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需不需要写申请书简短 离婚前需不需要写申请书简短的(6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前需不需要写申请书简短一
身份证号:
男方:
身份证号
鉴于双方欲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记结婚,实际缔结婚姻关系时间以结婚证书记载为准,现就部分与结婚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婚前财产
1.1婚前财产指结婚婚姻关系缔结前双方即拥有所有权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股票,债权,现金,存款,首饰,车辆,服装,家具,家用电器等。
1.2双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续或消亡改变其性质,不因婚姻存续长短而改变其性质,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3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以前在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因此,双方婚前财产的具体内容均以公证书记载为准,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未记载于公证书之财产,除有确切的相反证据,均应当推定为婚后财产。
公证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如果一方毁婚,应当承担全部公证费用。
第二条婚后财产
2.1婚后财产指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所得;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2.2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将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双方个人财产。
2.3婚后财产所有权的确定,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财产所有权有登记的以登记为准,无登记的以占有为准。
如果任何一方通过盗窃,涂改,抢夺,抢劫,诈骗等方式将应由另一方所有的财产据为己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双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公证、公布、告知、在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条款中注明等方式令尽可能多的公众了解到双方已经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这一事实。
因某一方债权人不知这一事实而主张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该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另一方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进行赔偿。
第三条财产分割
3.1如果出现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离婚,一方或双方死亡),上述婚前财产,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不进行分割,但应当各自取回。
3.2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如果出现双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夫妻共同名义接受馈赠,合资购买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时还没有分割的,应当依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原则进行分割。
3.3分割共有财产的原则是,协商处理。
无法达成协议的,按份共有的财产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平均分割。
实物可以分割的,实物分割,实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财产价值损失的,可以折价或变价后分割货币。
第四条共同生活
4.1双方缔结婚姻后选择地址为的住宅用房为共同生活所在地。
该住房使用权系购买(租赁)所得,产权所有人为。
上述住所地如需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就有关事宜另行订立书面协议。
4.2为维持日常生活开支,双方每月各给付元人民币进入共同生活基金,给付日期为双方各自发薪日(如发薪日不确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则为每月1日)。
该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宽带上网费、电话费、住所地用餐所需费用以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费用。
每月由管理方制作开支明细表,每年由双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则由双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资补足,如有盈余则由双方平分,并根据盈亏情况协商次年每月给付的金额,但该金额应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实际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明细表一式两份每月会签一次,双方各执一份,经会签的明细表视为双方对于生活费的给付和支取均无异议。
经摧告无合理原因拒绝会签明细表的,视为已经会签。
4.4双方承诺,无论婚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的情况,因此免除对方的扶助义务并且保证在婚姻存续期间每月按时按数支付约定的共同生活费。
为保证实现本条款的承诺,双方父母将作为担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现无住房或生活困难或无力支付共同生活费的情况,该方父母将承担起排除这一情况的义务,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经济补助,代为支付共同生活费等措施。
双方父母应当出具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合同双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协议上签字同意该条保证条款。
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子女
5.1双方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不生育子女,不领养子女.为此双方应当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该避孕措施应由双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担最终责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应当支付女方流产费用,营养费,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等每次合计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但有事实证明该胎儿与男方无血缘关系的除外,并可根据6.2条追究女方责任。
5.2如因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双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许范围内生育或领养子女。
该书面协议至少应当对以下事宜进行约定,生育或领养手续费用问题,抚养子女的费用问题,子女监护责任问题,发生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题,子女姓名确定权问题等。
第六条忠实义务
6.1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任何时候一方不得背叛对方,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
如有违犯,按以下办法解决: 1、感情上,由忠诚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
2、经济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财产,不忠方个人财产亦归忠诚方所有。
3、子女抚养,忠诚方有优先决定权。
家庭暴力参照以上办法解决。
6.2对于感情背叛的认定,违犯以下第1款时,理当属背叛。
违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对方有提醒和督促改过的权利,同时违犯的,亦作背叛认定。
①与异性发生亲密关系。
②与异性关系暧昧。
③与异性接触频繁。
④与异性接触已造成不良影响,危及家庭稳定。
6.3因工作需要的人员往来,朋友交往应公开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隐瞒。
6.4双方感情的遗留问题,应具有特殊性,一方的旧情人在非联系不可的情况下,须事前告知对方,对方有知情权,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若违犯视同背叛性质。
第七条其他
7.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可订立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7.2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需订立书面协议进行修改。
7.3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7.4本协议一式6分,男女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离婚前需不需要写申请书简短二
范本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相识后,自愿结成夫妻。在任何一方故世、再次离婚或其他情况下导致双方的婚姻关系终止前,双方希望就其因婚姻而对另一方的财产享有的权利或义务做出预先陈述:
双方已经充分知晓且明了本协议内容,签署本协议未受任何胁迫和压力。本协议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按照男方的以下要求订立本协议;本协议的订立在于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经双方充分考虑并协商,订立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
1、男方所住房产女方可以入住,但没有买卖权和继承权。双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婚后所有权不变,仍为各自财产。婚前个人债务由各自偿还。
2、当甲、乙双方再婚时,双方子女均已成年,因此双方同各自子女的赡养关系不变。有病时费用和护理由各方儿女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和护理费)。
3、双方各自婚前财产由各子女继承,双方故世后,各自子女对各自父母后事的处理权利不变,由各子女为自己老人送终。
二、关于婚后财产的约定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前述第一条一款约定之外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双方承诺,再婚关系建立后,非经对方同意或为对方利益,不得自行设置债务,否则,应视为一方自己的债务,另一方无义务连带偿还。
三、日常开支双方婚姻关系建立后,应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用于日常开支;日常大件消费品开支(单件或单次开支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应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处置。
四、关于女方住房的特别约定双方婚姻关系建立后,共同居住用房由男方提供,如果男方先于女方故世,由男方子女对该房屋全部继承;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关于各自财产的部分约定,可以视为对自己遗产的处置,在双方没有新的遗嘱处分其财产前,本协议关于各自财产的部分约定内容可以视为遗嘱。
五、其他约定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________省____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儿女: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儿女: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前需不需要写申请书简短三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这类财产协议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明确婚后财产规划、用途,以便更好的使用婚后夫妻财产,经营家庭生活而自行制定的。因此,只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出于暴力胁迫,人身威胁,自由受制等非自愿情形、不侵害任意一方人身权利的情况下即可自行约定。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双方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一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__方。该房屋共计______万元,已由______方支付______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房屋内装修及家具、电器的购买由______方出资。双方将来如果离婚,该房产及房内家具电器均归______方所有,______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到______方的手续,因房屋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第二条各方父母遗产约定
双方父母将来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各自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三条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1、甲乙双方如因家庭共同生活而需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双方中任意一方对外借款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告知债权人该债务系己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共同财产的保管
1、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______%集中存放于夫妻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并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______%视为个人财产,自行保管,与对方无关。
2、双方在共同夫妻生活期间所设立的共同账户由______方保管,并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______方有定期向______方告知的`义务。
第五条离婚约定
1、今后如因______方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双方均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第六条协议目的
1、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白头偕老。
2、协议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双方均清楚了解该协议内容,并表示对协议的内容无异议,愿意共同遵守约定内容。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前需不需要写申请书简短四
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自由恋爱,准备依法登记结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公平协
商,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以下约定,以供婚后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婚前财产有:1、2、...
第二条乙方的婚前财产有:1、2、...
第三条甲、乙双方婚前财产中所有权归甲方或者乙方单独所有/共同所有,其
余财产仍归各自所有。若发生离婚等原因致婚姻关系终止,任何一方不得对另一方的婚
前财产主张所有权。
第四条甲、乙双方对属于各自的婚前财产拥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任何一方不得对
另一方处分婚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
第五条甲、乙双方婚前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
任。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离婚前需不需要写申请书简短五
甲方(男):
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
身份证号码: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婚姻美德,严肃家庭纪律,维护家庭正常运转,规范婚后夫妻家庭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总则
1、本协议以双方自愿组建家庭,并以婚后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为最高准则;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中的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对协议条款提出异议,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二、权利
1、夫妻双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间的权利;
2、夫妻双方有了解对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的权利,有了解对方收入和花销情况的权利,双方应主动交流沟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隐瞒和欺骗;
3、女方在怀孕、哺乳期间有拒绝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4、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替子女作出重大决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学、工作等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三、义务
1、夫妻双方有义务关心、爱护对方,外出参加吃饭聚会等活动必须提前汇报,未争得对方允许,不得夜不归宿(因工作出差、调动等情况除外);
2、夫妻双方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不得以非医学理由拒绝生育;
3、过年过节有义务参与应当参加对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的生日宴会等必须的活动。
四、财产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2、未婚夫必须在结婚前(时间限于*年*月*日之前)购买一套婚房(婚房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决定),且房产证书上有未婚妻名字,婚房所在地仅限于江西省修水县县城之内;
3、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依法所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对方不得侵占;
4、双方自己的钱财可以借给或者赠予自己的亲戚朋友,需要向对方通报或者协商;夫妻共同财产的出借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5、夫妻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对方精神损害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万圆整);
6、双方保证绝对不使用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须向对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万圆整);
7、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夫妻个人守则
1、不得说谎(无论善意的还是故意的),不得有任何隐瞒;
2、不得出入色情场所;
3、不可沉迷赌博;
4、不可服食违禁药物;
5、不可经常过量饮酒;
6、不可作出伤害彼此的行为;
7、不可因工作而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为重;
8、夫妻间需互相关心爱护,夫妻间有责任了解双方之喜好,并应尽其所能满足要求;
9、夫妻间应彼此尊重,不可勉强对方做任何非自愿去做的事;
10、不可在家发脾气,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发生争执。
六、其他条款
双方正式结婚前(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准),若因其中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当事人双方以及见证人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起生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甲方):*年*月*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乙方):*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年*月*日
离婚前需不需要写申请书简短六
男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二条 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 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______处: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汽车______辆:车辆行使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3、股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______处: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2、汽车______辆:车辆行使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3、股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 种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 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
婚后生活
第九条 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 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 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 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 万元时,应当事先同另一方协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 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事后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 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 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 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 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主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 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 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____________%。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 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 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 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 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 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____________ %,但每月不得低于 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____________ %,但每月不得低于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 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 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离婚前需不需要写申请书简短 离婚前需不需要写申请书简短的(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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