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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风险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企业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五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服务风险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为进一步抓好清廉机关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制度措施,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岗位廉政风险排查的主要范围:市商务局机关各处室、各岗位,局下属各单位、各岗位。

围绕全局职能、处室职责、单位职责和岗位责任,重点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和“人、财、物”管理监督重点,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重点领域为:民主决策、干部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采购工作、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策资金等权力运行过程,分析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短板,排查出廉政风险点。

各处室、各单位、各岗位根据工作职能,围绕管事、管人、管财和行政执法、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权力运行过程,分析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通过个人自查、同事互查、条块互查、组织帮查等方式,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

1.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各岗位工作人员重点查找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公开承诺”、“最多跑一次”服务制度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个人查找廉政风险点后,认真填写《廉政风险自查表(岗位)》(见附表1),由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召开讨论会,对个人廉政风险进行逐一分析讨论研判。个人在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后进行完善修改,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

2.提出防控措施。对照排查出的每个处室和每个岗位的不同廉政风险点,通过梳理职权、规范程序,提出防控建议措施,填写《单位(处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附件2)。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使权力配置科学、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监督到位、廉洁高效。同时,要做好业务流程公开制度建设,拓宽监督渠道,畅通廉政风险防控信访举报和情况反馈等环节,接受社会监督。

3.风险点评估。《廉政风险自查表(岗位)》和《单位(处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梳理汇总后,局党组将进行逐一评估,根据处室实际和岗位实际、填报情况等,分别评出准确、比较准确、基本准确和不准确等级。被评估为基本准确和不准确的,责令当事人进行限期整改,直至梳理准确为止。各类廉政风险确定后,根据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将廉政风险点分为三级。其中,一级风险是发生几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二级风险是发生几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违反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三级风险是发生几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廉政风险等级经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各下属单位要将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中层干部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认真实施。要通过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查找出廉政风险点,确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突出抓好人、财、物的管理,切实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融入到商务重点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有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严格把关,注重实效。为确保廉政风险查找质量,不走过场,要成立廉政风险质量评估组,评估组由局领导、派驻纪检组等人员组成。廉政风险点排查过程中要严格把好廉政风险点质量审核关和等级评估关,注重实效性,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奠定坚实的基础。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岗位和职能的变动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财风险的监督体系。

请各处室于4月26日前将梳理出的《廉政风险自查表(岗位)》和《单位(处室)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附件1、附件2)报至局办公室。

有关服务风险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全年来,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有序开展了一系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州的食品安全形势来看,整体质量管理水平还不高,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不容忽视,现就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以下:

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主要来源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验检测、基层报告等途径。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一部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率较低,特别是小型餐馆和小吃店,忽视食品安全问题。二小型及其以下餐饮服务单位多为家庭式经营、经营场所小、流动性大、功能分区达不到要求,不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现根据“三小”条例完成备案登记。三烧烤店普遍存在常将肉串烤制半熟、售卖时再加工,生食品、半成品和成品混放,易造成二次污染。此外,烤制食品时间短,中心温度可能达不到杀菌的温度,容易引发食源性疾病等风险,暂无报告。

综观整个餐饮服务环节,按照区域分,风险点主要在乡镇、学校周边和建筑工地;按照主体分,风险点主要在学校食堂、群体性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烧烤店;按照环节分,风险点主要在管理制度、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按照食品品种分,风险点主要在冷食类食品、野生菌等。

可以看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点和风险程度为:

一是部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一般风险)

二是烧烤店加工操作环境差,食品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中等风险)

三是小餐饮加工操作环境差,食品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严重风险)

四是误采、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菌;(严重风险)

根据上述情况,建议消费者、餐饮单位和监管部门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消除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导致的风险隐患,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消费者。

1。就餐前要注意查看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

2.不采、食用不认识的野菜、野生菌等,慎重选择高风险食品。

(二)餐饮单位。

1.加强烧烤、冷食类食品制作过程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保持加工操作环境清洁,避免食品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防止环境中细菌对食品的污染。

2.严把加工制作关,不得加工制作野生菌,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烧熟煮透。

(三)监管部门。

1.将预防有毒野生蘑菇中毒的宣传工作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开展专家访谈等形式,大力宣传食用野生蘑菇风险,重点宣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带来的严重后果,提示广大群众勿采、勿食、不买、不卖不明品种野生蘑菇。

2.监管务必做到痕迹化。在日常监管中一定要留下监管痕迹,这样在非常时刻至少还可以证明我们去工作了,要求了。若餐饮单位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我们要求的去做,出了问题,到时我们“渎职”的风险可能就会小一点。

有关服务风险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首破两万亿元,占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和3.1%。随着政府采购的蛋糕越做越大,腐败案件也呈高发多发态势,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多方当事人。如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行为?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何从源头预防腐败?下文重点从招标过程入手,对政府采购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原因作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风险环节

确定采购需求环节

一是资格性条款具有限制性,将某些非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参与投标的门槛,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参加。二是实质性参数具有倾向性,将是否满足某个不影响实际采购需求的参数作为废标依据,而这个参数只有特定供应商具备,有“量身定做”的嫌疑。三是评分细则不够量化,仅用“好”、“一般”、“差”等模糊表述确定评分等级,却没有细化各等级的评分标准,导致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方便“照顾”某些供应商。四是合同条款存在不合理性,比如在家具采购项目中要求供应商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明显与家具的生产周期不符,实际上可能是采购人与供应商已提前“约定”好,只是走一下采购程序而已,使其他供应商望而却步。

选择采购方式环节

一是将本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成若干个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预算金额低于采购限额标准,从而规避公开招标。二是擅自变更采购方式,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拟采用非招标方式的,未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部门审批同意,而是由县级财政部门擅自越权审批,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

组织采购活动环节

一是受理时优亲厚友,接受审批手续不完善项目的委托。二是编制审核招标文件时设置陷阱,为采购人或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三是故意泄露已报名或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四是开标程序不合规,允许迟到的利益关联供应商参加开标,或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设置唱标环节等。五是评审过程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评审专家施加影响,或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发表倾向性言论,使评审结果有利于特定供应商。

履约验收环节

一是采购合同没有严格履行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违规变更合同条款谋取私利,如双方串通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并将其写入合同。二是供应商不按采购合同供货,采购人收而不验或验而不实,损公肥私。如某地采购核桃苗,供应商交货时将嫁接苗更换为实生苗,每株差价10元,采购人收受好处后没有严格执行验收标准。

问题症结

法规制度不完善

一些法规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真空地带”,甚至相互矛盾。比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采购人在开标前可以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但第二十六条却规定开标前不能泄露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相互矛盾。再比如,《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对采购需求论证专家的权责不明确,需求论证流于形式。专家来源无明确规定,采购人可以选择性的指定专家,一些专家很容易和采购人达成某种“默契”,将明显不合规的条款纳入其中,导致采购活动为个别供应商“量身定做”,侵害国家利益。更进一步的是,采购人还往往用所谓的需求论证结果为托词,与代理机构“讨价还价”,以满足其特殊要求。

违法违规成本较低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作了规定,但要么规定不明确,要么处罚力度较轻,导致一些供应商铤而走险,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如《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罚是罚款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但是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没有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往往只是在指定媒体上通报一下就不了了之,处罚力度远远不够。

监督管理不到位

首先是对采购过程的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的监管偏重于事后,对采购活动实施前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采购需求论证不合理、围标串标等,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其次是责任落实和追究不够到位。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指出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但对行为的认定、处分的档次以及追究的方式等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

对策建议

规范采购人行为

1.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采购人应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设立政府采购专职岗位,通过采管分离、规范流程、集体决策等,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机制。

2.加强需求论证管理。

采购需求应当客观、公正,严禁无用采购和奢华采购,除了依据采购单位实际和前期充分市场调查情况外,还应当征求专家的论证意见,对专家出具的论证报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潜在供应商的监督,最终形成不同采购方式的客观公正的采购需求。同时为保证专家论证不受采购人影响,可以引入需求论证专家职业情况记录和曝光监管机制,对在需求论证中违反职业道德的专家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严格防止采购需求的倾向性。

3.从严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各类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确定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监督部门申报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采购方式的选择不能只看预算,应结合项目特点区别对待,像会展类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会更加合适。

4.加强采购人代表管理。

采购人代表的作用是代表采购人参与评审,行使使用者权利,以使用者身份参与表决。针对目前采购人代表“凑数”的情形,为提高采购效率,采购单位应当委托熟悉政府采购业务、对采购项目非常了解的“专家”级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若采购单位不具备专业人员,可委托专家库内的专家或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

5.加强中标后续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同级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的程序进行验收,对有质疑投诉、采购金额巨大、社会公益性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除了验收时应当邀请相关方参与之外,验收结果还应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交易信息

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整个交易过程中的需求论证报告、招标方式、主要技术参数、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中标人、中标金额等要素信息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

加强代理机构内部控制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利用岗位职责分工的方式加强代理机构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流程,强化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严控廉政风险。实行分段式流程管理模式,将项目受理、招标文件编制和开标、专家抽取和信息发布、保证金缴退、评标现场管理、供应商质疑处理等环节划分到不同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做到各岗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建立招标文件五级审核制度,强化对招标文件的层层把关和相互监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制定廉洁清单,列出采购各环节各岗位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应对措施,从程序上防控风险。目前,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内控机制,但社会代理机构因准入门槛取消和服务有偿性的特点,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也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因此更需要强化内部控制,以标准化建设规范代理行为。

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

实行电子交易不仅可以提高招投标效率,还能通过全过程电子化,加强采购过程中关键节点的保密控制,使评审流程结构化,压缩专家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干扰因素,防止因此产生的腐败问题。目前,我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运行日趋成熟,已全面实行集采目录内部分通用类货物的“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各级预算单位和供应商均通过平台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实施全流程痕迹管理,发现问题能及时查找责任人,有效规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行为。将于今年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使供应商报名、招标文件领取、专家评审等环节和行政监督都能在线上完成操作,做到“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真正将公共资源交易置于阳光下运行。

加强政府采购综合监管

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交易现场管理,实行交易过程同步全方位音视频监控,填写《交易项目现场记录表》,做到环环相扣、留有痕迹。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和扩大监管范围,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采购活动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可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采购过程,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严查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并及时对监督情况予以公开曝光。根据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供应商及专家在政府采购中承担的不同职能,建立刚性的问责机制,制定各自的责任清单,一旦出现问题则实行责任倒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有关服务风险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1、检查时讲情面,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

2、检查时接受被检单位吃请。

3、对检查对象索要财物。

4、公车私用。

1、通过日常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指导服务思想。领导带头示范,动员全员在检查工作中按照规范和标准,对发现的问题一律下发限期整改通知,避免讲情面,做好人,发现问题不要求整改的现象发生。

2、重温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发现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行为,服从组织处理决定。

3、认真学习党员干部准则条例,加强法制教育,严明纪律。对索要检查对象财物的行为,一经发现,无论是谁,毫不姑息,完全接受组织处理。

4、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设专人管理车辆,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管理人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有关服务风险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依法从严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鹰处非字[20xx]2号)的要求,经研究,结合景区实际,就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景区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财政局、龙虎山公安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党委宣传部、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经贸局、建设局、林业局、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由财政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财政局抽调,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客观情况,要明确一位信息联络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报送相关信息。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摸清景区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消除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同时,进一步完善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景区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营造景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工作氛围,维护景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三、排查内容

在景区范围内各相关行业尤其是建筑业、房地产业、林业、农业、信贷中介、典当、投资公司、证券及私募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商业、贸易、服务业、广告业、民间融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进行排查。对已发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状况,对群众举报和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核实。要通过全面和重点排查,摸清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案件隐患、区域分布、发案特点、主要形式、风险状况、危害后果等,及时提出处置预案,将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及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排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采取先排查后督查的方式进行,先由景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全面排查,后由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督查组,对各部门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迎接市督查组的检查。具体的职责分工为:

景区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

党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期间相关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贸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中小企业领域、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拍卖、典当、旧货流通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公安分局负责对群众报案、日常侦查及其他单位移送的非法集资案件线索进行排查。

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业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

财政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等领域的相关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联络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银监分局共同开展对景区民间借贷和民间事资活动转化为非法集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相关案件等风险排查。

四、具体阶段和步骤

此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7月20至8月10日)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本部门本行业内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认真部署和组织开展本行业范围内的风险排查,收集汇总和分析各有关单位提交的自查工作报告,及时发现案件风险隐患。

2.督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督查组,对景区各部门前期开展自查和排查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对前期开展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和督察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和案件处置情况,并形成总结材料,于20xx年8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抄报市政府金融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把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可操作的排查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重点,宽严相济,防止出现负面影响,确保风险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讲究工作方法。针对本次风险排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短、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的特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保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要把握政策界线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兄弟县区进行沟通,熟通政策,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对已发案件要逐案摸清风险状况,对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线索要逐条调查核实。同时,要密切注意社会稳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当而引发不稳定现象。

3.做好舆论引导。要广泛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帮助社会公众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投融资政策,引导理性投资。要加大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宣传,经常开展对社会公众的风险提示,通报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式、特点及其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4.加强信息报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定一名联络员,保持与市政府、市金融办及市处非办的日常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进一步健全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案件信息上报机制。

5.依法及时进行处置。对排查中发现可能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件和隐患,要依法及时进行处置,防止风险扩大。参加排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关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服务风险培训心得体会和方法 企业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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