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家长进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 家长进课堂家长心得体会(2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网络家长进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经过与县森林公安局、镇深入林区开展的排查摸底,镇村确实存在盗伐集体商品林、滥伐个人所有的自留山、责任山林的现象确实存在。2014年至今镇、镇共受理并办结林业行政案件90件、罚款8.2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4万元、没收木材60立方米,办理刑事案件2件、治安案件1件。其中2014年截止目前已查处镇村林业行政案件5件、刑事案件1件、口头警告1人。
一是由乡镇村组负责管理的集体林,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护人员形同虚设且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的思想,导致集体林、自留山、责任山管理失控。
二是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已分山到户,原八十年代栽植的商品林已到轮伐期,加之我对木材采伐利用控制较严,但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村民变相出售或滥伐自家自留山上的林木现象十分严重。
三是市场对木材的需求量增大,成都地区木材可以自由买卖,木材价格高加之漩映地区临界都江堰市,交通便利,特别是地震后村村通水泥路,部分林区也修通了水泥路,这在给农户带来快捷交通的同时,也为不法分子偷运木材提供了便利。
四是在该地区,一些微型面包车主受利益驱使,偷拉盗运十分猖獗,部分面包车主甚至结成团伙作案,采取盯梢、跟踪等方式掌握森林公安、巡山护林人员行踪,逃避打击,藐视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蓄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打击力度不够。近年来,县环林局与县森林公安局对该地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活动,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依然突出。一是通讯手段现代化,违法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强,有效打击难度大。二是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林业行政执法处罚力度小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低,林业行政执法的威慑作用不强。
一是开展全面的清理工作。通过到重点林区现场查验登记造册,落实权属所有人;通过走访群众,了解盗伐滥伐情况。
二是县环林局、森林公安局行政执法队伍加强路巡路检工作,从运输环节堵截非法运输。
(一)加强森林管护和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国有林森林管护人员,在对国有林进行管理的同时,协助镇、村两级做好集体林地的管理工作。二是村集体管护人员应充分掌握其管护环境,做好管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护林员汇报巡山管护情况,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切实加强源头管理。同时,将护林员工资与监管工作挂勾,纳入考核后依据工作开展情况发放工资。三是各乡镇和村组要在村民大会(或户主大会)上宣传《森林法》、《省集体林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二)整合力量集中整治。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安排,落实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形成合力,集中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或政策,着重对林区的乱砍滥伐、偷拉盗运、乱垦、乱占林地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三)严格村民自用材指标控制。严管2015年村民自用材指标,对存在偷拉盗运的村组整改到位后,才进行审批;加强采伐监督检查,严格按采前设计定点定株、采中随时检查、采后现场检尺的原则,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县环林局、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打击力度。
(四)做好相关政策争取。积极争取在建立木材交易市场,继续争取州林业局同意使用商品林采伐指标,有序推进该区域商品林采伐和换代更新。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向省林业厅协调将部分区域商品林调整为国家级重点公益林,享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
对于网络家长进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为保障公司信息安全,本人承诺在使用信息网络资源及有关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有关信息安全与保密规定,承诺如下:
一、不利用公司信息网络侵犯或损害国家的、社会的、群众及公司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遵守公司信息网络管理及其他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管理制度,不对公司信息网络、工业控制系统、各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等重要服务器等进行发送垃圾邮件、传播计算机病毒、删除数据、修改设置等恶意破坏、攻击行为。
三、严格按照分配到的公司信息网络及有关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的用户名及相应权限处理岗位职责内业务,及时修改有关系统默认口令并安全保管,不泄漏、传播或转借他人。
四、不透过公司信息网络系统及信息化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发表、转摘、传播各种造谣滋事、煽动偏激-情绪、制造恐慌气氛或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有害信息。
五、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如属公司计划招投标、财务、人事管理、档案等涉密用户,要做好涉密计算机设备、记载有公司重要信息的计算机设备及其他存储介质的安全保管与使用。要不断增强保密意识,不利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电子邮件等传递、转发或抄送公司商业机密及其他保密信息。
六、离岗(职)后仍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及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信息。
七、服从公司其他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并密切配合信息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八、若违反上述规定,本人服从公司按照生产、经营业绩指标管理制度及有关信息化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等惩戒。
承诺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网络家长进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 家长进课堂家长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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