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办学协议书汇总 办学股东协议(3篇)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出资办学协议书汇总一
上述各股东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之名为准。
二、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分别为:
() 现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1、()出资人民币()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该财产以本协议附件所载明的出资财产清单为准)方式出资人民币万元。
2、()出资人民币()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以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该财产以本协议附件所载明的出资财产清单为准))方式出资人民币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在年月日之前完成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所有股东的出资应在年月日之前完成法定验资手续。
六、股东不按协议的约定足额及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守约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体为:任何一方守约股东有权要求违约一方向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若违约一方逾期日仍未足额履行其出资义务,所有守约股东达成合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七、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八、全体股东同意指定(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股东出资验资工作,以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工作(申请应在年月日之前向有关机关提出)。各股东应保证其所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九、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设立程序已实际停止进行,公司设立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本条例外:如因股东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导致公司设立程序已实际停止进行,违约一方除独自承担公司设立所产生的费用外,还应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确立的违约金标准分别向每一守约股东计付违约金(因未履行出资义务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并不因本条而叠加计算违约金)。
十、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份,每一股东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件。下列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出资财产清单(编号:);附件二:___(编号:)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推荐出资办学协议书汇总二
甲方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址:
通讯地址或邮箱: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或邮箱:
丙方:
【律师提示】
1、合同名称可以有多种,如合资合同,合作合同,投资协议;
2、签约各方即为投资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公司成立后即为股东;
3、投资方信息应全面、准确。
投资各方经充分讨论,友好协商,就合作投资开办 有限责任公司一事,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以资共同遵守。
【律师提示】
1、前言部分可简洁明了,也可根据各方实际情况写明合作投资原因;
2、因公司章程多数情况下会使用工商局标准版本,对各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限制太多,本合同内容如写得全面细致,可成为实质上的章程。
第一部分 公司基本情况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投资各方合资设立的公司为 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提示】
1、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3、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以预先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二条 公司住所
公司经营场所在 。
【律师提示】
1、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3、公司登记须以住所为准。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为 (如若与营业执照不符,以营业执照为准)。
【律师提示】
1、公司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超出范围经营有一定风险。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 。
【律师提示】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最低要求;
2、注册资本可分期缴付,但须注意首期比例与分期期限,最好明确约定;
3、第三人代垫资金须了解相关风险。
第二部分 投资者投资情况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1、
2、
3、
4、
5、
【律师提示】
1、股东法定人数限制;
2、股东基本信息须清楚、准确、完整;
3、有名义股东可考虑实际投资人列名与不列名的各种方式。
第六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一)出资方式与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某某以货币 元出资,占注册资本 %;
某某公司以设备出资,折价 元,占注册资本 %;
某某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经评估作价 元,占注册资本 %;
某某以知识产权出资,折价 元,占注册资本 %。
【律师提示】
1、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都可作为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非货币财产出资时是否需要评估应综合考虑其费用与风险,包括市场行情变化带来的价值变化风险;
3、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法律规定标准;
4、作为出资的财产产权不清晰会存在法律风险;
5、出资比例应尽量避免各占50%或各股东相加形成两方各50%的现象,以防公司股权僵局。
(二)出资时间:
【律师提示】
1、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4、注意比例规定与期限规定。
(三)不能如期缴纳出资的违约责任:
【律师提示】
1、明确约定比无约定更好操作;
2、可以约定各种不同的方式。
(四)公司成立后股东名册或/和出资证明与本条不一致的,以 为准。
【律师提示】
1、公司成立后可以出具出资证明,出资证明须与注册登记的一致,存在与实质出资不一致的风险;
2、隐名投资人与名义股东可能存在风险。
第七条 投资者(股东)的权利义务
(一)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投资者(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三)投资者(股东)按出资比例享受利益分配。
(四)不参与管理的投资者(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律师提示】
1、表决权与分红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各投资者可协商确定;
2、出资比例可分为约定与实缴,建议约定实缴与认缴不一致的变通方式;
3、不参与管理的投资者应考虑知情权与监督权的实现方式。
第八条 公司设立事务承办人的职责
全体投资者(股东)指定 为公司设立事务承办人,承办人可亲自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公司设立事务。
【律师提示】
1、指定一或两人可提高效率;
2、办理名称核准、验资、登记等手续。
第三部分 公司股权变动
第九条 股权转让
(一)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律师提示】
1、以上条款为法定内容,本合同可作不同约定;
2、有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关系的可考虑在此作限制约定。
第十条 股权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是否继承股东资格,须股东会讨论,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继承股东资格。
【律师提示】
本条非必备条款;各投资者应充分考虑公司的人和性,确定应否有此约定,以及表决权比例。
第十一条 公司增资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律师提示】
增资认缴比例可事先约定。
第四部分 公司机构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职权
(一)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二)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上述职权是参照法定内容,职权内容与范围可由本合同或以后的章程约定;
2、股东会职权须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职权综合考虑。
(三)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于每年 举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3、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5、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6、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7、对第十五条第(二)项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8、股东会股东的表决权按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过半数通过有效;但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律师提示】
1、会议通知时间应约定较短时间;
2、程序一经约定,须遵守,否则有致使决议无效的风险。
第十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一)董事会组成:
1、董事会成员为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
2、董事由 办法产生,任期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 办法产生;
【律师提示】
1、成员最好为单数,以防公司董事会僵局;公司较小,可只定执行董事;
2、董事、董事长产生办法可自行约定,任期在三年内;
3、若有国有投资主体须注意职工董事人数。
(二)董事会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上述职权是参照法定内容,职权内容与范围可由本合同或以后的章程约定;
2、董事会职权须与股东会职权综合考虑。
(三)董事会召开程序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4、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律师提示】
1、会议通知时间应约定较短时间;
2、议事方法与表决程序宜简单;
3、程序一经约定,须遵守,否则有致使决议无效的风险。
第十四条 (总)经理及其职权
(一)公司设(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经理的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律师提示】
1、经理可由股东或董事担任,也可外聘;
2、经理职权应与董事会职权综合考虑;
3、财务负责人与总经理同为考虑重点;
4、职权设置上须防范治理僵局。
第十五条 监事会及其职权
1、监事会由 人组成。
2、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3、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律师提示】
1、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不设监事会的除外;
2、监事会应有职工代表;
3、可自行约定主席产生办法。
第十六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担任。
【律师提示】
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中可任选;
第五部分 合同效力
第十七条 通知地址
各投资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各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其他投资方,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其他投资方无法送达或者变更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变更方承担。
【律师提示】
因地址的变更带来的不便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投资各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律师提示】
1、约定管辖地有利于各投资方清楚解决纠纷的途径;
2、约定须明确且合法,否则无效。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投资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为 。
【律师提示】
1、可约定生效条件,若公司涉及到须经批准的,应约定经某机关批准后生效;
2、合同份数应考虑投资人人数以及公司与工商局等机关所需数;
3、建议约定本合同与公司章程的效力大小,并注意与公司章程的对应。
以下为签名(盖章)页
甲方:
乙方:
丙方:
【律师提示】
1、自然人应亲自签署,如委托他人代签,须备委托书;
2、法人应盖经备案的行政公章;
3、日期准确。
推荐出资办学协议书汇总三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生效时起至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
(2)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具体如下:
1、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③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2、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
①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②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③三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_____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_____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logo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logo。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内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经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内退伙的,乙方应当双倍返还研发筹措期间由甲方支付之研发经费,立即返还第一家实体餐厅设立时甲方出借给乙方之借款,承担甲乙双方设立之实体餐厅之亏损,且返还从所设立之实体餐厅中享受的盈利分红。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3、出资的转让:在合伙期限内,乙方可以原出资额为限将其在合伙中的出资转让给甲方。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违约处理
1、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损合伙企业发展的行为,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造成合伙企业解散,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协商尽量达成共识,如协商不成时,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资办学协议书汇总 办学股东协议(3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