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反诈骗软件心得体会总结 反诈骗工作心得(七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安装反诈骗软件心得体会总结一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1、本路灯项目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2、 整个路灯项目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1、签订合同之日起_3_日内甲方安排总工程款的30%作为生产预付款。
2、货到施工现场后_3_日内甲方付总工程款的85%;
3、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付总工程款的95%。
4、预留质量保证金5%,一年期满后在 5日内付清工程质保金。
1、本路灯工程安装施工日期总计 个工作日内完成路灯安装施工项目。
2、本路灯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3、在安装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甲方责任、变更设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安装方式改变、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路灯项目保修期为_壹_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路灯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_24_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推荐安装反诈骗软件心得体会总结二
全市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三进三帮”活动开展,指导督促企业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杜绝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市安委会决定,今年5月中旬至8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开展“三进三帮”活动,在全市集中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指导企业建章立制,整治“三违”行为,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和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圆满召开,为全市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企事业单位”)。
5月中旬至8月底,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5月20日)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自查自改情况同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落实整改措施。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21日—8月10日)。6月下旬,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专项督查组,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指导和督促企业治理安全隐患,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7月上旬和8月中旬,市安委会组织综合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各地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市安委会也将不定时间、不定地点开展督查抽查。
(四)总结提升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总结提炼“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网上自查自报全覆盖,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整治内容
(一)综合内容。
1.党委政府方面。
各级党委、政府是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是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是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协调解决。
2.行业部门方面。
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主管行业领域“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情况。
3.企事业单位方面。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反三违、除隐患、保安全”百日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报告情况。
(二)专项内容
1.道路交通。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检查重点:(1)重点车辆。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五小车辆”等“五类车”为重点,特别是检查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等。(2)重点驾驶人。以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30次以上未处理、交通违法记满分未办理降级换证、累积超过12分且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3)重点道路。以高速公路(包括城市快速路),流量较大、事故高发的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平交道口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危险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不达标的路段,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易发生坠车事故缺乏安全提示的路段。(4)重点企业。以客货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和场站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违法行为未受到及时教育处理、24小时gps专人值守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事故频发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
2.建筑施工。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
检查重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钢管扣件租赁单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二是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施工现场实施情况。四是模架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制度执行情况。五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使用江苏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
3.城市燃气。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检查重点:(1)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完善情况,检查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情况。(2)加大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好燃气站及运动场馆、商场、酒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燃气设施巡查、检修、维护、保养。(3)加大老旧燃气管线管道改造力度。摸清投用年代长、脆性易断的管道位置、数量,加强警示标识标注,制订改造计划并加快更新,加强薄弱点巡检频次。(4)加大施工现场交底监护落实力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燃气管道的交底保护,提高参建单位管道意识,加大对施工损坏燃气管道的行为查处力度。(5)加大对燃气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摸清并查处出租房用于非法经营燃气行为,打击“黑气源”、“黑气站”,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6)清理管线占压。摸清占压燃气管线的违法建(构)筑物清况,加大清除力度。(7)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用户安全使用燃气、防范燃气事故的意识。
4.消防。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参与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
检查重点:(1)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排查整治。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为重点,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单位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2)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治。针对本地区特色产业、“三合一”、“城中村”等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开展集中检查,落实各部门整治职责。(3)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化非法建筑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分类整治要求,跟踪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进度,督促其抓紧补办消防手续。
5.水上交通。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海事局。
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农委。
检查重点:(1)强化对客船、渡船和渡口的安全大检查。强化对客船、渡船以及渡口的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管,督促渡口渡船开展应急演练,严厉查处并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渡运船舶。(2)加强非法从事水上旅游、非法营运载客船舶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通报当地政府。(3)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装卸储运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航行和危险化学品码头装卸作业监管,重点检查高温季节船舶、危险化学品码头、储罐降温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码头、储罐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码头、储罐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储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建档情况。(4)加强台汛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涉水单位、船舶切实做好台汛期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健全完善防台防汛、防大风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5)继续加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隐患排查和监管。严控不符合技术规范、配员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参与施工,全面落实砂石运输船舶长效管理机制。(6)强化桥梁防碰撞隐患排查。进一步排查和消除桥梁安全风险,落实桥梁安全主体责任。
6.特种设备。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
检查重点:(1)加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加强体育场馆、车站、宾馆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旅游景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的现场安全监察和气瓶充装、检验单位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2)加强特种设备制造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资源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许可条件,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落实情况以及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3)加强气瓶、流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管。加强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信息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充装行为。
7.旅游。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检查重点:(1)旅行社:旅行社使(租)用车辆情况,包括车辆选择、资质、用车合同、路线运营证;导游(司机)安全应急处理培训以及遵守安全规程等。(2)旅游景区(点):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管理、安全标识系统、事故隐患监控、应急救援等情况;游船、缆车等运载工具的安全运行情况,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游乐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3)星级饭店:各种预案是否齐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是否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等;用电用气安全情况,主要包括通电线路、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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