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征协议书》汇总 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二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委托代征协议书》汇总一
借款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账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自治区)市县(区)
乙方接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有关委托贷款业务管理规定向甲方发放(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年委托字第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年月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的有关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币种:
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用途:
利率:
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用款计划:
还款来源:
还款计划: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使用借款前,应根据第一条所列用款计划,向乙方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据用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用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第一条所列还款计划还款。
第五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认可的担保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资料。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达成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未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4.在未收到委托人提出的延期还款通知时,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有权催收贷款,并可对逾期贷款加收%的利息。
5.甲、乙任何一份单方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合同,应按贷款总额的万分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保证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抵押财产发生损毁、灭失等其他原因,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乙方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贷款。乙方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7.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根据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的约定,同意作为本项贷款本息的担保人。并另立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执行,担保人应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偿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担保人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担保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关于《委托代征协议书》汇总二
委托代驾服务协议
委托代驾服务协议
本协议约定:
提出代驾服务委托要求的客户为协议甲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执行代驾服务的驾驶员为协议乙
方;接受甲方委托信息并向乙方提供信息转达的《北京事时顺瞬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
协议丙方。
委托代驾服务的形式:
甲方通过丙方的服务电话将甲方所需代驾服务的信息告知丙方后,由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信
息转达给乙方,由甲乙双方签定《委托代驾协议》并由乙方完成代驾服务。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委托,仅限于委托乙方驾驶指定的车辆从出发地到达目地的代驾过程。
二、甲方应在预定出发时间前30分钟以上,向丙方提出代驾服务预约,丙方接到预约后应
尽快将此服务信息转达乙方,以确保乙方按时到达出发地点为甲方提供代驾服务。
三、乙方完成对甲方提出的具体服务要求后,应以丙方制定的服务收费标准为依据,核定该
次服务价格。
四、甲乙双方对服务内容达成一致并签署《委托代驾服务协议》后,甲乙双方的委托关系成
立,本协议生效。
在本次服务完成后《委托代驾服务协议》自然终止。
五、乙方在对甲方进行服务前,有义务向甲方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即驾驶证和服务员
信息卡。
六、服务开始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自己车辆的行驶证及车辆的保险证明,乙方在甲方无行
驶证或车辆无保险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此次代驾服务。
七、以安全到达为前提在代驾过程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指出正确合理的路径,甲方应正确
的回应和配合。
八、乙方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如有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情况时,所发
生的违章处罚将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终止由乙方继续代驾服务。
九、服务过程中出现客观未能避免的交通事故,造成了甲方车辆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如果
由交通执法机构判定乙方负事故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超出保险赔付范围部分的甲方损失。
十、在代驾过程中,乙方不得单独进入驾驶室,或客人离车的情况下独自滞留车内。
如因甲
方许可乙方独自滞留车内,车内一切物品,由甲方自行看管,如发生损失或丢失等情况,将
由甲方个人承担一切不良后果。
北京事时顺瞬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征协议书》汇总 委托代征协议书有效期(二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