上,游览、门票占其主要,占总数的约67%,其次是吃的,约占14%,交通约占19%。而对旅游地的风味小吃上,感觉一般约占33%,喜欢约占46%。而特别喜欢仅约占13%。由此可见,当地的风味小吃没有将其特色表现出来,就深入了解,许多大学生对在没有品尝时给予的期望值偏高,而真正品尝之后,其期望值大打折扣,毕竟青年人对新鲜事物在感官上都会给予很高的评价,而一旦去体验之后,没有其想象的好时,将会大所失望,这也许是其感觉对其旅游地的风味小吃上感觉一般的比例占较高的原因。在住宿上,一般学生(约53%)选择30元左右(人/每晚),可见,大学生旅游消费的要求体现了节约原则,这可能表明现代的大学生保持着俭朴节约的优良传统,也有可能是大学生的旅游费用大部分还是处于家庭资助。因为有80%左右大学生的生活费是来自家庭资助的。
在旅游途中,约76%大学生愿意投入到购物中的比重是10―20%,表明购物在大学生旅游中也占主要活动。同时安全第一在大学生旅游中感觉是最重要的约占43%,其次是费用的约为23%,舒适度约为22%,旅游的经历约为12%。
总体来看,大学生的旅游消费水平中等偏下,旅游范围及方式也趋向保守。选择徒步及旅行自行车出游的人数也占了一部分的比例,显然大学生旅游有这一方面的需要,旅行社可以考虑开展徒步、自行车旅游的相关项目,满足市场需求。
调查表明,亲朋好友介绍的旅游景点可信度相当高(约占53%),其次是网络搜索约占33%,报刊约占12%,旅行社咨询约占2%,可看出亲朋好友亲身游玩过的景点的好坏对周围的同学产生很大的影响。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报刊广告、旅行社对大学生并没有起到较大到关键。因此收集旅游信息对于部分大学生来说只是较容易,同时在收集旅游信息是,出游费用是最关注的,其次是景点的吸引力,住宿条件、安全问题、交通便利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关注。目前各景点、旅行社及其它媒体提供的信息与实际享用服务自建的距离相差较大,由此可见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景观大相径庭。
根据调查,一半大学生表明学校极少组织大学生出去旅游,并且部分大学生极少参加学生组织的旅游活动。可见学校对大学生的旅游没有足够的重视,大学生旅游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从调查显示的结果看,大学生对随团旅游的评价的确不高,约75%左右的大学生对旅行社不满意。
有关旅游产品推广的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一、活动背景
秋收季节,正是一年一度出游的好时机。恰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招新结束,青志联现有的管理层和新的成员,需要磨合和成长,发现有才能的同学也许能够对青志联的建设有帮助,希望这次会有助于提高青志联的领导力与凝聚力,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同时校园里,集体秋游、旅游已成了大学生们多彩生活的一部分,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旅游了解不同地区的风景和气候。
二、目的地简介:
合肥市大蜀山以满山遍野郁郁葱葱的苍松翠柏、奇花异草引人入胜。尤其在周围山麓先后新建了2万余亩水面的人工湖,占地400亩的烈士陵园,面积70公顷植物园和度假村。八十余公顷的苗木花卉基地以及合肥野生动物园。长达370米的“安徽第一画廊”――蜀山画廊,及十二生肖园、匹特搏彩弹射击娱乐中心和以植物造景的樱花园、月季园、枫树林等。在这些园林、水泊的簇拥烘托下,蜀山显得愈加妩媚,分外妖娆,春日的景色尤其迷人。登临山巅,极目远眺,烟波浩渺,水天一色,雾霭缭绕,渔帆隐约;漫步山麓林园,桃红柳绿,蝶舞蜂喧,花团锦簇,竹影扶疏,令人心旷神怡。
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座落于蜀山东侧,一批现代化建筑更使景区增添了时代的韵律。蜀山风景区已是人们凭吊先烈、游览观赏、闲暇休憩的场所。
三、路线安排:
从学校北门合肥学院站牌处,乘坐118路公交,到蜀山森林公园站车,集体步行到大蜀山。
四、执行对象:
合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全体成员。
五、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0日(星期天)9:00整(如若天气有变,时间另行通知)
六、活动目的及意义
大学,一个充满青春与活力的激情世界,旅游既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秋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秋游的好季节。通过秋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大蜀山的美丽景色。同时通过组织娱乐活动,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集体意识,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集体的团结协作,增强青志联的集体荣誉感,同时也能增进青志联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让彼此的感情得以升华。
七、资源需求
1.水果、食物和水。由青志联集体购买。
2.纸牌四副,三国杀一副。供娱乐使用。
3.笔记本4个,笔20支。奖品。
八、活动开展
1、早上8:40在北门集合,首先强调安全问题,统一号令,青志联全体男生负责搬运食物和水。青志联主席韩捷带队,9:00准时出发,大概9:50左右到达。到达目的地,再次强调安全第一。
2、爬山,青志联主席韩捷制定爬山路线,大家跟着主席向山顶进发,上山时不用太快,安全第一,大家可以随意拍照留念。
3、到达山顶后,大家集体拍照作为本次活动的材料。然后休息半小时,大家吃点东西,聊聊天,谈谈上大学以来的感受和在大学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4、自由活动,大家可以自由组队,看看大蜀山美丽的秋色,感受大自然的气息,放松心情。
5、做游戏,吃苹果游戏规则:一个人坐在板凳上手背后,另一个人眼睛用布蒙着,站在他背后,拿个苹果喂他吃。分两组进行,最先吃完的为胜方。实践部和组织部一组,宣传部和办公室一组。韩捷主席坐裁判。赢得组可获得一个,输的一组也可获得签字笔两支
6、如果时间允许我们还准备了两副纸牌和一副三国杀供大家娱乐使用。大家自由组队,规则自定。
7、3:30集合大家将自己身边的垃圾捡干净。点名人齐后由韩捷主席带队集体下山。
8、到达蜀山森林公园站牌处,集体乘车回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行动。
九、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在活动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告诉学生一切行动听从组织者指挥,不准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
2.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韩捷主席任队长统一安排,游玩时注意行路安全,切勿过分嬉戏打闹,队伍要有序地行进,同学间做到互相照应。
3.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看食品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4.审查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的同学劝其不参加此次活动。
5.文明行事,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保护环境,严禁学生攀摘花草树木和乱仍垃圾;自己的垃圾袋一定要仍在指定位置,返回时清理好环境卫生。
6.带上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还需带上创可贴、晕车药等常用药;女生记得带遮阳伞或者遮阳帽,水须多带。
7.定点返回,离开时必须集合人员,组长一定要清点人数,确保大家都安全后坐车返回。
有关旅游产品推广的心得体会如何写四
时间计划:20xx年8月22日——23日(如遇恶劣天气时间顺延);
8月24日正常上班,但允许晚到一小时。
旅游景区:东海第一岛城——蓝色嵊泗渔家风情二日游
旅 行 社:常州光大旅行社 全程导游
交通工具:53座空调大巴 两辆
负责小组:徐 剑(组长1380),韩 栋(副组长、旗手1395),
陈 梦(报名工作),孟青青(食宿工作),张 花(缴费工作)。
细 则:
1、报名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截止至8月16号17:30截止。
2、本次旅游活动为公司组织员工享受的福利计划之一,所有正式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均需参加。入职不满三个月的需写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申请内容:×××保证在力马企业工作至少两年,若不满两年【被开除的除外】,就在本人薪酬中扣除旅游的全部费用。)
报名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不参加活动者不享受任何补贴。
3、关于员工家属:凡员工家属需参加本次活动的(每位员工限带1名家属),需自行负责入团费用,成人:700元/人,儿童:200元/人,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截止8月16日17:30以实际缴费确认为准。
4、大致行程《力马干燥旅游计划书》拟订中,后期公布:
第一天:指定时间公司集合,早餐后汽车上高速前往洋山港码头,凭船票乘坐快艇或班船前往嵊泗列岛(出发时间根据船票定)
上午游览【嵊泗蓝色海岸休闲旅游度假区】
午餐
下午游览[基湖沙滩]
安排晚餐。
篝火晚会
第二天:早7:00早餐
体验【渔家乐】海上活动
午餐
自由活动
适时返回常州
相互转告,报名从速。
行政部
年月日
有关旅游产品推广的心得体会如何写五
5月3日清晨6:50,公司旅游成员分二个站点集合乘坐大巴车从高新火炬广场出发赴安徽天柱山。本次旅游为2日游;参游人员计79人(由于公司其它同事忙于项目开发及管理工作而未能全部参加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的目的既是让大家身心放松的好机会,又是锻炼团队的好时机,重要的是在体现公司对员工关怀的基础上,活跃公司团队气氛,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把团队精神融入到活动中,营造全体员工团结凝聚、活跃、奋进的氛围。
此次旅游活动共分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制定方案
1.按照公司领导关于旅游活动的指示精神,公司人力资源部首先组织策划了一整套活动方案,并将此次活动的精神、旅游条件以及旅游整体思路与总经理工作部共同商讨,最后,统一了思想和认识,并将方案报总经理批示,而实施。
2.为了让员工在这次旅游中达到满意度,此次活动组织者将所有参加人员编成七个小组;并选派了组长,同时把各组组长召集到一起,针对旅游路线选择、旅游安全注意事项、具体活动安排等要项进行了细致的部署,并要求将会议的全部内容传达至各小组成员。
3. 行前叮嘱、确保安全。为了保障此次活动顺利进行,4月29—30日下午,各小组组长分别组织其小组旅游活动人员召开了行前叮嘱会,特别强调:(1)活动时一定要注意我们的企业形象,发扬我们的团队精神、传扬我们的企业文化。别忘了,我们是博微人,应该知道怎么做。(2)在旅途中,不要私自改变旅程或掉队,外出时要与领队请假,随时注意自身安全。(3)用餐、住宿、旅行自己要有警惕,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旅游活动精彩缤纷,笑声多多
5月3日清晨6:50分由79人组成的团队分别由两辆旅游车载着前往天柱山。
在旅途中笑声不断,热闹氛围激昂, 导游感慨万分;随队人员倾羡的心悦诚服;大家激动不已,带给年轻人是一片欢乐;带给大家的是团结、互助、凝聚,营造了有青春、活力的氛围。更多的则是各种各样的收获,体现的则是博微良好的团队精神。曾现出几多笑声:
笑声一:“疱丁解牛”
当车辆驶进高速公路,约8:30分,销售副总万慧建的笑话撩拨起了大家的兴致,于是,按捺不住寂寞的年轻人便争先恐后的拉起了话匣子。万副总经理提议:大家进行“疱丁解牛”,由输者表演节目;于是大家有序的将牛疱了起来,到轮到周进时;他挠着脑袋,接不上来,感到没辙了,此时大家不约而同的齐声喊着,“一、二、三周进来一个”,周进拿起话筒就吼了起来:“我站在烈烈风中……”正当大家会神的听着,他就忘词了,哈哈,哈哈,大家被他的诙谐表演弄得笑声难止。大家的高呼声、洪亮的歌声、掌声不断,笑话、唱歌、故事、方言小品等载体不一,热闹非凡,激情澎湃,整个车厢成了欢乐的海洋。随队导游为我们队伍激情的氛围所感染,嗓音嘶哑的她不由自主地也加入到活动中。
笑声之二:风雨同行
中午12点左右,我们到达了安徽省的潜山县城,中饭安排在此,吃罢午饭,大家就马不停蹄的直奔本次游览的第一站:三祖寺,此时天公不作美,下起了雨,且越下越大,但这怎能阻挡我们游览的脚步呢,我们购买了一批雨衣,给每人发了一件后兴致勃勃的朝着三祖寺进军了。而后游大峡谷,峡谷中的山路很陡峭,峡谷间的瀑布似“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银河落九天。”还有那潺潺的流水声,松竹遮天蔽日,我们在导游的带领下游览了一个又一个风景点,转一个弯,天地一新;上一道岭,风光又异,使人应不暇接,同时也感到身体的疲惫,傍晚时分我们下榻住宿地,游峡谷时虽然一路上穿着雨衣,而瓢泼的大雨早已将我们淋了个透湿,从头到脚都接受了一次“洗礼”,很多人的鞋子都能养鱼了,呵呵……
笑声之三:欢聚的晚餐
我们住在天柱山的华庭山庄,晚餐也安排在那,因考虑到大家淋了雨,晚餐时每个餐桌上都备有一壶姜汤,这是给大家御寒防感冒的,好让大家在第二天有足够的精神和体力登上天柱山顶峰,同时也是表示公司领导对员工的体贴和关怀。晚上的特色饭菜也是10人一桌10菜一汤,另外我们还为大家准备了真空包装的鸡、鸭、鱼、花生米等佳肴,酒水、饮料样样都有,这多少也让大家舒舒服服的享受了一下,缓解了一点路途的辛苦。值得一提的就是上山时,背上山的啤酒和白酒终于在晚饭时,让兄弟们好好的爽了一把。
笑声之四:送关怀、互帮助
经过一个晚上的休整,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餐后大家又整装待发了,好在天气还不错,昨天的雨也已经停了,导游给我们介绍了天柱山的大概情况,天柱峰孤峰突起,山峰险绝,很难登攀,从山脚到山顶几乎都是阶梯式的上升,共有1680多个阶梯,虽然绵长、陡峭,但我们必须徒步登上山顶。
昨晚的阵雨把森林清冼的干干净净, 我们沿着小道慢慢往前走, 路边的竹林参天, 竹叶绿的发亮, 空气格外清新, 像滤过似的, 使人神清气爽。
我们来到山脚下, 一座高大的门坊耸立在我们眼前, 门两边各有一根黑色的大柱子, 上面壤着美丽的花边. 嵌着“古南岳天柱山”六个金黄色的大字。
我们从南天门顺着石级往上攀登, 走着走着来到了神秘谷在神秘谷休息了一会儿只看见一块岩石有鼻子有眼睛像一位慈祥的老人, 导游告诉我们那是皖公神相. 离神秘谷不远的是天池峰, 举目远眺, 白雾笼罩着群山, 树木浸在乳白色的浓雾里, 使人仿佛在腾云驾雾, 就像走进了美丽而又神秘的人间仙境……不一会环绕在山尖的雾落到山腰, 像仙女的轻纱一样在晨风中飘舞荡漾。
一路大家有说有笑的在山间的林荫道上行进,兴致颇高,处处可见关怀、互助的情景,到达第二索道区的时候大家已经都累得不行了,一个个喘着粗气,不过大家可都没放过路边的景点,看到好的景点都疯狂的占领拍照,都生怕遗漏了美丽的景致,没留下美丽的身影。嬉笑打闹削弱了这超负荷的登山过程对我们的威胁,在进行短暂的休息,吃过东西喝过水后大家接着向山顶迈进,这段阶梯却格外陡峭,好像是要告诉我们,想一览山顶的风光就必须付出双倍努力,必须学会忍受心理和体力的极限,一步一步,一步一步,终于,随着一声呼喊声,我们到达了山顶,经过攀登,本来大家都很热,可一到山顶却感觉到了一阵强烈的凉意,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几乎是一片仙境,山朦胧,雾朦胧,连绵起伏的山峦,渺渺茫茫的白雾,让你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创造出这似景似仙,如梦如幻的天柱山峰。大家欢呼雀跃,争相恐后的拍照,恨不能把山顶上的每一处景致都留进快门中。
下山的路我们走的虽没那么费力,但身体的反应却随之而来,很多人在下阶梯的时候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了,俗话说:“上山的气管炎,下山的关节炎”此次可得到了体验,尽管如此,还是没有一个人掉队,大家的脸上依然洋溢着兴奋喜悦的笑容,看不到疲惫的神情。
渐渐的已近午时,我们走到青龙涧索道的不远处. 只见索道上有一串串像盒子一样的小房子, 忽然听到轰轰隆隆的声响,似千军呐喊,似万马奔腾,只见一条瀑布直泻而下好似一匹美丽的绸缎,从半空中飘落下来……哇,不经意间我们也到山脚了,看看表全程我们只花了六个小时,据了解一般都得花七小时,由此可见;我们团队的团结互助、坚忍不拔、顽强拼博的精神风采。
天柱山的仙女石. 仙人洞. 百步梯引人入胜,令人流连忘返. 天柱山真是美丽极了!
三、安全回归,收获颇丰
4号晚约20:00点旅游全体成员安全到达南昌,圆满的结束了本次旅游,但在旅游途中感触颇多,想象联翩而至,收获颇丰。
登山是个征服的过程,征服我们的心理和身体极限,在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常保持乐观的心态,准备迎接一切挑战的精神是必须的,也许,这是本次活动最能让我们体会的!
从此次旅游活动来看,公司建设良好的团队管理的目的基本达到。在团队管理中,制度的完善化、体制的系统化以及团员的执行力是必不可少的。通过本次旅游活动,塑造了坚强的意志、良好的习惯、团结互助的品质,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凝聚力,弘扬了企业精神,丰富了企业文化,对企业今后的经营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提升了公司的软实力。从我们这次旅游中看为我们服务的两家旅游公司的服务以及态度,我们以为还算是可以,但在服务的细节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二旅行社在协调中还存在问题,就是因为缺乏沟通,而显得不尽完美,作为客户,我们认为满意度不够高。由此;我们不得不自检在协作、沟通、服务中是否也存在问题呢?我们应该以怎样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才能达到客户的满意呢?我想,大家在旅途中接受别人服务时感触颇多,也经历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面对自己的工作如何改变服务、调整心态、从新面对工作是这次旅游收获的重中之重。
有关旅游产品推广的心得体会如何写六
公司全体员工:
为了加强全体员工的团队意识、增强交流、促进理解,提高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也为了舒缓员工的脑力,体力、精神压力,丰富节假日的生活,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进行一次全体员工外出旅游活动。用祖国的大好风光感染员工的身心,更好的调动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外出旅游活动地点方案如下:
1 旅游地点及行程安排:
1.1 黄山、宏村、情人谷、屯溪老街三日游
具体行程安排及详细旅游线路见附件1
1.2 初步计划时间定为xx月4日-xx月6日,具体时间已实际为准。 2 费用预算:
2.1 跟团游:870元/每人。
2.2 费用根据入职年限来计算,具体如下:
2.2.1 入职一年以上的员工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2.2.2 入职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员工,自付30%,即261元;
2.2.3 入职不满半年的员工,自付50%,即435元。
3 旅游意义:
3.1 推广企业文化:企业活动的核心目的是增强员工的凝聚力,有了共同价值观的员工才能拥有共同的目标。团结协作,共创辉煌,这是建立企业文化的宗旨。
3.2 放松与答谢: 通过企业活动,向辛苦了许久的员工致谢,同时使员工受到培训,感染员工积极情绪。体现出旅游活动是一种寓教于乐的形式。
3.3 增强沟通:平时,员工以部门为单位开展工作,共同完成部门目标,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往来相对较少。有时,为了实现同一个目标部门之间还会引发摩擦。通过旅游促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与理解。
3.5 打破级别差异: 平日里员工与上司之间容易因为级别差异造成心理沟通障碍。通过公司旅游活动,拉进上司与员工之间的距离,让人格平等能够充分体现。
最后,预祝全体同仁旅途愉快!
管理部
二零xx年十一月十三日
旅游产品推广的心得体会如何写 旅游产品设计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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