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总结(7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有关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经研究决定,今天召开xx区开展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相关要求,着力解决全区农村党组织发展党员源头不足、培养教育缺失、审查把关不严等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保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农村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基本遵循,紧紧围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着力培养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格发展党员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目前,全区共有农村党员xx余名(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和转入的农村党员xx名),有力改善了党员队伍整体结构。但基层党支部特别是农村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还存在程序不严、质量不高等问题。
今年8月,省委组织部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排查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市委组织部决定在2021年底前率先完成xx区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这既是对我们的充分信任,也是对我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检视和极大促进,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力推进,以实际行动高质量完成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工作任务。下面,我就抓好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给大家进行业务培训。
这次全面排查整顿工作从2021年9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共10个月的时间,重点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7个乡镇党委所辖61个农村党组织和4个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具体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集中排查和认定处理阶段,2021年9月开始,2021年12月底前结束;第二阶段为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和完善工作制度阶段,2022年1月开始,2022年6月底前结束。大家要严格按照推进方案要求,牢牢把握时间节点,将所有工作流程落细落实,保证排查整顿工作按时按点、有序推进。
此项任务量大面宽,大家要腾出时间认真学习、刻苦钻研,确保每一项决策都有相关政策支撑。具体学什么?要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二是坚持依规依纪。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农村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这次排查整顿的问题分别是“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4类22个违规违纪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各乡镇要把找准查实问题作为排查整顿工作的关键,通过应用“四查四核”(一查发展对象,核定发展党员入口关是否符合要求;二查发展步骤,核定党员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三查入党材料,核定发展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四查党员履职,核定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工作法,认定排查整顿。一是整顿“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查是否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二是整顿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查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三是整顿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查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等。四是整顿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乡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做出处理,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应纪律责任。一是认定处理“带病入党”人员。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经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需要注意的是,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认定处理弄虚作假问题人员。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是认定处理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乡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四是认定处理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相关情况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予以说明。要注意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查工作的,可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排查整顿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社会敏感度很高,总体上按照:动员部署、集中排查、认定处理和“回头看”等4个环节推进。具体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把握工作节奏,坚持边排查、边整顿,边认定、边处理,调查核实清楚一个、及时认定处理一个。
(一)动员部署环节。(2021年9月初至2021年9月中旬)通过系统研究谋划、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和分级谈心谈话等完成全面排查整顿工作的前期准备。一是制定方案(9月初完成)。区委组织部已经研究制定了xx区全面排查整顿工作推进方案,并下发给大家,各乡镇党委要根据推进方案研究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成立机构(9月初完成)。区委已经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和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书记、镇组织委员、镇政法委员任副组长,镇派出所、司法、综治、卫健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领导,及时开展研究部署、业务培训、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三是启动实施(9月中旬完成)。会后,各乡镇也要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对本乡镇参与排查整顿工作的全部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提升业务水平。四要思想发动(9月中旬完成)。建立分级谈心谈话制度,即各乡镇党委书记要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与支部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大家要通过逐级开展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解读,既要讲清楚开展排查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边界和方法程序,也要讲清楚各级党组织从严从实推进排查整顿工作的决心,打消基层干部思想顾虑,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集中排查环节。(2021年9月中旬至2021年11月中旬)全区排查整顿工作主要采取“三查一核”(基层党组织自查、执纪执法部门筛查、区委组织部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方法,逐步进行排查。排查期间,区、乡两级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一是基层党组织自查(10月中旬完成)。由各乡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对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的党员逐人进行摸底统计,掌握其入党日期、转正日期、近亲属关系等基本情况,形成党员信息底册,并于9月15日前上报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要严格对照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主要环节,每名排查对象确定一名党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排查责任人,逐一调阅排查所属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台账记录等,有针对性地走访当事人、镇村干部、党员、群众,了解每名党员的发展过程,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并如实记录。各乡镇党委要对问题清单、调查走访情况、来信来访情况每月进行集体研究,集中排查期间每月2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区委组织部。对辖区内属于十八大以后发展的党员但组织关系转出的,由乡镇党委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核实处理。二是执纪执法部门筛查(10月底前完成)。按照安全、保密、高效的要求,组织部会及时将全区党员信息底册移交纪委监委、政法委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族宗教、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由相关机关和部门对照党员信息底册,依托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等,对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全面了解核实党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况。各单位筛查情况我们也会及时反馈给大家。三是区委组织部审查(10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将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的党员档案于9月底前报区委组织部封存保管,我们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问题线索,并对基层自查、部门筛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甄别把关,形成需要调查核实问题清单,转交乡镇党委调查核实,坚决杜绝基层党组织出现排查不深不细不实,甚至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等现象。四是对重点问题进行核查(11月中旬前完成)。对疑似违规违纪问题,区、乡两级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到村组(社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需要开展函调外调工作。对疑似“带病入党”的,区委组织部和执纪执法等部门将进行联合会审。对疑似弄虚作假的,通过核查入党材料、向相关人员调查等方式,回溯分析入党过程,发现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疑似“人情党员”的,对走访调查、群众反映、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与当事人谈话、做深入细致思想工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核查等方式进行核实。对疑似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违规入党的,深入村(社区)组听取党员群众意见,了解具体情况,并与同时期其他入党申请人比对分析。对疑似违规“异地入党”的,通过查阅入党材料、走访党员群众进行核实。
(三)认定处理环节。(2021年11月中旬至2021年12月底)认定处理工作由区委负总责,区委组织部具体落实,最终结果由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一是乡镇党委提出初步意见(2021年11月中旬完成)。乡镇党委根据自查情况,利用在充分征求基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对党员作出评价,并经会议研究提出初步认定处理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核。二是区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常委会审议决定(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我们将根据乡镇党委提供的问题线索和初步意见,经审查党员档案、核查信访舆情等,在认真分析甄别的基础上,提出具体意见,并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三是基层党组织按程序进行处置(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我们将及时向各乡镇党委反馈,再由基层党组织按程序办理,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及时移交纪委监委或有关国家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整顿处理工作自区委常委会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一般在1个月内完成。处理结果各乡镇要及时通知本人,以适当方式宣布,认定处理材料按规定归档。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经组织认定承认党员身份的,由基层党委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对组织关系已转出、存在相关问题的,所属乡镇党委要会同转入地党组织研究提出处理意见,转入地党组织作出处理;对组织关系转入、作出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处理的,乡镇党委应当及时告知转出地党组织。四是持续跟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及时对拟处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做细做实思想工作,确保排查整顿工作平稳有序。被处理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按规定受理并做出答复。
(四)开展“回头看”环节。(2022年1月初至2022年6月底)各乡镇通过全面开展自查、深入分析研判、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和健全工作机制等方式,重点对第一阶段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查漏补缺。一是全面开展自查(2022年3月底前完成)。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具体负责,区委组织部向各乡镇派出指导员并组成专门力量对前期排查、认定和处理情况进行自查,对照党员信息底册,逐人逐项对照摸排、分析研判,重点看集中排查是否全面、深入,情形认定是否客观、准确,处理结果是否公平、合规。下派指导员与各包村(社区)领导要逐村(社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农村党员、乡村(社区)干部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评价。二是深入分析研判(2022年4月底前完成)。区委常委会将及时召开会议,对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进行评价,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对排查不彻底的乡镇、村(社区),将及时督促返工“补课”;对认定不准确的问题线索,将及时请示上级党组织,综合分析、会商解决;对处理不到位的人员,将及时督促有关党组织进行整改;对政策难以界定的,将及时汇总梳理,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三是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2022年5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农村党员专门建立党员档案,指定专人、设立专柜进行保存,定期对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开展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区委组织部将每年对党员档案开展1次抽查,每次抽查数量不少于全区党员总数的3%,对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乡镇严肃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四是健全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工作机制(2022年6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党委要通过这次排查整顿工作,加快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严格落实发展党员5个阶段25项流程。针对问题发生率较高、工作存在“盲点”的重点环节,制定相应优化措施,探索建立一套标准执行严格、程序把控严密、纪律要求严明的发展党员工作督查机制,定期检查发展党员工作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防止发生新的违规违纪问题。
同志们,抓好这次排查整顿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组织关注、党员期盼。我们要以排查整顿为契机,持续深入推动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xx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谢谢大家!
有关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为了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校立即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学校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及时将上级有关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的文件发布到各个教师手中,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吃透文件精神,全面熟悉、把握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要求,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学校积极开展教师有偿家教自查自纠活动,认真对照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排查,严禁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辅导
班、补习班等,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教学环节。严禁学校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严禁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为退休教师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等。严禁教师与社会办学机构或个人合作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严禁教师以招收好班生等为由收受学生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严禁教师以替课或临时给别人代课等名义进行补课。
一旦发现有顶风违纪者,将实行严肃追究责任
1.对一年内发现并查实一起有偿家教的,对违反规定的教师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2.对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两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违反规定教师的聘任职称,二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3.同一教师一年内连续三次被查实参与有偿家教的,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年度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解除聘任职称,三年内不得续聘和晋级。
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上级文件精神,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有偿补课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行为,断然拒绝有些违规违纪教师伸手讨要的行为,并及时反馈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拒绝盲目补课,真正把时间还给孩子,把健康还给孩子。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设立举报投诉箱,全方位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与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及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号。
学校利用给学生一封信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
目前,xxxx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现象。
有关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关于违规收受礼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诠释了相关政策规定,树导向划底线,晓以利害,通过深入学习会议精神,现将个人对专项整治的认识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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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人眼里,一百两百的红包不算什么,收了就收了。但是小红包折射大问题。首先,长此以往,养成的必然是党员干部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对待来办事的群众会不会带上有色眼镜,分个三六九等出来,就像以前说的“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你莫进来”,而对待带着红包来的就像笑脸相迎;其次,党员干部代表的是国家形象,不管是明是暗,收受红包必将导致整个社会风气的恶化。现在社会上的一些老师、医生等大肆收受红包,不能说没有依样画葫芦的嫌疑;最后,对于党员干部个人来说,一旦收送“红包”,权利职责就变了味。党员干部形象受损,久而久之,一些干部轻则违纪,重则身陷牢狱之灾,最终毁掉前途。二、通过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1、从未与相关上级业务单位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从未向上级部门领导赠送土特产、提货券。 3、从未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4、从未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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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本人向组织做出如下承诺
1、不收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2、不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3、不向公务人员及其配偶子女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有关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尊敬的中队领导:
您好,今天,我怀着万分的愧疚和懊悔给你们写下这份检讨书,自己在部队里私自喝酒被抓的行为,这严重的违反部队的规章制度和禁令,早在自己刚踏进这个集体的时候,队领导就已经三令五申,一再强调,不能违反部队纪律,尤其是作为一名驾驶员更加不能违规喝酒,这是铁的纪律,也是原则性的问题。但是自己没能记在心里,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自己作为班长首先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可是自己首先就犯的不该犯的错误,给身边的战友造成的不良的影响,通过这件事情,我清楚的认识到作为一名部队驾驶员违规喝酒是非常非常不应该的,不管是没有完成好任务也好都是不可以的,但我,还是犯的着不该犯的错误,这行为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和对关心自己的领导不负责。在此我本人向队领导表示真诚的歉意,“对不起”,辜负的你们对我信任和教诲,以后保证再也不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的。
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晚上点完名冲完凉自己一时头脑发胀,想着点完名没什么事就随口和身边战友说的一句喝酒,大家都一拍即合,什么也没有多想就来到了后面工地,可能是这段时间大家都比较压抑吧,想发泄一下吧,其实找什么理由喝酒都是不应该的,但是大家都没有多想,想喝就喝啦,我深知这件事是不应该的,也自己没有很好的控制力,没有把自己的心态调整好。后来刚坐下不到一个小时队长就来了,事情经过就是这样的。世事难料,人非圣贤这也许是成长过程中要经历的吧,确实自己通过这件事情也清楚的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找出的以下几点。
一,违反的部队的纪律和驾驶员的原则和底线。
二,在战友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有可能造成别的战友效仿,影响部队纪律性。
三,辜负的领导对自己的信任,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四,大局意识不够,心态没有摆正,自控能力不足。
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唯有深刻检讨,领导怎么处理我都虚心接受,不过相信队领导能看到我这个诚恳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请相信我的悔过之心,我的行为是自己的一时失控,希望队领导可以原谅我的错误,自己也会向你们保证此类事件不会再有第二次发生,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队领导和战友相信我能够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队领导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
有关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深入落实区委关于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举一反三解决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整体水平,xx局对照排查整改内容,过细过实做好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认真搞好动员部署。为深入落实区委、直工委关于清理整改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的指示精神,促进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整体水平,xx月xx日,我局召开发展党员自查专项工作部署会,传达直工委通知精神,进行思想动员,部署局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相关措施。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总支)认真学习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排查工作领导。局成立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整改工作。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对自查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局机关党委深入督导搞好自查工作。
三是细化排查工作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按照省市区和直工委有关要求,制定《花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
xx局落实区委关于违规发展党员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每个支部(总支)扎实做好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工作,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消除顾虑。坚持实事求是,对排查整改范围内的每名党员的情况逐人核对查实,对突出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
一是搞好支部自查。各党支部(总支)对xx年xx月以来发展党员坚持政治标准、履行入党手续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存在了以下一些问题:①党表填写不规范、不准确,如:xx(预备党员考察表的时间、书记审查、小组或书记意见不填);②政治审查走过场。
1.关于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对全乡3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确定的3个发展对象,4名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把关,杜绝“带病入党”,进一步规范入党程序资料、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全面推进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
2.2014年—2018年党员发展工作审查工作。对此区间发展的党员,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档案资料是否完善。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按照党员发展5阶段25步骤的程序,逐项细对,是否存在档案时间不连续、批复不全等相关问题。二是是否存在档案资料造假。对党员档案资料仔细甄别,是否存在不正当的方式涂改档案内容,或将虚假材料装入党员档案,伪造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虚假的更改参会人数的相关材料等,要通过相关材料对比印证、文书档案记载核实等方法,重点审核党员发展程序重要节点的重要信息材料。三是否存在“近亲繁殖”“人情党员”。重点围绕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对近年来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一次“盘底”,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为后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打好基础。
1.安排部署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各村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一次全面安排与培训,确保各党组织书记、各村党建联络员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
2.全面自查阶段(7月1日—8月15日)通过党员自查、支部核查、党委审查的方式对党员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同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引导群众提供相关存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线索。重点排查发展党员过程中是否存在把关不严、简化程序的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农村党组织连续3年不发展党员问题,是否存在在外工作或上学期间在农村入党问题,是否存在预备党员不及时转正问题,是否存党员《入党志愿书》等资料填写不完整问题,以及其他发展党员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3.核查整改处理(8月15日—9月1日)各村党总支要对排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建立台账并复查核实,经复查核实后确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配合同级乡纪委依规依纪对违规违纪党组织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问题处理要做到事实依据清楚、使用政策准确、把握宽严恰当、履行程序到位、资料归档规范。
4.综合报告情况(9月1日—9月10日)各村党总支要对所属党支部排查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汇总相关情况,并向乡党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包括违规违纪发展党员专项整治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处理措施、工作成效和建议等)。
1.提高思想站位。各村党总支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把好党员队伍进入关口,将其作为从严管理党员的重要举措,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力求实效。
2.严格工作程序。各村党总支要严格依规依纪办事,按时完成任务。要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得在网络、媒体宣传报道,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应对,避免负面炒作。同时,不得受理任何干部个人提出的更改党员信息的申请。
3.慎重对待党员档案。各村党总支要在做好专项督查审核工作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这次专项督查审核标准审验和转递,对审验不符合要求的档案,必须限期整改后再进行转递。并坚持标准、严把入口,配足配强档案管理人员,同时要加强管档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档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有关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铁投公司《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及自查自纠的活动落到实处,我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坚决制止违规收送礼金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是新时期对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由于自己从事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对学习和了解掌握的新知识有着更高的要求,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首先自己用理论武装头脑,吃透上级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坚持每天阅读各类规程、规范及制度文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努力做到融汇贯通,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加强对时事政治及党中央对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和文件的反复学习贯彻落实,只有对文件中的论断和观点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才能对在新的形势下,以“习近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严守“八项规定”,完成对重点章节熟记掌握,吃透精神,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还要学以致用,把对十九大学习的成果运用到各项工作中,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根据检测行业日新月异的形势发展变化,我十分注重学习新知识,熟悉新技术新工艺,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作的要求。特别是2018年6月到检测公司工作,更有利于我把学习理论同实践结合起来,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丰富了自己。我在收到文件后,立即按照文件要求开始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违规收送下级或工作对象礼金礼券购物卡等是严重违纪行为。而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一项重要举措。1月3日,公司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强调自查工作的重要性,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教育干部与管理人员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通过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一是从自身查起。主要查自己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向其它单位或个人索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购物卡等行为;查是否存在赠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和不正当开支等行为。二是围绕廉政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主要查本人是否存在反腐倡廉建设措施不落实、思想不重视等问题;查找自我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从思想及行动源头上杜绝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行为。通过自查自纠,本人未在工作中存在违规收送礼金以及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问题等行为。
作为一名检测行业工作人员,一名普普通通的共产党员,对廉洁自律、反腐倡廉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始终要视“党的事业重如山,看个人名利淡如水”,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要求自己做到“不为私心杂念所扰,不为人情世俗所困,不为不正之风所压”。我常以反面教材为诫,让警钟常常鸣撼于耳畔,日常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保持了共产党员本色。多年以来,我一直能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定,服从组织安排,严格依照党章办事。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要求自己做到认真落实“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做到廉洁奉公、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始终牢记职责,依法开展工作,保证洁身自好。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程度还不够政治学习抓的不紧;在党性修养上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落实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通过自查,暂未发现我有违规收送礼金以及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问题等行为。为规范管理,我将进一步做好一下相关工作:
(一)进一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落实红线意识,切实杜绝索取、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购物卡等行。
(二)互查互纠,在工作和生活中形成良好氛围;
(三)实行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自身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并做好准备,迎接各级人员和领导检查。
(四)实行公开承诺,严把思想纪律关,每思每行动辄自省吾身,严于律己,以共产党员的高标准、高要求来严格对待自己。
有关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七
各科室、部、队:
为贯彻落实镇江市纪委《关于认真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纪委部署要求,结合中心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为确保专项整治“回头看”取得实效,成立市机关服务中心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沈雪琦任组长,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唐慧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唐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中心各科室。
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以及事后报销票据、接待清单等是否规范完备、是否存在超标准和超员陪客接待;是否存在违规吃请、公款相互吃喝宴请情况;公款吃喝是否存在搞变通、打折扣问题;是否存在于明令取缔、要求转型的会所中公款消费问题。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不得将私人活动列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弄虚作假以会议、培训费等名义或向服务对象报销接待费用。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执行用餐标准,公务接待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并统一安排在机关食堂内部就餐。党员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1.加强宣传教育(5月10日至月底)。把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学细照,查找不足,筑牢防线,从思想上防止发生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的行为。
2.开展自查自纠(6月初至7月底)。各科室严格对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中心专项整治办公室书面说明自查自纠情况;监察室、办公室对自查自纠材料具体内容将进行不定向的随机抽查。
3.组织专项检查(8月初至9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对各科室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不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督促整改。
4.严查顶风违纪(10月初至12月底)。纪检组、监察室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查办违纪违规问题的高压态势,在自查自纠之后,从严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和顶风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典型问题,公开予以通报。
5.加强立规明矩(12月底前)。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建立完善相关具体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堵塞制度漏洞,强化日常监管,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
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 违规工作心得体会和方法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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