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指导性案例心得体会 民法案例与实务课感想(3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法学指导性案例心得体会一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览阅我的个人简历,我是**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学系07届毕业生。
在学校,良好的氛围激励我刻苦学习。三年来,我不断充实自己,不仅学会了丰富的专业知识,也学会了更多做人的道理,逐步形成了一个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在努力学习专科课程的同时,参加了社会成人自考班,还有一年半毕业。在校期间,我还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于自己对文学的热爱,参加了学校的板报小组,并担任了副组长,经常在校报上发表一些自己在生活中的点滴感受。我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words系列办公软件的操作和应用。
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和井然有序而又紧张的学习气氛,使我得到多方面不同程度的锻炼和考验。正直和努力是我做人的原则;沉着和冷静是我遇事的态度;爱好广泛使我非常充实;众多的朋友使我倍感富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我能够面对任何困难和挑战。
我还利用假期间时间,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实习,因工作表现突出,得到领导的表扬。现在,正在**派出所实习。
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擅长解决问题,具有自我约束力,富有创新能力的人。无论在任何单位、任何岗位上,我都将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去享受工作和工作的结果,以及这些结果对社会带来的贡献,这也是我最重要的工作动机。我很愿意和人交往与合作,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有益于自己的人,因为我一直相信,集体智慧的结晶更具魅力。
如蒙贵单位录用,将不负厚望,我会以负责的工作态度,尽最大忠诚与努力。以谦逊而自信的态度为贵单位的发展贡献一份薄力。祝您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合家欢乐,祝贵单位事业蒸蒸日上。
自荐人:**
有关法学指导性案例心得体会二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金明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二0一六年三月十二日到四月二十日间我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实习,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三十多天,但这三十多天来却感触颇深。
按照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我们大四快毕业这半年必须进行一个月的实习,我的实习时由河南大学法学院和金明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第一次进法院的门,心里砰砰直跳,该去找哪个领导呢,在门口向值班的法警问了一下,应该去找法院的政治部。到了大楼门口,政治部的领导已经在门口等候我们,我们小组长递上学校开的介绍信,政治部的韩主任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在了解了我们的来意后对我们来实习表示欢迎,并给我们讲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纪律,主要是关于保密方面的。
我被分在了执行局,这对我是有点难度,在学校的时候我们偏重于学习法学理论知识,平时我的兴趣和爱好都偏重于法学理论,考研考的方向也是刑法,可执行局侧重于程序操作方面,不仅在学校学习的少,而且更是缺乏相关的实践经验,看来这法学这一块,我还是得重新学起了。
这是第一次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工作岗位,开始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每天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要认真准时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能草率敷衍了事。我们的肩上开始扛着当事人的权益,办案执行得谨慎小心,否则随时可能要为一个小小的错误承担严重的后果,再也不是一句对不起和一纸道歉书所能解决。
“天下英雄皆我辈,一入江湖立马催。” 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上司,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我们也许看不惯官官之间残酷的竞争,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关心的眼神和言语。很多时候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领导重用,所干的只是一些无关重要的杂活,自己的提议或工作不能得到上司的肯定。做不出成绩时,会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上司的眼色同事的嘲讽。而在学校,有同学老师的关心和支持,每日只是上上课,很轻松。常言道:工作一两年胜过十多年的读书。一个多月的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出国留学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现将实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执行局的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法院和本院制定的工作制度。
(二)、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负责起草本院向同级人大报告执行工作情况的材料。
(四)、开展执行调研,总结执行工作经验,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做好执行信息工作。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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