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重在落实心得体会总结 执行重在到位心得体会(6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执行重在落实心得体会总结一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人,__________县__________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_____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人,__________县__________厂工人,现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c每月继续给付申请人a子女抚养费___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推荐执行重在落实心得体会总结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在申请执行人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行与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__法民三初字第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过程中,贵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执行。现异议人依法提出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中止执行,解除查封异议人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异议人与本案被执行人______________签订《房屋买卖合同》,______________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出售给异议人,转让价格___________元。该《房屋买卖合同》经过了公证处公证,异议人交纳了相应的税费,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异议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异议人认为,法院对此财产的查封行为,严重侵害了案外异议人的合法财产权利。
综上所述,贵院将我的财产予以查封执行,明显错误。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立即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异议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推荐执行重在落实心得体会总结三
2021执行师德规范情况述职报告3篇
执行师德规范情况述职报告
教师首先自己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以德治教、以德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下面我就我个人在师德师风学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做自我剖析,尽量做到:值得肯定的继续发扬,不足之处及时改正。
一、自身值得肯定的地方
在贯彻教育方针方面:自任教以来,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特别是最近系统、认真地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在教育教学及日常生活中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依法执教,既重教书、更重育人。
在热爱学生方面:自己一直做到真诚、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学生我总是努力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和学生心心相连,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但我也深深明白,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善的教育。我努力做到在关爱与严格要求学生上把握好分寸。学生既是教育的对象,又是教师人格不断完善的动力。
在关爱学生方面:自己能以学生的立场看待问题,关心学生学习、身体方面的健康发展,使学生能全面发展,对于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及时想办法妥善解决。
自己深知,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自身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其身正,不令则行。因此,自己能在学生面前始终保持良好的教师形象,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从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等,更尊重学生家长,从不以教谋私。
在遵守社会公德方面:自己始终认为,教师也是社会上的一份子,而且是不同于常人的一份子,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符合教师身份,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
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始终做到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语言文明、衣着得体,待人处事不损教师形象。
作为学校的一份子,自己关心集体,尊重同事,和大家一心为了学校的建设出力献策,工作作风踏实,模范遵守学校纪律,受到了师生及领导的一致好评。
二、自身的不足
经过近阶段的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敬业,爱岗,奉献”的内在核心,认识到自己还存在着以下不足:
1、教育理论学习还不够透彻,应该在工作、生活之余,多读书,做读书笔记。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自己在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方面有了很大提高,这也说明自己还要多读书学习,争取更好地提升自身修养。
2、业务有待提高。作为一名青年教师,在多媒体课件制作方面做得还很不够,没能在教学中结合教育教学实践下载、整理并制作适合本校学生实际的课件,使学生享受到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
三、整改措施:
对于以上不足,自己坚决从以下方面做起: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学校教育部门有关学习活动,把时间用在业务钻研上,努力提升自身素养。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探索教学理论,改进教学方法。
3、积极学习并掌握多媒体教学技术,制作系统地课件库,使自己的课堂更生动、丰富。
执行师德规范情况述职报告
师德是教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劳动体现了知识性、专业性、艺术性、长期性、示范性与创造性的特点,决定了教师素质构成的特殊性。我个人认为,教师素质好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培养高水准人才的最基本品质。
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学风和校风,教师的形象直接关系着学生素质的培养。因此,师德,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一种精神体现,一种深厚的知识内涵和文化品位的体现!师德需要培养,需要教育,更需要的`是——每位教师的自我修养!用自身的榜样作用和人格魅力,让学生佩服,从而仿效。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这次自查自纠活动中,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评析自己、审视自己。
1、加强学习依法执教
首先,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知识容量在扩大。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只有不断加强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吸收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才能在业务上有新思路、新突破,再上新台阶。其次,多年来的从教,使我认识到:只有在平凡的岗位中踏踏实实的工作,默默无闻的付出。并自觉遵守《教师法》,以它为准则,时刻提醒自己要依法执教。这样的人生才会过的充实有意义。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我热爱教育,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热爱我们的学校。因此,不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我都要将校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时刻以“校荣我荣,校衰我耻”的精神来指引我。在做好教具、认真备课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工作中本着“心中有目标,眼中有孩子”的原则来设计活动,并做好记录。
3、热爱学生和谐发展
关心、热爱孩子是教师最基本的天职。在每次的活动中,我都要以尊重孩子、热爱孩子为出发点,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为了一切孩子”,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使孩子们愉快茁壮地成长。
4、注重小节修炼人格
教育无小事,教师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关注的方面,往往起着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往往是通过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细节实现的,因为孩子眼中的教师都是具体的,而教师又是孩子心目中的“权威式人物”。所以,我要时刻铭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我要以自身良好的师德形象带动孩子。
5、尊重家长服务家长
家长是我们搞好工作的有力后盾,因此,在工作中,我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不指责、责备家长。并且在语言交流中,要平和、委婉、真诚、用诚意使家长信任你。
6、廉洁从教,不谋私利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收取额外的报酬。与家长交往中不收礼、不吃请、不叫家长办事,不进行有偿家教。
总之,这次的自查活动真似一场及时雨,让我们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不被金钱蒙蔽、利欲熏心,使我们永远保持一方净土。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千教万教,认真求真,千教万教学做真人”。今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时时刻刻为学校着想,心系学生,做家长的贴心人。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行为规范,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执行师德规范情况述职报告
我知道学校工作要想做好,仅靠个人是不够的,靠有顾全大局、融合群体的豁达胸怀,多学他人长处,择善而从,才能将精彩的个体组织起来,在管理中形成合力。在工作中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大家群策群力,通力合作,共度难关。我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力争和每一位老师做好各项工作。
一学年来,本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确立“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主动发展”为中心的教学思想,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重视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工作责任心强,服从领导的分工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备课、上课、听课、评课,及时批改作业、讲评作业,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广泛获取各种知识,形成比较完整的知识结构,严格要求学生,尊重学生,发扬教学民主,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并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为今后更好的工作,现将一年的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完善师德——为师之本。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为人师表,以德为首。在工作中,告诫自己,“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才是崇高师德风尚的真正内涵。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保持一颗平常心,力求做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知,吃苦在前,做事在前,业余时间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送的礼物。
二、虚心学习,智慧之源。
作为一名教师,教学中会遇到许多问题,需要依靠智慧来解决,其实,智慧来自细心的观察,来自于勤奋地读书、勤奋地工作,来自于不断地反思,不断否定自我。我爱读书,再忙的时候没有放弃读书。一年来,我通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100条建议》,魏书生的《教学工作漫谈》、《现代人智慧全书》、《道德经》等书籍。同时个人博客中结识很多名师和青年教学骨干,从他们身上我学到许多,也找到自身的不足。
三、教研工作,求真务实。
进行教改探索,精心制定以人为本的校本教研计划,组织新型的教学研究活动,通过学习新理念,借助网络平台,分析案例、集体备课——上课——听课——研讨,让更多的教师参与到教学研讨活动中来,增强了网络教研活动的实效性,提高了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四、合作意识,必不可缺。
我知道学校工作要想做好,仅靠个人是不够的,靠有顾全大局、融合群体的豁达胸怀,多学他人长处,择善而从,才能将精彩的个体组织起来,在管理中形成合力。在工作中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大家群策群力,通力合作,共度难关。我能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力争和每一位老师搞好各项工作,在大家的配合下,工作有条不紊地按照年初制定的计划全部完成。
在学校开展思品教师教学大赛,选拔人才参加展示,我努力将展示与研究相结合,提升活动的质量,我在大家的帮助下,不负众望,取得了好成绩。在承担活动中表现出色得到了教研室领导的认可。
五、服务他人,完善自我。
教育是服务,班级管理更是服务。我牢记服务意识。在校长的指导下制订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并做好各项工作,在此向各位老师给予的辛勤劳作与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遗憾,由于年轻,工作经验不足,在开展工作当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近人意的地方:
1、政治、业务学习还有待加强,教学管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深入课堂,深入班级不够。平时与学生的交流不多,主动性不强。
推荐执行重在落实心得体会总结四
校内科研项目执行合同
项目或课题名称: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
项目起止时间:_________
资助经费:_________元
下达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项目或课题负责人:_________
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批,同意该项目列入我校_________年度科研计划。为保证科研计划的严肃性,出成果,出_____,并使学校有限的科研基金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以科技处为甲方,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为乙方,双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乙方所承担项目的进行期间主要责任为:
1.积极为乙方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咨询。
2.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科研经费以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筹管理,按计划确保项目经费的使用。
3.定时验收半年报告和年终报告,若乙方不能按时上交阶段报告,甲方有权冻结该项目经费。
4.乙方无故中止项目的进行,在合同期满后仍不提交研究报告,甲方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并扣留剩余经费,在合同期满后的_________年内停止资助乙方的院内科研项目。
二、乙方的主要职责为:
1.对本项目的阶段报告和提交最终科研成果负责。(项目结题形式请按照《_________学院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实施)
2.认真执行项目计划,严格掌握经费开支,勤俭节约,按时完成研究课题。
3.项目承担者因某种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而使项目无法进行或需延长时间时,应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核实无误并签署意见,交付甲方备案,经审查批准后合同随之中止或延长。
三、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结题后,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交研究报告及有关文件,经审查合格后,合同随即停止。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项目负责人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承担单位)(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推荐执行重在落实心得体会总结五
委托人:
受委托人:
姓名:孙律师 工作单位:苏州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电话: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孙律师的权限为:1、2、3。
1.一审:代写诉状、立案、缴纳诉讼费、签收法律文书、申请证据保全、调查证据,财产保全、参与诉讼活动、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对方提出反诉时代为参与诉讼活动;
2.二审:代写上诉状、立案、缴纳上诉费、签收法律文书、申请证据保全、调查证据,财产保全、参与诉讼活动、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对方提出上诉时候参与诉讼活动;
3.执行:代写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立案、进行执行和解、领取执行款等当事人所享有的全部权限。
委托人:某电子电路有限公司
20__年3月15日
推荐执行重在落实心得体会总结六
执行依据之外的第三人占有疑似被执行人的财产,法院未取得新的执行依据,能否对该动产进行查封或者强行从第三人处取走 原则上,强制执行应以执行依据上记载的当事人为准,对于执行依据未记载的第三人,其对该动产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受法律保护。
一、第三人的范围界定
第三人一般是指执行依据记载的执行当事人之外的民事主体,亦即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外的民事主体,但存在以下两种例外:
首先,执行依据之外第三人按照法律规定追加、变更为执行当事人。第三人在未依法追加、变更前,对其仍应按第三人对待;执行变更、追加裁定生效后,法院才可按照对被执行人的方法执行。
其次,第三人系辅助占有人或法人机关。辅助占有是基于特定的从属关系,如受雇人、公司员工等类似关系,受他人指示而对物管理。辅助占有人并没有独立的占有人地位,法院对辅助占有人占有的动产,可以直接执行,辅助占有人不得以辅助占有法律关系对抗法院执行。对于抗拒执行的辅助占有人,法院可以按照第三人妨碍强制执行处理。法定代表人为法人机关,其在职权范围内的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对于法定代表人为法人占有的动产,法院可以对法定代表人执行。法人的员工为法人占有的动产,视为辅助占有,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如被执行人为某商店,法院可以查封商店内的物品,店员不得阻止法院执行。但法院不可查封店员的个人物品,也不得为执行需要搜查店员随身携带的包或者其个人居所。
二、对第三人占有动产的查封
被执行人是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债务的担保,强制执行是执行被执行人财产而非第三人财产。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判断权属是根据权利的外观表征,并不对有争议的实体问题进行实质审查。动产是以占有为其公示方法,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可以查封。如在被执行人厂房内的机器设备,法院可以查封。但这里的占有不同于民法典中的占有,确切地讲,这里的占有应为持有,只要被执行人直接持有该动产即可查封,对于被执行人间接占有的动产,法院也不可根据间接占有的法律关系,直接查封。也就是说,法院对可查封动产的权属判断,是以被执行人直接支配控制为准。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原则上不能查封,除非第三人书面确认该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执行实践中,有人认为根据购物凭据、租赁合同、证人证言等,推断动产属被执行人财产,先行查封,第三人主张该动产为其所有,其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寻求救济,这最终并不侵害第三人利益。笔者认为:首先,占有是最好的所有权凭证,让占有人自己证明动产的所有权,有悖占有制度的基本理论;其次,第三人不承认占有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对占有动产的权属有争议,法院应让申请执行人代位诉讼,而不是积极的介入私人纠纷。
三、对第三人占有动产的强制措施
第三人书面确认占有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但第三人拒绝法院查封,法院能否强行查封呢 笔者认为,第三人占有的动产在其住宅内或其他办公场所内的,法院强行侵入第三人处所进行查封并无法律上的授权,故这种情况下应为查封不能。对于第三人书面确认为被执行人所有的动产,能够特定化的,法院可以向第三人送达查封裁定,不再加贴封条。
对于第三人允许法院查封的动产,按照《查封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应分情况对待。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可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可以交第三人保管,也可以强行侵夺占有。
对于查封后,第三人拒绝交出查封物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九条要求,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拍卖、变卖或裁定以物抵债后,需从现占有人处交付给买受人或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可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责令第三人交出所占有的动产,第三人为公民个人的,拒不交出,可以强制执行;第三人为单位的,拒不协助,法院可否对其强制执行,法律没有明确,笔者认为可以对其强制执行。
但是,第三人对于占有动产有足以对抗法院强制执行权利的,如租赁、加工承揽等,第三人拒不交出,法院不可强制执行。当事人对第三人主张的足以对抗强制执行权利有争议,应由当事人另行对第三人提起诉讼,在争议未确定前,法院不可强制执行。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能够查封,但不能交付的,如第三人占有动产有足以对抗强制执行权利的,法院可以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但要明确告知买受人。买受人取得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裁定后,取得所有权,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第三人拒不返还的,买受人可以提起诉讼。买受人在未取得新的执行依据前,法院不得强制执行。
四、第三人在执行过程中的救济途径
第三人对被变更、追加为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执行异议;第三人认为其并非辅助占有人或法人机关,可以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第三人对占有动产主张所有权,可向执行裁决机构提出异议,执行裁决机构驳回该异议,第三人可依法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执行裁决机构支持了第三人的异议,申请执行人可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法院未经第三人确认占有动产为被执行人所有,即对第三人占有动产进行查封,第三人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为法院未按照法定的查封条件进行查封,第三人可以对查封行为提起执行异议;另一种为第三人对查封动产主张所有权,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第三人对于占有动产有足以对抗强制执行权利的,法院强制执行的,第三人可否提起执行异议 如第三人对占有动产享有租赁权,法院强制执行租赁动产,使第三人的租赁权受到损害。笔者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应理解为违反程序法的规定,第三人应无提起执行异议的权利,对于是否违反实体法,属实体争议问题,应由第三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重在落实心得体会总结 执行重在到位心得体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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