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发票的范文通用 商业发票的内容及作用(3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商业发票的范文通用一
(一)社区商业基本概念
1、社区商业定义
社区商业是指以社区内居民为服务对象,以便民利民为宗旨,以优化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综合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属地型商业。社区商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区内的居民,应具备行业齐全、服务配套的特点,并以先进的商业业态和优美的商业环境,在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同时,更注重提供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多样化、个性化的综合消费。
2、社区商业分类
3、社区商业功能
(二)国外社区商业发展概况
由于国外城市居民大量居住在郊区,社区商业非常发达,例如美国20xx年社区商业的零售额就占了国家零售消费品总额的40%,而中国目前还不到10%。国外的社区商业主要以购物中心的形式出现,尤以社区型购物中心所占的份额最大。购物中心是一种现代的零售业态,是一个由零售商店及其相应设施组成的商店群,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和管理,一般有一个或几个核心商店,并有众多小商店环绕。购物中心有宽敞的停车场,其位置靠近马路,顾客购物来去便利。国外社区商业中心一般都实行开发和经营分离的做法:开发商负责前期开发,经营商负责租赁经营,形成良性的运作机制。
(三)国内社区商业发展概况
我国的社区商业还处于起步阶段,社区商业主要以历史形成的沿街商铺为载体。这种商业形式是自然形成的缺乏统一规划,业态档次普遍较低,社区商业功能不全。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商业房地产的逐渐成熟,社区商业得到了巨大的进步。国内出现了一大批"购物中心"、"生活广场"、"娱乐休闲一条街"等众多社区商业项目。国内的社区商业设施正朝着成为一种综合建筑、景观、空间、声音的体验式场所,一种为社区居民创造的拥挤热闹的场所的方向发展。 总的来说目前国内的社区商业普遍带有浓厚的住宅底商特点(为了保持良好的居住和绿化环境,上海浦东越来越多的住宅区淘汰了住宅底商,而采取集中式购物中心模式),与国外成熟的社区商业模式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四)国内社区商业发展趋势
由于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社区商业也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水平,目前国内发达城市的社区商业主要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这也是发达程度较低城市的发展方向。
1、政府对社区商业的规划力度加强。我国商务部今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推动我国社区商业发展。
2、购物中心造就大型社区商业。如沃尔玛购物广场已进驻成都交大-九里堤社区,并将于20xx年上半年开业。
3、便利店、生鲜超市是社区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7-11便利店、冠军生鲜超市等新兴业态目前已进驻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
4、社区商业开始细分市场。由于消费者根据性别、年龄、收入水平、文化修养、价值观念、社会阶层、生活方式等可以细分为不同的消费群体,不同的消费群体意味着不同的消费需求、消费心理、消费动机和消费结构,社区商业在开发时就必须考虑商业的业态配比和商业组合。
5、专业化操作是社区商业成功的保证。商业地产的核心其实是商业,地产只是商业的载体,经验丰富的招商营销以及商业管理团队对于社区商业的成功开发起着比较关键的作用。
二、成都社区商业概况
随着成都市中心城区的商业设施已接近饱和,竞争日趋白热化,企业的经营业绩也难以再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外迁和新建居住区不断增多,这些区域的商业设施相对不足,市场空间和消费需求巨大,这种新的消费需求需要新的商业形式来承接,社区商业恰恰顺应了这种需要。另一方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日益提高消费需求与消费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居民对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提高生活质量的社区商业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在此背景下,社区商业正成为成都市流通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已在提升城市商业综合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贯彻执行《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成都于6月21日举办了“首届社区商业高峰论坛”,与会专家共同探讨了城市社区商业的未来发展之路,同时也为成都今后社区商业的打造指明了新的方向。此次会议上,蓝波湾(蓝谷地的社区商业配套项目,见下右图)被评为中国首个“全国社区商业示范项目”,对社区商业的开发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成都市作为全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社区商业发展势头强劲,目前已覆盖便利店、连锁超市、餐馆、美容美发、茶楼、干洗店、彩扩、快递、报刊、家政、维修等各种生活服务项目,全市城区的324个社区共有社区商业网点33912个。各类商业网点的具体数量见下中图。
三、成都典型社区商业调查
本次调查共选取了成都市东、西、南、北四个区域各种档次共六个社区,主要对这些社区商业的业态分布、租金水平、经营特点等进行了调查分析,从分析中可以了解成都社区商业的现状,从而用于公司进行社区商业开发时的参考。
(一)金沙园社区
金沙园社区20xx年由宏信房产开发,其社区商业部分水景商业街进行了统一规划,目前居民总体入驻率不高,人气明显不够,商气不足。该社区商业呈现出如下特点:
1、 金沙园商铺空置率较高,根据调查,商铺出租率仅62%,主要原因有五个:①目标消费群体支撑有限。②商铺供应
体量过大。③缺乏统一经营管理。④西单百货和超市对其造成的分流影响。⑤步行街不能通车,消费引导不足。
2、 社区商业业态分布特点
虽然该社区商业涵盖了居民生活所必需的大多数业态,并且有亲子园、汽车俱乐部等新兴业态,但业态仍显得不够丰富,商源质量也显得一般,品牌商家数量有待提高。
餐馆、食品、茶楼等业态店铺数量较多,与建筑适合经营餐饮、消费群体的消费力较强、成都餐饮业较发达等因素有关。
建材、装修店铺数量较多主要是因为该小区为新兴社区,居民陆续入驻,对该类服务的需求较大,随着入驻率提高,该类业态的比例会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
由于空铺较多,能存活下来的店铺业态多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业态,如餐馆、茶楼、食品等业态,从而说明这类业态是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度最高的业态,可作为招商时重点考虑的对象之一。
(二)外双楠社区
本次调查主要以云影路、云霞路和逸都路的临街商铺为主,业态较齐全,居民消费水平较高,消费力较强。从其业态分布来看,该社区商业呈现出以下特点:
1、以云影苑为代表的社区商铺进行了统一规划,业态较丰富,商铺装修呈现出一定的档次,品牌店较多。
2、服装类店铺数量超过了餐馆的数量,说明周边居民对“穿”的重视程度较高,这也是该区域人群消费水平高,生活质量高的标志之一。
3、逸都路与二环路交界处有伊藤洋华堂二号店,大卖场对调查区域内的业态有一定的影响,与大卖场呈现互补性的业态如美容美发、餐饮等较稳定,而服装鞋帽等类型的商铺换手率较高,多靠经营特色、品牌效应等生存。
(三)玉林社区
1、该社区是成都最成熟的居住区之一,人口密度大,业态丰富,商铺档次较高,商业气氛较浓,以餐饮、服装、精品店、便利店为主。
2、在商铺租金方面,玉林老区商铺一般为35~80元/㎡月,而玉林新区商铺租金可达150元/㎡月,从此也可看出商铺租金与区域居民消费力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3、从业态分布来看,服装类仍然比例最大,其次是餐饮,该区域餐饮经营呈现出一定的聚集效应,其辐射作用吸引了整个成都市的消费人群。房屋中介店铺较多,主要是因为该区域居住环境成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小资一族到该区域居住,二手房交易活跃。休闲娱乐业的比例也较大,除周边区域外,其他区域的消费人群也对玉林片区也乐此不彼。
4、该区域的成熟度高和消费力强吸引了一些特色店和新型业态进驻该区域,如位于玉林东路的彩色钥匙店、玉林中路的特百惠家居连锁店等。
5、该社区商业以临街底商为主,也有象玉林生活广场、富和城等独立商业楼盘。
(四)桐梓林社区
该社区属成都的高档社区,本次调查以桐梓林东路和桐梓林北路为主,分布有中华园各期、锦绣花园、世纪锦苑等高档楼盘,成功人士、外籍人士居多,消费力强大。
1、从业态分布来看,服装类店铺数量遥遥领先,这与该区域人群消费能力、消费意识、生活方式直接相关,其次是餐饮、食品,有一些异国情调和风味的餐厅如和风亭日本料理,家政服务在该区域的需求较大,店铺数量较多。
2、休闲、娱乐、美容美体类店铺数量较多,这类业态在该区域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例如有四川首家专业的男士美容店(卡瑞杰专业男士美容spa健康会馆)。
3、中华园商铺以环绕中华园各期的临街商铺为主,此外还有独立的商住楼,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业态的商家的需求。
(五)红花社区
本次调查主要对红花北路、红花南路、红花东路、红花西路的社区商业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该区域的社区商业缺乏规划,显得较为落后,商铺装修档次都较低,业态丰富性差,主要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最急需的的相关购物需求及服务需求为主,档次稍高的购物、休闲、娱乐等业态基本是空白
有关商业发票的范文通用二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发行人,即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主承销商,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住所: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_____核准发行a股_______万股;乙方为依法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已获得中国_____认可具有主承销商资格,
2.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准备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_______万股,现委托__________证券公司作为主承销商负责策划本次承销事宜,__________证券公司同意接受此委托。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销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a种股票发行的主销商和股票上市推荐人,由乙方负责总承销股票业务。本次股票发行采用包销方式,即在承销期限内未能全数发行完毕,未售出部分股票由乙方全额购入。
第二条 承销股票的种类、数量、发行价格和发行总市值
2.1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代为承销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即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2 甲方本次委托乙方向社会公共发行的股票总额为__________股。
2.3 每股发行价格为__________元。
2.4 发行总市值为__________元(即每股发行价格_________发行总额)。
第三条 承销期限及起止日期
3.1 本次股票承销期为__________天(不超过90天)。
3.2 承销期限自刊登公开招股说明书之日起至第__________天为止。
第四条 承销付款方式及日期
在本次承销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论是否全部发行完毕,乙方均应将全部股票款项(如未全部发行完毕,也包括自己包销部分的股款)在扣除承销费用后,一次划向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第五条 承销手续费的计算、支付方式
5.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发行总值的_______%作为主承销费用(按_____的_____标准,为1.5%~3%之间)。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制作费(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文书的制作)、主承销协调费等。
5.2 承销费用由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股票款项时扣除。
第六条 其他费用与承销有关的费用
与本次股票发行(承销)有关的其他费用,如广告宣传费、印刷费等费用由甲方确认后由其承担。该等费用不包含在第7条所指的主承销手续费中。
第七条 上市推荐费
上市推荐费按本次发行面值_______%收取,由乙方一并在移交股款时扣除。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的权利
8.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勤勉,尽责地承销股票,并有权对整个承销活动进行监督。
8.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的规定时间和方式支付全部股票款项(在扣除承销手续费和上市推荐费以后)。
8.2 甲方的义务
8.2.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次股票发行所需的所有详尽的、真实的、完整的资料和文件,以便乙方的工作顺利地进行。
8.2.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的本次股票发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对其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提供方便,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等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9.1 乙方的权利
9.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本次股票发行工作给予配合。
9.1.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所有资料文件为真实、完整、准确的。如果甲方未尽此项义务而致使本次股票发行受阻或失败,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9.1.3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收取有关承销手续费、上市推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9.2 乙方的义务
9.2.1 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规定,尽责、勤勉地完成本次股票承销活动。
9.2.2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办理发行股票的申报手续,制订发行时间表。
9.2.3 乙方负责组建承销团,制订股票发行具体方案,编制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资料,并与有关方面签订分销合同,资料备忘录以及相关的其他法律文件,并负责处理、协调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9.2.4 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上市辅导(具体协议以后再签)和推荐上市等服务工作。
9.2.5 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即其对在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所知道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不欲让外人知道的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十条 甲、乙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保证,双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直到本次承销结束日为止,在事先未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发行的信息,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的承诺
11.1 甲方保证其为乙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资料文件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大误解、虚假性陈述和重要遗漏
11.2 甲方承诺,将视本次a股发行的进程,同意乙方提出的相关合理的要求,包括采取相应的行为和提供相应的文件。以上目的是为了本次a股的顺利发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予以全额赔偿(有其他具体规定除外);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下为具体违约责任的规定:
12.1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又选择其他证券公司担任相同或类似的角色的,其与其他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而且还应履行本协议下之全部义务;如果已无法履行该义务,则应支付股金总额的_________/万,作为赔偿金;
12.2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本次a股未能发行,应向甲方支付股金总额的_________/万,作为赔偿金;
12.3 乙方延迟划拨股款的,按同期银行利率+_______%来计收利息。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3.1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2 如果双方自友好协商开始后30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_____机构_____,其_____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自本协议签署日到承销结束日之间,如果发生任何政治、军事、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重大变故,而且此等变故为双方所不可预料,不可避免,而且已经或者将会对甲方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本次a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可以决定暂时中止(不可超过30天)本协议或者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之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 本协议一式十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四份作为报审材料。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商业发票的范文通用三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互联网企业用)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
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于提供方合法所有;
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鉴于此,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业秘密
1.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二条 秘密来源
1.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三条 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第四条 例外约定
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收方的该资料;
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部分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或者按照拥有方指定的方式销毁。
第六条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即自 开始至 终止。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当事人是否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 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 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1)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 天内做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3)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做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6.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八条 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 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 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的补充和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行为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4.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5.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6.本合同—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 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商业发票的范文通用 商业发票的内容及作用(3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