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心得体会简短 参加演出的感悟(八篇)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演出心得体会简短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赁演出用服装道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服装道具件
二、租赁时间: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月日止。
三、租赁价格:服装道具价值元,租赁价格元/套
租金合计元,押金元。
四、付款方式:租赁服装道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并交纳一定的押金。
五、注意事项:
1、乙方对甲方服装道具应按时归还,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服装总价值的5%收取滞纳金。
2、乙方对甲方服装道具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服装道具损坏,丢失现象,乙方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将该服装道具转借,转租他人,如乙方违约,应向甲方缴纳违约赔偿金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演出心得体会简短二
甲方:
乙方:
一、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场次: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艺员作为活动演出嘉宾。
2、活动时间: 年 月 日
3、演出时间: — (具体时间)
乙方所有演艺人员需当天 前到达现场,进行演出前的准备工作
4、演出地点:
5、演出场次: 场
二、演出细则: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标准为: 元(详情见附表)。
2、演出场地安全由甲方负责,不得要求演员从事非法或违背原则的活动。
3、演出策划与创意安排由甲方提供。
三、结款方式:
1、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活动总金额30%的押金,演出结束之后甲方一次性结清所剩款项。
2、若甲方延期支付剩余款项,则每日按所欠金额的5%支付滞纳金。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条款完成演出内容,并严格听从甲方安排。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一切有损演员信誉或安全后果的情况,一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遵纪守法,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合同约定,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演出心得体会简短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赁演出用服装道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服装道具 件(套)。
二、租赁时间: 天,自 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三、租赁价格:服装道具价值 元,租赁价格 元 / 套(件)
租金合计 元,押金 元。
四、付款方式:租赁服装道具前乙方一次性付清租金,并交纳一定的押金。
五、注意事项:
1、乙方对甲方服装道具应按时归还,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服装总价值的5%收取滞纳金。
2、乙方不得将该服装道具转借,转租他人,如乙方违约,应向甲方缴纳违约赔偿金(按服装道具价值的60%计算)
3、乙方对甲方服装道具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服装道具损坏,丢失现象,乙方应照价赔偿。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借人签字: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有关演出心得体会简短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场次:
1、甲乙双方经过相互协商,决定举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演出时间定于:________
3、演出地点:________
4、演出场次:________
5、演出装台、排练时间:________
二、演出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__________元,舞美制作费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不含交通费、道具运输费及食宿费)。
或: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票房,票价档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演出场地由_____方负责,演出的营业税由_____方负责。
3、演出的宣传由_____方负责,演出的节目单印制由_____方负责。
4、演出道具由_____方提供,演出灯光由_____提供,演出音响由_____提供,演出布景由_____方提供,演出服装、化妆由_____方提供,演出乐器由_____提供。
5、演出器材的运输费由_____方负责。
6、演出从北京至________的往返交通费由_____方负责,其中飞机票_____张,火车软卧票_____张,火车硬卧票_____张。
7、演出总人数为_______人,在演出期间的当地住宿费由_____方负责,住宿标准为三星级以上宾馆,其中单人标准间_____间,双人标准间_____间。
8、演出人员在演出期间的当地餐费由_____方负责。
三、结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内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全部款项在________内结清。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对演出进行录音、录像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并须向乙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分成演出则须向乙方赔偿全部票房中乙方所占比例份额的______%。
2、乙方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须向甲方赔偿签约金额的100%,分成演出则须向甲方赔偿全部票房中甲方所占比例份额的______%。
六、互不承担责任:
1、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争议解决办法: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有关演出心得体会简短五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____市建设东路环球电子
1、甲乙双方经协商特定如下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音响灯光电视摄录设备一批,(详见附件),承担新节电视演出活动的设备租赁及运输安装技术服务总的费用定为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由甲方付给乙方。
2、录制及演出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
3、付款方式:演出顺利完毕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付清账款,即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4、质量要求和标准:乙方保证所供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质量。
保证甲方良好的演出效果。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进度紧密配合。
在预定的时间将设备安装完毕,保证顺利演出和录制。
6、如因不可抗因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执行,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如遇天气和其他人为原因使活动不能举行或中途中断(即音响灯光以外的因素)与乙方无关。
7、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签字既生效。
8、甲方负责安全的电力供应到舞台附近350个千瓦以上。
9、设备租用期间的设备安全问题由双方共同负责。
10、设备安装期间的工作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演出和装台期间的安保问题由甲方负责。
11、合同未能详细约定的事项。
双方在互相理解合作发展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演出心得体会简短六
代理方(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身份证:
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演出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演出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演出活动
1-1-1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商业演出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
1-1-2负责舞台演出活动的安排和角色(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本);1-1-3负责有偿宣传推广等事宜。
1-2声乐代理
1-2-1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1-2-1-1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1-2-1-1-1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2-1-1-2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1-2-1-1-3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2-2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1-2-2-1国内外商业演出;1-2-2-2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2-2-3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1-2-3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2-3-2乙方的公益活动;
1-2-3-3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1-3-3-4国际交流活动;
1-4舞蹈表演
1-4-1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务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1-4-2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内: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广宣传活动的舞蹈表演,非商业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关联机构的非商业性舞蹈表演。
1-5主持
1-5-1主持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主持,组合主持,非商务性主持,其他演艺表演中包含的主持表演等。
1-6法律事务代理
1-6-1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1-6-2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1-7行政事务代理
1-7-1第1-6条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1-7-1-1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1-7-1-2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1-7-1-3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1-7-2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补充合同。
1-7-3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经约定委托代理关系的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其他关系人不得对甲方行使对乙方的行政事务管理进行干涉。
二、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2-1乙方同意第一条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全权代理人。
2-2乙方暂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条内容中下列事项(乙方选择第2-1条不用填写下列内容)
2-3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4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条所列内容,并补充如下授权代理事项: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项事务中或合同执行结束前,在乙方选择其他的代理方式的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选择权。
2-5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甲、乙双方将依据委托代理内容,就经济收益和权益分配方面进行协商重新确认。
第二章经济收入分配
2-6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最低演出报价(元)/场;
2-7由甲方与活动方协商演出报价,乙方无权参与;2-8甲方向乙方支付其最低报价。
第三章名称肖像和名誉权
三、名称和肖像
3-1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3-1-1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
3-1-2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1-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3-2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收益分配比例按照8-1-1中收益约定分配)3-2-1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四、名誉
4-1合同存续期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4-2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4-3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4-4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演艺活动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
4-5第4-4条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4-5-1依据本合同和其他附则约定的关于商业保密的有关约定;
4-5-2非本合同有关的甲方的业务活动和非甲方指定作为乙方经纪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员。
4-5-3出现法律纠纷,必须出示相关法律文件与法律纠纷有关的相关资料。4-6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4-6-1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4-6-2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4-6-3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第四章税金及个人酬金
五、税金
5-1所有酬金和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5-2下列情形,由甲方代扣税金:
5-2-1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并由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或收据的;
5-2-2商业演出或表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必须由甲方代理乙方代缴税金的;5-2-3代理乙方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涉及个人所得税应该由甲方代缴的;5-2-4其他必须纳税的情况。
六、个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结算期限和方式
6-1一般经纪代理或部分授权经纪代理业务,甲方经纪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采取按项目或每个演艺单元结束为结算期限,支付周期应该在十日内,即每个项目或演艺单元结束且甲方实际获得因此形成的经济收入,按约定应该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内按照与乙方约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6-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打√)6-2-1现金支付;□6-2-2乙方指定账号,甲方通过汇款支付薪金;□6-2-3乙方通过甲方购买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项;□
6-2-4其他合法支付形式.
6-2-5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动不另外扣取任何费用,但因协助乙方购买物品或代理制服有关费用,代理活动中本身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章权利和义务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的权利:
7-1-1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7-1-2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7-1-3有权安排与演艺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7-1-4有权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变化和各种社会关系并提出各种建议和相关安排;7-1-5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7-2甲方的义务:
7-2-1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7-2-2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7-2-3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7-3乙方的权利:
7-3-1有权在甲方的制作的节目中优先表演和演出;
7-3-2参与形象策划和广告宣传,对经纪代理内容提出自身的合理要求和建议;7-3-3当甲方侵害乙方权益或甲方越权代理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4乙方的义务:
7-4-1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要求建议,服从甲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要求;
7-4-2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
7-4-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演出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7-3-4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八、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8-1签署本合同,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演艺活动,乙方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8-1-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1-2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8-1-3通讯、联络地址;
8-1-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8-1-5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8-1-6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8-2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8-2-1社会关系和背景;8-2-2从艺经历;
8-2-3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8-2-4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8-2-5个性特征、爱好等。
8-3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系上乙方。
第六章保密和隐私保证约定
九、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之事项属商业行为范畴,期间涉及甲、乙双方商业秘密、商业利益、个人隐私、名誉,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双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内容进行约定。
十、甲、乙双方签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10-1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0-1-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10-1-2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业活动法律文件;
10-1-3经甲方认可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10-2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第十六条第10-1款所指泛绿文件内容和约定。乙方必须对合同存续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一切法律文件内容保守秘密。
10-3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10-3-1甲方的业务活动;
10-3-2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10-3-3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10-4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个人的所有情况,但必须尊重乙方的个人隐私。在不损害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前提下,甲方可对乙方的个人材料进行包装、使用,本条所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0-4-1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剧照、摄像视听材料;10-4-2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第七章违约责任合同修改和终止
十一。违约及违约金
1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赔偿金。
11-1-1违约金标准:以守约方自签约之日起至另一违约时止,按每月实际薪金相加总额或实际投入资金的30%为依据作为违约金参考数。
11-1-2部分违约,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继续履行,违约方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损失总额的3-4倍作为赔偿金参考数。11-1-3完全违约,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标准:以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害加合同未履行部分对守约方造成的潜在的经济损失金额得3-4倍作为赔偿金参数。即如果因一方违约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除依据第十七条第17-1-2款标准赔偿外,还应以违约时起至合同有效期满止,剩余时间天数累积计算应赔偿的数额。11-1-4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免责条款。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11-2-1甲、乙双方协商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11-2-2因一方违约或过错、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完全个人行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损害或伤害,对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11-2-3享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非正常演出或表演活动中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伤害,由个人承担。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乙方应有权益。
十二、合同的修改
12-1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变更主要内容或部分条款:
12-1-1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实际无法完全履行,经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但可以继续履行的部分仍应履行;
12-1-2因甲方或乙方建议,另一方同意,可对本合同内容和条款进行修改;12-1-3因甲、乙双方都认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应该修改,并协商达成共识,可进行修改。
12-2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2-2-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义,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体,合同可终止;12-2-2合同一方因触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应赔偿另一方损失;
12-2-3因合同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终止,但违约因依第十七条有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12-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
第八章经纪代理期限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签字之日起计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经纪代理的期限。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满前六个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续签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续本合同,期限另行协商,也可重新签订合同内容;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明示终止合同,则合同到期自动失效;如一方提出续签,另一方无续签或终止合同的明确表示,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
十五、依据第二十条所规定情况,当一方续签合同时,承诺方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表现。
第九章术语定义和界定
十六、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本合同有关表述或条款的含义产生分歧,应及时提出,经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
第十章附则
十七、因甲方工作人员或指定负责乙方演艺事务人员干扰影响乙方正常演艺活动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相关人员,因此对乙方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可以要求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甲方需协助乙方保障自己的权益。此条不包括乙方演艺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
十八、乙方下列行为视为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
18-1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
18-2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因包装、宣传和发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公开恋爱,结婚。不得因私人问题影响工作,也不得在公众面前有有损形象的言行。18-3乙方的个人非本合同约定要求行为严重影响本合同完整实施的。
十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独立民事行为人应有合法监护人共同签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违约或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监护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二十、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与任何第三者个人或组织签定协议,影响本合同完全履行的,乙方承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追究该第三方的连带责任。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为凭。一份保存甲方作为副本,以备查用。本合同三份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关联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参股的相关公司,为便于乙方演艺事务。相关联公司在对乙方使用时可按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合同条款内容行使相关权利。相关联公司包括:
合同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代表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代表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有关演出心得体会简短七
第四条 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从事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五条 演出经纪机构是指具备《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从事下列活动的经营单位:
(一)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
(二)演出居间、代理、行纪等经纪活动;
(三)演员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
第六条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是指具备《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为演出活动提供专业演出场地及服务的经营单位。
第七条 申请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员资格证明;
(四)其他有效证明。
第八条 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五)资金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四)项规定的文件。
第九条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自领取证照之日起20日内,持上述证照和有关消防、卫生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县级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个体演员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本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个体演出经纪人可以持个人身份证明和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常驻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出具备案证明。备案证明式样由文化部设计,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印制。
第十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除了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二)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三)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四)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五)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
(四)合资、合作经营各方的资信证明及注册登记文件;
(五)中国合资、合作经营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提供有关文件;
(六)合资、合作经营各方协商确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及身份证明;
(七)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或者联合委员会的主任应当由中方代表担任,并且中方代表应当在董事会或者联合委员会中居多数。
第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但不得从事其他演出经营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内地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第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
(三)演出经纪机构在港、澳的合法开业证明;
(四)演出经纪机构章程、分支机构章程;
(五)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书及身份证明;
(六)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演出经纪机构的资金证明及向分支机构拨付经营资金的数额及期限证明;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除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二)投资者的身份证明;
(三)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住所;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
(四)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资金来源、数额、期限及证明;
(六)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申请在内地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台湾地区的投资者申请在大陆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参照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依照《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营主体或者分支机构的,在取得文化部颁发的批准文件后,应当在90日内持批准文件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到文化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有关演出心得体会简短八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演出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演出时间:
2、 演出地点:
3、 演出两场总服务费88000元(大写:捌万捌仟元整)。
4、 服务费给付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首付给甲方服务费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作为定金,剩余的服务费在乙方演出结束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
5、 甲方演出的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演出场地。
6、 甲方演出器材、人员的运输费、住宿费由乙方负责。
7、 甲方演出人员在演出期间的餐费由乙方负责。
8、 甲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按时演出。
9、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的,甲方可以催告期在一周之内付清。到期后仍未支付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本次活动费的2倍。
2. 如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法赔偿。
备注:
1.因外因或对方原因导致演出中途停电或电压不稳定等因素致使演出无法进行或中断的由乙方承担后果。
2.因自然灾害或雨、雷、风天气导致演出无法进行的由乙方承担后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演出心得体会简短 参加演出的感悟(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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