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纪律教育讲话心得体会总结 加强纪律教育的心得体会(七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对于机关纪律教育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和南平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暂行)》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招用乙方为临时用工人员,并订立本劳动合同。
第一章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有限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章 聘用岗位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从事 岗位的工种。(具体事项另行约定)
第三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作需要,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工作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任务。
第三章 工作条件和纪律
第四条 甲乙双方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规定。
第五条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甲方制定的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必须合法。
第六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要求履行义务,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 工作报酬
第七条 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第八条 甲方应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如下:
第五章 劳动保障
第九条 甲方付给乙方工资中含单位和个人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
第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公(工)伤、疾病、因公(工)死亡等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第六章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一条 本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经批评教育无效,旷工时间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严重失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渎职或违法乱纪,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
第七章 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内容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第八章中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实行一年一聘制,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经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或上级主管部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对于机关纪律教育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二
20xx年,县规划局纪检监察工作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会议精神为重点,紧密结合城乡规划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廉政教育,着力强化廉政意识,切实抓好监督管理,有效推进作风建设,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线
组织开展以《廉政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政监察法》等为重点的党纪国法条规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政法规教育、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公职人员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和廉政谈话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准,增强责任感,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
二、强化廉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
1、继续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形式,督促局党组织、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抓好主体责任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任务交办书的情况进行督查,对责任制贯彻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工作开展的,要通报批评;对不抓不管、问题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采取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
2、加强对局党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抓好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
1、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20xx年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实行行政处罚;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处理;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实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加强对执行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和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规定的监督,坚决杜绝奢侈浪费之风,坚持收支两条线,不搞“小金库”,推进“三公”经费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抓好规划行政检查工作,根据《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法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对局属各审批科室和单位的规划审批情况、规划管理情况、城乡规划效能和规划执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四、推进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
1、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省纪委“七个一律”、市委“八条禁令”、县委“二十条规定”、局“八项禁令”等规定;从严处理酒驾、醉驾、赌博等行为;从严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奢侈浪费、大操大办婚庆喜庆事宜、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守政治纪律。
2、严格纪律制约,提高制度执行力。以《龙游县规划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为依据,严格纪律约束。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查党员干部职工的上岗守纪、履职尽责、纠正“四风”等情况。
3、继续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整治“懒、散、庸、浮、软、昏、混、推、拖、贪”十种不良风气,
机关纪律教育讲话心得体会总结 加强纪律教育的心得体会(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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