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冲突的多元权利救济选择
【摘 要】维护好学生和高校的双方权益是依法治校的根本要求,面对校生冲突,当事人通常首选自行协商来解决纠纷,协商遇阻便提起诉讼。协商解决最大的遗憾在于彰显正义不足,司法诉讼权威公正性最强,但程序繁琐、耗时长、费用高昂、声誉受损度高。替代式纠纷解决方式是依法解决冲突的重要模式,能充分地维护公道正义,救济成本远低于司法审查,适用于各种纠纷冲突,还可以避免过度诉讼对司法资源造成的压力,有利于维护高校与学生的和谐关系,是值得倡导的权利救济途径。
【关键词】冲突纠纷;权利救济;替代式纠纷解决方式
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高校作为教育主体和教育受众学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屡见不鲜。正确界定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处理好校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成为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学界对此也作了大量研究。钟广池认为正确辨析高校与学生之间的三重法律关系,促进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开展。谢太洵着重从维护学生权益角度指出高校应以尊重学生权利为基点。刘冰指出要通过事前救济与事后救济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学生权利。这些研究从大学生权益保护视角,对校生纠纷冲突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忽视了高校权利救济的合理诉求,且更倾向于司法诉讼解决途径。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冲突具有必然性,如何减少和合理解决,以较少的投入维护好双方权益,尽可能规避高投入的司法诉讼,成为高校、学生及家长面对的重要课题。本研究从权利救济视角,探讨校生纠纷中如何更好地维护双方权益,以期提高权利救济的效能,为更好地解决高校与学生的冲突提供参考。
一、多元权利救济模式内涵
高校与学生的权利救济是指高校学生教育管理中校生双方产生冲突,对受损方进行救济,保护其合法权益,恢复良好秩序。综合现有的权利救济模式,校生冲突解决可以有三种分类
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冲突的多元权利救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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