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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地方高校辅导员法律素质探析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111


  【摘要】辅导员具有教学和行政双重身份,是高等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也是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培养的重要执行者。近年来, 高校学生管理难度加大,纠纷增多, 辅导员作为与学生最近的管理者,其法律素质的高低,对高校能否依法治校,学生能否获得良好的法制教育具有重要影响,其本人的法律意识常常决定了这些问题的处理和发展的结果。西部地区的地方高校,由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政策支持、生源质量等因素的影响,管理难度更大,这些新的要求,使得我们必须提高辅导员的法律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和胜任学生工作,提高学生工作的成效。
  【关键词】辅导员 西部高校 法律素质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2-0232-02
  法律素质是公民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的综合体现,是公民内在观念范式和外在行为方式的统一,要实现依法治校离不开学校管理者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所以辅导员的法律素质就成为依法治校中不可或缺的因素,构建辅导员法律素质的价值,是对辅导员法律素质存在意义的追问,对其工作中一些必要的法律方面做更好的分析和思考,不仅对做好辅导员工作有一定的帮助,而且可以合理地避免工作当中不必要的纠纷与矛盾这是适应当前新形势下高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客观要求的。
  一、提高高校辅导员法律素质的意义
  当代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在课堂上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公共课来进行,课堂外主要是通过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而这些社会实践活动一般都是由辅导员负责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讲,因此对辅导员自身的法律素养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随着法治化不断推进,国外先进的人本管理理论在中国的流行和发展,也要求高校管理方转变职能,从管理向服务的理念进行转变。由此,辅导员也从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从领导者转变为引导者,提高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素质和自觉性,有利于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
  而辅导员法律素质提升也对所管理的大学生个体的存在和发展所产生作用。首先,对于辅导员来说,提高法律素质,对于全其面发展个人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具有重要价值,法律素质对辅导员自身的思想和行为具有规范和制约作用。在工作中,具有较好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也有助于规范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还未真正形成,其法律修养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辅导员指导,只有辅导员自己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才能引导学生合法处理身边遇到的问题,从而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法律素质。
  二、西部地方高校辅导员自身法律素质现状的分析
  高校依法治校的目标也要求辅导员既要立足法治社会公民的身份,也要立足岗位职责去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当前,对辅导员法律素质的提高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加大了政策的支持; 在地方,有省级部门组织的高校教师培训,总的来说,西部地方院校辅导员整体的法律素质是向好的方向发展,但由于辅导员工作繁杂,时间有限不可能系统地学习法律知识,加上各种历史和现实原因造成了一部分辅导员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在不断提高,但法律素质基础层次不齐。现在随着西部地区的大发展,西部地方高校在招聘时也提高了门槛,但学科背景却没有限制,在正式工作之前虽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职业培训,但是培训内容更多的是倾向于心理和就业指导,法律素质的提高更多的是依靠自学,这使得学习缺乏深入性和有效性,即使有相关的法律素质的培训由于时间的限制也不系统。
  第二,高等教育法制不断健全,但仍有很多不规范之处。有的规章制度设定内容不规范,如对学生的知情权申诉权规定的不明确; 有的规定过于具体不能涵括现实生活中新出现的具体现象,造成管理缺乏依据; 规章制度的形式不规范,比如有的是以规定、制度的形式颁布,有的则以通知、意见的形式颁布。由于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法规是高校法制建设的依据,这些不规范之处必然会给高校学生管理造成困扰。
  第三,法制观念淡薄,辅导员与学生法律素质的教育没有形成有效的交流和互动。近些年来见诸报端的大学生恶性犯罪行为使得高校不得不反思学生管理中的法制教育问题。其次随着公民法律素质的普遍提高,大多数大学生在一定程度上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但也存在辅导员不能以法律法规校规校纪来应对学生事件的问题。
  总之,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辅导员的法律素质虽然在不断提高,但是远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教育管理的需要,这就需要我们针对辅导员法律素质的现状和学生管理的现实需要,去探索提高辅导员法律素质的对策。
  三、高校辅导员法律意识现状原因的分析
  一是受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传统上,中国人一般都不太愿意用法律解决问题,处理与别人的关系更多的是以人情世故作为准则,以情代法比较普遍。同时中国当代法律基本制度是近代受西方影响建立起来的,几千年来中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有其深厚的根基绝不是任何力量在短时间内可以改变或清除的。辅导员作为社会一员同样深受传统法律文化影响对现代法律制度存在莫名的距离感。
  二是受我国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约束。目前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内容越来越丰富,但是由于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很多现行的法律法规颁布时间较久,加之高校教育体制改革深化法律法规和高校学生管理很多地方已经不协调许多法律规定已经不能有效解决出现的现实问题 校规作为校方和辅导员管理学生的主要工具,如果合理地利用可以更好地保障学生受教育权,但是如果盲目地不合理地利用校规处理学生问题则容易侵犯学生的权利况且高校现有的一些内部规章制度通常是多年以前制定的,并没有随着形势的变更与时俱进地予以修改,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正因为如此辅导员作为校规的基层执行者。面对出现的部分学生问题时常无法找出合理合法的处理办法。
  三是高校管理者对辅导员法律素质培养不够重视。尽管近几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事件高校与学生纠纷逐渐增多,但高校管理者目前仍然没有重视对辅导员法律意识的培养,虽然现在辅导员学历越来越高,政治素质业务工作水平也越来越高,但总的说来辅导员队伍中真正了解并懂得法律知识的人并不多,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与其他人无异追寻的仍然是感性思维很少动用法律。

西部地区地方高校辅导员法律素质探析

  【摘要】辅导员具有教学和行政双重身份,是高等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也是对学生进行管理和培养的重要执行者。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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