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策略探析
摘要:党十七大报告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是党的十五大在提出“依法治国”之后,民主法治建设领域的具有战略号召力的新概念。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法治文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同时也给建设和谐社会新时期的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
关键词:法治精神依法治国和谐社会
作者简介:王金刚,信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8-146-02
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是建立一个社会各体系间对立事物的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事物间的协调统一,需要人类道德的自我修正,也需要社会法律的外界调节。因此,法律对调节社会间对立事物的关系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和谐社会法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手段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做到:
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真正地深植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内化为个人的心理意识和言论行为,全面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公民行为和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从而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
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主要实践者,在法治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弘扬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无论是法律权威的树立、法律情感的培养还是法律能力的提高,主要来自于法治实践。人民是法治建设最广泛的参与者和推进者,在法治建设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普法教育,培育公民积极的法治意识。马克思说过:“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豍法治精神作为一种法律观念体系,其形成必须依赖于系统的理论灌输。普法教育作为理论灌输的重要途径,对于培育、弘扬法治精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目前的普法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偏重法律条文的灌输,二是单纯的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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