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调研心得体会报告 出国交流总结报告(三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出国调研心得体会报告一
本人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吃苦耐劳、技术熟练,在经家属(亲属)同意后赴 加拿大萨省 工作。本人完全了解 加拿大萨省的天气状况,完全了解到出国工作给家庭生活带来的不便,清楚本人在国外工作的性质和内容,以及由于战争或自然灾害所可能带来的不可预见因素,并对此类问题做了充分考虑和准备。
本人郑重承诺在执行合同期间:
1、保证服从国外雇主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外公司的管理制度;了解雇佣公司的雇佣内容:(待遇内容),及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2、保证出国前所提交给雇主,用于申请工作准证的本人护照、身份证、履历表和个人技术以及所有的证书全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保证在中国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通过 的体检,有敬业精神,能够完成在加拿大萨省至少两年的工作,若因本人的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在此地工作,或因本人的工作态度原因造成被雇主遣送回国;或本人的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以及本人未经雇主同意私自回国的,等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自己承担,与雇主和中方中介无关。
4、保证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严格遵守两国国家及政府相关的政策、管理办法、法规和法律;不以任何形式煽动或参与聚众闹事、罢工游行、私闯外事机构以及当地政府部门,不参加和不组织任何黑社会或帮会性质的机构;
5、保证不私自外出打工,私自从事本合同以外的其他商业活动。
6、在雇佣期间若发生问题或矛盾或在工作生活上遇到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本人将及时的与中方中介联系,通过友好方式与雇主协商,若协调不能解决,本人再通过加拿大萨省厂方制定的有关法律按照有关规定的正常程序申请解决,但必须让中介知道和了解具体情况。严禁擅自越级投诉或罢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7、本保证书签署后,本人在加拿大萨省工作期间,一切言行均以此保证书的内容为准则。如有违反以上保证,责任自负,与中介公司无关,中介公司不负责退款。
8、本人及家属(亲属)已完全理解本保证书内容的含义,并在头脑清醒,平等、自愿情况下签字,按手印。
保证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推荐出国调研心得体会报告二
合同编号: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华人留学咨询服务站):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 (国家及院校外文名称,本合同以英文填写为依据) 留学,就读专业,留学类别属(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或美金(usd),其中包括、等费用。
支付方式为币种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未经受托人与委托人协商情况下,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服务费元。
(大写)币种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移民局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带领或指导委托人前往移民局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如该移民局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合同。
3.受托人收取的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有必要时应和委托人再另外立其他合同。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缴纳学校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合法证明文件(如学校发票)。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
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如果因为提供虚假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负)。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给受托人。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服务费元(大写),币种。
第十五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第十六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全部服务费。
第十七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全部服务费。
第十八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务费元(币种)
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留服务费
元 (币种)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有权不退还全部全部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九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一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二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三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
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_____份。
第二十六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出国调研心得体会报告三
甲方: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培训人员)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
邮编:
身份证号码: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
邮编:
丙方: (乙方国内第一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
邮编:
身份证号码: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
邮编:
(乙方国内第二经济保证人)
性别:;
出生曰期:年月 曰;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 ;
邮编:
身份证号码: ;
传真:
住址(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
邮编: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满足我省人才培养计划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由甲方派遣,赴(国家)接受培训,期限为个月。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专业,并同意乙方的计划。
第三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对乙方的出国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培训的咨询和服务。
2、为乙方办理出国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3、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资助的形式:由甲方直接提供80%的资助(出国前提供60%,如期回国后再提供20%),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提供20%的资助。
4、向乙方提供或保障乙方获得如下具体经费资助:
(1)出国和按本协议规定完成培训计划按期回国的国际机票(或火车票);
(2)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在国外生活和学习的费用;
(3)其它有关费用。
5、加强与乙方国内工作单位的联系,采取多种适当形式将培训人员的培训情况通知其国内工作单位。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第二条所规定的培训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培训期限内学成回国工作至少两年。在规定的回国工作两年内,不得因私长期(三个月以上)出国;如因公出国,需经所在单位正式同意。
2、保证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延长培训期限的规定。未经派出机构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国家和培训计划。
3、保证抵达培训所在国后20日内向甲方和国内派出单位报告。
4、在培训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在国外期间保持与国内工作单位的定期联系。
6、培训结束时应及时作出书面学术成果报告和培训总结。
7、培训期满回国后的15日内向工作单位报到,汇报培训情况。1个月内向省人事厅报到。
第五条乙方为保证履行其承诺和义务,同意出国前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乙方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前,应向省人事厅提交《出国培训人员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回国入境日期证明(护照第1页和入境盖章页的复印件),保证金收款凭据及培训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经省人事厅确认后,将乙方出国前交存保证金本金和利息(利息率按国家规定的确定)按《河北省资助优秀专家出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由甲方退还本人。
第六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扣除相应的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资助出国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甲方同意乙方为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确定丙方为乙方的保证人。丙方同意认真协助甲方督促乙方履行协议并按期回国服务。
第八条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丙方将认真协助甲方追究乙方责任。丙方同意在乙方违约而又未承担或不能完全承担第六条规定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作为保证人愿承担赔偿责任。为此,丙方第一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二保证人愿以作为担保。丙方第一保证人和第二保证人承担连带
责任。两方承担赔偿责任,有权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培训期满前,如丙方因故需要变更,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按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应由乙方或丙方支付的赔偿费、违约金,用人民币或自由外汇支付;非货币性财产,应由资产评估机构按现行重置市价折算成人民币;自由外汇与人民币汇率按违约确定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十一条在乙方不履行回国服务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本协议书的副本提交乙方培训所在国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发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十三条本协议书自公证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十四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方各一份,丙方保证人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第一保证人(签字)
丙方第二保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地点:
出国调研心得体会报告 出国交流总结报告(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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