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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知识技能分享大会心得体会和方法(六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知识技能分享大会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生产装置检修的分类

石油化工装置和设备的检修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按计划进行的检修称为计划检修。根据计划检修内容、周期和要求不同,计划检修可分为小修、中修、大修。目前,大多数石油化工生产装置都定为一年一次大修。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检修质量的提高和预测技术的发展,一部分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则实现了两年进行一次大修。

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事故,必须进行不停工或临时停工的检修称为计划外检修。这种检修事先难以预料,无法安排检修计划。因此,在目前的石油化工生产中,这种检修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二、生产装置检修的特点

概括的讲,石油化工装置检修具有复杂、危险性大的特点。其复杂性表现为:

由于检修项目多、检修内容复杂、施工作业量大、任务集中而检修时间短。

人员多,作业形式和作业人数经常变动,为了赶工期经常加班加点。

石油化工设备种类繁多,结构和性能各异,塔上塔下、容器内、外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检修中又受环境和气候条件的限制,所有这些都给装置检修增加了复杂性,容易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石油化工生产的危险性决定了石油化工检修的危险性。由于石油化工装置设备和管道中存在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装置检修又离不开动火、动土、进罐人塔作业,在客观上具备了发生火灾、爆炸和中毒等事故发生的因素,处理不当,就容易发生重大事故。

实践证明,装置停工、检修及开工过程中是最容易发生事故的,据统计,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系统发生的重大事故中,装置检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42.63%。例如:某炼油厂催化裂化装置停工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持工作票卸dn800m大油汽管线法兰后放入盲板进行找正,由于在翻盲-201前仅对分馏塔进行了粗吹扫,残存的可燃气进入大油气线与空气混合爆燃起火,作业人员在躲闪时,2人从6m高的平台上坠落,1人死亡,1人腰部受伤,其余5人被火烧伤。

某厂铂重整装置检修,在清扫高压分离罐时,未经气体分析,一名工人便下到罐内,想看看是否还有瓦斯,因停工时罐内已用氮气进行置换,罐内还存有氮气,当即造成窒息晕倒。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由于缺乏防毒知识,先后有3人下去进行抢救又接连倒下,结果造成2人死亡。

某厂常减压装置在检修中,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减压塔共有13个人孔,其中8~13层已在头一天封好,当天又有15人继续封人孔。正当一、二、三层3个人孔刚封好时,一名电焊工在减压塔塔底抽出线上动火,塔内突然爆炸,一股气浪从四、五、六层人孔冲出、有2名工人被抛到20多米远的加热炉炉顶上死亡,另有7名工人受伤,炸坏14层塔盘,装置开工推迟10天。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因减压炉紧急放空线的一个阀门未加盲板,爆炸性气体由紧急放空池沿放空管线经过炉管后又窜入减压塔内遇明火所致。

三、化工生产装置作业风险及安全措施

1、腐蚀性介质检修作业

1作业风险

泄漏的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可能会对作业人员的肢体、衣物、工具产生不同程度的损坏,并对环境造成污染。

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必须联系工艺人员把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排净、置焕、冲洗,分析合格,办理《作业许可证》。

(2)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3)低洼处检修,场地内不得有积聚的腐蚀性液体,以防作业时滑倒伤人。

(4)腐蚀性液体的作业面应低于腿部,否则应联系相关人员搭设脚手架,以防残留液体淋伤身体、衣物、但不得以铁桶等临时支用。

(5)作业时,根据具体情况戴橡胶手套、防护面罩,穿胶鞋等相应的特殊劳保用品。

(6)拆卸时,可用清水冲洗连接面,以减少腐蚀性液体、气体介质的侵蚀作用。

(7)接触到腐蚀性介质的肢体、衣物、工具等应及时清洗;若有不适,应及时治疗。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2、转动设备(含阀门、电动机)检修作业

1作业风险

转动设备检修时,误操作电、汽源产生误转动,会危及检修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设备(或备件)较大(重)时,安全措施不当,可发生机械伤害。

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必须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进行有效隔离,把动火检修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排净、冲洗、置焕,分析合理,办理《作业许可证》。

(2)在修理带电(汽)设备时,要同有关人员和班组联系,切断电(汽)源,并在开关箱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3)作业项目负责人应落实该项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及审批;对于危险性特大的作业,应与作业区域安全负责人一起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4)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在作业前和作业中均要认真执行。

(5)拆卸的零、部件要分区摆放,善加保护,重要部位或部件要派专人值班看守。

(6)在使用风动、电动、液压等工具作业时,要按《安全操作使用说明书》规范操作,安全施工。

(7)设备(或备件)较大(重),需要多工种协同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8)加强油品类物质管理,所有废油应倒入回收桶内。

(9)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3、高处检修作业

1作业风险

作业位置高于正常工作位置,容易发生人和物的坠落,产生事故。

2安全措施

(1)作业项目负责人安排办理《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按作业高度分级审批;作业所在的生产部门负责人签署部门意见。

(2)作业项目负责人应检查、落实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梯子、吊篮)、安全带、绳等用具是否安全,安排作业现场监护人;工作需要时,应设置警戒线。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使用安全带工作时,按照《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执行;使用梯子工作时,按照《梯子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使用脚手架工作时,按照《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在吊篮或吊架内作业时,参照《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高处作业时不应上、下同时垂直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同时垂直作业时,应经单位领导批准,并设置专用防护棚或采取其他隔离措施。

(5)避免夜间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负责人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出安全措施,并保证充足的灯光照明。

(6)遇有6级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而影响视觉和听觉的条件下或对人身安全无保证时,不允许进行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监护人要经常与高处作业人员联络,不得从事其他工作,更不准擅离职守;当生产系统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高处作业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当作业条件或作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4、动火检修作业

1作业风险

加热、熔渣散落、火花飞溅可能造成人员烫伤、火灾、爆炸事故,弧光辐射、触电等,也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工艺人员将系统有效隔离,把动火设备、管道内的易燃易爆介质排净、冲洗、置换。

(2)分析合格后,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动火作业过程中,如间断半小时以上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人员随身携带。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清楚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

(4)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持有相应的资格证;在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可燃物质,设置警戒线,悬挂明显标示,不得擅自扩大动火范围。

(5)动火作业应设监护人,备有灭火器;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在甲类禁火区进行动人作业,项目负责人要按规定提前通知专业消防人员到现场协助监护。

(6)进行电焊作业时,要检查接头、线路完好,防止漏电产生事故。

(7)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的距离应保持在5m以上,2气瓶与动火点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检查气管完好。

(8)高处焊接、切割作业时,需安放接火盆,防止火花溅落;同时,要清除下方所有的可燃物,地沟、阴井、电缆等要加以遮盖。

(9)可燃气体带压不置换动火时,要有作业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同时,设备内压力不得小于0.98kpa,不得超过1.5691mpa,以保证不会形成负压;设备内氧含量不得超过0.5%。否则,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10)作业人员离开动火现场时,应及时切断施工使用的电源和熄灭遗留下来的火源,不留任何隐患。

(11)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5、密闭空间检修作业

1作业风险

密闭空间内存在有缺氧、高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等隐患,安全措施不到位,易发生燃烧、爆炸,可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

2安全措施

(1)联系工艺人员切断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加挂警示牌;有效隔离与有限空间或容器相连的所有设备、管线。

(2)密闭空间经排放、隔离(加盲板)、清洗、置换、通风,取样分析合格后,作业人员办理《作业许可证》、《进入密闭空间作业许可证》,分级审批。取样分析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改变工艺状态。

(3)作业前,准备好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安全带、安全绳、长管面具、不超过24v的安全电压照明、防触电(漏电)保护器以及配备通讯工具。

(4)监护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选择好安全监护人员的位置;监护过程中,要经常联络,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中断作业,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必须注意自身保护。

(5)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第一次进入密闭空间,必须佩戴好防毒面具(长管或空气呼吸器),必须系安全带和安全绳;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有关部门签署的意见;密闭空间作业人员实行轮班制,按时换班,及时撤至外面休息。

(6)密闭空间移去盖板后,必须设置路障、围栏、照明灯等,以免发生事故。

(7)进人密闭空间作业,必须在线分析,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撤离。

(8)作业完成后,工完料净场地清,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6、电气检修作业

1作业风险

电气检修作业时可能发生电击危险、电弧危害或因线路短路产生火花造成事故等,使人体遭受电击、电弧引起烧伤、电弧引起爆炸冲击受伤等伤害。此外,电气事故还可能引发火灾、爆作以及造成装置停电等危险。

2安全措施

(1)检修作业前,联系运行人员切断与设备连接的电源,并采取上锁措施,在开关箱上或总闸上挂上醒目的“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2)所有在带电设备上或其近旁工作的均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执行《许可证管理程序》。

(3)作业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符合“变电所工作时个人防护器材要求”),熟知工作内容,特别是运行人员签署的意见。

(4)电气作业只能由持证合格人员完成,作业时必须2人以上进行,其中1人进行监护。

(5)电气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有资格切断设备的电源,并启动报警信号;作业时防止无关人员进人有危险的区域;不得进行其他的工作任务。

(6)在维护检修和故障处理中,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调整保护和自动装置的设定值。

(7)电弧危害的分析和预防,对于能量大于5.016j/m2的设备,必须进行电弧危害分析,以确保安全有效地工作。

(8)对于维修中易产生静电的过程或系统,应该进行静电危害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和程序,以预防静电危害。

(9)金属梯子、椅、凳等均不能在电气作业场合下使用。

对于知识技能分享大会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法律顾问聘请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法律职业机构(以下简称乙方):浙江律师事务所

序言

鉴于甲方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与存续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发展活动对于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法律产品或服务有需求。

鉴于乙方为在中国境内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成立的具有法律服务资质且存续的律师事务所,且乙方同时具备专利、商标、版权和律师事务所资质的专业知识产权非诉与诉讼代理法律服务机构,能为企业提供从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检索、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以及国外知识申请与保护等全程一战顾问式服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其企业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双方根据《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和《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第1条 企业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服务总体目标

1.1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协助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案,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1.2 预防、规避、降低或化解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逐步形成知识产权优势。

1.3 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水平,改善或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持续创新文化建设,形成知识产权竞争壁垒与优势。

第2条 企业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书面(根据其要求)法律咨询意见。

2.2 指导、草拟、审查各类知识产权协议或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条款。

2.3 协助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方案,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就企业的知识产权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提供咨询意见。

2.4 根据甲方需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查找或提供甲方所在行业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案例。

2.4协助企业进行或提供知识产权检索,指导企业如何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2.5 协助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等事宜活动谈判与论证(专项或重大的另外协商收费)。

2.6 为企业投资、引进技术中涉及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意见。

2.7 对甲方有关商标创意、商标使用、商标管理、商标保护、商标运用等提出口头建议或书面意见。

2.8 就企业是否侵犯他人图片、文字、字体转摘、视频等作品出具口头或者书面意见。

2.9 就他人侵犯甲方知识产权发送声明函或以乙方名义出具律师函(10封以上部分另外协商)。

2.10 就甲方收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简要分析与回复,就企业的技术相对每个专利是否侵权,出具专利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一般情况下每个专利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费用为5000-10000元,幅度根据个案的难易程度最终确定,疑难案件另外协商。

2.11 就甲方面临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12 就重大或复杂案件(如需大量时间或工作的案件)的侵权判定法律意见书费用双方再协商确定。

2.13 对甲方涉及的知识产权诉讼、仲裁、调解等司法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上述司法事宜的,应另行办理委托手续,乙方应优先接受委托,并按收费标准给予适当优惠。

备注:上述服务内容为乙方可能提供的法律服务列表,甲方根据其自身需求进行合理选择。

2.14 其它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2.15 办理下列知识产权等专项法律事务,按照标准代理费进行适当优惠(代理费已经约定优惠的除外)。

2.15.1 申请专利、办理著录项目变更、复审与无效、专利民事

对于知识技能分享大会心得体会和方法(六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如何才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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