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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专项心得体会总结 政法专项整治心得体会(9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法治建设专项心得体会总结

二、围绕提高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围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探索具有社区特点、适合居民需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特别加强对社区闲散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三、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杜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预防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揭露“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政治本质和严重危害,做好对“法 轮-功”痴迷者的法制教育工作。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以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开辟法制宣传园地、悬挂宣传横幅、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知识读物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社区开展的“每月一法”法制讲座,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新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制氛围。

五、组织开展对青少年、老年、妇女、外来工等不同对象的普法教育。以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聘请司法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来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免费为居民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服务。

六、以金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援助单位,开辟法律免费热线电话,积极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特困户等提供法律援助。

七、结合计划生育宣传,进行新《婚姻法》图片展览,反对“法-轮-功”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在社区进行大型图片展览,使法律知识家喻户晓。

八、通过对居民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竞赛等形式,激发广大居民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九、利用少儿假日学校,对青少年进行法制课教育。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在社区青少年中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兵役法》等。

十、利用法制党校,对老年人进行《老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教育。加大宣传敬重老人、赡养老人、树立家庭美德、弘扬社会正气的教育力度。在社区形成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十一、对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通过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经常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按照新修改后的《婚姻法》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对家庭、子女和社会负责。

有关法治建设专项心得体会总结

河北内丘中学

2012—2013学年依法治校工作总结

加强中学法制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校在认真总结以往普法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结合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具体际,学校将加快法治化管理的进程,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逐渐由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迈进。增强了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维护了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创造了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促进了学校的发展。现总结如下:

人员有变动,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每年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和认真做总结

教职员工是学生的榜样,只有抓好了教职员工的思想,才能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正面教育。我校对教职员工的要求是教法先学法、育人先正己。多年来,我校坚持做好教工的普法教育工作,给教师购回普法学习资料组织学习,组织普法的考试。在例会上宣讲政策、法规和有关的案例,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了全校教职工法制意识。我们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了《中

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学习师德八条,对教职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经过学校普法教育,我校教职员工都能做到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我校出现了一批善于运用法制教育来提高教育效果的先进教师和班主任。

我校利用学校网络的有利条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学校网站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发布有关信息。班级利用网络和多媒体组织有关的学习。我校还运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利用召开例会、班会、专题会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创设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我们意识到校务公开是教育系统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载体,是调动广大教师参与学校改革,发展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有效手段,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强化教育改革,确保社会稳定和学校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和校务公开专项工作小组,各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出计划,逐渐成为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内设立校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学校校园规划、综合楼的基建进度、学生收费、教师评先、职称评定等重大项目情况,通过坚持校务公开制度,调动了全体教职工知校情、参校事、议校政的积极性,学校的凝聚力不断增强,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学校贯彻依法治国的精神,为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我校的章程。我校坚持校领导中心组学习、校行政会议制度,保障

学校领导依法决策准确性。校领导注意倾听教职工的呼声,从职工关心的事情做起,有针对性地解决教职工反映的问题,主动将自己的言行置于教职工的监督之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教代会通过的学校管理制度办事。

(1)学校聘请法制辅导员给全校师生作法制报告,以精彩的言辞真实的案例进行分析,从违法青少年心理和预防犯罪提出建议,既有效丰富了师生的法律知识,又增强了大家的法制观念。

(2)政治教研组的教师们认真组织课堂教学,在平常教学中有意识的渗透法制常识,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让学生了解我们的一生都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教育学生能够分辨是非善恶,学会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出正确的决择,了解一般违法行为与不良行为的界限,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让学生学会自我保护。

(3)加强学生法制意识的辅导,重视与家长的沟通,提高监护人对孩子的关注程度,帮助学生尽快从心理困惑中走出来。

(4)我校紧临胜利路南侧,学校领导将交通安全工作当作学校的重中之重,把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常规工作, 定期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和宣传教育活动,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引导同学们“会走路、会骑车、会乘车”,告诫学生们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1)坚持三位一体的校门值日。

即一位行政领导、二名值班领导、门岗两人每天早上、中午在校门口值日,检查教工、学生的作息、仪表,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保卫科、门岗24小时值班,中午、傍晚加强校门口的巡查。以上措施有效地遏制社

会不良分子骚扰,为学校创造了良好学习环境。

(2)深入细致做好学校稳定工作。

学校很重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通过班主任、任课老师摸清后进生情况,统一对后进生转化目标和措施,动员一切力量和有效方式来帮助后进生,政教处为此做了大量工作。我校对后进生中许多的单亲家庭情况开展课题研究并取得了成绩。

(3)认真做好消防宣传和预防火灾工作,按要求定期对学校消防器材进行增添和更换药品。学校请来消防支队警官专门进行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的报告会,大大提高了老师们使用消防器材和消防防范能力,提高了老师教育学生的能力。

(4)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化读物发行的规定,确保进校书刊渠道正当和批准。

(5)学校认真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学校设施的检查,强调教学中的安全防范意识,保证了我校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学生群体中毒、生病事故。

河北内丘中学

2013年1月

有关法治建设专项心得体会总结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做好农村法制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基础性和战略性的意义。

1.农村法制建设现状

1.1农民法律意识低大部分农民,甚至有部分农村基层干部法律意识不强,以为只要自己没有杀人放火就不会触犯法律,根本不懂得法律不仅调整刑事犯罪关系,还涵盖了农民的生活、生产、政治等方方面面。如农民建房,以为自己建房在自己的责任田里,谁也管不着,其实里面就涉及到土地管理、村发展规划、邻里关系等多个法律法规,看似正常却与法不符,合理不合法。

1.2农民参政、议政意识不强,缺少权利意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但广大农民对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农村选举在很多地方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拉票贿选,根本没有认识到参政、议政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和职责。在村务管理过程中,采用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没有一点集体荣誉感和大局意识;有的甚至怂恿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上独断专行,以村组织的名义谋取私利,损害集体和其他公民合法利益;有的农民群众认为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有绝对的权力,以“拉关系走后门”的思想亲近权力执行者。根本不知道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权力对权利的侵犯,破坏法律规范,滋生腐败。

1.3政府有关农村、农民的立法滞后从我国法律分布分析,大多数法律都表现为城市而立法,而有关农村、农民的法律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远远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仅涉及农业生产大方面的问题,而对具体的农业生产规定却很少,基本上和农民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关系。在法律的制定与修改过程中,也采用自上而下的形式,更多的取决于部门的意见和态度。农民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农民的声音和利益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所制定的法律与农民实际生活在某种程度上相脱离,从而使国家法律、法规难在农村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1.4执法不严影响法律的权威尽管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在逐步完善,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公的现象。如:有的公安派出所查处一个娱乐场所,要先派人查清有无特殊背景,怕引祸上身。同时有些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权代法,以言压法,有时法律规定的,还要发文件,形成法律不如文件,上级文件不如下级文件的现象。再加上诉讼过程的繁琐、复杂、花费高昂、司法腐败、人治干忧、某些执法人员办事不公等现象,致使农民耗费巨大的成本和代价打官司,但最后自己的权利仍未得到维护和落实。从而导致农民丧失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也贬低了国家法律在群众中的威性,造成法律在农村难以贯彻执行,严重影响了农村法制建设的进程。

2.阻碍农村法制建设的原因

2.1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社会保障落后农村地区的教育、医疗卫生条件差,大大落后于城市,缺乏社会保障。全国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0%,而在校大学生中农民子女只占30%,并且农民子女上大学后,极少回农村工作,致使农村人才资源十分匮乏。再加上外出劳动人口增多,在农村大部分是老年人和小孩子,更谈不上法制教育。在医疗卫生方面,农村医院的数量、医疗设备,医生人数,技术水平都无法与城市相提并论,技术高明的医务技术人员都往城市里跑。据统计,目前农村每千人才有一个卫生点,城市每250人左右就有一名医务人员和一张床位。在社会保障方面,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功能,因种田效益低,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在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各项社会保障齐全,就业者都可享有基本的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即使是一般居民,只要收入低于平均水平还可以享受低保待遇。在农村,无依无靠的“五保户”的低保却是难以维持生计。

2.2执法部门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在农村,有的执法人员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为地方势力或家族利益所左右,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现象常有发生。有的甚至违法乱纪、贪污受贿、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恶人坏事不闻不问,使广大农民产生权大于法的错觉,认为学法无用。有些人还故意歪曲事实,挑动不明真相的农民群众对抗政府,甚至暴力抗法,使法律在农村难以得到真正实施。

2.3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律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的贫乏苍白,很多乡村没有文化活动中心,没有相应文化设施,农民群众没有地方学文化、学法律。而相对盛行的赌博、打牌、迷信成风,不健康书刊、色情录像等,却成为农村中青年人的主要消遣方式。这种低品味的文化需求,严重地损害了社会风气,毒害了青少年的心灵,有的青少年无事而滋事,以至轻微违法甚至走上犯罪之途,造成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同时,恶者横行,弱者受欺的治安状况使善良的农民缺乏安全感。

2.4封建传统思想影响严重有的较偏远农村仍处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发展阶段,没有形成严格的社会分工和社会保障机制。封建思想还严重影响着农民的意识,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淡薄,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鉴于地缘因素的影响,人情在农村发挥较大作用,每遇纠纷和冲突,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遵循“以和为贵”的古老风俗,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就算是农民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是忍受,或者采取以牙还牙的手段进行报复。部分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事务时,依然习惯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

3.加快农村法制建设的对策

农村的法治建设制约着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快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步伐,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农村真正形成一种法治理念与氛围,建立起稳定、公正、和谐的农村法制环境。

3.1加快农村立法建设我国有80%的人口在农村,没有中国农村的法制化就没有整个中国的法治化,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就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立法工作进展迅速,但是关于农业和农村方面的立法却很少,有关农村的立法更多的侧重于管理法,即对农村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化。所以,从中央到地方要结合农村、农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涉及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征地和被征地、土地承包与流转、合伙经营、村发展规划、医疗、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搞建设、谋发展。同时,立法工作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要,使农民感觉到自己就是主人、占据法律主动地位,自觉的守法、学法、用法。3.2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转变观念通过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的体会到法律是公正的、公平的,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转变人们对法律歪曲的认识和不健康的看法。广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要为“三农”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案子,不管多大都要加大追查力度,一查到底;对经济困难的群众要免收诉讼费,免费提供司法援助;对来办理各种手续的农民要优先办理,及时办理,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减少执法活动的主观随意性,增强透明度,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3.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推进依法治理的基础,树立以人为本的普法理念。针对农村建房、征地、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山林权属、合伙经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合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抓住农民最感兴趣的问题,围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服务。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工作,调动农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基层干部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并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和管理村务。特别在“五五”普法期间,要不断丰富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普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4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还权于民村民自治是农村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的基础,完善和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是促进农村政治文明与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全面实施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农村普法教育的重点,坚持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政务、财务公开,使农民直接了解村务情况,参与村务管理。村干部要以村民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农民群众满意作为农村工作的目标,发挥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村务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防止因村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变“秋冬算帐”为“事前监督”,变“官管民”为“民管官”,真正的把干部的评议权、监督权交给农民群众,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农民对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有更深刻的了解,让农民意识到法律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知道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以法律作为后盾,使民主和法治精神在农民的心中扎根。

3.5多

法治建设专项心得体会总结 政法专项整治心得体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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