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包装心得体会和感想 水泥销售心得体会简短的(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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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泥包装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供方:
签约地点:
因需方在 的施工需要,供需双方根据及有关规定,本着相互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及价格:
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厂家、产地或品牌: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元/吨)备注
2、货物的质量标准: 卖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水泥
3、供货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约定的水泥单价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 %。
二、交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需方组织运输到厂家自提。
三、供货时间:
1、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需方可根据施工进度需要对水泥需求量做出调整。需方对需求量和供货时间的调整,供方不得据此要求补偿或提出新的费用要求。
2、原则上需方提前24小时通知供方做好发货准备,以便给予供方合理时间准备交货。但对需方因现场施工突发情况造成需求临时加大,供方应尽力予以安排。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期限;
1、质量和技术标准:供方必须按照的规定提供合格的水泥。
2、供方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水泥的产品合格证,并在7天内提供3天的质量检测报告,30天内提供28天的质量检测报告。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的相关部门的认证。
3、数量验收:散装水泥过磅称重计量,在散装水泥到达需方现场后过磅,若双方磅差在千分之四以内,以供方过磅数量为准;若超出此范围,双方均可要求梧州计量监督部门到对方地磅进行校核,在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地磅误差较大一方承担。
4、水泥验收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水泥验收以供方工厂同批号出厂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需方委托供方取样,封存三个月,在三个月内,如需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时,则供需双方将需方委托供方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五、货款结算:
1、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供、需双方按每500吨100%付款一次,当月供货不足500吨的,按自然月付款。供方每月10号前需将上月双方发生的业务进行对账确认,并在对账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发票交至需方。
供方的收款资料:
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 号: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供方应按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2、供方应根据需方交货要求,提前组织生产和储备。主动接受需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3、在供货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经具有独立资质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后,认为该质量问题是由供方所供产品质量造成的,供方有义务对其补偿。对于已进场不合格水泥,供方无条件的给予退货。
七、违约责任:
1、供方必须确保供应,如供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数量不能满足需方要求,影响需方施工进度并造成工期延误的,需方有权根据其损失情况向供方提出赔偿。
2、需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货款,或故意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供方有权停止供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均与供方无关。
3、需方如未能按双方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全部货款,则需方应以每延误一天支付货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向供方予补偿。
八、不可抗拒力:
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本合同执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机关的书面证明后,由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允许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合同生效必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
3、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必须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双方当事人均需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协议书。
5、本合同中双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目的外,均不得泄露给与该合同无关的第三方。
6、除双方另有约定,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做出合同以外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7、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及有关相关的书面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是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通讯地址以电报、传真、特快专递发送,在取得对方人员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9、需方和供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未达成书面和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供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需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关于水泥包装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 托运人:
承运人:
为了能够及时、准确、高效地将托运人用户的货物送到客户指定的地点,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对水泥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现经托运人、承运人双方就水泥委托运输事宜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订立水泥运输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运价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税费、过路过桥费、车辆及燃油费、和各种应交等费用。以上表中的收货单位、品种、数量以结算时的实际收货单位、发货品种、运输数量为准。如果新发生不同的卸货地点,双方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运输单价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 承运人的义务:
2.1、根据托运人物流调度部门的安排,及时、准确、快捷、安全、保质、保量地将托运人的水泥从托运人指定配送地点运送到指定的客户收货地点,并配合客户验收后按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相关验收单据交到托运人相关管理部门。
2.2、承运人应按照托运人对水泥配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物流运作方案和操作规程。
2.3、自觉维护托运人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保持承运车辆的车容整洁,将其配送业务纳入“ ”品牌经营范畴。
2.4、承运人使用的物流信息系统应向托运人开放,以利于双方的信息交流。
2.5、承运人应该严格遵守托运人的运输要求并保证24小时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
2.6、承运人应及时向托运人传递在运输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市场信息。
2.7、承运人应配合托运人做好相关客户的服务工作:如对客户所需的水泥检验报告的及时送达、在客户端打印入库单据等工作。
2.8、运输车辆的交通及安全事故责任:承运人应对其运输车辆的交通和安全对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如:运输车辆发生交通及安全事故承运人应负责赔偿给托运人和任何第三人所造成的应该由承运人承担的所有损失。
2.9、承运人运输车辆应按托运人的要求安装统一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并同意托运人有权使用该系统对运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2.10、运输发票的开票时间必须按托运人的要求或与水泥发票的开票时间同步。
3、承运人的权利:
有权要求托运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代收并支付运输款义务。
3、 托运人的义务:
4.1、按本合同约定向承运人履行代收并支付水泥运输计划。
4.2、托运人有责任为承运人的运输业务提供相关服务。
4.3、定期向承运人提供水泥运输计划和具体执行的水泥运输计划。
4.4、保证承运人装货时,货物无短缺,损坏和变质,如遇上述情况,承运人有权拒绝装货。
5、托运人的权利:
5.1、有权按双方共同确定的工作标准(包括运输量、时间限制、单证、票据传递、信息交换、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承运人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承运人提出新的运输要求。
5.2、为保证合同的严肃性,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如承运人有任何的行贿行为,经查实,托运人可单方终止合同,托运人相关工作人员有受贿行为的,按托运人公司内部规定处理。
5.3、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运输对象、运货量及运输时间进行修改。
5.4若承运人违反本合同第2.1或第2.5条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者,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运人赔偿相关损失。
5.5、托运人有权对承运人所购买的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的保险进行追踪检查,并有权要求承运人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进行购买足够的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
5.6、非经托运人书面同意,承运人不得将承运业务再对外转包,否则承运人应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且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运输费用价格及运输车辆的确定:
6.1、运输费用价格标准:在本合同期内,根据托运人要求运输水泥的不同卸货地点所确定水泥运输费为准,如路政、运政等运输管理部门管理政策有所变动或油价大幅变动则双方可共同协商根据市场情况降低或提高运费。
6.2、承运人的运输车辆,必须先报托运人物流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参与运输工作,未经托运人物流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车辆,托运人可拒绝支付其发生的运输费用。
7、运输费的结算与支付:
7.1、运输费属于我公司向用货单位代收后支付给承运单位的款项。
7.2、结算时间:每月结算壹次,具体结算时间为次月的10号结算上一个月的运费,若遇到周末或节假日往后顺延,除此外总共不能超过五个正常工作日。结算时承运人需提供经托运人授权代表签字认可或托运人指定客户签字认可的运输单据给托运人。
7.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托运人对承运人每月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后,如承运人无违约行为,每月支付一次,结清上一个月的运费,支付时承运人按需要向托运人提供运输费结算清单,若双方商定需提供运输发票的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如运输清单,发票已经提前交付给托运人时,凭托运人的有关清单、发票收据)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以托运人选择的方式为准)。
8、商业秘密: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互有保密业务,未经过一方同意,任何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相互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一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范畴:托运人方指销售信息、政策、客户信息、运输费用、生产状况等,承运人方指运输信息和相关资料等)。
9、违约责任:
9.1、承运人如违反本合同第2.3、2.4、2.5条任以款之规定,则应支付十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9.2、若签约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8条之规定,则应向对方支付十万元人民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9.3、由于签约双方自身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对对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除不可抗力外,若承运人不按托运人下达的运输日计划给水泥客户运送货物的,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向托运人支付每车每日1000至20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5、承运人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的,由托运人直接在抵押运费中扣除,抵押运费不足的由承运人另行支付。
9.6、因承运人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托运人造成损失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0、履约保证:为保证本合同有效履行,承运人每月至少有十天以上的运输费用抵押在托运人处。待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且双方无其它争议,托运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运费付给承运人,托运人不承担支付任何利息的义务。
1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_年08月08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托运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四份,托运人两份,承运人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托、承运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盖章) 委托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水泥包装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水泥的供应,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范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本工程项目的水泥供应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水泥品名、品种、强度等级、数量及供应价格
项目品种包装形式 数量(吨) 单价、到货价
鱼峰水泥po42.5
散装
约 吨
备注:
1、此单价为货到工地结算价格,结算时以两票制(水泥销售发票、水泥运输发票)价格结算。
2、在合同执行期间,水泥生产厂家如调整价格,本合同单价也相应的调整。(甲方应出具生产厂家的调价通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相关证明文件要求、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乙方所供普通硅酸盐水泥质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符合国家gb175-1999标准
● 乙方所供复合硅酸盐水泥质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符合国家gb12958-1999标准
● 乙方每批水泥进场提供相关产品质量证明书,即产品出厂合格证,该批水泥出厂检验报告单,每批水泥的3天强度检验报告单在7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业务员,28天强度检验报告单在35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业务员,保证每个批号水泥相关证明书齐全,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家标准的相应规定执行。
三、 供应计划
● 甲方应设立专职收料人员,并提供相关收料点,收料人员名单及在效签名字样给乙方,以便日后按此式样统一负责本标段的材料验收和签售工作并以此作为甲乙双方的水泥结算凭证。批次计划应提前24小时以传真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乙方。
四、 供应期限和产品交货时间
● 供应期限:从 20__ 年 1月1日至 20__ 年12月31日
● 交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提交的水泥需求计划及时供货。
五、 交货地点、方式
● 交货地点: 南宁铁路枢纽iii标各工地
● 交货方式:货到时验收,散装水泥以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出厂地磅单数量签收
六、 运输、卸车方式及费用负担
●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由乙方代办运输业务,运输费用包含在水泥单价中
七、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 质量验收:乙方向甲方提供每批水泥出厂合格证书,甲方外观检验合格后立即办理接收手续。甲方在抽检后对水泥质量持有异议时,须在收获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出,并把同批号的水泥样封存,三方见证,(甲、乙双方和现场收料方)抽样进行复检,复检合格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若仍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将不合格产品清退出厂,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照成的损失和责任。
● 数量验收:散装水泥按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出厂地榜单数量计算,甲方可随时抽检复核,如计量误差在3‰范围内,以乙方榜单为结算依据,如甲方抽检误差超过3‰,应对双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以误差小的一方为准。
八、 付款方式:款到发货,甲方以银行转账预付货款。
九、 结算方式: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在次月1-3日前凭甲方收料人员签收的袋装、散装水泥单据到甲方或以传真形式核对当月的水泥实际供应量,经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按核定的数量及合同单价开具货物及运输税务发票,交甲方做账及作为结算凭证。
十、 违约责任
● 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甲方水泥为“鱼峰牌”po42.5水泥,若乙方所供水泥经仲裁检验确认未达到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承担因产品品质量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申报的水泥用料计划保证供应,若因供应不及时,乙方必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工程停工待料等损失。
●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申报水泥计划以及调整未及时告知乙方,造成误工、停工等损失由甲方负责。
● 甲方应按时预付贷款,若因甲方不按时支付贷款造成乙方不能及时供货或停止 供货,责任由甲方负责。
● 甲、乙双方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办理。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甲、乙双方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意见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其他说明
●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合同有效期:从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关于水泥包装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将 水泥用汽车运输至甲方所在 项目工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运输起止点:
二、 交货与验收:
1、 根据甲方需要,甲方提前一天做计划通知乙方具体进场时间。
2、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必须保证运输能力畅通。乙方运输中出现的一切费用(水泥装卸费、油费等)或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已承担。甲方对乙方运送到工地的水泥进行抽检过磅,若水泥重量短少在千分之五以内,则按 公司的过磅单结帐,若水泥重量短少超出千分之五,则按实扣秤结帐(以前未抽检的也按此短少的比例扣秤结帐)并处以水泥短斤少两实际数量10倍的罚款。引起水泥短斤少两是厂方或运输途中的原因由乙方自行处理。
3、 乙方运输到工地的水泥经甲方检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对该批次的水泥不予接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若该批水泥是 有限公司出厂的产品不合格,则由乙方追究 有限公司的质量责任,甲方予以协助。
三、 运价和结算方式
四、 违约责任:
在运输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退出运输
五、 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在执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永州市劳动仲栽委员会仲栽。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水泥包装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卖 方: (下称甲方) 地 址: 电 话: 联系人:
买 方 (下称乙方)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水泥购销事宜,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数量
说明:
1、当市场上该产品价格变动较大时,双方协商调整。
2、结算价格含运费,含普通发票税。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运杂费结算
1、交货时间:
甲方把水泥运抵乙方林明根基坑支护工程工地,结算价格含运杂费。
第四条 计量标准
以甲方运输单据的数量为准;乙方可抽检复磅(地磅须经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认可),若双方磅差数量在±3‰以内,属于正常,该批货物结算数量以甲方运输单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磅差超过±3‰,则须经第三方地磅进行复核(第三方地磅须经法定计量检测机构认可),该批货物结算数量以误差量小方的过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误差量大一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标准及异议期限
1、水泥的质量验收以甲方生产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方向乙方提供每批水泥的质量检验报告。
2、双方在发货/交货时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三个月;或委托甲方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在三个月内,乙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甲乙双方把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第六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货款的结算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止,以实际发生的货款凭证为依据。
2、为方便合作,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月结30天的付款信用期。乙方于次月15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下同)前将上月货款清单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核对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须于次月30号前支付货款。乙方保证在上述期限内按双方确认的对账单上的金额支付所有的货款,乙方需对因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而产生的责任和后果负责。
3、结算收款须由甲方财务人员或甲方指定的人员与乙方办理结算收款手续,其它人员不得结算收款。如乙方对其他人员办理了甲方货款的结算和付款等情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特约条款 (一)关于付款
1、乙方以票据(支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时,应将票据直接交付给甲方,票据的收款人栏必须填写甲方全称;若属背书转让票据,最终被背书人也必须填写甲方全称。
2、若乙方委托第三方付款或接受第三方委托付款,须向甲方提供由委托、受托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委托付款证明。 (二)关于发票 3、此单价不含税。 (三)关于货物签收
4、合同签订后交货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代表乙方签收货物的人员的书面授权书(加盖公司章),内容包括签收人员的姓名、身份证明、联系电话等;由签收人员代表乙方履行正常签收手续;以后乙方签收人员若有变更,乙方应以同样程序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知会的确认,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及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交付时发生转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权限与合同主体一致。
对价格进行调整时,可以使用“价格调整确认函”方式,在调价起始日前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若以传真确认者,事后应补办正式签字盖章手续。在其中一方未确认但已到调价起始日,甲方有权暂不予发货。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货物品种、规格、质量若有不符合合同约定者,如乙方同意使用的,应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应视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
2、由甲方代办运输的,若货物错发到货地点,则甲方除应负责运货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外,还需承担乙方因此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合同约定付清货款和运费,则应从违约之日起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该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且甲方有权从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停止向乙方供货,直至乙方还清欠款。乙方欠款付清后双方协商是否继续按原合同执行或重新签署合同。
2、乙方如错误指示到货地点,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的,应当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一方应当在事发后72小时内通知对方,经查证属实的,方可免除其不履行部份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司法管辖
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未实际执行,或在履行过程中有连续三个月未执行者,则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项,如需另做补充合同(协议),则补充合同(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水泥包装心得体会和感想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泥需求计划量
1、乙方 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 吨,每吨 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6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 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二、结算方式
1、货到 天内付清全部货款,鉴于甲方为乙方垫资,乙方不得更换供应商,甲方按实际到场的水泥数量按时结算。周期计算以甲方第一批交货日起计算、转支。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收货及验收
1、乙方委托 电话 身份证号: 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 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它事项:
1、洋房水泥厂价为395元/吨,市场运价220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水泥包装心得体会和感想七
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____________吨,______吨。
年 月 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____________吨,______吨。
年 月 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____________吨,______吨。
年 月 日前提(供)________吨。其中:__________________吨,__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____________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____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____________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年 月 日前电汇_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电汇____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_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____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____ %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关于水泥包装心得体会和感想八
这是一篇关于水泥购销合同范本的文章,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正在为如何写水泥购销合同范本而发愁的朋友可以看看,说不定对您有帮助。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 吨。其中: 吨。 吨。
年 月 日前提(供) 吨。其中: 吨。 吨。
年 月 日前提(供) 吨。其中: 吨。 吨。
年 月 日前提 吨。其中: 吨。 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年 月 日前电汇 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关于水泥包装心得体会和感想九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供)×吨。其中:×吨。
年 月 日前提×吨。其中:×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年 月 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
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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