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升级申请书模板 监理员转正申请书(9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监理工程师升级申请书模板一
20xx年本人主要在于诚新悦标准件有限公司新建厂房担任监理工作,我始终坚持以一个合格监理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吃苦耐劳精神;工作态度严谨,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尽职尽责,认真完成监理部交给的各项工作。日常工作中能高标准严要求自己,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站在公正的立场上,独立地解决实际问题。生活中,能够尊重领导,团结同事。
在监理实际工作中,本人要求施工单位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设备有试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质检、专检,交工有资料。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采取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相结合,监理工作主动进行,以预防为主,对承包商资质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企业注册证明和技术等级,交验有关证件(复印件),了解技术力量简况,主要施工安装经历等,检查砂、石、水泥、钢筋等材料的供应情况及砼、砂浆的配合比。
进行事前控制,确保工程质量事故不发生或少发生。例如:冬季施工,气温较低,砼浇灌、砌体砌筑、墙壁抹灰等都不易保证质量,因此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冬季施工方案,提前预防,避免冻害发生。
加强事中控制,在监理建筑公司的施工过程中,发现该队伍使用的建筑材料基础砖有质量问题,本着为业主负责的态度,及时对该批水泥实心砖采取检验手段进行抽检,确信其各项强度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允许施工单位使用。该队伍在浇筑砼、砌体砌筑、墙壁抹灰施工中也存在质量问题,为保证施工质量,本人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并要求施工单位对质量有缺陷的部位做修补处理,并达到设计、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
在各工序施工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安装的质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交验的有关施工质量报表及时检查认定,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量计算的规定,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签认。
监理记录是工程监理不可缺少的环节,本人有完整而充分的监理日记,详细的记录了每天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为公平的解决业主与承包商的争端提供可靠的依据。
监理工作收获很大,但也有不足,例如:本人是学土建专业的,对电力工程专业知识了解不多,有些工艺要求不十分熟悉,而监理行业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多学科、多行业丰富的知识,因此本人在各学科专业知识方面,还需继续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回顾一年的工作,出过力,流过汗,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自己仍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有时认为自己行使监管权,不太注重听取施工人员的意见,不讲究工作方式,工作方式不够灵活;由于知识面不广和对规范及监理程序理解的不够透彻,导致工作中的决策能力有所欠缺,不能很好地、全面地协调工作;统筹安排能力较差,考虑问题不够全面。打算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向领导及同事们学习管理协调以及现场技术能力。做到言行要严谨,说话要有依据,给施工单位提建议时要注意把握尺度;严守公司纪律;在文件处理及行文方面多下功夫,以保证行文的准确性和高度概括性。进一步做好工程大事记的采编工作,提高监理月报的实用性;建立完善的各类台帐管理表格,确保各类资料有据可查。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改正缺点,发扬优点,为公司的建设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关于监理工程师升级申请书模板二
委托人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 管理费)。
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
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
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监理人责任
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
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
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监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监理工程师升级申请书模板三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xx
2、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3、监理大纲
4、监理规划
5、工程设计文件
6、其他有关资料
1、旁站监理是指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根据监理部制定的旁站方案,在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部,届时监理部派人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记录上未有旁站监理人员和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共同签字的,施工人员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质量问题,应要求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向总监和业主报告,采取必要措施。
6、工程竣工后将监理旁站资料存档备查。
1、在工程开始前,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制定详细的旁站监理计划,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的监控要点。
2、旁站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标准,为现场旁站监督做好准备。
3、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计划。
4、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包括人员到位情况、施工机械准备情况、施工材料准备情况和上一工序验收情况,只有在施工准备情况完全符合要求时才允许施工。
5、检查天气情况,判断是否具备旁站部位要求的作业天气条件或根据天气情况要求承包人采取相应的作业措施。
6、检查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偏差应立即进行处理,禁止不合格的材料用在工程上。
7、检查施工过程情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承包人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
8、对施工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使施工操作符合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9、在施工中进行相应的检验和试验,按规定留取试件。
10、如施工中因意外情况发生停工,应记录停工原因及承包人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11、将所发生的情况及现场检验结果详细记录在《旁站监理值班记录》jl35中,以便事后跟踪、检查。
1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表》,总结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经验,与承包人一起制定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系统偏差,并减少偶然偏差的出现。
五、旁站监理计划
按有关要求,共需旁站3个项目18个部位,其施工时间为1041.5小时,旁站时间为318.5小时,基本上与施工时间同步,保证了其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关于监理工程师升级申请书模板四
x县政府业务用房工程建筑面积8492.64㎡,建筑高度为19.2米,框架结构五层,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结构设计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分类为标准设防(丙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目前x县政府业务用房自四月六号开工以来,基础工程已经完成。主体结构与七月底进行封顶,二、三层墙体砌筑已基本完成,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整个工程的墙体砌筑于今年十月份完成。部分抹灰及部分安装工程于今年底完成。
x县干部周转房工程主要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四层,总建筑面积为1965.24㎡,为多层公共建筑。建筑结构设计合理年限为50年,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裂度为七度,地基设计基础等级为丙级。
x县干部周转房自七月六日开工以来,基础开挖已完成,基础承台及基础框架柱已完成,预计七月底基础完成,九月中旬前主体封顶,十月中旬前填充墙完成及部分抹灰完成。
根据监理服务合同要求,自双方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后,确定项目质量、进度、投资监理总目标,成立了工程项目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分解监理项目表,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使监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确保监理任务的顺利实施。
在业主及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本工程各项监理工作进展顺利。在整个监理的工程中,我们加强和规范了监理的自身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和合同的认真执行。
在严格监理的同时,我们针对该工程施工所出现的问题及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加大了“严格监理”的力度,加强了巡视旁站力量;多提合理化建议,加强了“事前监理”和“主动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做到了隐蔽工程、重点部位100%旁站,平时反复巡视,把工程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体开工报告及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我监理部严格按照确保工期和质量、满足承包合同的条件要求,审核承包人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投入,审核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确保质量的具体措施以及承包人质检体系的建设情况。
分项工程工序交接是监理日常工作及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一个重点,监理部首先对上道工序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经过处理后满足有关要求,才允许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部对本工程进场材料的出厂质量证明书与现场所进材料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都进行了严格核对。原材料到场后,承包人的复检及监理抽检严格按照规定的批量进行,做到不漏检和明确材料的使用部位。
旁站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现场及时口头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问题较严重的或承包人不按要求整改的,监理部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所有发现的质量问题均在监理部的督促下,得以整改和完善,做到了指令的闭合。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阶段性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等。监理部综合考虑了合同工期要求,考虑对保证工程质量有利的原则,针对完成计划所需要的合理人工、材料、机械投入,对承包人的保证计划完成的施工方案、保证完成计划的质量保障等,监理部都详细的审阅后进行合理的调整性批复。工期紧张时要求施工单位倒排工期和承包人投入必要的设备、人力、物力、财力以科学组织、严格管理,来保证正常的施工进度。
监理部在廉政建设、文明施工、安全、环保等方面积极按照业主及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并定期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使得每个监理人员都能做到廉洁、公正的开展工作。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整改结果进行全程监控,本工程截止目前未发生安全事故。
总之,在施工监理工作中,我们把握了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做到了预防为主,始终严格控制,把好了质量关,工程安全、可靠,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我们将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克服不力因素,加大工作力度,为业主交一份满意的工程答卷!
关于监理工程师升级申请书模板五
随着时间的推移,年即将过去,在这年终岁末之时,回首过去一年工作,平下心来,总结自己工作成绩和收获,从而找出不足,以利于今后工作.总结过去一年工
监理工程师升级申请书模板 监理员转正申请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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