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技能实践心得体会精选 中医技能实训心得体会(4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有关中医技能实践心得体会精选一
按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和标准,促进我院各支部和全院广大党员树立良好的医风医德,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和全院党员勇争先锋、勇于拼搏的精神。争取完成党委、纪委、团委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做好“十佳健康卫士”万人评活动及青年文明号、志愿服务进医院的后续工作。
二、加强与中山大学公卫学院联系,早日制订“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中长期发展目标
下半年,我院将着手制定“十二.五”发展规划,聘请中山大学专家起草,为医院中长期发展定下基调,指引未来5年及中长期我院的发展规划。
三、贯彻新医改政策,转变医院业务增长方式
紧跟医改新政策,明确自身发展定位,利用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扶持,努力转变医院业务增长方式,向依靠优质的医疗、护理、药事服务、精细化管理转变。
四、开展大规模培训,提升干部员工素质
开展大规模的中层干部、全员培训,新员工培训,全面提高全院员工的思想高度。坚持从实际需要、突出重点的原则来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通过读书自学、邀请专家授课、集中培训与知识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使培训工作规模化、系统化、科学化,并要严格考核、以考促学。
五、成立重点专科办公室,加强专科建设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重点专科建设,确保重点专科建设持续发展,将于下半年成立我院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医务科,研究制定重点专科建设规划,落实专项经费,制定扶持政策,整合资源,对专科建设进行动态评估及考核。
六、强化医疗、护理环节核心制度落实,保障医疗安全
继续深化医疗质量万里行、中医医院管理年和医疗安全百日专项检查等活动,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线,突出抓好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的落实,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强化环节质量控制,从源头上消除医疗纠纷出现的各种因素,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的隐患,保障医疗安全。
七、办好“20--中国(江门)国际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学术会议”等相关会议
制定“20--中国(江门)国际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学术会议”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到人,配合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心血管病专业委员会、市政府、市卫生局,努力将20--中国(江门)国际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学术会议”举办成我市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学术会议。下半年,我们还将承办广东省亚健康干预学术会议和市中医药学会学术交流年会。
八、做好中层干部竞岗工作,逐步推进“同工同酬”
今年年底全院员工聘任期满、中层干部任职期满,我院将继续做好全院员工的续聘工作及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相关工作。下半年,我院还将继续推进“同工同酬”工作。
九、完善经济管理方案,保证公平合理
制定新的经济管理方案,将成本中的部分管理费,从原来按利润分摊的单一形式,转变为按人员比例的形式分摊,此举可有效的缩减人员数量,从而降低人员费用的开支;奖金分配制度加大工作量权重比例,使奖金分配制度更趋向合理。
十、保证施工安全,加快工程进度
在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过关的前提下,争取江门市基层中医药人才临床培训基地大楼早日竣工,并积极准备大楼竣工后的内部装饰工程,为尽早投入使用做好各方面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规定,进行环市二路19、20号地块改扩建工程筹建工作,争取在20--年底前完成19、20号地块主体大楼项目工程。
有关中医技能实践心得体会精选二
第一条为做好中医诊所的备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医诊所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诊所的备案工作。
第四条举办中医诊所的,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第五条举办中医诊所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第六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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