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儿童康复门诊护士心得体会怎么写(五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儿童康复门诊护士心得体会怎么写一
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是各级政府关注民生,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我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全县“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
全县0-18周岁的持证残疾人。
(一)补贴标准。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儿童,由原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每人每月10元;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持证残疾儿童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
(二)资金筹集。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儿童提标资金统筹困难群众资金解决;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持证残疾儿童关爱补贴由县本级财政负担。
(三)足额编制预算。我县各级财政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足额编制预算,确保资金发放。
(一)县残联在为残疾儿童办理残疾证的同时收集办证人员的信息及银行账号,于每个月10日之前报送县民政局;
(二)已持证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儿童需持有关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证、银行账号信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申请“残疾儿童关爱补贴”;
(三)补助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县民政局按月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补贴对象指定账户。
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机制。县民政局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工作进程,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经费。县残联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作用,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协同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发放公示制度。由申请人所在的村或社区按月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县民政局会同县残联建立“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和不定期复核机制,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形成“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加强“残疾儿童关爱补贴”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防止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三)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宣传。负责“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工作的民政局、残联、乡镇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全面掌握“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制度内容及相关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有效实施。县民政局、县残联要采用灵活多样形式宣传解读“残疾儿童关爱补贴”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残疾人及其家属了解政策内容和基本申领要求。
对于儿童康复门诊护士心得体会怎么写二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聚集。这既是他们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然而,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的限制,农民工的“空间城镇化”并不代表身份的市民化,也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享受和市民同等的社会权利和公共服务,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不平等公共服务和福利作为一种社会屏蔽机制依然在起着身份区隔的作用。同时,受制于家庭经济能力、社会关系网络、城市社会排斥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他们在流动过程中作出了携带或不携带子女进城就学的家庭决策,从而形成了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问题。随迁子女问题主要表现在入学机会、就学途径、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显而易见且相对紧迫,同时他们的空间流动会对城市教育资源分配形成冲击,触及了相关主体的教育利益,因而更容易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也较早成为政策议题。而农村留守儿童则主要表现为安全、生活、学习和心理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较少直接触及其他主体的利益,自然难以形成“利益冲突式“的社会关注效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相对滞后,留守儿童作为社会弱势和弱小群体,作为家庭结构肢解化的承受者,作为中国城镇化不完全发展的代价承受者和衍生现象,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据全国妇联课题组2019年报告,由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0%,占全国儿童的21.88%[1]。和第五次人口普查估算的2443万留守儿童数量相比,[2]十年间约增加了1.5倍。农村留守儿童呈现出数量多、增长快的态势,可以预见,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征途中,农村留守儿童将会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
当前,学术界对农村留守儿童多持“问题化”的研究进路,存在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夸大化、标签化甚至污名化的倾向,把留守儿童等同于问题儿童。本文以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10省(市)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为样本,通过统计和推断方法,整体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特征,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真相,深入探究不同类型留守儿童在身体、心理和学习等方面的差异,科学判断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态势,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现实和潜在问题提供有效的实践应对策略。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
对于“留守儿童”的认定标准,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父母外出的结构,即双方均外出还是仅单方外出;二是父母外出的时间,即不能与子女见面的时间为半年以上还是一年以上;三是留守子女的年龄,即是18岁以下还是15岁以下或者12岁以下。我们这里所呈现的数据是父母至少一方外出、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在义务教育学校读书的儿童。为了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我们把留守儿童分为三类:一是父母双方外出的完全留守儿童;二是父母一方外出的半留守儿童,其中包括父亲外出留守儿童和母亲外出留守儿童两种。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特征
1.农村留守儿童占39.69%,劳务输出大省尤甚
在我们所调查的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有3750人为留守儿童,占39.69%,比全国妇联课题组根据《中国2019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的37.70%高出两个百分点。但是,全国妇联课题组是按0~17岁全口径计算的,如果仅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计算,则农村留守儿童(2948万)仅占农村同年龄段学生数(10128.5万)的29.11%,这样我们的调查数据要高出六普数据10.58个百分点。在所调研的10个省(市)中,农村留守儿童比例超过平均值的省份有河南(57.82%)、山西(44.25%)、湖南(44.11%)、重庆(43.17%)和湖北(40.16%),尤以河南省数量最多,可见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
2.完全留守儿童高达43.36%,父亲外出留守儿童最多
从父母外出结构看,有43.36%
对于儿童康复门诊护士心得体会怎么写(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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