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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本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一(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本一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推广甲方产品,扩大甲乙双方品牌在当地市场影响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在乙方所在地的独家代理权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代理权:

1、乙方代理产品:

2、乙方代理区域:

二、权力与义务

1、甲方

1)授权乙方为指定区域内的甲方产品的合作推广单位,不定期派代表指导、督察乙方的销售工作。

2)甲方按乙方计划分期分批提供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的产品,保证产品的保质期自乙方收货之日起算不少于18个月。

3)甲方授权乙方可在指定区域内缔结销售合同,并利用乙方推广优势,利用各种机会进行产品的推广宣传。

4)甲方在乙方进货的同时提供广告品、宣传品。

5)甲方对因产品的内在质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服务和推广指导。

2、乙方

1)乙方在本年度内完成______万元销售量。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信誉,利用乙方的义务活动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推广和宣传,组织科技成果推广会和示范现场会。

3)乙方不得低于甲方推荐的终端价格销售产品。

4)保证甲方的产品不得投放到规定区域以外市场及不低价销售。

5)因乙方推广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必须定期向甲方报销售计划(含订货计划、销售情况、渠道建设、市场开

发、促销计划等)。

三、进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进货,提前3天通知甲方,款到24小时内发货,由乙方承担短途运费。

四、退换货条款

1、以下情况退货、换货的,乙方无条件退货,由此引起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收到货后乙方发现产品包装渗漏、标识不清、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

2)所收发产品与定购产品不符。

2、以下情况退货、换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1)乙方要求更换新包装或新的生产日期。

2)乙方认为某些产品积压过多不畅销,要求更换畅销产品。

3)无任何原因,乙方要求退货。

五、不窜货承诺

乙方承诺绝不将甲方产品销往约定区域外。甲方发现乙方有窜货事实,书面形式通告乙方扣减年终奖励的50%;乙方再次出现窜货事实,取消本合同全部年终奖励;若第三次窜货,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六、产品价格表详见附件1

七、奖励政策

1、完成业绩低于签约金额60%以下,无任何奖励。

2、完成业绩额达60%以上部分有奖励,为60%以上部分业绩额的2%。

3、超额部分奖励为超额部分业绩额的3%。

八、特别说明:

1、经双方签订盖章确认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重大推广活动或投放电视广告,双方续另签补充协议。

3、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自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以乙方完成合同金额为续签合同的基础,乙方不能完成合同约定金额则合同废止。如乙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逆因素未完成合同金额,甲方可延缓合同有效期。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有效。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乙方:日期:

最新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本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第一条 代理权、首批款、销售

1、甲方提供牌 元为山东省间不得出现串货、伪造、假货及保证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在销售期间如出现串货、伪造、假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像甲方交纳的保证金的 %为乙方像甲方的损失的赔偿金。

2、甲方品牌为国家线品牌,首批进货款为 年终任务为 ,乙方自愿像甲方打款 为 品牌的首批款并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年终任务。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1、 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中

2、 保质期限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 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甲方提供,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甲方送货: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送至 运费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乙方所在地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像甲方打款为品牌的首款.

甲方给予乙方货品。其中为甲方对乙方的质量及运输和违约的保证金。如合作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及运输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文件的复印件并承诺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生产许可证

(4)卫生许可证

(5)产地证明

(6)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7)有关产品质量认证书

(8)产品质量标准文书

第九条 付款方式、时间、其它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打款,款到后 内甲方保证 天内货物到达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像甲方指定账户打款,将视为主动放弃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委托代理人:地址:开户行:账号:电话:年 月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日

最新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本三

甲方: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根本利益,寻求共同发展,本着互利互惠的诚信合作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经销区域

甲方作为品牌内衣系列产品广州办事处,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专卖(专柜)经销品牌系列内衣产品。

二、乙方加盟经销制度

1、乙方特许经销权自本合同签订、并向甲方缴纳信誉保证金贰仟元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甲方以全国统一零售价之4折供给乙方。乙方要以专卖店(柜)的形式进行销售,首次进货金额在_________万以上,以保证货源的充足(首批货由甲方统一配发)

3、形象配合推广总公司为把“品牌”打造成最具竞争优势的品牌,为了长远的发展和获利,要求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积极配合总公司新形象推广。

(1)加盟店必须是品牌统一形象标准。

(2)加盟店必须无条件配备品牌的标准形象柜,

(3)产品陈列专柜形象必须与总部要求一致,各种形象用品要配套齐全(形象柜、及各种宣传用品)

4、乙方所进的六月玖瑰系列产品必须是在自己店内零售销出,不得以批发形式售出,不得进行网上销售。乙方在经营的品牌中,必须按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打折销售(持有贵宾卡顾客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一经查证,视影响程度对信誉保证金进行处罚,直至完全扣除,取消经营资格。

5、乙方对甲方和公司要求做的各种促销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6、乙方必须保证店内干净、整洁、明亮、光源充足,新品上市时按总公司统一要求操作。

7、乙方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产品销售工作,并配合公司的相关管理工作。必须定期派导购员参加甲方的各种培训活动,以便提高销售业绩。

8、乙方所进品牌产品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经营。

三、销售目标任务

1、合同期内,乙方应完成最低销售任务______元(指回款金额)

每月进货量应达到合同规定额度(见附表)乙方如连续3个月未达到规定进货量,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在本地区发展第二家经销商。

附:销售任务分解表:(单位:元/月)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2、新签约客户首批进货量按地区等级应过到以下最低标准:

(1)县级以上所在地: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品种数不少于70%;

(2)地级市所在地:不低于人民币壹万伍千元,品种数不少于80%;

四、乙方权利

1、获得品牌授权区域独家经营权;

2、获得品牌年度销售返点奖励;

3、获得品牌经营培训、指导权;

4、获得公司品牌广告宣传、促销支持。

五、乙方义务

1、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品牌在该地区的发展,维护品牌信誉和树立品牌形象,全力宣传推销本品牌产品,不能做出有损本品牌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2、严格按照“某某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

3、根据的品牌经营思想和销售政策在自己所经营区域内积极配合甲方提高品牌知名度主维护品牌形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政策及促销活动。

4、每周最少一次向代理总部提供有关产品销售情况及竞争产品情况;每月25日前盘点库存、填写报表,传真至代理总部,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库存及报表,严格控制库存比例,即a类不低于50%;b类不大于30%;c类货控制在20%以下。

六、优惠政策

1、甲方帮助乙方设计店面形象(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及免费配发广告喷画等宣传资料,合作结束后甲方有权收回上述广告宣传资料。

2.按产品1:1比例配发小手提袋。

3.每个终端商免费配发150个形象衣架,包括裤架在内。

4.按公司标准上形象柜交押金500-1000元/柜,完成年销售任务可以退回(安两万元一个形象柜计算)如2次发现形象柜上陈列有其它产品则将扣除押金。

2、广告及促销支持

(1)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统一的门头(喷汇)和每年两季的宣传广告画(一般情况要求每家终端店春夏、秋冬季各配两张宣传画,及促销宣传品的按比例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可向代理总部申请)

(2)经过总公司和甲方多年的经营经验得出各地市、县最好的内衣广告方式是路牌广告及报纸杂志广告。本着长期品牌的稳定经营宗旨,甲方支持乙方在当地经销区域或黄金位置做路牌广告。

a.广告费用为乙方向甲方申请批准后,户外及路牌广告画由甲方向公司申请,免费提供给乙方,广告发布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各分担50%(年底结算)

b.对于一些特殊区域需其它的宣传方式的,申请后经甲方审批同意后,费用也同上,即各分担50%.

七、换货制度

乙方所进首批货品,在销售一个月后,两个月内如不好销售,甲方50%的换货(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换,但吊标要保存完整,特殊情况可协商处理;乙方收到货后,应立即进行清点,如发现实物与所开单据不符,应于收到货物的两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该批货物收妥)

下列情况不予退换:a.乙方未向甲方书面提出退换货申请的。

b.产品包装没有按甲方发货时的标准包装方式包装(含混色码包装或每包数量不齐);

c.产品被污染,有污点或有破损现象。

八、为了有效地管理市场,维护双方的利益,乙方在合同签定时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信誉保证金-4000元不等(贰仟元整),合同期满后,在乙方没有违背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情况下,原额退还。

九、乙方必须以现金向甲方进货,款到发货。任何拖延逾期付款,都将导致甲方停货,甚至解除合同。

十、甲方可以为乙方代办托运,托运费由乙方支付,由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货品丢失等现象,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一、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手中剩余货品(破损、旧除外)

xx年期间出的款式,按供应价的50%无条件收回;

xx年期间出的款式,按供应价的30%无条件收回;

xx年期间出的款式,按供应价的10%无条件收回;

十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因遵守经营政策,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市场信息和营销资料。(如发生此类情况对甲方造成相关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十五、合同签定地点:

十六、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公司电话:联络电话: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最新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本四

甲方:______(品牌)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路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_______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_______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票据和表单。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三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_______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四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五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其他违约行为。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三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四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三十七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三十八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金的月平均数计。

5、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一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二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三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四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品牌)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部甲方:加盟者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本五

品牌客户:(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双方以品牌全案全年制形式合作

合作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双方的主要工作及职责

甲方:

1、由甲方提供企业、产品的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共同收集市场的有关资料,以确保乙方资讯的全面性,从而有利于品牌策划、设计、推广及服务工作的开展;

1、及时督促、积极配合、按时提供反馈意见,确保工作进度;

2、及时支付相关款项,确保乙方工作的正常开展。

乙方:

深入甲方服务系统,一方面系统思考并完成甲方品牌形象塑造工作;另一方面针对甲方品牌中发展提供包括品牌在内,产品的定位/开发/包装和策略制定系统工作。

三、针对当前行业与市场发展现状,为甲方产品提供系统品牌方案,

对外:形成品牌形象的统一品牌识别。

对内:系统完成产品与品牌发展的策略性系统执行工作。

包括:/品牌定位策略;/品牌形象策略;/产品形象策略

具体工作细分为:

(一)、市场发展定位及年度推广战略

1、消费者需求探测,消费趋势研究;(产品功能与消费,产品功能与环境等思考研究。

2、品牌发展分析;(思考品牌发展模式,形成独特的品牌推广概念体系。

3、品牌发展定位(确立品牌发展定位,发展品牌发展的定位支撑体系。

4、品牌年度发展规划和营销推广;(确立年度的品牌发展思路和营销推广战略。

(二)、打造具备产业高度的领导品牌形象的发展策略及形象规划

1、品牌形象发展研究;(基于行业的形象诉求研究)

2、品牌形象发展定位;(确定品牌形象的市场发生标准和信号)

3、品牌标识图形延展;(品牌形象发展定位下的品牌标识延展与优化)

4、新形象在包装系统的开发与整合应用;(新的包装规格设计和组合包装设计)

5、终端宣传物料体系的开发和设计实施;(海报、吊旗、横幅、单页等)

(三)、市场行销传播

1、共同完成产品资料的梳理与整合;

2、共同完成相对应的产品市场分析和概念梳理;

3、共同完成形象产品、利润产品、阻击产品等相关产品及品类的规划;

4、系列新品上市传播策略与营销推广;

5、新品核心卖点提炼/命名及名字视觉设计;

6、新产品的包装系统开发与整合形象设计;

7、新产品市场传播物料的开发设计;(产品单页、海报、吊旗等等)

(四)、终端和渠道推广

1、重点推进品牌终端形象力的彰显与营造工作,配合完成终端产品出样和陈列规范体系;

2、配合品牌完成重点店的平面图/施工图/效果图的年度工作;

3、终端生动化建议及设计;

4、终端宣传物料体系的开发和设计实施;

5、节假日促销方案的策划与辅助执行;

6、产品年度招商会议的策划和统筹执行;

7、年度行业展会的设计跟踪服务;

(五)、招商会议

1、招商会议的整体策划;(包括招商的主题策略、流程策略、产品与人员表现等)

2、招商会的设计执行;(包括招商会背景板、海报、邀请函、导示等设计物料)

3、招商会的空间执行;(招商会所需的展台、背景板、空间效果等)

4、招商会的文案执行;(包括招商主题、领导人发言稿、软文、媒介稿以及相关文案等的撰写)

5、招商会的媒介传播建议;(针对招商会传播信息以及结果在媒介应用发生建议与配合执行)

6、招商会的网络传播建议;(招商会在网络传播的发布与应用建议)

7、招商会的流程的整体配合执行与效果评估;

四、费用及支付标准

1、本合同年度推广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支付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作为前期启动费用,其余服务费的支付形式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

3、乙方在每笔服务费入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广告费发票。

4、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

①广告制作费用(包括市场调查、印刷制作、影视广告制作、平面摄影、模特使用、租片、喷绘、网站设计、促销活动中的各类制作执行项目等,具体费用及执行细节,三方另行签署单项合同约定);

②如甲方要求乙方人员赴长沙以外的区域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赔偿

1、乙方为甲方策划、创意、设计、执行的广告物品及有关活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

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实施的行为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经甲方确认后实施的活动,若甲方提出变更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做出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行为。

如甲方有上述行为,乙方有义务依据有关法规向甲方提出意见,并可拒绝执行。

3、乙方对于其构思的创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影音),尤其是设计作品必须保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如因此而产生的纠纷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保密

1、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明示需保密的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2、由乙方提供但未经甲方认可的策划、创意、设计,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不许与甲方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同行业第三方进行合作,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使用权

1、由乙方提供的策划、创意概念(意念、文本及影音),只要甲方根据事先认可的报价支付费用后,甲方可独家、无限制及无界限地拥有其使用权和著作权。

2、由乙方为甲方聘请之第三者,例如摄影师、模特、歌手,甲方在支付完事前约定的费用后,可拥有对其在合约许可区域空间或时间上的使用权。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制约,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则视为违约,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停止违约行为;

2、经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约;

3、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九、终止

1、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终止本合同;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认为无履行合同之必要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

3、乙方将于终止期限内收取所有合同终止期前的广告代理服务费、媒体广告费等相关费用。

十、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平等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牌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本 优化营商环境个人心得体会一(五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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