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背景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进路
摘 要:司法改革背景下民事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要以提高案件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为目标,全面落实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两个监督规则,深化“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成果,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司法改革工作,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关键词:司法改革;民事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进路
民事行政检察厅应当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责,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不断提高监督水平,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司法改革背景下民事检察工作转型发展,要以提高案件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为目标,全面落实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两个监督规则,深化“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進年”专项活动成果,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司法改革工作,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一、转型背景:司法改革中民事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
司法责任制改革从遵循司法规律与检察职业特点、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出发,强化了司法办案的中心地位,但也排斥了其他工作的核心业务属性。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强调,“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高检院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需要加强对基层民行检察权运行和配置额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基层民行检察职能的基础性作用。高检院加强对基层民行检察队伍建设情况调研,需要为基层民行检察部门单设和配齐配强民行检察队伍提供支持。加大对基层民行检察干警业务培训力度,促进基层民行检察队伍专业素能提升。上级院在考核中纠正“重数量,轻质量”偏差,并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件办理数纳入考核数据。高检
司法改革背景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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