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向公安局立案申请书 公安局立案申请书需要盖公司章吗(3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91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向公安局立案申请书(精)一

(一)全面推进各项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和服务,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推进决策公开。我局2017年以来,先后对拟出台的《xx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xx市公安局警务改革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审议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草案,征求意见,吸纳社会意见。

2. 推进执行公开。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安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动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公开我局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3条。

3. 推进服务公开。按要求下放了“剧毒化学品准购审核”事项审批权限,建立了公安网上办事大厅,让办事者在第一时间掌握窗口的办件信息,将被动咨询服务转变为主动告知服务,实现申报件的动态跟踪和提前告知服务。目前,xx市公安局“一站式服务、一体化办事、一网互通”的在线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行政公共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创新发展。

截止目前,xx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办事量达102475件。同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将各项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公开办事指南及行使权力的主体、办理依据、办理地点、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和所需表格下载等,主动接收群众监督,让群众不跑冤枉路。

4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切实承担起公安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如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反诈空间中的反诈骗信息及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中公安牵头落实的户籍政策信息等, 2017年以来,xx市公安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7条,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二)扎实开展政策解读。今年,进一步明确解读的范围、程序、形式、解读标准,在提请政府审议政策文件时一并上报解读材料、解读方案。我局围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对部分文件发布了政策解读。此外,做好国家、省政策解读的转载工作,解读的内容涵盖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解读形式进一步丰富。除图解、文字解读外,还通过报纸、在线访谈、微信公众账号等方式解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在解读政策文件方面的作用,扩大受众面,提升决策的认同度。

(三)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对涉抚、涉警的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进行回应。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互动交流” “局长信箱”等栏目,收集舆情,及时回应。2017年以来,我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及“局长信箱”等收到群众咨询投诉679条,办理670条,回复率达到98.67%。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局领导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会明负责此项工作,市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分)局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各级各部门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力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市、县两级均有专职或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五)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出台了《xx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xx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xx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奖惩,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建立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有诺必践;建立政务监督评议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六)积极组织学习培训。2017年5月16日至18日,xx市公安局在市人民警察学校举办全市公安宣传和新闻舆情工作培训班。各县(分)局、局直各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宣传员共100余人参加培训。6月13日至17日举办全省公安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

2017年7月11日至15日,联合中国传媒大学在北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xx市公安机关“党建 公共关系危机管理”专题培训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周样兴和市局各警种负责人、各县(分)局政委、分管新闻舆情局领导以及市局负责新闻舆情有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2017年10月24日至28日,在吉安市人民警察学校举办了2017年全省舆情引导工作培训班。通过一些列的学习培训,锻炼了一只专业的信息队伍。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实际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信息公开不规范,目录编制过于简单、粗放,公开的内容不够清晰,信息内容单调,在公布内容上缺少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深度信息。三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因公安机关涉密信息、内部资料较多,不适合公开。四是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及应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不能实行“一网办结”足不出户办好审批事项。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市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扩展政务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全市公安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网上办事大厅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深入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政务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2023年向公安局立案申请书(精)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监督工作,规范公安派甘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ⅹⅹ实施办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制定木规定。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的领导下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指导。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依法对本辖区内的下列单位、个人实施消防篮督检查:

(一)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二)小型民营企业和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三)城区以外的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它社会办学场所;

(四)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美容美发、足浴等营业性场所;

(五)床位在50张以下的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和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餐馆、酒店;

(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商场(商店)、超市和室内市场以及乡(镇)集贸市场;

(七)建筑面积在50早方米以下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重量在200公斤以下的经营场所;

(八)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单位。

第四条公安派出所发现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监督的单位存在的消防违法行为,在依法责令其改正的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

第五条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申的职责是:

(一)掌握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并且每半年向县(市、区)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报告一次,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二)督促和指导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盲工作;

(四)组织开晨对辖区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五)按照本规定第四章的规定负责辖区内火灾事故的调查和报告工作;

(六)受理群众举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督促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改变使用性质和进行装饰装修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依法办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手续;

(八)督促辖区内符合《ⅹⅹ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第六条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所长负责制,由一名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将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和责任(社)区民警的职责范围,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评范围。

第三章工作规范

第七条民警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检查民警大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

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等特殊时期应当组织专项检查。

在进行抽样性检查时,对确定的抽样性监督检查单位应当列出名单,存档备查。抽样性检查的次数和数量,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结合实际确定。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上记载;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后4个工作日内应当及时进行复查,自复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复查意见书》。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大灾隐患,公安派出所应当立即书面报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十条

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应监督检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使用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的手续;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手续;

(二)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合格的建筑,共建筑结构、功能、消防设施的使用或改变情况;

(三)应监督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状况,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居(村)民防火公约的制定、落实情况,太风天、重点防火期防火宣传和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五)居(村)民柴草垛堆放情况,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情况,乡镇民办消防队日常训练和执勤战备情况。"

第四章

火灾事故调查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的、非涉外的、初步申报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的、当事人不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受理火灾报案,并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和必要的调查询问工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及时通知有管辖权的单位调查处理,并移交有关案件材料。

管辖发生争议的,由共同时主管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对管辖的火灾进行统汁,逐起填报《火灾报告表》,每月5日前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

第五章

执法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适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可以分别以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公安派出所所长审批,对个人罚款500元以下、对单位罚款1000元以下的,公安派出所可以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个人罚款超过500元、对单位罚款超过1000元的,由公安派出所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六条

公安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有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消防专用法律文书;没有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消防专用法律文书的,使用公安行政法律文书。

第十七条

公安派出所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时,法律文书必须加盖公安捎防机构印章,不得使用派出所印章。

第十八条

当事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机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作出行政行为的公安派出所为被申请人。

第六章

业务建设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从事消防监督检查的民警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对分管消防工作的派出所领导及专(兼)职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由市(州)公安局消防机构负责,考试合格后统一核发《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并报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其他民警的业务培训由所属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条公安派出所须建立下列消防监督检查业务档案:

1、应监督检查单位防火档案;

2、消防监督检查档案;

3、消防行政处罚档案(含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档案)。

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熟悉应监督检查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并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二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健全下列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1、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2、专(兼)职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3、贵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4、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制度;

5、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执法、火灾统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等工作情况和报表。

第二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实行警务公开,公开消防监督执法的程序、工作时限、当事人的权利和办理结果。

第二十三条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责任(社)区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考评,列入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考核、评比内容一并进行。

2023年向公安局立案申请书(精)三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16〕67号)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工作实效,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进各项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决策、执行和服务,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 推进决策公开。我局2016年以来,先后对拟出台的《xx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xx市公安局警务改革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在政府审议前通过网站、微信公众账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草案,征求意见,吸纳社会意见。

2. 推进执行公开。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安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深化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公开,积极推动单位预决算及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向社会公开,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已公开我局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3条。

3. 推进服务公开。按要求下放了“剧毒化学品准购审核”事项审批权限,建立了公安网上办事大厅,让办事者在第一时间掌握窗口的办件信息,将被动咨询服务转变为主动告知服务,实现申报件的动态跟踪和提前告知服务。目前,xx市公安局“一站式服务、一体化办事、一网互通”的在线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行政公共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创新发展。

截止目前,xx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办事量达102475件。同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将各项服务事项进行公开,公开办事指南及行使权力的主体、办理依据、办理地点、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和所需表格下载等,主动接收群众监督,让群众不跑冤枉路。

4 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切实承担起公安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如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反诈空间中的反诈骗信息及2016年政务公开要点中公安牵头落实的户籍政策信息等, 2016年以来,xx市公安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17条,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

(二)扎实开展政策解读。今年,进一步明确解读的范围、程序、形式、解读标准,在提请政府审议政策文件时一并上报解读材料、解读方案。我局围绕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对部分文件发布了政策解读。此外,做好国家、省政策解读的转载工作,解读的内容涵盖社会关注的重要事项,解读形式进一步丰富。除图解、文字解读外,还通过报纸、在线访谈、微信公众账号等方式解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在解读政策文件方面的作用,扩大受众面,提升决策的认同度。

(三)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对涉抚、涉警的重要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等热点问题,在第一时间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方式进行回应。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互动交流” “局长信箱”等栏目,收集舆情,及时回应。2016年以来,我局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及“局长信箱”等收到群众咨询投诉679条,办理670条,回复率达到98.67%。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局领导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罗会明负责此项工作,市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分)局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各级各部门联动的政务公开网络,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大力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市、县两级均有专职或兼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五)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先后出台了《xx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xx市公安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xx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奖惩,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建立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做到有诺必践;建立政务监督评议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六)积极组织学习培训。2016年5月16日至18日,xx市公安局在市人民警察学校举办全市公安宣传和新闻舆情工作培训班。各县(分)局、局直各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和专(兼)职宣传员共100余人参加培训。6月13日至17日举办全省公安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培训班。

2016年7月11日至15日,联合中国传媒大学在北京举办了为期五天的xx市公安机关“党建 公共关系危机管理”专题培训班。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周样兴和市局各警种负责人、各县(分)局政委、分管新闻舆情局领导以及市局负责新闻舆情有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2016年10月24日至28日,在吉安市人民警察学校举办了2016年全省舆情引导工作培训班。通过一些列的学习培训,锻炼了一只专业的信息队伍。

二、存在困难问题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实际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信息公开不规范,目录编制过于简单、粗放,公开的内容不够清晰,信息内容单调,在公布内容上缺少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的深度信息。三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因公安机关涉密信息、内部资料较多,不适合公开。四是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及应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还不能实行“一网办结”足不出户办好审批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市政府办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一)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更新发生变化、变更的信息,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扩展政务公开途径。在继续做好全市公安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网上办事大厅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拓宽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企事业单位、服务群众,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四)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深入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公众更多地了解政务公开工作,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

向公安局立案申请书 公安局立案申请书需要盖公司章吗(3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