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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的简介范文如何写 关于武汉大学的资料(5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武汉大学的简介范文如何写一

乙方:武汉_物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持续保障服务品质,创造出清洁、安全、优美的工作环境,达到专业的物业服务水平,甲方将办公区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乙方将以专业服务技术和公司信誉承担环境清洁、安全保卫的全方位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规范双方义务、保障双方权益。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北__公司

物业类型:办公区保安、保洁服务

座落位置:武汉市__×大道_号

总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

第二章 承包服务内容

乙方全面承包甲方在管项目办公区公共区域、办公室地面、办公桌椅、窗台玻璃、公共设施的日常清洁。办公区24小时保安服务工作。

第三章 承包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章支付乙方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负责的日常清洁、保安服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承包范围及服务标准

乙方承包日常清洁保养及保安工作的范围及服务标准按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和服务内容

执行。公共部位日常服务范围及要求和服务工作考核表以及考核方式按规范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章 承包费用

根据乙方为甲方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的服务内容和范围,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__元(大写:人民币__ 整),此费用为闭口包干价。

第六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将物业内外属于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公用部位、场所、场地的日常清洁保养、保安服务工作发包给乙方承担。

2、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有关卫生守则,保安管理守则、做好宣传工作,引导项目业主遵守各项管理守则,共同维护室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3、根据需要在楼宇内外设置适量的废物箱、烟灰筒及明显标志。

4、根据清洁质量日查表,发现不合格的,按照《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处罚。

5、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的清洁用水、用电和工具存放间,保安备勤室便于乙方的操作和管理,但乙方之工具等财产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6、收到乙方按合同所规定的物业服务费发票后,并且在甲方书面确认满意乙方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工作后,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物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帐支票。甲方如不能按约支付上述费用,按应付未付部分每天0.03%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服务不能获得甲方满意或甲方按清洁扣款标准扣除违约金的,不受此款约束)。

7、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纪律和制度,在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应考核中,如乙方违反甲方的各项纪律和制度甲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乙方物业服务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经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两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各项规定致使发生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相应扣减服务费、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等。

第七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乙方注册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合法用工。

2、乙方应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员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

案。

3、乙方必须选派素质较高,服务态度好的经培训的员工进驻项目工作,乙方选派的保洁员工、保安员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如需要适当调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动。服饰(自备)统一,佩戴工牌,接受客户对工作的监督,以提高服务质量,并教育员工严格遵守项目内的安全保卫等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应向乙方员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奖金及法定福利。

5、乙方派出的人员,按合同所规定的服务范围和标准,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保质、保量,不擅自进出与服务范围不相关的场所(经甲方相关人员同意的除外)。

6、乙方要在工作中采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以保障乙方员工的劳动安全。

7、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做出违法行为,其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乙方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负责,乙方负责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并严格管理所属人员在清洁工作时爱护物业的各种财物。

9、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所属人员,教育所属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包括特殊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如有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0、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可靠的,由于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中含有虚假资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一个月保洁费用的违约金。

11、乙方必须及时合理地解决与乙方员工的劳动纠纷,因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纠纷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时,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因乙方在其员工的劳动纠纷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00元(大写:人民币 壹仟元整)的违约金,甲方可自行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该违约金,若扣除不足时,甲方可向乙方另行索赔。

1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考核项目,制定和接受各项相应工作计划,甲方根据计划实施监督检查。

14、如遇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卫生检查,被认为承包范围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或受罚款时,责任和款项由乙方承担。

15、为确保工作质量,乙方需确保现场清洁设备的正常使用;严禁使用有损环境和物业的药剂、清洁剂;乙方末经甲方许可,不得外借清洁设备及工具。

16、如发生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漏水、管道堵塞),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安排充足的人员参加突击抢险清洁的工作,以确保物业能正常使用。

第八章 人员安排

1、乙方按合同所定派出经专业培训的服务员工共7名作为该项目物业服务专职人员。其中:保洁员3人、保安员4人

2、乙方还需向甲方提供当日员工岗位安排表以便甲方检查。

3、乙方管理人员不定时地抽查该项目服务区域内服务质量,根据提供服务标准的要求,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加强物业服务意识理念的培训,配合甲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并指定项目负责人为承包项目的执行人。乙方项目执行人不配合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第九章 其他事项

1、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中由甲方所付款项的各项清洁用品的清单,以便甲方对所付款项的检控。

2、甲乙双方保持定期共同商讨有关工作问题,确保和提高日常物业服务水准。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在三日内安排时间派员与甲方商讨工作问题。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需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提出终止方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物业服务费用的违约金。

4、乙方及其员工在进行本合同范围内的物业服务工作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受甲方指派,乙方人员仍必须遵守安全规则,否则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业务,不得将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6、乙方的投标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含投标计划书。

7、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8月31日止。

8、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9、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物业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章 附件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下列各项:

(1) 保洁预算单(附件一)

(2) 清洁人员配备表及工作职责(附件二)

(3) 清洁质量标准(附件三)

(4) 规范管理实施细则(日查表) (附件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3年武汉大学的简介范文如何写二

出租人(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武汉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居住人员情况报送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乙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1 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含附件一:房屋交割清单中文件《房屋附属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备设施状况及损赔表》、《其他相关费用交接表》;承租人和出租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武汉大学的简介范文如何写三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______】______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栋【座】________单元______层_____号房,户型为________房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卫,封闭式阳台______个,非封闭阳台________个。

该住房层高为________米,属________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栋【座】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号房。

该房屋层高为________米,属________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批准文号为:武价函________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________%,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元×=________元,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条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书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________×1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1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排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线电视、宽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高层、高层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不超过__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物业管理用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_______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___份,买受人_____份,_______份。

第十九条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该经济适用住房所在楼层房屋平面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内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天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门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卫生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阳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电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2023年武汉大学的简介范文如何写四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籍贯: 性 别:

住 址: 邮 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配偶: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性别: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武汉市城镇民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经济适用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

出卖人经批准,在该地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 。

第二条经济适用房销售依据

该经济适用房项目经核查批准,准予上市销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编号为:武经房【 】 号。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情况

1、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住

房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住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户型为 房 厅 厨

卫,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阳台 个(见附件一)。

该住房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住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2、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非住宅,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所购买的房屋为【现房】【预售房】。买受人所购房屋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栋【座】 单元 层 号房(见附件一)。

该房屋层高为 米,属 结构。

该房屋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3、如无特别约定,该房屋在建筑材料、设计、防火、给排水、隔音、照明、节能、环境等方面均应当符合有关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计价依据、方式与价款

1、该房屋属于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

政府定价标准文号为:武价函【 】 号,核定销售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基准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核准的楼层调节率为 %,实际销售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该房屋属非政府定价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内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的非住宅用房。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建筑面积计算房屋价格,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合计总金额为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条出买人不得向买受人收取该房价款外的费用。经批准未计入销售价格的代收、代缴费用,经买卖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由出卖人代收代缴时,出卖人必须出示委托收费部门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费标准,且不得加价代收。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 × 00﹪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在规划设计变更批准之日起 5日内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1 ) ;

(2)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

第八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济适用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房屋工程检验合格,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房屋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出卖人与买受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 )供水 。

(2)供电 。

(3)供气 。

(4)排水 。

(5)绿化 。

(6)有线电视、宽带 。

(7)小高层、高层电梯 。

因不可抗力或者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卖人应当在原因发生之日起 5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该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相关规定的证明文件,

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房屋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房屋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 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2、买受人退房时,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3、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保证销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 )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处,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不超过 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九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

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即时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终止履行。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本款第( )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四)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装饰、设备差价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2、。

(五)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或接受买受人委托代为办理权属登记。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该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与出卖人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该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房屋所在项目以下部位和设施等全体业主享有所有权:

( 1)物业管理用房;

(2) 。

2、买受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履行出卖人与 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四条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的规定

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30号)有关规定,买受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满五年后,才能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买受人须在市、区房产交易窗口按照该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具体比例按市房产管理局、市物价局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凭缴款证明、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土地”。

第十五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份。

第十九条 本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签订后,由出卖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连同《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原件一并向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签于:

2023年武汉大学的简介范文如何写五

游客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在这风和日丽的阳春三月陪同您一起畅游江南名楼——黄鹤楼。我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全面周到的导游服务,祝大家玩的开心。

黄鹤楼被中国历代诗人吟诗诵赞,一直享有天下绝景的美誉,与湖南的岳阳楼,江西的滕王阁并称为“江南三大名楼”,且以其历史之悠久,楼姿之雄伟而居三楼之首,享有“天下绝景”的美誉。

大家都知道,大自然中的鹤有很多种类,有白鹤,灰鹤,丹顶鹤,黑颈鹤等等,但是没有黄鹤,那么,武汉的老百姓为什么给自己家乡的标志性建筑起名叫黄鹤楼呢?这个美丽的名称来自一段美丽的神化传说。

很久以前,有一个姓辛的人在黄鹄山头卖酒度日。一天,有位衣衫褴褛的老道蹒跚而来,向他讨酒喝,辛氏的生意虽本小利微,但为人忠实善良,乐善好施。他见老道非常可怜,就慷慨答应。酒足饭饱后,老道非常感激辛氏。后来,老道每日必来,辛氏就有求必应。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有一天,老道又来到酒店,辛氏一见,急忙准备酒菜招待老道,老道急忙拦住,说今天我不喝酒,我是来向你告别的。又说每日饮酒,无以为谢,但我会画画,我给你的酒店画一幅画作纪念。说完,老道拾起地上的橘子皮,在墙上画了起来,不一会儿就画好了一只鹤,由于橘子皮的颜色是黄色,所以这只鹤也是黄色的。

画完后,老道对辛氏说:只要你拍手相招,黄鹤便会下来,为酒客跳舞助兴。辛氏一听,非常高兴,他立即去看老道画好的鹤,觉得栩栩如生,非常漂亮。他转身要向老道表示谢意,感谢老道给他的酒店画了那么好的一幅画,可是老道已不知去向。第二天,酒店来了客人,他想起老道的话,拍手一试,果然那只黄鹤一跃而下,引颈高歌鸣,翩翩起舞,舞毕又跳回墙上,客人十分高兴。消息传开后,吸引了武汉三镇的老百姓和远近的游人,都来店中看黄鹤起舞。从此酒店生意兴隆,辛氏因此发了财。十年后的一天,老道又出现在酒店,辛氏一见,十分高兴,拉着老道说,你一去十年,我多方打听你的下落,不知去向。今天你回来了,请你再也不要离开。

等辛氏讲完,老道对辛氏说:不知十年来你所挣的钱,还清了我的酒债了没有?辛氏急忙说:非常感谢,在你留下的黄鹤的帮助下,我现在非常富有。老道一听,哈哈大笑,并取下身上所带的铁笛,对着墙上的黄鹤吹起一首奇妙的曲调,黄鹤闻声而起,随着笛声唱歌跳舞。一曲吹完,只见老道跨上黄鹤,黄鹤载着老道飞走了,此后老道再也没有回来过。武汉三镇的老百姓十分想念这只给他们带来幸福吉祥的仙鹤,纷纷建议辛氏在酒店旁建一座楼阁,供奉老道和黄鹤,以资纪念。同时也为云游四方的老道和黄鹤指引方向,希望他们早点回来。辛氏接受大家的建议,将多年积攒的钱拿出来在酒店旁盖起了一座高楼,他有感于黄鹤帮他致富,于是取名为黄鹤楼。千百年来,这个故事广为传颂,成为黄鹤楼因仙得名最有影响的传说。

黄鹤楼始建于三国吴黄武二年,即公元220xx年,至今约有一千七百多年的历史,其间屡毁屡建,不绝于世。这是因为黄鹤楼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名胜建筑,它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兴衰。自从清同治十年,即公元1884年黄鹤楼被毁后,人们一直企盼着黄鹤楼重现江城,但一直未能如愿,直到改革开放后,黄鹤楼才得以重建,这充分反映了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今天我们参观的黄鹤楼是以清代黄鹤楼为蓝本,于1981年动工修建,1984年建成的,离最后一座黄鹤楼被毁的时间整整有一百年。

黄鹤楼所在的蛇山,是由东西排列而首尾相连的七座山组成,自西而东为黄鹄山,殷家山,黄龙山,高观山,大观山,棋盘山,西山,全长二千余米,因其形同伏蛇,故名蛇山。黄鹤楼建在黄鹄山顶,在古汉语中,“鹄”、“鹤”二字通用,故又称黄鹤山,黄鹤山上的楼阁,当然就叫黄鹤楼。但是人们更愿意接受因仙得名的传说。

为了使大家更好地观赏黄鹤楼我用五个字来概括黄鹤楼的特点:高、奇、险、美、妙。高就高在山高楼更高,上刺青天与云霞比翼;奇就奇在神仙跨鹤,神话流传;险就险在临江而立,下临无地;美就美在登楼远眺,武汉风光尽收眼底;妙就在妙文人墨客,轶事流传。

好,现在我们已经来到了黄鹤楼公园。黄鹤楼公园是由主楼、配亭、轩廊、牌坊、古肆商业街等组成。主楼净高51.4米,共五层,外形类方正,四望如一。每边长35米,72根大柱拔地而起,60个翘角飞檐凌空,博采历楼之长,汇北雄南秀之风。金黄色的琉璃屋面古朴富丽,红葫芦形宝顶入夜闪闪发光,各层均具有浓厚的诗情画意。下面我们就一起进主楼看一看吧。

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黄鹤楼的一楼大厅。大厅宽22米,长14米,您看这些古香古色的大柱,周长有两米,它们直通顶层可以说是整栋楼的擎天柱。迎面的这副“白云黄鹤图”,高9米,宽6米,画面上黄鹤楼居中耸立,上方一仙者骑者黄鹤,吹者铁笛似离似归,下面人们载歌载舞,整副画面洋溢着浪漫神奇的气氛。画两侧柱子上还挂者清末重臣张之洞的一副名联:

爽气西来云雾扫开天地撼大江东去波涛洗尽古今愁

大厅名联后是一巨幅雕屏,上绘历史上黄鹤楼的造型,技艺高超,又古色古香,堪称艺术精品。

好,请大家随我继续向上参观。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并非二楼,而是一楼与二楼的夹层,俗称跑马廊。这样的跑马廊每二层之间都有,大家可以算一下,黄鹤楼本有五层,再加上每两层之间的跑马廊,内部一共就有九层,因此,黄鹤楼又有了外五内九的建筑结构。这里陈列着一些历史的名人字画,大家可以欣赏一下。

大家看,二楼中陈列着唐宋元明清和现代六座黄鹤楼模型。他们各自代表了其处各自时代的建筑风格。您瞧,这座唐朝的黄鹤楼,一楼和城相连,外看只有两层,整体结构比较简洁粗犷,给人一种古朴雄浑的感觉。再看一下宋代的楼,由楼、台、轩、廊四部分构成,每层翘首重檐,飞达四敞,展现了宋代精致隽逸的艺术风格。元代的形式延续了宋代的风格,明代则依然是两层。大家再看,这里还有一些布蓬之类的东西,您知道这是什么用的吗?没错,这就是咱们古时人们用的遮阳伞。请看这边清朝的黄鹤楼,它分三层,第一层有12个檐,代表着一天12 个时辰,第二层十二个檐,代表一年有12 个月,第三层的二十四个檐则代表一年24个节气。能将中国传统的天文历法文化融入其中,是它的最神奇之处了,遗憾的是在1884年的夏天也就是清光绪十年,它被雷火击毁了。最后一座就是现在的黄鹤楼了,它以清代黄鹤楼为基本,于1984年重修,既不失黄鹤楼传统的独特造型,又比历代的楼更加雄伟壮观。

请大家扶好楼梯随我到三楼。这里是一副名为“文人荟粹”的陶版瓷画。画面人物神态各异,栩栩如生,再现了历代文人墨客来此吟诗作赋的情景。您看,中间那位黄袍加身的正是唐代大诗人崔颢。相传有一年,崔颢慕名来到黄鹤楼,他游览后即兴赋了一首诗:

故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这首诗意境美妙,是描写黄鹤楼的一首不可多得的好诗。可是由于唐代著名诗人很多,崔颢名气又不大,因此,诗虽好,但无人赏识。又一年,诗仙李白来到黄鹤楼,当地老百姓见诗仙来此,十分高兴,纷纷要求李白为黄鹤楼写一首诗。李白游览后觉得黄鹤楼传说奇特,风景优美,于是诗兴大发,答应写诗。人们准备好文房四宝,李白饱蘸浓墨,凝神屏气,提笔欲写,可就在这时,他一抬头,看到了墙上崔颢的诗,他当场就愣住,摇摇头,搁笔不写。围观的人们不知何故,纷纷询问为什么,只见李白叹了口气,吟出一首打油诗:

一拳打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

吟完,搁笔而去。由于李白的推崇,崔颢的诗名声大振,黄鹤楼也随着崔颢的诗名传四方。

四楼是黄鹤楼的文化活动场所,陈列了当代书画名家游览本楼的即兴之作,这里还专门备下了文房四宝,若是哪位游客有兴趣,不妨在此一显身手。

现在我们来到了黄鹤楼五楼的观景台。“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在这里我们首先看到的是这幅名为“江天浩瀚”的组画,它面积达90平方米,在全楼壁画中是最大的。它由10幅彩画组成,正面墙上的三幅是组画的中心,第一幅由上而下记载了远古的长江文化演替发展的过程。第二幅是在石绿底色上用金线描出的水浪占据了全部画面,使人似乎站到了长江的一个横断面上,感受着急流东去的波涛。第三幅反映的是三国以后黄鹤楼产生和兴废的过程。其它七幅,画在额枋上,分别是:长江源流,上游瀑布,三峡风光,庐山奇景,太湖风光,江流入海和沧海横流。

现在再让我们到西边观赏武汉三镇的美景吧。眼前是滚滚东去的长江和使天堑变通途的长江大桥,还有对面龟山上高耸入云的电视塔,富丽堂皇的晴川饭店,如彩虹跨江的晴川桥……黄鹤楼像一位老者,稳坐于蛇山之巅见证了武汉沧桑的历史和日新月异的今天,更以期待的目光展望着繁荣昌盛的未来。

好了,黄鹤楼之行就快开要结束了,希望我的讲解能够给您留下美好的回忆,不足之处还请您多多包涵。欢迎您下次来到江城,还来这里坐坐。祝大家旅途愉快,一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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