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总经理讲话心得体会总结 关于总经理总结心得体会(七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主题商业总经理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一
20xx年1月11日
石家庄银座商场,东尚购物广场
商场的商业空间的空间氛围营造、中庭设计、商场外部的便民设施、照明设计
发放调查问卷给商场的顾客
通过收回发放给商场顾客的调查问卷的分析以及问一些朋友的意见,分析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阶层等对于商业空间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商业空间中的中庭设计给顾客心理上的感受,还有商业空间外部的休息和遮阳设施是否有其必要性,进一步了解并认识到应该注意的问题,在以后的设计中提供借鉴与帮助。
前言:商场主要目标是吸引各种类型的过往顾客停下脚步,吸引他们进店购买。一个商场空间设计的成功与否将决定其商品销量与盈利的多少,一个好的商场商业空间的合理设计有助于维护商场形象,可以促进商品的销售。
我们都很清楚一个商场成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销售商品,从而取得盈利,对商场的设计是为了更好的将商品推销出去,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只有最大限度的利用好有限的空间,将商品以最佳的状态的展现给消费者,才能够获得理想的效果,吸引消费者。
进入一个商场,不知你是否会有这样的感觉:面对这么多五颜六色的商品,不知应该选择哪一件,不知是该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是向前还是离开?
运用好的不同店铺的的关联作用是一切活动的开始。它指的是哪种类型的商品可以摆放在一起展示给顾客,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利用货架与通道组成的营业空间引导顾客更加快捷而高效的浏览到商品。比如,衣服的店铺在一起,鞋子类的店铺在一起等等。通过摆放互相有共同之处的商品,不至于让顾客眼花缭乱,还可能让顾客选中本来没想要买的商品。
其次是通道的设计,要尽可能的宽敞、笔直,尽量少拐角,以免太过狭窄而导致人流不畅。通过我们的调查问卷反馈,发现有40%的人选择环形的购物环境交通,45%人选择十字线的购物环境交通,证明了人们在购物不想要拐很多弯去逛街,有很多通道在外观上都设计成不同于其他地面的风格,采用不同的颜色或者不同的材料,这样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序的引导顾客进行游览,但也有一些消费者潜意识里不喜欢被拘束(6%喜欢“蛇”形的购物环
境交通),而喜欢自由行走自由浏览。所以我们应该依靠巧妙的设置货柜来吸引顾客自由的穿行。
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人们消费水平、消费观念的提升,人们对商场的空间设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消费的不仅仅是单一的商品,同时也需要身心上的愉悦。
不仅是商场的内部环境能够吸引顾客去商场消费,商场从它的橱窗设计到室内的空间设计,其本质都是在营造一种空间氛围,让消费者能够真实的体会到该商品给他带来的美好的感觉。如果把一个商场看作一本杂志,那么橱窗就是这本杂志的封面。毫无疑问,引人注目充满创意的橱窗能够起到促销的作用,精心布置的橱窗不仅能够把消费者引入店内,而且还强化了商品的品牌形象,它既是一种广告手段,又吸引顾客深入了解店内商品的情况。
通过收回的问卷调查,20-40岁之间的企业职员对于中庭设计还是比较看重的,关注较多的;40-60岁之间的中老年人相对不太关注中庭空间的设计,所以,一个商场的定位什么年龄段的人,对于中庭的设计参考也是很重要的,其次还有商场外部的卫生间设置和休憩遮阳设置,有10%的人认为无所谓,90%的人认为有必要设置,说明,一个好的商业空间不仅要把商场内部安排合理,还要把商场外部也安排的更人性化,以吸引更多的隐形顾客。
照明设计首先是为了满足消费者观看商品的需要,提供舒适的视觉环境,其次是运用照明手段渲染气氛,创造特定的艺术氛围。
1、合理的照明能充分显示商品的真实感。如果照度太低或是过高,顾客的视觉都会产生不舒适的感觉,也会使顾客在购物过程中,不能清晰或真实地看到商品,这会给顾客选购商品带来不便,容易让顾客产生不舒适的感受;
2、合理的照明能充分显示商品新鲜感。很多人在百货店购买皮鞋时,有过这样的感受:那些摆放在有灯光下的皮鞋,显得非常新;相反,那些摆放在没有灯光区域的鞋子,就感觉缺少光泽,好像是旧鞋。同样的道理,那些有重点照明的服装,给人非常崭新的感觉,反之则给人感觉灰暗。因此,设计商场的光环境时,灯光与商品的呼应非常重要,要尽可能地把光线集中到商品上;
3、合理的照明能充分显示商品的高级感。任何商品在某个特定的光线下,都能体现出特殊的艺术美感,商品高档高级,主要是通过特定的光线来体现,这种特定光线的实现,需要有相应的灯光。
主题商业总经理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二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并生效。
1.(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2.(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为:;
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与乙方进行技术及业务合作事宜,双方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要求对方提供,并将拥有或已经拥有对方某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2.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提供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属于提供方或其股东及其他关联公司所有或专有的,或提供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设计版图数据、业务记录和计划、贸易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在接受保密信息之时,接受方已经通过其他来源获悉的、无保密限制信息;
2.一方通过合法行为获悉已经或即将公诸于众的信息;
3.根据政府要求、命令和司法条例所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接受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接受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将(1)立即通知提供方此类要求;(2)若接受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将配合提供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5.若接受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接受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提供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没有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五条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出口、再出口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双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
第六条本协议的各部分构成完整的保密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任何有关本协议所述事项的理解或协议。未经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变更或修改。
第七条双方承认并同意,除提供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提供方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提供方向接受方转让或授予接受方享有提供方对其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亦不构成向接受方转让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关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在苏州仲裁解决。
第九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
主题商业总经理讲话心得体会总结三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电话联系确认)。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方(批发商):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残、次品 ,滞销、过季商品甲方同意更换商品: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4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六、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 :
(1)预付货款(2)货到付款(3)铺货后按结算周期付款,铺货期为______日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______次,具体对账日期为每月______日。对账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账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 10日 b 15日 c 30日 d 45日 e 其他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账、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账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
七、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和结算。
十、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2.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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