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培训检查心得体会范文 煤矿培训心得体会总结简短(四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煤矿培训检查心得体会范文一
乙 方:姓名:
电话:
家庭联系人姓名: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结合矿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同时签订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一旦签字,即成为本矿安全生产责任人。
一、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当事人任选其一)
1、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可以另附文本)
二、生产岗位及任务内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生产和工作需要,从事(以下岗位中打√)采煤工、掘进工、运输工、其他工种( ),并完成甲方按照相应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技术等责任制要求而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和生产岗位。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告知危险危害因素
我矿是井工开采煤矿,主要生产、工作场所在地下,而且又有老空区的影响,危险因素众多,主要自然灾害有老空水、顶板水、底板透水;煤层具有自然发火特性,可形成内因火灾;井下充满木支架等易燃物,可造成外因火灾;煤层本身含有瓦斯,揭穿空区,可能有瓦斯库,易引发瓦斯爆炸、燃烧、窒息;煤尘具有爆炸性,可造成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尘中含有二氧化硅,有煤肺、矽肺病威胁;煤层伪顶、直接顶具有随采随落、易于断裂的特点,易造成冒顶事故;除这五大自然灾害,还有机电机械、运输车辆、空气环境、工作环境、照明环境、行走环境、火药放炮及其他一些危险因素,这些因素都可能对人员生命安全造成伤亡、职业病等不同程度的伤害。
(二)甲方保障乙方劳动安全,防止职业病危害
1、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2、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3、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劳动者应当进行专门培训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4、甲方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安全生产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注:采煤工(师傅)保额40万,医疗限额10万;运输工保额20万,医疗限额10万);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职工有权要求矿方提供:1、安全的生产系统;2、符合标准的生产设备、设施;3、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4、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①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②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③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④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四、劳动报酬与保险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根据单位经济效益和乙方完成任务、出勤天数、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方面的考核情况,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保险福利待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月收入不得低于劳动部门发布的当年月收入的最低限。
甲方依法为乙方购买养老、工伤、医疗保险,(45岁以下缴纳养老、工伤、医疗保险,45岁以上只缴纳工伤保险)。45岁以下职工每月缴纳社保个人部分由乙方自付,余下部分由矿方缴纳。乙方月出勤必须达到24个工日,没有达到24个工日,每天扣30元,(除工伤以外)。新来职工试用期三个月后办理社保卡,社保卡由乙方自己管理。
五、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保障乙方的法定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甲方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确需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征得工会和乙方同意,之后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补休,或按规定向乙方付加班加点工资。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作息制度,如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因病、因事请假,应获准许并办理相应手续。
六、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保守国家秘密和甲方商业机密,爱护甲方财物,尽职尽责,积极工作。如有违犯,应接受甲方按规定给予的相应处罚。甲方应对乙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乙方必须积极参加,自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甲方对乙方模范遵守劳动纪律等良好行为,应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劳动合同的续延,变更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续延。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在甲乙双方完全同意条件下,可以续延劳动合同。续延的劳动合同,应送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机构鉴证。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在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情况下,因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或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所签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时,对方依法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一方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对方依法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依法可以解除。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甲方依法制订的规定制度,属于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对方则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可以追究对方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并送当地劳动部门的仲裁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就业管理机构备案。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如有违反,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反本合同所应负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酌情赔偿。
九、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
1、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甲方原则上给乙方安排住房,以利于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在此特别申明,乘车必须乘坐有客运资质车辆,凡是骑乘摩托车、搭乘摩托车及非法营运车辆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矿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因本人违章而造成的伤害,根据情节给予500元处罚,违章造成的伤害发生的医药费按工伤管理相关条款执行。
3、在矿住宿的职工应节约用水、用电。水费按每年100元收费,用电按每度0.5元收费;不打牌(夜晚不超过10:30分)、酗酒,酒后下井的,当班工日不计并罚款200元;
4、职工在井下打架斗殴的不论对错与否先对双方罚款各500元,再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5、运输工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矿车连接状况,杜绝跑车事故,如因马虎大意造成跑车的,矿方将给予惩处,按损失的50%处罚;
6、扒乘机车和绞车导致发生受伤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医药费,不享受工伤待遇,矿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工伤管理
作为井工企业,作业场所存在危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伤害事故,为确保双方权益,作以下规定:
(一)工伤的认定:1、发生事故后,当班值班矿长必须提出书面事故经过、受伤地点、现场证明人以及当班的工作安排情况,2、根据以上情况,由企业法人、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在一起分析确认其工伤性质,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伤事故还是本人违章造成的伤害,3、确定其受伤性质后,确定人、当班工人签字确认;乙方不服者可申请劳动部门仲裁解决。
(二)关于医药费问题:1、在未突破保险限额的,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2、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伤事故的医药费差额部分由公司承担,因本人违章造成的医药费5万元以内由乙方自己承担、5万元以上的公司承担40%,违章人员承担医药费60%.
(三)关于住院期间生活费问题:职工受伤住院期间,公司给予一定的生活费,其标准是: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费按30元/天,宜昌按40元/天;
(四)关于住院期间亲属护理费用标准(含护理人员生活费):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费按60元/天,宜昌按70元/天;
(五)因伤致残的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其赔付金额按本地区标准赔付,一方是主要责任者,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60%,伤残等级由劳动监察部门鉴定为准。
(六)职工发生死亡事故,由劳动部门确定事故性质,属因工死亡,由政府出面组织处理的,其赔付金额按现行国家标准在本地区的赔付标准足额赔付;因工死亡由双方协商解决的,其赔付金额按现行国家标准在本地区的赔付标准上上浮5%赔付。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非因工死亡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和赔付,公司可视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人道主义救助。
(七)一般外伤由乙方自行在新农合医保中开支,不愿意者可申请公司,由公司上报劳动部门报销医药费后按实报数给付,差额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一、权利保障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应平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一方权利受到侵犯,则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双方均有权依法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其它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所称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是指国家各级立法机关、政府、行政职能管理部门制订的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合同所称之“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是指甲方在不违反和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合法程序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其他约定是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的本合同。
3、本合同必须自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送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鉴证。
4、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式二份,甲方存入职工个人档案一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煤矿培训检查心得体会范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集会,隆重表彰我公司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是一次体现关怀、鼓舞士气的盛会,是一次凝聚力量、激励斗志的盛会,这充分体现了公司对煤矿工人的关心关爱,使我们深受鼓舞和鞭策。同事对促进我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此,我代表x有限公司,代表x名煤矿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们的各有关部门和各位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过头,一眨眼的功夫,一年过去了,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一年当中,使我成长了许多,学到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我时时处处都能明显的感觉到我们向阳煤业的文化氛围,尤其是身边的领导和同事,能够将个人命运与煤矿紧紧的联系在一起,坚持煤矿利益高于一切,工作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一丝不苟,他们在工作上为我做了很好的榜样,就像我们机运队长张春礼,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善于沟通,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追名逐利;还有我们机运队副队长李文献,识大体顾大局,工作条理性强,敢于负责,作风民主,不揽功诿过,在队部营造出一种团结和谐的氛围,使我感到一种无形的动力,时刻激励我不断拼搏,为向阳煤业贡献个人的微薄之力。
在获得领导和同事的支持的同时,我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煤矿机械及运输设备》,为我的工作提供了强在的理论支持,尤其是加强对溜子检修方面的知识学习,在实践中,积极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困难,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且完成后的全面检查,保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环节,让工作顺利进行。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今后工作中,我将以“白国周班组长管理法为中心”,我虽然是一名机电班长,和白国周比较,在安全生产上确实不如他的执着细致,所以我要像他那样有积极的进取心,像他那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像他那样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像他那样严格纪律、铁面无私。充分发挥班组各成员的长处,把检修质量提上来,做到有预见性检查,制定好检修计划,认真检查,绝不留隐患,确保各个机器设备能够完好运转不耽误生产。引用白国周的一句话“把班组带好,让大伙儿都安全是我最大的心愿。”
我将坚持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多调查研究,虚心向同志们学习,搞好交流和沟通,互相理解、支持,鼓励每一位职工,努力创造一个团结、积极向上的队伍,建立起一个以人为本的和谐工作环境,做到人尽其才,用集体的智慧和业绩去克服困难,去创造新业绩,为我矿的壮大发展和安全生产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推荐煤矿培训检查心得体会范文三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经委通报今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情况,对年底煤矿安全生产和整顿关闭工作进行布置.
一,关于今年全市煤矿安全工作简要通报
今年以来,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煤矿企业按照实市委,市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部署,认真实施煤矿壁式开采和金属支护生命工程,瓦斯监测监控民心工程,煤矿安全人员培训素质工程,突出煤矿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整顿关闭工作重点,大力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事故矿井停产整顿,防突矿井专家会诊等治本措施,煤矿安全工作的效果好于前一个时期.截止到10月31日,全市煤矿共生产原煤3048万吨,同比增加了12.42%,满足了我市工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发生死亡事故244起,死亡309人,同比减少72起,10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2.78%和24.45%;百万吨死亡率为10.14,同比下降33.4%.其中,市属大矿发生事故25起,死亡3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14人;区县煤矿发生事故219起,死亡27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70起,死亡人数减少86人.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好转,杜绝了特大事故,创历史最好记录.
一是开展贯彻落实市政府煤矿安全整治方案专项行动.全市共分14个片区召开了煤矿安全整治工作会议,所有32个产煤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监管部门人员,产煤乡镇(街道)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煤矿业主(矿长)共2800余人参加了会议.贯彻了市政府煤矿安全整治方案,对全年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向煤矿企业宣传讲解煤矿安全整治的具体要求.
二是实施质量达标治本工程.全市按照"突出重点,坚持标准;典型引路,全面推进"的工作新思路,有力地推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首批30个示范矿井建设基本完成,市级部门正在组织开展验收.按照规定,20xx年,全市60%的煤矿达到质量标准,20xx年要达到100%.
三是深化瓦斯整治民心工程.全市在去年完成228个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基础上,今年又有404个矿井安装了监控系统,其中233个实现联网.市级中心机房在八月份通过了市信产局和市财政局的验收,形成了"市,区县,煤矿企业"三级联网监控体系,实现了对重点矿井的实时监控;同时,组织专家对65个重点突出矿井逐矿开展了专项会诊,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突措施;各煤矿企业严格执行先抽后采规定.全市在去年有85个矿井建立抽放系统或移动式抽放泵站的基础上,今年又有59个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了抽放系统.国有大矿的抽放系统在国债资金的支持下,大部分实现了更新
四是推进金属支护和壁式开采生命工程.通过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落实到矿井,实行分类指导,限期达标.规定未实现壁式开采和金属支护的矿井必须停产整顿,进行改造.否则,不准生产.目前,全市有879个矿井实现壁式开采或经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采煤方法,172个矿井实现金属支护.
五是开展全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九月十二日,我市召开了全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会,明确了有国家资质的136,208和南江地质队负责水害防治技术工作,市经委与地质队伍签定了责任书,限定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按照一个不漏的原则,对近1300个矿井进行逐矿排查,最终建立详实的水文地质和水害情况档案,有针对性地制定煤矿水害隐患整改和加强管理的措施.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各地全面展开.
六是强化安全人才培训工程.今年,市经委开展矿长资格培训987人,培训通风安全管理人员943名.目前我市一,二,三级煤矿培训中心开展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和复训435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复训1253人,培训和复训特种作业人员26075人.
七是制定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三年规划.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xx〕19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意见,制定并下发了我市煤矿关闭整合三年规划.确定了我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在三年内实现以下目标.即: 20xx年度全市关闭煤矿175个,20xx年度关闭煤矿100个,20xx年度关闭煤矿100个,从而将全市煤矿总数控制在1000个以内.
八是确保了小煤矿关闭工作向前推进.一方面,确保了上半年关闭任务的完成.在规定的期限内,全市共关闭煤矿230个;另一方面,坚决落实20xx年度关闭煤矿名单.市政府将全面落实20xx年度关闭175个煤矿名单作为当前煤矿整顿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30个产煤区县政府,确定了第一步确保11月底在主要媒体公告关闭名单的最后期限.目前,各区县已上报关闭名单172个,占应报计划的98.3%.其中有30个区县完成了上报关闭名单的任务,还有长寿没有完成上报任务.11月13日,慕冰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关闭工作提出了确保"名单提得出,矿井关得住,稳定保得住"的总要求,对煤矿关闭后的退出机制和经济补偿措施要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经济补偿标准依法有序进行.目前,市级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办法,制定标准,筹集资金.
通过扎实的工作,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在三个方面取得较大成效.一是自去年天府矿业公司三汇一矿"4.5"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以来,全市已连续19个月没有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二是瓦斯事故大幅度下降,比去年同期减少72人;三是百万吨死亡率首次接近10的指标,为直辖以来的最低水平,全年有望控制在10以下.
尽管如此,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依然严峻,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观.因此,绝不可以掉以轻心.
二,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是全国人大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决策,市政府已制定了三年规划,并下发了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向国务院安委会做出了20xx年度关闭175个煤矿的承诺.在前阶段的工作中,各地虽然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三年规划,并基本确定了关闭名单,但这只能表明工作跨出了第一步,接下来的工作任务还很重,关闭难度还很大.为此,我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要吃透文件精神.我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三年规划,是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xx〕19号)精神,依据《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20xx〕48号),《加快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应对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xx]593号)的总体要求,结合《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的意见》(渝办发〔20xx〕116号)的具体要求,在认真总结分析前阶段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并注重我市实际,经各市级部门反复研究后制定的.这个规划的形成,历经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多次研究,反复修订,并征得了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安监总局的同意,体现了市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规划和工作目标充分考虑并结合了我市煤矿当前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的具体情况,符合我市实际,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但这个规划同时也是一个较大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全市的大方针,不可能面面俱到,处处周全,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并站在全市的高度,深刻领会市政府的精神,顾全大局,坚定信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三年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煤矿整合关闭目标.
二是要明确关闭目标.三年规划虽然对20xx年以前的煤矿整合和关闭目标进行了下达,但当务之急就是确保20xx年度全市完成关闭175煤矿的任务.各区县务必要把市政府下达的这一目标任务作为当地煤矿整顿关闭的重中之重,围绕确保本地关闭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倒排工期,按时完成任务,进而确保全市关闭任务的完成.
三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煤矿的实际情况,全市确定了整合关闭七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第一,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对非法开采和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矿点)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依据有关规定依法查处相关责任人;非法挂靠矿井一律予以关闭;发现同一个矿井1年内2次或2次以上超层越界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非煤矿山违法从事煤炭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
第二,限期关闭和淘汰布局不合理矿井.不同的采矿权人,其许可的采矿范围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重叠(俗称"楼上楼")的矿井,只能保留一个,其余必须关闭;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不具备合法证照的各类小煤矿,必须关闭.
第三,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20xx年末,凡没有按照《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和《重庆市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的意见》实施资源,资产整合,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3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将依法予以关闭;年生产能力3万吨以下(含3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四,关闭违法组织生产的矿井.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擅自从事生产的煤矿,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依据《特别规定》,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煤矿,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依据《特别规定》,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由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现有技术条件难以有效防治,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矿井,依法予以关闭;已取得相关证照,但管理滑坡,安全生产条件下降,被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六,地方政府决定依法关闭的矿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地方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决定依法予以关闭;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的矿井,依法予以关闭.
第七,关闭煤炭资源接近枯竭的矿井.依据《若干意见》,对经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煤炭资源接近枯竭且分别在20xx年,20xx年年底前采矿权到期的煤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及时注销其各种证照,当年依法予以关闭.
四是要坚持工作标准和程序.这个标准和工作程序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xx〕247号)中已经明确.这里我再次强调,对于永久关闭的矿井要坚持关严关死的原则,达到关闭矿井的六条标准.即是(1)吊销有关证照;(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3)停止供电,撤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4)封闭,填平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6)落实防止死灰复燃的监管责任人.对于有条件整合的关闭矿井要坚持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有关部门要简化程序,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五是落实工作的职责.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日常事务;产煤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是整顿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煤矿整合关闭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关闭煤矿任务的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严格整合关闭的标准,规范矿井关闭工作的程序.特别是待市政府的补偿措施下发后,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补偿政策,程序和标准,秉公办事,依法行政,并务必做好稳定工作,确保关闭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六是要实施督查,严明纪律.市煤矿整合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整合关闭的日常机构,要重点加强对各地关闭指标落实情况的调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并向有关方面通报工作情况,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市政府要求,为促进各地整顿关闭工作的推进,由市经委,市安监局,重庆煤监局分别牵头,市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三个工作组,采取分片包矿,一包到底的方式,加强区县(自治县,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督促指导.具体的讲,市经委负责万州,云阳,开县,彭水,黔江,垫江,梁平,武隆,永川的督导工作;市安监局负责合川,万盛,大足,石柱,长寿,双桥,秀山,南川,北碚的督导工作;重庆煤监局负责奉节,巫山,巫溪,铜梁,涪陵,丰都,渝北,璧山,城口,忠县,綦江,荣昌的督导工作.各区县要在督导组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将工作向前推进.实施整合关闭工作的所有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对公职人员非法参与煤矿经营牟利,充当"保护伞"的,要严厉查处;对在煤矿整合关闭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为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全市实行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月报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倒排工期,并指定专人,负责在每月5日前将本地工作进度情况上报市煤矿整顿关闭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关于年底煤矿安全工作
年末岁初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尤其煤矿安全方面,因市场需求旺盛,生产企业超负荷生产,建设项目抢进度,赶工期等,极易酿成事故.今年还剩下不到40天的时间,为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今年已经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势头,全面实现市政府要求的"死亡人数控制在380人以内,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不发生特大事故"三大目标.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合理组织生产,确保煤炭生产安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市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特别要切实防范和纠正在煤矿关闭整顿期间,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和现象,继续坚决打击取缔非法采煤窝点,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改,扩建项目和资源整合矿井的监管,监察.特别是重庆煤炭集团所属的市属国有大矿,矿井环节多,工作战线长,生产系统复杂,作业人员多,且年底为保主城电煤供应,工作任务重,生产绷得紧,安全压力大,尤其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认真做好全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目前我市开展的水害防治工作是按照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座谈会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20xx〕98号)的要求组织开展的.为了打好水害防治工作攻坚战,市政府印发了《全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渝办发[20xx]210号),对我市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从前阶段工作来看,荣昌,永川,南川,彭水,万盛等地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有一些地区存在着认识不到位,任务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问题,导致煤矿水害治理工作滞后.当前正值枯水季节,是进行水害治理的最好时期,各产煤区县要抓住机会务必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煤矿水害防治任务.
(三)结合冬,春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地,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对属地区煤矿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下达整改或停产整顿指令,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销号"制度.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今年发生过重大事故和停产整顿矿井,技术改造矿井实行重点监控;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全没有保障,"一通三防"措施没有落实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对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一经查实,从重处罚;对年底发生重大事故的矿井,一律加重处罚或予以关闭.
(四)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今年,全市实施了煤矿壁式开采和金属支护"生命工程",瓦斯监测监控"民心工程",煤矿安全人员培训"素质工程",煤矿质量标准化,瓦斯防治,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整顿关闭"治本工程"一大批重点工作.这些工作是市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必须坚决完成.年关将至,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按期完成,各地煤矿监管部门要对各项重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进行认真"盘点",做到胸中有数.要通过开展专项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差距和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同时,要对今年以来的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明年煤矿安全工作的打算和重点措施,于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经委,作为全年煤矿安全目标考核的依据.
同志们:做好年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打好整顿关闭攻坚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但目前的形势对我们十分有利,最新的统计资料表明,今年截止到11月20日,全市煤矿事故死亡327人,完成不突破380人的目标大有希望.因此,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扬敢打硬仗的精神,努力拼搏,攻坚克难,背水一战,以更大的决心,更扎实的工作,全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全面实现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各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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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下午,我们召开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之所以在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之后紧接着又召开这样一个较大规模的座谈会,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首先,最近一个时期,全国、全省相继发生了多起煤矿重特大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警觉。为了有效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态势,国务院于7月19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已经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安监部门以及企业面前的一项首要任务。其次,为了深刻吸取全国、特别是全省近期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省安委会于7月23日下发了《关于对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需要我们进行详细地安排部署。第三,我市是全省七个重点产煤市之一,煤矿历来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市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极为关注,没有 1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就没有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很有必要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抓住了这个“牛鼻子”,就能有效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因此,今天的这个座谈会,主题很明确,任务很具体,就是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对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安排部署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刚才,市安监局徐局长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主要精神,尹局长通报了甘肃煤监局《关于武威市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辛局长安排部署了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整顿工作;三县一区安监局、煤管局和4个重点矿山企业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安委会《紧急通知》精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检查整顿等重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如何正确看待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
在26日召开的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我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从总体上讲,今年1-6月,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79起,死亡22人,受伤46人,直接经济损失138.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标“三降一升”,事故起数增加8起,上升11.3%;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18.5%;受伤人数减少17人,下降27%;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26.8万元,下降47.8%。 2
除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外,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均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全市未发生一次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那么,如何正确看待当前全市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我觉得可以概括为三句话,那就是“形势基本平稳、问题确实不少、压力依然很大”。
形势基本平稳。今年以来,市县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市县区安监、煤管部门和全市矿山企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着力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矿山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基本平稳、总体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截止目前,全市煤矿、非煤矿山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阶段性目标之内。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与会的同志们,面对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各种现实问题和相对比较困难的条件,尽心尽力,任劳任怨,为搞好矿山安全生产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向在座诸位并通过你们,向县区安监、煤管部门的同志们以及全市矿山企业的广大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问题确实不少。既然说上半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也可以说为近几年来同期的最好水平,但为什么还要讲“问 3
题确定不少”,其理由有三:一是从我们日常检查的情况看,今年以来,从市政府、市安委办、市安监局的角度,我们加大了对煤矿的监督检查,仅市政府郭市长亲自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指导就达3次,市政府分管领导陈市长对煤矿企业的督查指导就达5次之多,对煤矿企业我也跑了9次,市安委办、市局分管领导和矿监科对煤矿企业的全面检查就达4次,配合甘肃煤监局的专项检查就达6次,共检查煤矿90多矿次,平均2天1矿次,可以说我们把很大精力放在了煤矿上,但我们每一次检查都能发现许多问题,先后共下达整改指令书60多份。这不是在表功,而是说明了我们的煤矿安全生产中确实存在许多问题。二是从甘肃煤监局《关于武威市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十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来看,已经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陈市长作了重要批示:“我市煤矿安全方面存在的十个方面之问题表现,条条触目惊心,要引起高度重视,出实招、务实整改,切忌走过场,做表面文章,人命关天!!!”。而这些问题并不是第一次提出,许多都是老生常谈,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彻底整治,从中也可以说明两个问题,一方面说明了煤矿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们的监督检查还存在着不细不严不实的问题。三是从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当前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保障能力差;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安全防范意识差;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技术手段落后;煤 4
矿生产制约因素较多,安全投入严重不足;技术改造步伐缓慢,本质安全水平较低等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如:生产矿井多数“先天不足”,规模小、安全基础薄弱、机械化程度低,开采工艺、支护方式、采煤方法简单落后;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图纸不能反映矿井实际,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无设计,矿井缺乏有针对性的灾害防治措施,系统不完善,采掘严重失调,乱采滥挖、以掘代采,安全设施设备老化陈旧、“带病运行”,基本的防灭火系统缺失或不健全,探放水机构、措施、设备不健全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三违”现象严重等等。所以,尽管今年上半年我市煤矿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但从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出事故是偶然的,出事故才是必然的,上半年不出事故并不等于今后不出事故,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压力依然很大。主要来自于内外两个方面的压力:从外部来讲,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煤矿重特大事故频发,从内蒙古乌海骆驼山煤矿“3.1”特大透水事故、山西王家岭煤矿“3.28”特大透水事故到近期的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21”特大火药爆炸事故,再到七月份的陕西韩城小南沟煤矿“7.17”重大火灾事故和我省金塔县芨芨台子煤矿2号井“7.18”重大透水事故。这些事故虽然都发生在省内外其它地方,但这些事故后面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在我市煤矿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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