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结款协议书 简单结款协议书模板(九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3年简单结款协议书(推荐)一
现在简单做一下此次募捐活动的总结。
由于此次活动大部分的宣传板块都是承接06级已经做好的。所以在宣传方面,我们除了印制我们的宣传单,做了两张海报以外,其他很少宣传方面的事情要提前准备。但在活动初期,有一点得提出,那就是开始有部分人还没有把活动看做是自己的事,没有主动意识,好像都是部长的事情似的。安排做一份手写的宣传海报,传了一大圈,最后还是传回到我的手里。表扬的是,刘洋,钟永俊等人比较积极,安排的事情都积极完成。
在活动初期,我们打算现将我们自己07,08级自己的阵地给打住先,结果证明这是对的:募捐所得的大部分物品大都是我们两个年级的同学捐送,至于其他院系的同学,女生募捐的热情比男生的要高很多。我们所收到的许多纪念品都是女生捐赠的。
在人员调动方面,考虑到活动规模不是很大,时间比较紧,所以没有集中全体支部成员一起讨论此次活动,只是让大家知道有这件事而已;安排的人员主要都是宣传部的。这样子调动起来也比较机动灵活。结果也证明,搞活动不在人数多,在人数达到一定要求的前提下,只要大家积极主动干事,不你推我我推你,把安排到的事情主动完成,效率、效果都会很好。尤其要表扬的是,今天莫翘丹、莫斌两个人主动接受了送物品到东区的事,他们两辛苦而又无怨无悔地把几大箱的物品搬到了东区。任务完成得十分好!
总体来说,此次活动取得了比较让人满意的收获。我们07,08党支部募捐的的物品有5箱,包括学习用品,体育用品,纪念品等,比东区06级募捐多的物品的质量、数量都要好很多。一方面可能因为我们尧山这边人多,另一方面,也都归功于08级学生的积极热情。他们都是整个班级整个班级的捐赠,相对来说,07的就稍微落后一点。
今后,还是希望大家积极主动一点。不管什么时候都积极主动地干事,说到这里,我想改用一句话:“不要问党支部为你做了什么,你要问你自己到底为党支部做了什么,为自己的党员这一称号做了什么!”
为期三天的募捐活动结束了,大家都松了口气,回想着五天的经历,心情真是几经沉浮。
当我们正快乐地工作、愉快地学习、享受美好生活的时候,您可知道,就在我们身边,有一位年仅20岁的小伙子正遭受着病痛的折磨,用他柔弱的力量与死亡抗争。他,名叫晏双。在老师的眼里,晏双学长热爱学习,成绩优异,是有理想、有抱负的好学生。在同学的眼里,晏双为人谦和,团结友爱,乐于助人。
晏双学长也是个多灾多难的孩子。xx年6月,一个不幸的日子,晏双学长被同济医院检查发现患上了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粉碎了晏双和家人美好的生活。白血病的治疗只有通过化疗和骨髓移植才可以实现,昂贵的医疗费用,犹如一道难以逾越的大山,将晏双的生命阻隔。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学长的父母终日以泪洗面,为巨额的医疗费感到恐惧和绝望。
消息传到我校,同学们抱头痛哭,踊跃捐款。学长的辅导员、会计系学工办主任高莹老师、分团委书记郑文婷老师也赶到了医院探望晏双学长,鼓励他积极治疗、战胜病魔。病床上的晏双学长,还在回忆快乐的学校生活,还在挂念着自己的学业。他身躯柔弱,但他意志坚强,他一直没有放弃,一直与病魔进行殊死抗争。
伤病无情,人有情,我们会计系分团委学生会了解到这个情况时,毅然决定为这个多难的家庭发起《伸出爱的双手共创生命奇迹募捐活动》募捐活动。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活动得到了全院师生的倾情支持,在发起爱心募捐的三天时间里,截止xx年11月1日止,共收到募集捐款元。5元,10元,虽力量有限,但都是出于真心,其中位同学捐款200元,却并不愿留下姓名,这种奉献的精神让人感动和振奋;有的同学,在自己第一次捐款后,又带着自己朋友同学继续捐款;有的同学带着亲戚,把自己的储蓄罐的零花钱全部捐给了这个苦难的家庭;还有大家我们会计系09级的学长学姐们,他们在外地实习不能到达现场,却通过汇款的方式表达了爱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感受着人间的美好,并深深的为之感动着......
募捐活动就此告一个段落,在这次活动上,我们学生会全体成员都充分展现了学院的精神风貌。我们虽然取得了较理想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了存在的一些不足,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在以后活动中将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改进,努力完善,争取做的更好。
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只要继续发扬我们学生会团结一心,不怕困难,努力拼搏的精神,我们的工作、生活将越来越好。
2023年简单结款协议书(推荐)二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趸交时指给付当时的趸交保险费,期交时指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乘给付当时的年交保险费。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爱滋病(aids)或感染爱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终身。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至本合同约定终止时止。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第六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八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九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最近一期交费收据;
3.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5.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领取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五、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条 欠交保险费或未还款项的扣除
本公司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投保人有欠交保险费或其他款项未还清者,本公司先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
第十一条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的支付、宽限期
首期后分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载明的方法及日期交付,如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明的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中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逾宽限期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效力。
第十三条 减额交清
首期后的分期保险费逾宽限期仍未交纳的,而本合同已持续有效达1年以上并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如投保人在投保时进行约定或宽限期满前书面同意,本公司将以宽限期开始前一日所具有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作为一次交付全部保险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办理减额交清后,第二条“身故保险金”按减额交清后保险金额给付,不再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
前项所称“保险单现金价值净额”是指保险单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及其他欠款本息后的净额。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的,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本公司规定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计算)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
指础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五条 保单利差的计算及给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且于每一保单年度末,若该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大于计算保险费的预定利率,本公司以二者之差乘以“期中-保单价值准备金”,计算保单利差。
前项所称“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是指该保单年度每月第一个营业日人民银行2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之简单算术平均值。
前述保单利差,本公司以投保人投保时所选择的下列两种方式之一给付:
一、抵交保险费,但交费期满后以储存生息方式办理。
二、储存生息:以各保单年度“银行2年期定期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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