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清点协议书 库房盘点说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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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库房清点协议书(精)一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1、塑料件;
2、橡胶件;
3、标准件;
4、电子件;
5、电机;
6、软化剂;
7、外加工;
8、包装物;
9、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的堆放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入库物资应及时入库。
十、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一、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 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五)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六)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七)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经质检部合格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八) 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多余,仓库必须及时配合车间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料手续及入帐。
(九)对于残余的原材料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十二、应急情况处理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十三、库房管理规定
(一)公司各类库房由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库房管理人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三)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四)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
(五)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六)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八)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九)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有关库房清点协议书(精)二
中心库房管理是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厂内各单位生产成本的重要环节,是按照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内容,保证原材料和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为降低成本、保证质量,中心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为分厂做好服务,严格把关。
1 中心库是厂内各单位材料、产品的统一管理库,统一代保管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中心库必须严格执行物资纪律以及政策、规章、制度。
2 中心库对各分厂、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分别独立建帐。
3材料的管理
3.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材料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材料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3.2各独立核算单位购回材料后,由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料票,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3为满足分厂生产现场需要,方便分厂使用,对中心库存放不便的材料,中心库管理人员与分厂材料管理人员共同点收、入库后,可由分厂材料管理人员领出,分厂自存。
3.4各独立核算单位用料时,填写一式两份用料单,经所在单位指定的材料消耗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中心库管理人员按生产计划和材料定额发放,用料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3.5 用料单必须有分厂材料消耗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3.6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料票不得积压突击出具,分厂自存的材料,用料后必须在一周内完善手续;每月底前对本月内使用的、未向中心库房出具料票的所有材料补签完所有手续。
4 产品的管理
4.1各分厂及各分类管理独立核算单位可自建成品帐,每季度决算前先行盘库,并与中心库房对帐,经中心库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认可后,编制季度库存成品报表,随决算一同一式三份分别报厂财务科一份、办公室两份。
4.2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由所在单位主管人员填写一式两份入库单,会同中心库管理人员点收、入中心库、签字后,一份留中心库入帐,一份由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3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产成品出库时,填写一式两份出库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向中心库领取,出库单一份留中心库结帐存查,一份交独立核算单位财务入帐。
4.4 出库单必须有分厂负责人与中心库管理员的共同签字后,财务方可入帐,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财务人员可拒绝入帐。
5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帐应与中心库的材料、产品帐,帐物相符。各分厂每季度小盘库,半年大盘库,年终总盘库,并与中心库核对,编制报表。中心库每季清查、清点所有帐务,年终总盘点,如有差误,应及时向分厂及厂领导提出,并查明、清理。
6各独立核算单位的材料、产品库存不得超过厂定的限额标准。中心库发现超额时,应及时向厂领导反映。
7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帐、中心库的厂保管帐作为厂财务科的汇总核算依据。
有关库房清点协议书(精)三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司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本公司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和各工程项目所需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以及质量合符要求,保证仓库材料供应不延误工程项目的进度,较准确做好各工程项目成本决算,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库房管理包括:物资的验收、保管、发放、回收(退货)、不能录入系统的出入库物资登记手工台账等工作。
第二章 物资运行流程
1、入库程序:采购员申报采购申请单→在系统生成采购合同→推到采购订单→推到采购收货单→库管员清点物质数量,按物资验收制度进行现场验收,在系统填写采购入库单。设备与大宗材料必须在择要中注明参与验收人员,质量情况→将打印的系统入库单与商家的发货清单交驻矿财务→财务稽核,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物资到矿或紧急采购的物资到矿,必须建立手工台账,并在一周时间内补录入系统。
2、领料程序:需领料单位填写《领料审批单》,各煤矿库管将本单位及时库存信息打印一册交领料单位,要求领料审批单上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与系统信息对应,领料审批单必须有领料单位、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库管人员按领料审批单数量发料,数量不足或没有在领料审批单上注明→将领料审批单实际领用信息录入erp系统并打印系统出库单,系统出库单由领料人签字确认→将出库审批单与系统出库单交驻矿财务稽核,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到矿物资或紧急采购的到矿物资,系统无法出库必须建立手工台账,在该物资录入系统当日,补办完出库手续。
3、退库程序:凡到矿物资验收不合格,库管员在系统填写采购退货申请单,必须在系统中填明供应商、退货原因等信息,在择要中填写参与验收的人员→打印系统退货单与同批供应商发货清单交驻矿财务稽核,凡系统未推到采购收货单的到矿物资退货,必须在一周内补录入系统。退货物资由供应商随车带走或由采购员送到供应商处,供应商补发合格物资在系统中填采购退货申请单新增,业务类型选普通采购退补货,填写相关信息,打印交驻矿财务稽核。
第三章 物资的验收
1、物资的验收由库管员和煤矿设备管理员(或煤矿机电矿长指派人员)共同完成。设备管理员对物资的质量负责。库管员对物资的数量负责。采购员将物料运回煤矿先放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放入合格区,更不准投入使用。各煤矿必须在库房设立待验区,并标识明显。
2、验收时应核对供方“发货清单”内容填写是否详细,是否已填写了物资的品名、牌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核对实物;物资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签,是否破损。
3、严格做到:凭证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对于不合格品,采购员要催促供方及时换货。
4、物料检验合格后,采购员在送货单上注明到货时间。库管员在系统办理入库单。
5、物资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编制物资卡片或调整卡片显示数量。系统入库记录应写清物料存放区域、货架号、层位。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办理入库,在手工台账上登记说明,并告知驻矿财务。
第四章 物料的发放
1、库管员接手续齐全的《领料审批单》后,应按所列项目和数量准备货品,等待发放。
2、为防止错发、重发和漏发,要求做到:“三核对”、“五不发”。“三核对”:领料审批单与实物相核对、领料审批单与物卡相核对、物卡与库存实物相核对。“五不发”:使用单位无申购计划不发、领导审批签字不齐不发、名称数量涂改不清不发、规格型号不对不发、物资未验收入库不发。
3、物资发放出库时,必须在系统录入出库物资信息,并打印系统《出库单》;领料人员必须在系统出库单备注栏签字确认。
4、单位因特殊原因经煤矿领导电话批准可先领取物品,三天内必须补齐相关审批手续,库管员必须在手工台账上登记注明,领用人员在台账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 物资的回收(退货)
1、领用锚杆机、潜水泵、风镐、锚索张拉机具、风钻、煤电钻等工具类物资必须依旧换新。旧工具集中存放,并由煤矿领导安排专人及时维修,旧工具复用由煤矿考核。综采机与综掘机整块更换的电器模块,价值在万元以上,能够返厂修复,要求各矿更换后妥善运输,及时退还库房,由公司机运部联系修复。
2、领用麻花煤钻杆、中空六角钢风钻杆、锚索钻杆、光杆钻杆、风镐钎、各类钻头等必须交回报废物品,要求废旧钻杆回收不低于80%,废旧钻头回收不低于50%。库管员及时查找领料单位上次领用数量,交回数量及时登记,废旧物资集中存放,按季度将回收情况报煤矿领导。
3、鼓励在安全的前提下对采煤面两巷锚杆托盘、锚索托盘、螺帽进行回收,建议回收率不低于50%。
4、领用出库的设备、工具、配件、其他材料因质量问题无法使用或投入使用在短时间内报废的,实物退回库房。机电矿长、设备管理员、采购员现场验证,并填写报告传公司物资部,进行质量索赔。
5、各矿从井下回收电缆、管道、阻燃皮带、轨道、支护棚集中存放,并做防潮、防盗处理。
第六章 物资的盘点
1、物资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erp系统物资信息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物资的收发情况;检查物资的堆放及维护情况;检查各种物资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检查安全消防设施。
2、各煤矿对当月全部进出的物资进行一次核对,确保次月5日前,上月物资的入库单与出库单全在审核状态。煤矿之间借用物资,必须有煤矿机电矿长签字的借条,物资必须在次月15日前还给借出煤矿库房。物资调拨按公司《物资调拨实施细则》执行。
3、每季度由各煤矿机电矿长组织设备管理员、库管员、采购员、驻矿财务人员进行一次库存实物盘点。盘点按计划有步骤进行,防止重复复点或漏盘。盘点前一天24点以前必须将入库单与出库单全部推到审核状态,盘点时在系统及时库存中导出及时库存,导出前在系统中按名称重新排序,打印及时库存表。按表中物资项目分组逐项清单实物。盘点后,盘点人员均应在盘点报告上签字,并报公司物资部备查。
4、公司物资部不定期对各矿库房进行抽盘或盘点,年末进行集中盘库。凡抽盘或盘点中出现的亏库总金额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其中矿长承担30%、机电矿长承担20%、其余由煤矿确认的责任人进行分担,在当月工资中扣收。
5、各煤矿库管员离职或调动工作由煤矿机电矿长组织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报公司物资部;矿长与机电矿长离职或调动工作由物资部组织机电运输部、财务部进行物资盘点,盘点亏库在相关责任人薪酬中扣收。
6、库存物资资金占用:由机电运输部、生产技术部、物资部共同确认各煤矿库存材料与设备资金总额,考虑生产计划、设备投入、当期库存情况,按季度下达控制指标,每季度首月与生产计划合并下发,各煤矿库存物资资金总额超过下达标准,由煤矿班子成员承担超额资金当期贷款利息。
第七章 物资的保管及搬运
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 可分为:机电设备类、主要设备配件类、手动工具和机具及配件类、五金交电水暖类、化工(油漆)橡胶制品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支护材料类、其他大宗材料。分类集中存放。
2、保管要做到 “二齐”,“三清”,“四号定位”,“五五”摆放。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三清:分类清、数量清、规格清;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层定位。
3、保管物资应做到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干燥、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做防锈的配件由煤矿机电科或机电队定期加油保养。
4、非人为原因造成的物品报废,如:质量不合格、受潮、因堆放挤压造成变形损坏等,应办理报损手续。库存物资长期不能投入使用,由煤矿申请调其他单位使用。
5、搬运时要注意人员和物资的安全,避免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坏;放置物件时,要小心轻放,不能猛撞,以防损坏物价;配叉车的库房,叉车必须由专人驾驶,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操作;库房内同一种物资必须堆放在一起,并悬挂卡片。
第八章 物资的安全
1、库房钥匙仅限于库管人员保管,为保证24小时能领出材料,库房必须有人值守。
2、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并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3、库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锁好所有门窗。
4、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人得擅入库房。
5、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每日进行清扫,每周做一次大扫除。空置的包装箱、袋、纸应及时处理,严禁堆放在库房内。
第九章 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二级单位库房管理。
2、本制度下发之前公司的各项规定与办法与之相冲突的自动作废。
3、本制度从下发之日开始执行,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库房清点协议书 库房盘点说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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