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安全应急预案范文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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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精)一
一、时间、地点、内容
演练时间:20xx年10月20日下午二、三两节课
演练时间:20xx年3月28日下午二、三两节课
地点:两幢教学楼和学校操场
内容:
(一)火情报警(听呜笛)
(二)两幢教学楼遇到火灾时逃生
(三)火场救护
(四)消防灭火演示
(五)器材装备演练
(六)消防特勤领导作消防安全讲座
(七)学校领导讲话
二、组织领导
组 长:赵美艳
副组长:消防特勤中队领导 赵德礼、白明玉、周 琦、孔 亮
成 员:陶家伟、陈广德、张大兵、王成远、陈 亮、周永贵、姜国菲
消防人员
三、演练组织及人员安排:
(一)现场总指挥:赵美艳
(二)副总指挥:消防特勤领导:周 琦
(三)总协调:陶家伟
(四)报警组:陈广德
(五)疏散组:各年段长、各班主任
(六)楼层定点引导疏散组:
北楼1~3楼定点人员:
韩文武(一楼东边楼梯) 张军婕(一楼西边楼梯)
孙景琦(二楼东边楼梯) 穆 晶(二楼西边楼梯)
关 丽(三楼东边楼梯) 李英梅(三楼西边楼梯)
南楼1~3楼定点人员:
王素梅(一楼东边楼梯) 吴玉娟(一楼西边楼梯)
崔秀玲(二楼东边楼梯) 赵丽雄(二楼西边楼梯)
沙连荣(三楼东边楼梯) 李冬梅(三楼西边楼梯)
(七)、救护组:李春芬、刘丽伟、白丽梅
(八)广播宣传:白明玉
(九)后勤保障:郑丽红、何廷顺
(十)摄影:姚福强
(十一)报道:韩文武
(十二)年段协调指挥:各年段长
(十三)现场解说组:消防特勤中队
四、演练具体操作程序
(一)现场总指挥宣布:老师们、同学们,前进小学消防逃生自救练现在开始。各组教师各就各位,统一行动,按原计划进行演练!
(二)全体参加演练人员各就各位,做好演练准备工作,由报警人员陈广德打开烟雾产生器(假设教学楼三楼电脑室起火)
(三)报警
1、待烟雾扩散后,报警组周琦拔打119报警,并迅速向校领导报告失火情况。
2、报警组周琦到主要路口迎候消防车。
3、校领导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灭火预案,通过广播下达命令:全体师生请注意,现在新教学楼五楼电脑房发生火灾,请老师们马上组织学生按计划、按要求、按路线有秩序撤离,到场按升旗仪式队伍集合。
(五)火场逃生
1、(校领导现场通过广播指挥,直到消防队和救护车赶到)。校领导通过广播指挥师生向楼外疏散:大家不要慌,马上有秩序地撤离;灭火组切断电源,其他人用灭火在外围灭火,疏散组和救护组展开行动;同学们要在教师引导下自动排成一行,前后轻拽衣角,用手绢捂住鼻口,低头躬腰,从相应出口有秩序、有组织地右行下楼。
2、定点引导疏组在楼道内疏散各班学生。
3、2名学生被消防队员利用缓降器,从三楼滑下。1名被困学生被消防队员用两节拉梯从二楼救出,1名学生被消防队员用九米拉梯从三楼救出。(挂保险绳)
4、学校清点人数(班主任负责),消防队开始灭火。
消防一车:出一支水枪沿楼梯进入三楼灭火,(从三楼窗口向外射水)。消防二车(泡沫车):用水炮向教学楼墙壁射水。
5、灭火结束,消防队收起器材。
6、现场总指挥宣布:三明市实验小学消防逃生演练结束。接下来请消防特勤中队领导作消防安全讲座和现场消防灭火演示。
(五)消防领导消防安全讲座。
学生按照升旗仪式队伍站好。
(六)现场消防灭火演示。
消防官兵示范,让两名老师和学生分别使用灭火器。
关于安全应急预案范文(精)二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营口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城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及《营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应由我市处置的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具体包括:(1)供热生产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锅炉及压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2)煤炭采购困难或运力紧张而影响正常供热;(3)因锅炉、换热设备故障或供热主管线爆裂泄水造成大面积停供或低温运行。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各供暖企业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思想稳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在市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市主城区供热突发事件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主,县(市)区供热突发事件以所在地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抢修、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修队伍、材料、车辆、工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县(前)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2.1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器压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单机(台)故障等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全部中断或部分机器设备低温运行;
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一定范围内供热中断;
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低温运行;
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它行业事故、缺乏备用热源等因素导致供热中断或供热能力不足造成低温运行。
2.2事件分级
本预案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一般供热突发事件、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和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县(市)区政府能够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2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内;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2万户以下,12小时内恢复供热;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24小时内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下。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县(市)区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下,完全停热超过24小时;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热,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24小时内恢复供热;低温运行,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48小时内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0万㎡以上100万㎡以下。
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影响供热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
(3)供热设备(锅炉、换热器)单台(机)发生故障,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造成低温运行,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4)煤炭紧缺或运力紧张,造成停止供热,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完全停热48小时以上;造成低温运行,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7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热。
(5)因供热企业过分考虑经济效益,降低供热质量,导致居民室内温度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协调无果。
(6)因热源单位供热能力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72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停热,影响供热面积200万㎡以上,完全停止供热72小时以上。
(3)供热设施设备单台(机)发生故障,造成低温运行,影响供热面积200万平㎡以上,96小时内无法恢复供热。
(4)出现供热煤炭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5)供热企业擅自停供,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6)因热源单位热源严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200万㎡以上。
(7)因极端天气导致供热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温连续96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00万㎡以上200万㎡以下。
3.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
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安全应急预案范文最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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