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品车运输合同十(通用9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商品车运输合同十篇一
托运人(甲方):电话:
承运人(乙方):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仟佰拾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6)政府征用或罚没;(6)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
年月日
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月日
业务联系电话:
代收款查询电话:
商品车运输合同十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下列商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商品汽车承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交接车方式:
1.启运地:
a. 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提车
b. 送达乙方指定的装车地点
2.目的地:
按乙方指定的卸车地点接车
乙方应确保“安全、准时、快捷”的将商品车与必备随车工具备件及有关的资料按甲方指定的交、接车方式与甲方指定的交接人完成交接。如甲方有委托代理人,应在合同中注明其身份并委托授权书一并归入合同附件。
乙方不接受甲方或指派的代理人随车同行。
二.交接车查验:甲方向乙方交车(甲方待运的商品汽车)时,双方经办人员需按乘用车发运单逐项交、验。交接完毕后双方需在发运单上签字。交、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车辆损伤甲方有义务在车辆发运前告知乙方其托运车辆上的随车配件及数量并在发车单上填写清楚,未告知乙方,且未在发运单上填写的配件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免除责任。
乙方对甲方车辆进行接收检验时将不对被托运车辆及其配件性能进行检测,相应的在车辆交付甲方检验时乙方对车辆本身及配件运输前后所产生的性能变化和差异不负担任何责任。
如因甲方托运车辆存在生产上的缺陷或者其他缺陷及整车(配件)上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而造成在运输中车辆不能承受外界因素变化而带来该车辆及配件的损伤,损坏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乙方向甲方(或指派的代理人)在目的地交车时应以乘用车发运单记录为依据。甲方或者其代理人接车后应在乘用车发运单上签字(或盖章)。
交接验收后,乙方承运责任随之解除,承运车辆再出现的任何问题均无乙方责任。
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乙方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置留所承运的车辆,并保留对甲方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三.单证交接: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效证件:
1、车辆行驶证原件;行驶证原件与托运车辆随车携带。
2、在无法提供行驶证原件的情况下,须提供购车发票等符合国家法律并能证明托运车辆合法来源的单据及临时牌照正本。
3、车辆前后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悬挂车辆牌照;年检标识及车辆保险标识必须粘贴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
甲方须保证所提供给乙方的单据真实性,如在运输过程中因甲方提供材料单据虚假造成的车辆被扣等结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且甲方须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现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车辆有走私、套牌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的情况,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有权扣留、举报该车辆。
四.赔偿:甲方或其指派的代理人在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对车辆进行检验和接收。如在此过程中发现车辆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伤或出险则甲方或其指派的代理人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或其在当地的办事机构并协同乙方处理相关报险赔偿事宜。如甲方在发现车辆受损或出险后仍然签字接受车辆则乙方视为甲方自动放弃其索赔权利。随车物品中严禁夹带易燃、易爆、易碎、易腐蚀、有毒物品及危险品和其他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的药品等。根据保险条例,托运车辆上夹带的私人物品和贵重物品不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如出现损坏、丢失 等情况我司概不负责。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现甲方夹带危险物品或禁品,乙方有权终止运输,情节严重或触犯法律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国家相关部门和法律机关举报该车辆。
五.付款方式:
商品汽车在启运地,完成交接装车后,甲方向乙方以 现金/汇款 方式,支付启运订金人民币 元 。商品汽车送到接车地点,经收车人签收后,甲方向乙方以 现金 方式,支付余款人民币 元 。
六.交/接车时间约定:乙方在启运地与甲方完成装车交接后,乙方将在 天内到达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完成交接。如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预定的时间抵达目的地完成交接,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处理。
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填写在《相关资料中》用于乙方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与其联系方式和资料的真实性,并且有义务保证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
当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车辆运抵目的地,乙方将会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甲方接收车辆,甲方有义务在收到通知的24小时(广州、上海、北京、天津等地为48小时)内提取车辆,如甲方遇事不能按时提车,则须提前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可适当延期,因此产生的每天200元存车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知甲方提取车辆24(广州、上海、北京、天津等地为48小时)小时后,视为承运合同完成,由于超期存放或甲方无法按时提取车辆所导致的车辆风险,免除乙方责任。承运单据所载明的车损及相关信息依然有效。
七.合同变更:在运输过程中,甲方若提出对运输交接到达地的修改,须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议确定后在合同上注明变更内容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且乙方对甲方单方面变更到达地而造成的车辆延期到达及运输风险不承担责任。由此所产生的条件变更及费用变更须在合同上注明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且尾款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八.本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或签章)的传真件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正本合同之附件。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后终止。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导致未能履行协议的责任方可以免除责任,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车运输合同十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结合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河源市和平县.
二、工程内容:土石矿运输
三、工程承包方式:乙方提供车辆运输。运距平均_________公里之内。
四、运输价格:甲方以每吨_______元结算给乙方。
五、合同期为_____年__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应办的各项事情.批文.税收等手续。
2.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时间,为乙方提供食住场所,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负责处理施工场所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果木等保护工作及路政交警、城管、运管等工作事宜。(施工道路上超载及一般违章由甲方负责,若车辆因此被扣车超过24小时,甲方补偿乙方每天三百元人民币。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如车辆在本工程运输过程被政府部门没收,双方协商按市场价格由甲方赔偿给乙方(不包含赃车或之前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
4.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及当地村民百姓的关系(保障道路畅通,专人修路。)
5.甲方保证乙方每天有充足的货量运输,保证每天至少有四车的货量,不能满足乙方运输货量时,甲方按一天四车补足乙方工程款。
6.因甲方工程款不按时支付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甲方除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外应承担乙方的误工费,每台车叁百人民币日,(甲方有特殊原因而停工,必须事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需经得乙方同意为准)。甲方超过7天不支付运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讨所欠运费和误工费.并索求两万元的合同违约赔偿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同意在20年______月____日晚上10点前。____台20方以上车厢长不超过6点3米工程车,人员,按甲方要求到达指定施工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乙方车辆超过规定进场时间3天及以上,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以后根据工程量需要再增加,服从甲方安排,听从指挥。
2.乙方车辆工作暂定每天时间在12小时内(从早上6点至下午6点可以进山。
最新商品车运输合同十(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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