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集中实践心得体会简短 项目集中实践心得体会简短一句话(五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描写项目集中实践心得体会简短一
一、项目名称:
二、经营范围:
三、生产规模:
四、总投资与注册资本:该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万元,汇率按1:8.3,下同)。其中,固定资产____万美元,流动资金____万美元。
项目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模板
五、产品销售: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__%。由__方负责外销。
六、技术、设备:
七、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八、合营期限: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__年。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描写项目集中实践心得体会简短二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
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
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
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
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
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
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
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
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
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
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
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
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
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
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__]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__-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
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
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
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__]第号文批准;
1.1.2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__-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3.1.2房屋产权变更和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3.2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2.1丙方向乙方履行付款情况:
3.2.2丙方履行合同书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项目转让之实现方式
1.项目转让之方式与目的
通过各方权利主体的置换方式,达到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成为项目之惟一合法权利主体之目的,即享有项目之土地使用权、项目建设开发权及对项目之占有、使用、收益与完全处分权。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转让合同及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或作出重新安排。
2.1.1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丙方继续履行其在转让合同中之义务。
甲方在转让合同中之付款义务及丙方在转让合同中之权利,则由甲、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丁方不因取代甲方在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而与丙方发生任何款项支付关系。
2.1.2丙方在联建合同中的权利主体地位由丁方取代,即乙方直接向丁方继续履行其在联建合同中之义务。
至于乙方在联建合同中获得搬迁周转金的权利,在本协议付款条款中规定。
根据联建合同的基本内容及本协议的规定,由乙方、丙方和丁方签订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一”),丙方正式退出联建。
置换协议之一签订后,联建合同之法律效力终止。
2.2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合同书失去法律效力,即丙方不再受让合同书之转让标的物,乙方亦不再以合同书为据向丙方主张任何权利。
同时,由乙方与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签订另一份联建主体置换协议(下称“置换协议之二”),乙方亦正式退出联建。
乙方在原合同书中的权利由本协议付款条款规定。
2.3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以联建合同及两份置换协议为基础,办理项目公司成立手续,由丁方及丁方指定的另一家公司(与乙方签订置换协议之二之另一方)作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办理项目公司之工商注册登记。
2.4在甲、乙、丙三方协助下,办理项目转开发手续,并将项目全套法律审批手续办至项目公司名下。
2.5本协议生效后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和工程款支付安排:
第五条交易总金额、计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1.交易总金额的确定原则
丁方或丁方指定之公司(下称“丁方”亦包括“丁方指定之公司”)代替转让方甲、乙、丙三方成为项目的权利主体与实际出资人,并对项目享有全部权益。
作为对等条件,丁方应按本协议书之约定向转让方中的甲方和乙方(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且丙方的权利体现于其与甲方之间的协议之中,故丙方的权利由甲、丙双方自行解决,本协议书中不体现)支付经济补偿金。
该经济补偿金即为本协议之交易总金额。
2.交易总金额之计算依据
2.1交易总金额:项目之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
2.2计算依据(即丁方所付转让方甲方和乙方款项中所包括的内容):
2.2.1立项与规划审批手续费;
2.2.2建筑设计费;
2.2.3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四源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电权费、电贴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如发生)、绿化补偿费等;
2.2.4土地出让金;
2.2.5项目工程施工费用;
2.2.6土地开发费用:拆迁安置费等;
2.2.7甲方、乙方和丙方为项目实际投入和支出的其他费用。
上述所列费用之细目经丁方审定后,作为本协议书之附件。
3.付款方式
3.1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丁方向方付人民币元;
3.2甲方、乙方和丙方向丁方交付项目所有正本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有关批文、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有关合同及协议、财务账册及相关财务凭证等等)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3乙方和丙方同丁方签署本协议书第四条第2.
1.2款和2.2款规定之两份置换协议的同时,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4转让三方协助丁方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之名称暂定为)并办妥项目转开发并转项于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5办妥土地使用权出让予项目公司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6为项目公司办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开工证之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7按时间进度付款: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年月日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3.8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丁方向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六条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丁方受让项目联建主体之地位后,有权获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复,成为合法有效的联建主体,然后在此基础上办理基建转开发的手续;项目公司成立后,则该项目公司应成为项目转开发后惟一的开发商与直接权利人。
1.2在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1款之款项后,丁方即享有项目建设施工的全部管理权和支配权,可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
1.3丁方向方支付本协议第五条第3.8款之全部款项后,丁方或丁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即享有项目楼宇及所有附属设施的全部权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2.义务
2.1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方和方按期支付转让款项;
2.2向转让各方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和手续,以便转让各方能顺利及时地为丁方办理项目转开发及有关开发审批手续。
第七条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有权依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获得丁方转让款项支付的权利;由于丙方系甲方之受托人,丙方的权利由甲方和丙方双方通过结算书面协议的方式解决。
2.义务
2.1保证丁方在项目中的联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能够取得北京市计划委员会等部门的批准,不存在任何强制性法律禁止之障碍。
2.2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丁方对项目行使完全所有权的行为,保
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项目提出任何权益要求,保证项目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3保证丙方不对项目保留和主张任何权利。
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以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方式就本协议或项目权利义务转让事宜向丁方主张项目之任何权益,甲方和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丁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4应按照丁方的付款进度(详见本协议第五条第3款),及时为丁方或丁方成立的项目公司办理完毕土地出让金缴纳手续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5应积极配合丁方对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丁方施工管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确保项目能顺利竣工并交付使用。
第八条丙方的承诺
1.丙方作为转让三方中的一方,承诺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亦为丙方之义务,且丙方承诺为甲方和乙方履行本协议书之义务,提供一切必要之协助。
2.丙方承诺不向丁方主张本协议书或本项目之任何权利或要求支付任何之款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转、受让各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由于甲、乙、丙三方共同组成项目之转让方,故甲、乙、丙三方确认丙方如出现违约行为,其后果由甲方和乙方连带承担责任。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修改、中止与终止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规定之内容,需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修改。
3.各方均应严格执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非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协议。
4.在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如严重自然灾害或战争等影响本协议的执行,有关方面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
5.本协议在甲方和丙方之间结算完毕、项目顺利转至丁方或丁方指定的公司且办妥相关全部权属证书后即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调解和诉讼
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宜发生之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本协议各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必须由本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补充协议无效。
2.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描写项目集中实践心得体会简短三
会议地点:大会议室
会议时间:8月13日下午17时整
会议主持人:张铭明
参会人员:进出口代表、项目部领导班子、干部员工及各参建单位参加了本次会议。
8月13日下午17时整,吉国项目部在现场大会议室召开了周工作例会,进出口代表、项目部领导班子、干部员工及各参建单位参加了本次会议。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单位汇报上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周工作计划,领导班子就安全、质量、进度方面进行安排部署,现形成纪要如下:
一、重点工作安排:
各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人员整体技术力量,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的把控。各施工单位须列清工作点,按8月31为拆除完成时间节点,各施工单位须展开施工工作面,需平行、垂直作业同时进行拆除,以保证总节点不变。
(一)锅炉方面:
1、要求河南火二采取措施将滞后的工作赶回来,须增加24小时施工拆除作业人员。
(二)汽机方面:
1、4#机地面以上基础已拆除60%,要求黄金公司8月16日拆除完成并加快全面清理垃圾速度。
2、1#机-3.5米以下基础须由西向东快速推进拆除。 3、8月18日开始对固定端屋顶及屋架采取分割、吊装的方式开始拆除。
(三)土建方面:
1、现土建施工人员还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各施工单位须根据工作面增加施工人员。
(四)电气方面:
1、工程部8月17日前须完成锅炉侧7根电源线拆除更换工作。
二、各类安全隐患的防控
项目安全保卫部、监理部门联合各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以及项目临建生活区进行了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动火防火措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及各项安全内业资料、项目临建生活区的防盗、防火、防破坏、环境卫生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施工单位安全内业资料均不完整,检查中发现各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检查力度不到位,现场临时用电、气瓶、防火措施管理不到位,存在较多问题,现场、临建生活区垃圾较多未及时进行清理,有违章用电现象,存在相对安全隐患。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于8月15日18时前,纸质、电子版回复安全保卫部冯永康处备案。
要求各施工单位尽快完善各项安全内业资料,我方项目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各单位资料及落实情况,抽查中存在的问题不及时落实整改将反馈至监理部门按照相应的处罚制度进行考核。
三、重点工作:锅炉、汽机厂房的封闭工作
应业主要求,给我方一周时间进行锅炉、汽机的封闭工作。
1、要求黄金公司8月17日对汽机厂房开始封闭工作。
2、要求河南火二3天内上报正式的锅炉封堵方案进行封堵,若河南火二因拆除未完成影响正式封堵,要求上报临时封堵方案并进行封堵工作。
四、 地质详勘工作
8月25日地勘人员到达吉国现场进行详勘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为地勘测量人员的勘测创造条件,避免有过多的障碍物在需要勘测的地点处,请各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勘测工作。
五、 关于华研监理
监理须对现场安全、质量跟踪落实。为带动监理公司的积极性,要求工程部、综合部根据合同制定奖励、惩罚制度。
描写项目集中实践心得体会简短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中国浙江省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经营______________,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认真友好洽商。于二0_年_月_日,在_____________达成如下意向:
一、项目名称:
二、经营范围:
三、生产规模:
四、总投资与注册资本:该项目总投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万元,汇率按1:8.3,下同)。其中,固定资产____万美元,流动资金____万美元。
项目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美元(折人民币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以________出资。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模板
五、产品销售: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__%。由__方负责外销。
六、技术、设备:
七、利润分配:甲、乙双方按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八、合营期限:甲、乙双方的合营期限为__年。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描写项目集中实践心得体会简短五
为严格履行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总公司管理思想为指导,深化科学管理理念,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明确、公司与施工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责、权、利关系。经总公司或分公司与____施工项目部协商并达成一致,由总公司或分公司与施工项目部责任人____签订____工程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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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及内容:工程范围是从施工准备至竣工转产的全过程,工程内容是总公司或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4、项目经理部机构及定员:项目经理部共 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 人,总工程师 人,其他设置 科共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辅助人员 人),视具体情况设立总质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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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目标:本工程中标合同价款 元,目标责任成本为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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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期目标: 年_月_日开工, 年_月_日竣工,并达到建设单位阶段性的进度要求。
2、质量目标:达到总公司或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质量目标和总公司或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目标要求。
3、安全目标:达到总公司或分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安全目标以及总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目标要求。
4、文明施工目标:完成合同中对建设单位的有关承诺,并达到总公司或分公司文明工地建设标准。
5、项目行为信息目标:杜绝不良行为信息的发生,争取良好行为信息。
6、工程完工结算工程价款回笼达到 %; 竣工结算工程价款回笼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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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分包
⑴、内部作业人员需求计划(包括所需职务、工种及员工人数,进场时间安排等)由项目部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批次提前向公司项目管理部门提报,由项目管理部审核确定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项目管理部调剂或聘用,项目部安排作业方式,核算成本费。
⑵、需对外进行劳务分包的工程项目,项目部提出分包方案,报公司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后,在合格劳务分包商中通过招(议)标方式确定分包队伍,以项目部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协议,并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2、工程分包
⑴、工程分包应按照“内部优先”的原则,在总公司内部试行内部分包。对工程项目中需要分包的机械土石方、土建、金结、机电等专业工程施工,由项目部确定方案,在公司主管领导指导下进行内部分包,由项目部与分包方签订《专业工程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⑵、必须对外分包的工程项目,首先应取得业主方认可,并按单项(专业)工程分包,严禁将单项工程肢解后分包。同时分包方必须在合格工程分包商中通过招(议)标方式确定,根据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分包价款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由项目部提报分包方案,总公司或分公司批准,并由总公司或分公司组织招(议)标;单项分包价款在100万元及以上不足500万元的,总公司(处)视情况派员参加,项目部决定并主持组织招(议)标;单项分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部自行组织招(议)标。项目部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承担对分包工程的管理连带责任。工程分包合同需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⑶、分包工程结算必须严格按照分包合同和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物资采购
按照合同约定除业主指定供应的物资以外,大宗重要物资由项目部向总公司或分公司物资主管部门报物资申请计划;在保证采购质量的前提下,本着比价采购的原则,由物资主管部门协同项目部组织采取竞价方式在合格供应商中进行采购,报价低的一方有采购权。其它物资材料由项目部自行在合格供应商中采购。
4、周转材料使用
项目部提前向总公司或个、分公司物资主管部门提报使用计划(包括名称、规格、时间和建议租赁单价),首先由物资主管部门在公司内部进行调剂,如需租赁,在不高于工程项目所在地租赁价格的情况下,优先委托内部提供闲置周转材料,具体事项应在公司物资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内部公司与项目部(或委托物资主管部门)协商并签订内部租赁协议。对内部市场无法满足需求的周转性材料,由项目部自主或委托物资主管部门从社会市场上租赁。
5、机械设备使用
项目所需机械设备由项目部向总公司机械设备主管部门提报使用计划(包括名称、规格、时间和建议租赁单价),首先由机械设备主管部门在公司内部进行调剂,如需租赁,在不高于工程项目所在地租赁价格的情况下,优先委托内部公司提供闲置机械设备,具体由内部公司与项目部(或委托机械设备主管部门)协商并签订租赁协议。对内部市场无法满足的设备,由项目部自主或委托机械设备主管部门从社会市场上租赁。
6、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执行,项目部办公、生活用固定资产、特殊施工生产用机械设备的购置,配属资产的使用,严格执行总公司或分公司现行有关规定。
7、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或分公司规定的各项费用和款项。 8、廉政建设、财经纪律,执行总公司或分公司的现行各项规定。
五、总公司或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决定委派或竞聘组建项目部班子,具有项目部领导的任免权,有权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财务负责人及项目其他不称职人员予以调整或撤换。
2、核定项目工程预算成本、非生产性开支额度,组织、安排与项目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责任书审批项目部奖金分配方案,收取项目应缴费用。
3、对项目部的重大决策有批准权,考核项目部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对项目部资产负债和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和审计。对按规定应由公司签订的协议、工程预决算有审查批准权。
4、有权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展情况及合同管理、队伍建设等管理工作,特别是施工成本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组织并实施项目风险抵押金制度,对项目财务状况和过程管理进行全面监控。
6、项目完工后,及时调配和处置项目设备、周转材料和剩余材料,并清缴项目应缴费用和各种物资、设备。
7、负责组织对项目目标管理监督检查、内部审计、考核,按责任书条款进行奖惩。
8、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向项目部提供经营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向项目部推荐先进的管理经验及施工新工艺、新技术,好对工程管理的服务工作,协助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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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项目经理的权力与利益
1、主持项目部全面工作,对工程项目管理与施工生产有全面组织指挥权。
2、对拟定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和定员编制有建议权;对项目部的副经理、总工等班子成员有提名权;对公司组织招聘或选聘的项目经理部的其它管理人员有招聘或选聘参与权。
3、对项目经理部的人员有内部岗位调整权和考核评价权,有解聘辞退的建议权;对劳务作业队有考核评价权,对其主要负责人有提名权和更换建议权;对项目中的员工在权限范围内有经济奖惩权和行政奖惩的建议。
4、对工程项目所需的物资、周转材料、设备,属总公司明确优先使用内部公司的,有比价租用内部资源占有单位的权力,对其他物资供应有通过招(议)标或比价采购的决定权。对外劳务分包,有决定对外劳务分包的权力和对外工程分包的拟定权。
5、依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内部劳务作业队伍的规模、数量及条件有提报权。
6、协调和处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有关的内部、外部事项。根据授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7、项目实现盈余时对项目的留成收益按责任书规定条款拟定分配方案。
8、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按规定获得享有的劳动报酬和相应的奖励。
9、除按《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可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获得表彰、记功、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称号。
10、总公司或分公司赋予的其它权力。
㈡、项目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1、代表总公司或分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总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严格履行本“责任书”,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效益、文明施工等负责。
3、主持编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根据项目施工生产计划,组织编制季、月(旬)施工计划和人、财、物、机的调配与使用计划,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4、执行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建立健全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5、负责与建设、设计、监理、地方政府以及各协作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协调项目部与总公司管理层、劳务作业队之间的关系,解决日常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现场文明施工,及时解决各种突发事件。
6、主持制定项目部岗位责任制,理顺各相关方的关系,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合同预算管理;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和社会有关单位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7、做好各种原始凭证的记录、保管,及时提供调概、索赔依据,组织或参加工程项目的清算、合同外及变更项目结算、工程索赔、货币催收回笼工作;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处理好项目部的善后工作。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工作,协助公司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9、及时并足额完成总公司及分公司规定的各种费用的计提和各种款项的上缴工作;按照本“责任书”及企业有关管理办法规定,处理好项目部与国家、企业、劳务作业队等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10、交纳项目风险抵押金,承担项目管理风险;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本“责任书”确定的责任目标或造成亏损时,项目经理需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并接受经济、行政处罚。
11、参与项目的滚动开发和后续任务的追踪、公关,开展区域经营或后续经营工作,协助总公司投标。
12、公司规定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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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以目标成本管理为核心的考核机制,组织成立项目考核与评价工作组,严格按照《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及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目标实施效果进行考核。
2、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年度和项目竣工两个阶段考核,对年度内和跨年度但工期不满一个完整年度的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竣工一次性考核评价的方法,工期超过一年的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部年度和最终分配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与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的目标津贴挂钩;项目竣工考核结果与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目标津贴及奖惩的实施挂钩。
3、项目考核评价办法:以本“责任书”确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货币回笼、文明施工等管理指标和内部工程(劳务)分包、施工组织方案执行、物资采购、周转材料使用、机械设备管理、配属资产管理、财经纪律等控制指标为依据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津贴挂钩;效益指标作为考核评价的否决指标,单独进行考核,并以考核结果计算效益奖惩。
4、设计变更和方案变更,按变更程序测算成本,严格纳入目标成本进行考核,确定目标责任成本,计入项目目标考核范围。
5、工期超过一年的项目,责任书制定年度目标,进行年度考核预分配。
6、项目竣工考核总清算:根据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项目竣工考核总清算分初步清算和最终清算,即:项目竣工后,公司考核评价工作组对项目部进行考核,根据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初步清算;项目验收交付、末次清算且项目部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公司考核评价工作组,对项目经理部做出最终考核结果,根据最终考核结果,进行最终清算。
7、竣工考核作为兑现本“责任书”的主要依据,并以此提出项目管理考核评价意见。
8、公司建立项目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项目部隐瞒事故,盈亏不实或虚报收益,一经发现,对责任者严肃处理,对已获得的荣誉予以撤销,对已获得的收入进行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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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项目部,按《关于建立项目目标管理津贴的通知》(皖水工人字【20xx】号)文件要求实施项目目标管理津贴,项目竣工考核后总清算。执行目标管理津贴的人员一律列入总公司年度考核范围,根据考核结果实施任免或奖惩。
2、年度考核预分配:对于年度考核达不到支付条件,项目部班子视情况停发或减发目标管理津贴,先从风险抵押金中扣回,其他人员由项目部研究决定。
3、初步清算:对于年度考核达不到支付条件,而初步考核达到支付条件的,以初步考核为准,补发目标管理津贴;对于年度考核达到支付条件,而初步考核达不到支付条件的,以初步考核为准,收回已支付目标管理津贴,先从风险抵押金中扣回,不足部分交回。
4、最终考核:对于初步考核达不到支付条件,而最终考核达到支付条件的,以最终考核为准,补发目标管理津贴;对于初步考核达到支付条件,而最终考核达不到支付条件的,以最终考核为准,收回已支付目标管理津贴,同时没收风险抵押金。
5、对于项目工期不满完整年度的工程项目,实行竣工一次性考核,按以上条款执行。
6、实行项目风险抵押金制度:
⑴、风险抵押金实行按项目一次性抵押交纳(上缴财务部门),分年度考核或竣工考核。项目最终考核出现亏损,风险抵押金不予返还。
⑵、风险抵押标准为:项目经理___万元,项目经理部的副职,按项目经理的60%执行。
7、完成目标责任成本,全额返还风险抵押金,超额完成上缴费用,按以下提奖比例提取奖金,超额利润在工程完成产值3%以内,按20%提奖,超额利润在完成产值3%~5%,按25%提奖,在5%以上,按30%提奖,全部用于奖励项目部。计提奖金超过50万元以上,超过部分的奖金余数由公司相关部门研究确定。
8、工期提前完工和验收达标,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荣获集体荣誉等,单位获得的奖励全部用于奖励项目部有关人员。 9、以上奖金分配可按照全部奖金的20%奖给项目班子,奖金的30%奖给主要管理人员及骨干职工,奖金的50%奖给其他人员和有关劳务队伍。其他工作成绩突出人员由项目部按照项目目标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10、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发生不良行为的项目部,视情节严重,扣除或减发以上奖金(具体金额在责任书内细化),并按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特别严重的可考虑永久取消公司项目经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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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制定的内部分配方案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和项目管理备案。
2 、项目竣工验交后的善后工作: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善后工作小组(主要包括总工程师、财务、预算、物资、设备等人员),负责竣工后的清算及项目善后有关事宜处理,索赔项目的清算、剩余物资设备的清查处理、工程款的回收、低值易耗品的盘点、财务帐册的移交及与建设单位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等。项目部可以考虑预提善后工作小组成员的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从成本中预提,确保成本真实、完整。
3、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各种资料:即各种材料、设备发票、各种协议、路桥费、变更设计资料等,与工程清算有关的资料必须在日常工作中随时收集并进行归档登记。
4、鼓励项目部滚动开发项目:项目部自行滚动开发的项目,由项目部自行组织施工的,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项目管理部备案,总公司或分公司将根据工程规模和效益评估,其滚动开发项目实现的超额利润的提奖比例可在第八条第九款的基础上分别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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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全面竣工经建设单位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并且工程价款全部清算完毕后,项目部予以解体。
2、项目竣工后,经总公司(处)考核并履行审计,本责任书予以终止。
总公司 总公司
(工程处)(章): 施工项目部(章):
主管领导或
分管领导(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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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集中实践心得体会简短 项目集中实践心得体会简短一句话(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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