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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二十八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72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篇一

进一步转变养殖方式,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全面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实现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生猪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生猪养殖协调可持续发展。

20xx年继续做好国家级和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力争完成5个省级以上创建目标;同时对全市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小区和生猪养殖专业协会(合作组织)及全市22个种猪扩繁场按照农业部生猪标准化养殖场进行改造、完善、提高,纳入生猪标准化场养殖管理,力争在“”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生猪标准化养殖的要求,并创建一至二个国家级生猪标准化养殖县(市)、区。使全市生猪标准化养殖占全市规模猪场比例达到35%。

(一)基本要求

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岳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养殖标准

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内容主要:

1、生猪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生猪良种,品种来源清楚、品质优良、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生猪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符合防疫和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猪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生猪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且有执业资格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及动物饮水的有关规定,配制和使用安全高效饲料,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台账记录,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管理,力争在“”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生猪标准化养殖的要求,并创建一至二个国家级生猪标准化养殖县(市)、区。使全市生猪标准化养殖占全市规模猪场比例达到35%。

(一)基本要求

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岳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养殖标准

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内容主要:

1、生猪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生猪良种,品种来源清楚、品质优良、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生猪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符合防疫和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猪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生猪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且有执业资格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及动物饮水的有关规定,配制和使用安全高效饲料,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台账记录,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消毒设施完善,防疫、消毒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生猪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对病死生猪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生猪粪污处理方法符合相关要求,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或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6、监管常态化。依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岳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和疫病防控及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负责本区域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制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方案,完善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指导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生猪标准化养殖的良好氛围。

(二)确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单位。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年底生猪养殖大户备案情况和岳阳市畜牧水产局确定的规模标准,确定本辖区内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域,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于20xx年3月将辖区内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场(户)基本情况报岳阳市畜牧水产局畜牧科。

(三)强化生猪标准化养殖培训。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将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调研,指导各地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工作。各县(市)区要利用国家有关养殖业阳光培训政策,认真搞好本区域内生猪标准化养殖的集中培训与技术指导,纳入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单位应根据要求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对管理措施进行制订规范,建立健全生猪养殖的各项生产台账记录。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本区域已挂牌的国家级、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生猪养殖档案建立和生猪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督促标准化示范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本区域内生猪标准化养殖规模,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推进产业化经营。各县(市)区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的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打造自主品牌,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促进产销衔接,不断拓宽生猪及其产品的销售市场。

(六)验收考核。20xx年底市局将对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进行考核,并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生猪标准化养殖标准对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养殖进行验收,按照验收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同时将各地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成立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监督和指导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要安排专人负责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猪标准化养殖的扶持政策,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充分利用国家、省规模猪场的标准化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菜篮子工程等项目全力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的水平。

(三)加强生猪标准化龙头企业带动。进一步扶持壮大生猪标准化养殖龙头企业,引导发挥规模示范效应,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标准化生产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和规范生猪标准化养殖的经济合作组织,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推进全市生猪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进程。20xx年全市各县(市)区要扶持一家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和一个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合作组织(协会)的标准化养殖建设。

各县(市)区要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进行重点指导,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将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和检查。一是新建生猪规模场必须按农业部标准化场建设;二是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养殖的政策性资金必须严格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今后的生猪养殖项目原则上只申报标准化场。三是20xx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年终市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篇二

为贯彻落实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生猪产业生产方式转变,深入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我局决定20xx年继续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为确保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转变养殖方式,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全面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通过政策扶持、宣传培训、技术引导、示范带动,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实现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生猪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生猪养殖协调可持续发展。

20xx年继续做好国家级和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工作,力争完成5个省级以上创建目标;同时对全市年出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规模场(户)、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小区和生猪养殖专业协会(合作组织)及全市22个种猪扩繁场按照农业部生猪标准化养殖场进行改造、完善、提高,纳入生猪标准化场养殖管理,力争在“”全部达到省级以上生猪标准化养殖的要求,并创建一至二个国家级生猪标准化养殖县(市)、区。使全市生猪标准化养殖占全市规模猪场比例达到35%。

(一)基本要求

生猪标准化养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岳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无重大动物疫病和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二)养殖标准

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内容主要:

1、生猪良种化。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生猪良种,品种来源清楚、品质优良、检疫合格。

2、养殖设施化。生猪养殖场选址布局科学合理,符合防疫和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猪舍、饲养和环境控制等生产设施设备满足标准化生产需要。

3、生产规范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生猪饲养管理规程,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且有执业资格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及动物饮水的有关规定,配制和使用安全高效饲料,有完善的生产管理台账记录,生产过程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

4、防疫制度化。防疫、消毒设施完善,防疫、消毒制度健全,科学实施生猪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对病死生猪实行无害化处理。

5、粪污无害化。生猪粪污处理方法符合相关要求,设施齐全且运转正常,实现粪污的资源化利用或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6、监管常态化。依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和《岳阳市畜禽规模养殖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和疫病防控及畜禽养殖档案建立和畜禽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具体负责本区域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制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方案,完善生猪标准化养殖技术指导小组;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生猪标准化养殖的良好氛围。

(二)确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单位。各县(市)区根据20xx年年底生猪养殖大户备案情况和岳阳市畜牧水产局确定的规模标准,确定本辖区内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域,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于20xx年3月将辖区内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场(户)基本情况报岳阳市畜牧水产局畜牧科。

(三)强化生猪标准化养殖培训。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将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调研,指导各地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工作。各县(市)区要利用国家有关养殖业阳光培训政策,认真搞好本区域内生猪标准化养殖的集中培训与技术指导,纳入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单位应根据要求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对管理措施进行制订规范,建立健全生猪养殖的各项生产台账记录。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要按照《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本区域已挂牌的国家级、省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生猪养殖档案建立和生猪标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督促标准化示范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本区域内生猪标准化养殖规模,提升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五)推进产业化经营。各县(市)区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的产业化经营,鼓励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打造自主品牌,与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等进行合作,促进产销衔接,不断拓宽生猪及其产品的销售市场。

(六)验收考核。20xx年底市局将对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进行考核,并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生猪标准化养殖标准对各县(市)区生猪标准化养殖进行验收,按照验收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评分在90分以上的为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同时将各地开展生猪标准化养殖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成立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监督和指导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要安排专人负责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猪标准化养殖的扶持政策,各县(市)区畜牧水产局要充分利用国家、省规模猪场的标准化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菜篮子工程等项目全力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的水平。

(三)加强生猪标准化龙头企业带动。进一步扶持壮大生猪标准化养殖龙头企业,引导发挥规模示范效应,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标准化生产的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和规范生猪标准化养殖的经济合作组织,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推进全市生猪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进程。20xx年全市各县(市)区要扶持一家生猪养殖龙头企业和一个年出栏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合作组织(协会)的标准化养殖建设。

各县(市)区要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进行重点指导,岳阳市畜牧水产局将对生猪标准化养殖工作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和检查。一是新建生猪规模场必须按农业部标准化场建设;二是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养殖的政策性资金必须严格支持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今后的生猪养殖项目原则上只申报标准化场。三是20xx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建设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的绩效考核,年终市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篇三

为推进我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力,走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特色产业生产实际,开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努力突出重点产业和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大力推进农业新技术应用于生产,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成果入户率,发展当地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围绕我市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群众技术需求,按照示范推广到位、指导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技术先进、设施配套、功能多元、运行规范、带动明显的农业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点。

主要用于水果、茶叶、蔬菜、粮食、白莲、花卉、苗木、中药材、畜禽等特色产业。

1、开展试验示范。根据发展规模、功能定位、产业特点等,建立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等的引进、示范和技术培训等。

2、建立标准化基地。改善特色项目基地生产加工条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购置仪器、设备,普及应用设施栽培、喷滴灌、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等。

3、落实优质高效技术。开展化肥减量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高效技术,推广功能性农膜、商品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应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

4、规范项目基地运行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基地生产档案,加强品牌建设,落实源头赋码,鼓励开展基地数控设施建设和农产品检测。

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产业基础、技术水平等现状,围绕功能目标,把握重点、因地制宜确定建设内容。

1、补助对象:财务制度健全、核算规范,特色产业生产基地规模较大(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不低于10年,水果、花卉、苗木50亩,其它产业100亩以上)、设施较优、技术先进、基础条件好、标准化生产水平高的农业企事业单位、农业经营主体、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补助标准: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30万元。

1、申报程序:项目主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附件1《20xx年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经乡镇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推荐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依照申报主体生产规模、经济实力、技术力量、经营状况等进行评审,形成审核意见提交局务会研究确定建设主体,在市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批复实施。

2、申报材料:书面申请报告(1份);《20xx年市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项目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申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申报主体企业征信报告(1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组织建设:项目批复后,建设主体按照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建设。

4、进度安排:20xx年6—12月,为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8—12月,为项目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1、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建立特色产业示范片,组织开展特色产品宣传展示,建设示范基地田间(园地)基础设施,购买相关设施设备,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使用新农药、肥料,新机具等,已享受其他项目资金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请补助。

2、专账管理:项目承担单位应设立专账,符合项目建设内容且在补助范围内的、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数额不得少于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数额。不在项目补助范围内的开支、20xx年1月1日前的开支、现金开支、已享受财政补助的开支、场地

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书(二十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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