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有效的学习方法心得体会和方法(4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有效的学习方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过户手续后,张先生再支付房款余额。购房合同还约定张先生向孙*士支付20000元的购房定金。购房合同签订后张先生依约向孙*士支付房款及定金。事后,孙*士丈夫李*生以妻子转让房屋并未征得他同意而不同意转让该房屋。张先生认为因孙*士的原因导致双方不能继续履行购房合同,要求孙*士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其返还已付购房款并双倍返还定金。律师观点无效合同不具法律约束力
山东诚*律师事务所杨*民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夫妻双方非因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共同意见。孙*士的丈夫李*生作为房屋共有人,其妻子未征得其同意,也未有其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转让房屋的,李*生有权主张孙*士与张先生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其依据主要有:1、《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更是明确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
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对责任承担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在确定张先生不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孙*士应返还张先生房款及定金。提醒买房先查房屋产权
根据《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处分夫妻共有房产的,应当共同处分或征得另一方同意,一方擅自处分的可能被认定无效。而且转让共有房产时未有其他共有权人签字或授权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拒绝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目前二手房交易愈趋升温的同时,买受方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审查出卖方转让的房屋产权情况,如是共有房产的,应要求共有权人共同在合同中签字或提交授权委托书,以保护交易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案例二
未办出房产证房子能转让吗
李*士购得一套商品房,但未办出房产证,后李*士通过中介机构将该房屋转让给张先生,李*士与张先生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李*士将其购买的商品房转让给张先生,张先生先支付90%的房款,在李*士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张先生再支付房款余额。购房合同还约定为保证双方顺利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张先生向李*士支付1000元定金。购房合同签订后张先生依约向李*士支付房款及定金。后房产证无法办出李*士要求解除合同。律师观点未办房产证不得转让
山东诚*律师事务所杨*民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应依照其规定。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的产权的变更只有在买卖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才发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规定办理权属登记”,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李*士与张先生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应系无效合同。本案中双方都有过错,李*士应返张先生还房款及定金。
有关有效的学习方法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机关党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结合区级机关工作实际,区委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区级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措施》。西青区区级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主动对标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深化理解认识,找差距、补短板,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转变作风,不断探索总结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在规律,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决做到上级有部署,机关见行动。为展示区级机关在新时代党建工作中的思考与实践,区委区级机关工委开设“机关党建大家谈”专栏,陆续推出区级机关部分党组(党委)、各级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高区级机关党建工作质量的学习体会、实践做法,为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提供交流、研讨的有益平台,引导区级机关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以点带面推动区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浅谈如何落实以党建带团建
做好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
团区委党支部书记 刘小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只有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机关党建工作才能找准定位”。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动党建带团建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是党加强对共青团领导的具体方式和有效载体,也是大力推进共青团改革、全面深化从严治团,进一步做好青年工作的重要途径。
01
一是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成为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政策的前沿阵地和团结教育引领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为完成好党团各项中心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强大动力。二是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支部职责任务,支部书记严格落实抓党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扛起“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共青团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切实提标准、补短板、上水平,推动党建工作成果转化为做好共青团工作的动力源泉。三是完善综合考核机制。将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情况作为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主要内容,科学设置各党小组考核指标体系,以考核的刚性约束促进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真正有机融合、同步落实。
02
一是突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根本,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党内组织生活内容既要把政治理论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等“规定动作”做好,也要根据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特点制定“自选动作”,通过开展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的特色党建活动,增强党内组织生活的有效性、时代性。二是突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
有关有效的学习方法心得体会和方法(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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