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高考简短 规矩不成方圆简短素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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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高考简短一
调研表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这是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淡化,政治纪律执行不力,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呈现以下“四性”:
(一)政治上的迷茫性。一是政治方向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甚至把此类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造成的。二是政治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实为政治上的糊涂人,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阵风吹过,难以持久。三是政治言辞偏激。有些党员干部私下显能,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思想上的片面性。一是于己无关论。有的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有的一般党员干部,则认为自己有职无权,党的政治纪律也没有约束的必要。二是民主自由论。有的党员干部在党内片面要求决策要民主、言论要自由,不能摆正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的辩证关系。说了一些违反组织原则的话,做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事。三是自以为是论。有的不是全面、正确地理解中央精神,而是片面曲解原意,甚至把自己的不正确理解当成中央精神,使之在执行中变形走样。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近两年来,已查处7件此类案件,对相关人员及时给予纪律处分。
(三)工作上的本位性。一方面重局部利益,轻整体利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局部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合口味的立马照办,不合口味的消极应付。有的强调以本地工作特色为由,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另一方面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有些单位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不从经济社会发展长远利益考量,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出现“利大快执行,利小慢执行,无利不执行”现象。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致使“三乱”现象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
(四)行为上的自由性。一是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有少数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貌似“双面人”,对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或者消极应付,难以落实。有的党员干部参与组织讨论决定时,仍然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违纪行为。二是信仰缺失,行为荒唐。有极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政治信仰缺失,不信马列主义,信宗教迷信。不讲班子团结,讲团团伙伙。其行为完全丧失共产党员的立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极不良影响。三是利益至上,违纪违法。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逃避监督,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比如2011年4月,该县查处县法院一法官周某某违纪违法案,因其政治纪律松懈,难抵金钱诱惑,迷失政治方向,通过互联网络,向境外敌特组织出卖情报,终因犯间谍罪,被依纪依法惩处。
(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
(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
(四)不注重从严治党,教育、监管、惩处不到位。有些单位党组织,尤其是村级党组织治党不严,对基层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闻不问,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管,甚至当党员干部违纪追究时,帮其说情开脱。有的党组织不抓经常性政治纪律教育,致使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化。有的党组织不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员长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成为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有的党组织执纪不严,对违犯政治纪律者,认为蒙上“政治色彩”,尤其针对违反政治纪律言行,处分尺度更不好把握,因此得不到及时应有惩处。
(一)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一个党组织都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严格遵守党章,作为自己必尽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真正把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行见于效,切实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二)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增强纪律意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一系列主要论述,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提出的新要求,学懂学透党章、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自觉规范言行,明确守纪底线,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坚持政治教育与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相结合,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政治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注重统筹规划,加强持续教育。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让政治纪律教育进入党校培训中,进入各单位党课教育中,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三)着力强化制度执行,增强执纪持久性。严守政治纪律,执行制度是关键。一方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另一方面,扎实抓好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述职述廉、函询和问责等制度落实,查找和解决在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整改。同时针对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查找违纪的深层次主客观原因,及时制定和完善政治纪律规定,增强政治纪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着力强化查处力度,增强执纪有效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一是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促进党的团结统一。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三是跟进重点时段、关键环节,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常态化检查。要强化新政策出台、重要会议召开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严明政治纪律;要强化重点人员的检查,突出新党员、新任干部、新进班子成员和离退休干部,及时纠正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定期对网络设施、传播媒体、涉密载体等情况进行清查,防止发生网上政治问题。四是要加强对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吃、住、行、医、学等方面入手,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对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执行政治纪律监督不力的,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五)着力强化主体责任,增强执纪示范性。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强化纪律“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办事的意识。要把执行政治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切实守住“底线”、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以自身的示范表率作用,促进从严治党、严明执纪要求的有效落实。
关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高考简短二
尊敬的:
你们好,很遗憾地向你们递交这份考试没考好的检讨书。关于我此次的月考我未能取得预期的成绩,我感到深深地自责。我绝对有些对不起父母的关心和老师的教导,特此递交这份检讨书,表达我的歉意。
关于我此次月考考试的成绩不理想,我总结了如下几点原因:
第一,我的学习态度不好。在上半学期的学习当中,因为有时候上课不听讲,思想开小差常常错过老师讲到的知识点,也耽误了学习。
第二,我在课后没有及时复习,在上半学期的学习当中要说我上课不听讲还可以在课后通过写练习题弥补过来,但因为总总原因我还是没有去补习回来,因此对于不懂的知识点没有深入分析和理解。
第三,是我的压力过大,其实这份压力不仅仅是父母施加的,父母对我的要求是对我的关心,是希望我有好的成绩,将来能够有出息。但我却辜负了父母,以至于考试时候心情紧张,握笔的手都会因为做不出试题而瑟瑟发抖。
关于我此次成绩不好的原因还有很多的,但归根结底我此次未能考好月考考试的事实已经摆在眼前了,我在反省检讨错误的同时,我已经将目光投入在了期末考试。
在此递上这份考试没考好的检讨书,恳求父母和老师的原谅。
检讨人:
x年xx月xx日
关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高考简短三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叫xx,1973年8月出生,xx人,1998年3月参加工作,2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先后在 原计划局、政府办、市委办工作,2012年3月任信访局局长。按照市纪委安排,现就任职以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始终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良好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做出表率。自担任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以来,我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心胸坦荡的做人原则,没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没有为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
个人及家庭情况:爱人田敏,在市经发局工作,副主任科员;女儿罗晴泽,在渭南高级中学上学;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是我和爱人的工资,年均8万余元;现有属于集资建设住房一套,位于政府小区4号楼2单元5楼东户,面积135平方米;办公用房整改调整后,面积为16平方米,符合规定要求。我个人2005年元月中旬经中共华阴市委组织部备案批准,因公到香港参加陕港经贸周招商活动。局机关现有两辆公务用车,一辆是陕ene818国产大众朗逸轿车,该车是我局2009年8月购买,价格12.8万元,排气量1.6,调配局机关使用;另一辆是陕exf780国产福特蒙迪欧轿车,2013年4月购买,价格14万元,排气量2.0升,调配局机关使用。公务用车由局机关办公室按照《信访局车辆使用制度》统一管理,周末及节假日在政府大院封存,没有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现象。
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作为信访局主要负责人,我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每年年初,及时修改制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按照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我分别与班子成员、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是狠抓学习,增强廉政意识。始终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党性观念、干好本职工作、是提升拒腐防变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参加各类廉政教育学习培训,重点学习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道德建设等内容,观看《小官大贪》等廉政影片;充分利用领导办公会、全干会,先后给班子成员、干部上了3次廉政教育课。狠抓办公室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加强对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等会议精神、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意识,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是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保障。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廉政建设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机关干部岗位调整、设备购置、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领导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不搞一言堂,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我始终带头严格执行。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标杆,树楷模,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以“三严三实”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时刻检讨自己的言行,始终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具体表现在一是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督查抓落实,坚持转变作风从严明纪律、改进会风抓起,精简会议程序、严明会风会纪,精简压缩各类会议,务求简明高效。二是在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同时,深入基层和群众交流谈心,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征求他们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开销,全年健全完善各类管理制度10个,节约各项开支5万余元,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符合标准要求。
四、以廉促政工作开展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使干部加强了对开展工作的有效认识,充分认识到不作为也是一种腐败,有力地促进了各项信访工作的完成。上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群众来访388批2584人次,其中集体访130批1898人次,个体访258批686人次;共发生赴京访16批79人次;赴省访集体访4批25人次;赴渭集体访5批46人次。完成办理网上来信3件,及时办结率100%。办理接收转送件32件,已办结22件,其余10件均在正常办理期内,及时办结率100%。上级交办案件1件,正在办理当中。
召开联席会议4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疑难信访问题18件,落实包案领导13人,共协调重点案件11件。市级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75批569人次,召开协调会16次,做到了一批领导批示件“案结事了”。 充分发挥信访接待大厅窗口服务作用,进一步整合职能部门资源、细化责任,采取统一领导、部门协同,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加大《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树立“合理诉求也要依法有序反映,违法上访要受到处罚”的正确导向,推进全市信访秩进一步好转。进一步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分类办理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开展华阴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培训工作,共82个单位参加,150余人参加培训,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的全面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各位领导、代表、委员,作为信访局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认真反思,距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学习的系统性还不够,对信访工作创新、破解疑难信访问题及在新形势下涌现的信访问题的学习研究不深不透,缺少解决新问题的经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抓好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继续紧紧围绕“一推进、三下降、创三无”工作目标,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奋力拼搏。
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述责述廉报告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撤二建一”后的静安区首次开展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从去年11月中旬起,全区81家部门(单位)160多名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全部亮出家底,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向纪委报告履责情况。在此基础上,抽取5名正职领导,在专题会上现场汇报并接受全体纪委委员和特邀评议员的打分评议。“书面述”和“口头述”的结合,真正起到了让“一把手”们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基层访廉,认真把好报告质量关
去年年初,区委下发了《述责述廉实施办法》,明确了述责述廉报告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等十一项的内容。纳入述责述廉范围的领导干部,要对照这些内容,写准、写实、写深,对内容不全、反映问题不准的,纪委一律不予通过。此外,对参加专题会述责述廉的领导干部,区纪委还实地走访其所在单位,向其他班子成员及普通干部职工了解其平时履责情况,做为会上评议的参考。
“一把手”亮相,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区委从新静安的实际出发,按照“条块结合、党政兼顾”的原则,选择了5名“一把手”参加公开述责述廉。专题会上,“一把手”们结合年初签订的责任承诺书,条条“对账”,既要述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也要述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如实报告采取了什么举措落实责任、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参加评议的,除了全体纪委委员,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参与评议打分,让述责述廉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更公开透明。评议采取无记名方式对述责述廉人逐条现场打分,并对其进行“好”、“较好”、“一般”、“差”的综合评价。
切实整改,运用结果倒逼责任落地
述责述廉贵在实效,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必须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专题会后,区纪委将整理形成综合“体检”报告,向区委报告总体情况,并分别向5名述责述廉人反馈评议结果和存在的问题。述责述廉人根据反馈情况和本人承诺,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的,将启动问责机制,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将述责述廉的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使其成为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关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高考简短四
根据党委总体工作安排,我今天围绕“守纪律讲规矩,做一名合格党员”这一主题,结合学习思考和工作实际,与大家交流一下认识体会。
一、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规矩论述的精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要求明确,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纪律规矩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认真把握。
(一)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来把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律规矩论述重大意义,就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增强遵守纪律规矩的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世界政党史表明,一个政党如果没有政治纪律约束,那么党的组织和党的干部在政治主张、政策主张上就会慢慢地自以为是,广大党员就会渐渐地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离心离德,这个党就会失去号召力影响力战斗力!在政治上就不可能有作为!拥有近2000万名党员、有着90多年历史的苏联共产党,连续执政70多年后轰然倒塌,亡党亡国,就是因为政治纪律被动摇了,没有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约束,谁都可以言所欲言、为所欲为。我们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正确的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是靠严明的纪律规矩来管好自己队伍的,是靠严明的纪律规矩来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严明纪律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证。党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对一个政党来说,纪律和规矩就是生命线。对一个党员来说,纪律和规矩就是高压线。我们党是一个拥有910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果有人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为所欲为、胡言乱语,不及时加以制止,党员人数再多,也不可能形成有战斗力的集体。如果任由利益集团、团伙帮派、结党营私大行其道,这个党就会一盘散沙。严明纪律规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必然。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越是形势严峻、任务繁重的时候,越要加强队伍建设,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当前,在国际上,西方资本主义危机波澜迭起,国际局势动荡不安,为了度过和转嫁危机,某些西方国家一方面有求于我,另一方面又加紧对我实施“西化”“分化”和思想文化渗透,企图让中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在周边,钓鱼岛问题、东海问题、南海问题、朝鲜核问题不断成为热点,都严重制约着我国的和平发展。在国内,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利益调整期、矛盾凸显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们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更加多元多样多变,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群众诉求日益多样,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治安管理、环境污染、医患纠纷、社会保障、教育就业、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浮现,改革发展稳定、治党治国的任务十分繁重。所以,面对越来越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面对越来越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必须要加强纪律规矩建设,必须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二)要从党的优良传统的历史视野来把握。我党从1921年成立以来,在每个重要的历史关头,都是靠严明党的纪律,战胜了一个又一个风险,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不断走向新的胜利。纪律规矩是我们党成立发展的基石。我党成立伊始,就强调立规矩、讲纪律。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的纲领,只有十五条,却首创了好几条重要的纪律规定,而且这些纪律规定的严格,有的已经超过了我们今天的要求。例如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次不参加党的会议,就予以除名。1922年在上海召开“二大”的时候,尽管全国只有195名党员,但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便专门列出了共计九条的“纪律”一章。其中规定,各地党的组织“不得自定政策”,凡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各地党组织不得违背中央立场“单独发表意见”,否则开除党籍。当时,虽然有些人受不了这些纪律和规矩,先后离党,或被开除了党籍,但党的队伍却更加生机勃勃,此后大约不到5年时间党员就超过5万人。纪律规矩是我们党攻坚克难的法宝。在大革命失败前夕召开的“五大”,面对危急的形势,党明确提出“宜重视政治纪律”。1927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之初,确定了24个字的入党誓词,便有“服从纪律”这四个字。与此同时,毛泽东同志还创设了人民军队的基本纪律,也就是后来发展为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正是靠着这样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才领导人民群众打开了革命战争的新局面。纪律规矩是我们党走向胜利的保证。在全国即将解放时,我们党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又提出了“两个务必”的重要思想,确定了必须遵循的“六条规定”,对确保我们党最终取得革命成功,有着重大意义。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实际上就是以社会主义制度为依托,以执政党政治纪律为保证的,这是在其他制度、其他政党执政下根本办不到的。
(三)要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来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我们工作的一项根本原则,也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关系到党、国家和人民的安危,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的队伍,才能保证政治永远合格,才能充分发挥“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服务群众”职能作用。如果稍有偏差,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苏联和东欧等共产党之所以丧失执政地位,主动放弃对警察的领导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我们从成立之始,就一直有着严明的纪律规矩,正是由于我们党始终坚持不懈地把纪律作风建设在首位,在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等各个历史时期,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都圆满地完成了党和人民交给的艰巨任务,为我们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实践证明,作为一支纪律队伍,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坚持从严治党,这是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政治保证,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自觉,努力建成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队伍。
二、全面认识党的纪律规矩的时代特点
党的十八大从来,中央从抓“关键少数”到向基层延伸,从立高标准到划最底线,从法纪不分到挺纪在前,环环相扣、步步为营,论述越来越全面,规矩越来越具体,篱笆越扎越严密,问责越来越严格,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纪律规矩体系更加严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陆续制订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去年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又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些党规的重新修订出台,使道德、纪律、法律这三个规范党员言行的准则环环相扣,相辅而行,相得益彰。实现了纪律规矩与道德的统一。新修订的各项党规,在内容上列出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明确了党员干部自由行为的空间。其中,《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共产党员的道德模范。我们知道,全面从严治党光靠纪律是守不住的,必须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从内心深处解决好“不想”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强调的是道德的自律、觉悟,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党章中有关纪律的要求,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强调的是他律,为党员干部的行为提供了遵循。这两个党内法规,把道德上的自律和纪律上的他律统一起来,为新形势下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夯实了制度基础。实现了纪律规矩与法律的统一。过去,一些地方和单位将查处干部的底线退到法律上,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处理起来有时法纪不分,有的该受到法律处罚的却作为违反党的纪律来处理,有的在违反法律的同时违反了党的纪律,却被认为是小节,不予追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了法纪分开,规定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并针对具体情况,明确该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该法律制裁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存在违纪和违法的,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不片面追求案值大小、级别高低,还坚持快查快结,条件具备的尽快移交司法机关。这些新的规定要求,都很好的衔接了党纪与国法的统一。实现了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的统一。一直以来,党的纪律内容是明确的,但党的规矩的内容却是抽象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对党的规矩进行了概括,明确了党的规矩的具体内容,即: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章程、总规矩,党的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的法律是党员和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党的规矩。总的来讲,规矩包含了纪律,这里面既有明文规定的,也有未明文规定的,既有党纪国法这样的硬性约束,也有党约定俗成的自我约束,实现纪律规矩的相对统一。
(二)纪律规矩内容更加严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的纪律和规矩又作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对新形势下党员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作了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使纪律规矩的内容更具体、重点更突出、要义更明确。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到首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治纪律一旦突破,其他纪律就会全线失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升到遵守党的其他纪律的基础。不管违反哪方面纪律,如果任其发展,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也都会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比如,我们有的同志把改个年龄、改个学历看成是“小事”,但上升到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来说,就是欺骗组织,就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再如,有的同志说我经济条件好,使用一些奢侈用品、戴一块名表、晒一晒名牌能算什么,但如果你在公共场合用了、戴了、晒了,并引发不良影响,你就是不遵守纪律要求,不按规矩办事,就有可能受到处理。如受到查处的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卢恩光,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是这样描述,“卢恩光年龄、入党材料、工作经历、学历、家庭情况等全面造假,长期欺瞒组织……,从一名私营企业主一步步变身为副部级干部。”可见,如果对“小事”“小情”听之任之,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就会使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摆设,就会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的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到关键位置。讲规矩,首先要讲政治规矩;守纪律,首先要守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给我们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五个必须”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对党员、干部党性强不强,也是对党忠诚不忠诚的重要考验和根本检验。把同中央保持一致、维护中央权威提到核心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打“大老虎”,这些“大老虎”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巨贪蛀虫,如果得不到惩处,我们国家的财富就会被他们掏空,人民也不答应;另一类就是违反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的,如果得不到惩处,党心、军心、民心就会被他们掏空,党和国家就会面临生死存亡。从电视、报纸揭露的一些“老虎”“苍蝇”的丑恶行径来看,他们有的言辞论调和行为与党中央不一致,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搞非组织活动,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破坏党的团结统一。这些人的下场只有一个,就像习近平总书记说的那样:“目无组织、挑战组织、对抗组织,肯定是自掘坟墓、自取灭亡。”
(三)纪律规矩的要求更加严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大无畏的使命担当,抓住了从严治党的要害和关键,对党的纪律、党的规矩的要求更加严格,确保了全面从严治党逐步从宽松软走向严紧实。切实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的事实说明,遵守纪律和规矩没有例外,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殊党员、特殊公民。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200多名“大老虎”,职位不可说不高,权力不可谓不重,可只要触碰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一高压线,一样受到党纪和国法的严肃查处。201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就达x起,这其中既有省部级高官,也有普通职员,也包括不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行政村干部。我只所以说包括不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的行政村干部,就是让大家明白,无论你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只要违反纪律就要被追究;无论你是“小吃小喝”、还是大贪巨恶,只要违反纪律都不会被放过,在遵守党纪上是没有“特区”的,也是没有“敏感区”的,更是不可能有“禁区”的。切实保持纪律规矩的刚性约束。党纪处分有轻重之别,但纪律规矩没有软硬之分、没有弹性之说,都是刚性约束,无论违反了哪项纪律,都要受到惩戒。刚开始时,少数党员对党的纪律规矩的认识是有偏颇的,有的错误地给各种纪律划分为几个等级,认为政治纪律是打头的、不能碰,组织纪律是针对干部的、要维护,廉洁纪律是教训最多的、要远离,对这些纪律认知的惩戒性、警惕度相对高一些,而对其他纪律则认为违纪“触点”低、“弹力”弱、“触网”系数小。如,对房产和基金股票的如实申报,有的干部就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去年全市县级领导干部选拔调整中,我市有个别同志就因为没有申报还没有办房产证的房产,而失去了晋职机会。切实坚持将纪律规矩挺在法前。将纪律规矩挺在法前,也就是说党纪严于国法。同一件事,对普通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但对党员干部来说,可能就会被制止、被曝光、被处分。比如,婚丧嫁娶的大操大办,在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禁止,对普通群众、对一些明星来说,他们大操大办只是不节俭的行为,但对党员、对领导干部来说,大操大办就是违规违纪行为,就得受到党政纪的处分。如,当生活中遇到不如意的问题时,一个老百姓当众抱怨、当众骂娘,我们可以当成一种意见的表达、一种情绪的宣泄,但对党员、对领导干部来讲,如果不分场合地胡说乱侃,就是违纪了。原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毕福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作为一名党员,他在饭桌上边唱边调侃攻击党的领袖,就严重违反了党的规矩,就受到了应有的纪律处分。
(四)纪律规矩的执行更加严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违纪违规问题抓得更早更小,对触犯纪律、不守规矩的行为加大了惩戒力度,使纪律规矩通上了“高压电”,真正成为不可触犯的“高压线”,与原来相比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党内监督比原来更经常。过去,我们党抓日常监督的主动性不强,有的执行纪律规矩时“尺子”松,对小问题不查不纠,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有的因违者众多而放任,明明发现了问题,却以违反者众多而没有执行纪律,客观上导致养痈遗患、积重难返;还有的不能正确对待日常的管理和监督,认为抓早抓小是组织上对自己的不信任,有抵触反感情绪。这都反映了我们在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宽、松、软的问题。一些身陷囹圄的领导干部在忏悔书中谈到,当时如果有人对他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如果党组织对他在纪律上踩线的时候就严厉叫停,也许就不会发展到后来惊天大案的地步。所以,现在我们对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天天抓,时时抓,把纪律的“扣”越拧越紧,就是让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规意识,确保不因吃了不该吃的饭被找去谈话,确保不因喝了不该喝的酒被处分,确保不因积小成多而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这既体现了监督的抓小、抓常、抓实,也体现了监督就是关心、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二是对违纪违规的惩治比原来更坚决。现在,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也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惩治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时间之长、要求之严实属少见。有国外媒体称,当代中国的反腐败,是近现代史上影响最大的反腐败斗争。最显著的一点就是,退休也不等于进入了“保险箱”。如,周永康卸任政治局常委后被查,徐才厚卸任军委副主席一年后被查,斯鑫良卸任浙江省政协副主席两年后被查,赵少麟卸任江苏省委常委、秘书长八年后被查。十八大以来,先后有10多名副省级以上退休高官受到党纪国法的追究。由此可见,只要你有违规违纪事实,不管身居何位、不管在任与否,一经查实都要受到惩处。三是追究责任比原来更彻底。过去,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薄,把队伍建设和党的领导割裂开来,对管党治党心不在焉;有的只抓权力,不抓监督,平时对干部放任自流,出了事就把责任推给纪委;有的原则性不强,对歪风邪气不抵制不斗争,一味遮丑护短,甚至为违纪违法者说情开脱,等等。现在,这些问题都要被严肃问责,不仅要问责个人,还要问责各级党组织。这方面,最典型的莫过于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严重失职渎职,对在衡阳市人大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前后暴露出的贿选问题,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导致发生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案件,结果被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三、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就要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规党纪这条红线。这既要依靠党纪国法的严惩威慑,解决“不敢”的问题,也要依靠严密的制度设计,解决“不能”的问题。但更多地还要依靠自己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强化思想上的约束意识,彻底解决“不想”的问题。为此,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一个思想上的纯粹人。“纯粹人”的特征是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做一个思想上的纯粹人,就是要筑牢思想防线,坚决抵制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侵蚀,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要牢牢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反映着党员、干部所特有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等品行操守,关键就是要求我们做到对党忠诚。要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自觉把党放在心中,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党的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要牢牢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我们必须真学、笃信、活用党的创新理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坚定理念信念、筑牢精神支柱作为终身课题。要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本职工作中,在胜利时和顺境中不骄傲不自满,在困难时和逆境中不消沉不动摇,经受得住各种赞誉和诱惑考验,经受得住各种风险和挑战考验,永葆共产党人本色、底色。要持之以恒修养党性,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思想改造,也不能放松党性锻炼。要牢牢坚守共产党人的道德情操。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宝贵财富。要以焦裕禄、孔繁森等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率先垂范。要管住管好生活圈、娱乐圈、交友圈,做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做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的先行者,做作风正派、情趣健康的引领者。
(二)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明白人”的特征就是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进一步强化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核心意识,就是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看齐意识,就是要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进一步强化号令意识、责任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绝对忠诚于党的政治品格,坚决做到听令而行、令行禁止。要不断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敢于担当,敢抓善管,遇到矛盾不绕、面对困难不躲、解决问题不拖,积极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不懈攻坚克难,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底线意识。讲党性、懂规矩、守纪律、听指挥,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对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说三道四,不自行其是,不阳奉阴违,不打折扣、搞变通。严格按照党章、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要求为官从政,坚决抵制潜规则,坚决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坚决服从组织决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汇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纪律监督和干部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三)做一个行为上的老实人。“老实人”的特征就是凡事都要严格按组织要求办、规定制度办、程序要求办,决不自行其是、投机取巧。行为上做一个老实人,就是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规矩与程序的关系。要坚决维护团结、不拉帮结派。党员只有一个上级,那就是组织,干部只有一个靠山,那就是人民。我们要坚决克服“出大力的不如抱大腿的”错误思想,坚决不能将正常的同志交往庸俗化、圈子化、派系化,坚决反对领导干部对党员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阿谀逢迎,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坚决服从组织、不讨价还价。服从组织决定是党员干部讲大局、讲党性的表现。我们要强化组织观念,牢记自己是入了党的人,任何时候都要与党同向同行、同心同德,坚决禁止向党要荣誉、要职务、要待遇行为,只要组织需要、工作需要,到什么岗位上都能发挥出自己的光和热,以实际行动服从组织、拥护组织、支持组织。要坚决遵循程序、不我行我素。敢于和善于按程序办事,既是保证全党集中统一的“硬规定”,也是检验党员合不合格的“试金石”。要遵循程序,就必须加强学习,准确掌握各项制度规定中的程序要求;就一定要主动将各种工作程序公之于众,让权力在规定的程序和约束下行使,让权力运行阳光透明,坚决防止随意简化程序、故意规避程序、搞暗箱操作或任性“变通”,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四)做一个作风上的正派人。“正派人”特征是有德行、谨言行、重品行。做一个作风上的正派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必须要做到慎独、虑微、防小,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犯大错误都是从犯小错误开始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说道:“于细微处见精神,于细微处也见品德。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现实中,许多党员干部违法违纪,往往也都是从“不拘小节”,从生活和工作中的小事开始,一步一步地滑向深渊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用“慎独”来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时时严格规范自己,确保自己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用“慎初”来把住第一次、守住第一道防线,确保自己不抱侥幸心理、不图一时之快,不迈危险的第一步;用“慎微”来警惕小毛病、整改小问题,确保自己不在小事小节中迷失方向、不在小恩小惠面前丢掉原则,真正把自己修炼为气节高尚、两袖清风、一身正气、顶天立地的正派人。
总之,守纪律、讲规矩,做合格党员,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要按照习总书记的“四句话”要求,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为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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