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积分应用心得体会如何写 定积分应用总结(二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于定积分应用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实施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部署,是诠释为民服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举措。村级网格化是在村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把各行政村划分成若干个单元网格,通过整合乡、村干部力量,直接联系对接农户,全面承担网格内联系群众、掌握民情、改善民生、整治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等职责,并运用现代媒介技术搭建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直接、更高效的服务。户积分管理是将行政村制定的村规民约每一项内容细化为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并以家庭户为单位,将所有村民纳入积分制管理范畴。通过推行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乡、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形成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合力,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基层组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村民自治,凝聚群众合力,激发群众干事的内生动力,切实推动“村”与“民”共商、共治、共管、共享,真正实现村级治理更加有效、社会更加和谐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党的领导。突出乡党委的主体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通过党建带村建、党风带民风,组织带动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村级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实施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群众信息和意见、宣传发布政策消息。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村民服务需求为导向,从村、组、户实际出发,紧紧围绕贴近群众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组织开展服务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所求的实际问题,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依法治理。实施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制度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体现村民意志、保障村民权益、激发农村活力等方面的作用,并以法治为前提,依法赋予并保障村民自治权限,规范自治行为,依法、合理构建村民有序参与的各项机制,培育村民法治观念,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
2020年6月底前,全乡全面推行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制度。在各村全面建立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体系,组织网格员迅速对接区域内网格农户,提供精细化服务,做到走村入户全覆盖、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服务管理无盲区。同时,结合村情民意,制定科学有效、可操作的户积分制度,量化积分标准、操作细则和实施方案。通过创新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制度,着力提升村级服务效率,提高村民自治管理水平。
实施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制度,是在全面整合村级人居环境整治、社会综合治理等网格基础上,形成统一的网格管理服务体系,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管理服务作用,做到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同时,运用户积分制度,全面激励群众主动参与村级管理、建设和服务工作。
(一)科学设置网格(4月30日前完成)。村级网格设置以“尊重传统、便于管理、促进发展”为原则。根据各村所辖范围、分布特点、人口数量、居住集散程度、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情况合理设置网格。网格原则上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分,确保不漏户、不漏人。每个行政村由驻点联系领导担任网格指导员,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网格长。每个网格安排网格员,网格员对接联系若干户农户,具体户数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网格指导员与网格长协商确定。
(二)认真选好网格员(5月6日前完成)。网格员可由乡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村纪检员、村民小组长、村级后备力量、森防员和村内各类社会组织的骨干分子等担任。对于网格划分较多而人员不足的村,可由村“两委”组织网格内农户进行公开推选产生网格员。推选出的网格员待遇及考评管理可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村“两委”研究确定。推选的网格员要具备政治素质强、熟练掌握信息操作技能、热心村级公益事业和群众认可等基本条件。各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在划分好网格、确定好网格队伍的基础上,完成村网格划分及网格员情况表(附件2)与村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实施方案(附件3),于5月6日前上报乡党建办。
(三)健全服务平台(5月15日前完成)。由乡党建办、村党群连心站具体负责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服务工作,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网格体系建设、管理,对收集的群众意见和积分情况,以及有关问题实行分级分类办理。村“两委”要广泛发动党员群众参与,分级分层建立服务信息群组(微信群组)。5月10日前村网格指导员、网格长要与网格员建立微信群组,5月15日前网格员要与联系户建立微信群,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信息网络。
(四)完善村规民约(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9〕8号)要求,结合村情实际,认真制定简约易懂、接地气、能推行的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要坚持培育文明新风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广泛收集民意,组织村民代表集体讨论,村规民约完善后要及时进行公示和入户宣传,经村民签字确定后全面推行。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好人协会等群众组织,并充分发挥其在形成崇尚科学文明生活方式良好氛围方面的积极作用。5月25日前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原有的村规民约,确保可操作性强。
(五)制定积分制度(6月5日前完成)。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积分事项和考评方案。将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纳入积分制的赋分项目,对村民配合完成村里各项工作,以及参与村级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环境整治、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和加快产业发展等情况实行积分动态管理。积分办法应简洁、易操作,积分可由基础分、奖励积分和处罚积分等部分组成。6月5日前,各村将《村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细则》(附件4)上报到乡党建办备案,并建立好《村户积分管理台账表》(附件5),为下一步户积分制度运行做好准备。
(六)常态长效运行(6月6日以后)。从6月6日开始,全乡各村在做好充分准备的情况下,组织村级网格员、专职信息管理员召开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培训会,并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微信等方式向村民广泛宣传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相关知识,全面推进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工作。村党群连心站及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积分情况,分级分类办理有关问题,每月上报1次信息动态至乡党建办;乡党建办负责全乡各村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并及时收集开展情况、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乡党委;乡党委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解决各村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年底乡党委对各村开展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制度推行以村为主导,乡党建办公室要加强督查指导,抓好落地落实。
(一)工作职责
1.联户网格员。要采取“线上不定时宣传交流、线下定期走访服务”的方式,建立好信息微信群和户主积分卡,及时向网格农户宣传相关政策,收集信息和意见建议,记录家庭户积分情况,力所能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指导员和网格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2.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合村、组实际,科学划分网格,安排网格员对接农户。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和户积分量化的具体标准、实施方案与考评亮分细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确保量化积分标准和实施方案公开透明、可操作性强。对群众反映和网格员收集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能解决的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因政策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或确实解决不了的,向群众作好解释说明。及时将村内各网格工作完成情况上报乡党建办公室和驻点联系单位,做实群众工作,确保小事不出村。
3.乡党委、政府。建立健全乡、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组织架构,配齐配强驻村工作力量。指导各村党群连心站组织开展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乡党委会议,研究各村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对村、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一般在乡范围内解决。
(二)工作内容
1.村级网格化工作内容。主要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网格内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全面采集网格内村民家庭、人口、就业等基本信息,了解掌握村民思想动态、村情动态等基本情况;组织网格内村民开展自助互助和亲帮亲户帮户活动;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稳控重点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发生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按县相关部门或应急处置的工作要求,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做好低保、救助、老龄等政策宣传及信息比对上报等工作;掌握劳动力就业、务工人员状况,协助做好就业信息宣传、社会保险及扶贫帮扶政策落实等工作;对网格内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监督;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2.户积分工作内容。主要是各村根据村情民意、村规民约,将配合参与完成上级部署到户到人的各项工作纳入积分管理;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推动产业发展等内容纳入积分管理。对村“两委”干部家庭户,要将其支持村“两委”开展工作情况细化纳入户积分管理考评中。
(三)工作制度
1.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1)服务公示制度。在行政村各网格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服务指示牌,公布村级网格化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内容、监督电话。(2)民情走访记录制度。网格员每月至少开展1次入户走访,搜集村情民意,做好工作记录。同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和有关情况。(3)工作报告制度。网格员对收集的村情民意、排查的矛盾纠纷、了解的突发性事件等情况以及需要上级组织协调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网格长报告;各网格长要将收集到的情况整理分析后,及时向乡党委和村“两委”报告。(4)分析研判制度。网格长要定期组织网格员召开会议,相互沟通情况,加强协调协商。对收集到的村情民意、矛盾纠纷等情况要及时进行梳理分类,落实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跟踪办理效果。(5)民情反馈制度。各网格员对已办结的事项要跟踪群众评价,对正在办理的事项要告知当事人办理时限和进展情况,对难以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进行解释说明。
2.户积分制度。(1)申报公示制度。村级建立户积分动态管理表与户积分卡,做到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一公示。户积分卡由网格员初步审核,户积分动态管理表每季度在村内进行公示,接受查询和监督。(2)动态管理制度。积分加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由户主自行申报,经村党群连心站核实后及时填入户积分卡。对存在违反积分管理制度细则等不良行为的,形成村集体决定,并按照积分管理制度,将扣分情况登记到户积分卡。村“两委”每月对户积分情况进行汇总会商,对农户积分存在的问题和异常情况,联系户的网格员要及时报告网格长,提交村“两委”会议讨论研究整改落实。(3)考评奖惩制度。村“两委”要结合实际,按照积分考评细则,进行积分奖惩兑现。“积分制”考评要与“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评定相结合。奖励可采用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对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稳定且较好的村,可探索实行村民积分与村集体经济收入分红挂钩制度;处罚可采用公开通报、经济处罚、和责成认领义务服务等方式。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浆水乡推行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姚高练同志任组长,李星、刘泽春同志任副组长,万新、李红良、谭文龙、邓翊静、周海华、李宁、黄锋、肖圣亮、胡颂云、谷名卫、李志兵、李利军、柳建唐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邓翊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乡党建办公室要切实加强指导,全面推动实施,并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制度运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驻点联系领导要高度重视,要亲自抓,精心组织,推动落实,确保取得实效。村“两委”要切实履行职责,村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实际具体抓,统筹推进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各项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多渠道筹集村级网格化管理资金及户积分奖励资金,其来源可通过包村单位、好人协会(村级好人工作站)、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等筹集一部分。各村每年筹集安排户积分奖励资金2-3万元左右,确保工作能正常开展、奖励能及时兑现。乡财政所、乡农经站要统筹监管各村的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安全。
(三)严格考核督导。将推行村级网格化 户积分管理制度工作纳入村党组织分类定级及村级绩效考核考评范围,并作为乡干部职工和村定员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度评先评优、年终绩效奖挂钩。是党员的,要纳入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内容。乡纪委将适时监督检查,对制度推行不到位、领导不力或工作不认真、搞形式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
对于定积分应用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为了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员组织生活,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先进性党员队伍,现就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活动为目标,以激励激发全体党员主动发挥作用为核心,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实现积分考核覆盖全体党员、党的工作覆盖全体群众,为东塘“领跑雨花,争做标杆”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结合各单位党员实际,将党员分为机关党员、社区党员、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在职党员、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五大类,具体细分如下:
1、机关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中层干部党员,普通党员。
2、社区党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社区下属支部成员及党小组长,普通党员,学生党员。
3、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企业管理骨干层党员,普通党员。
4、在职党员。
5、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
各党(总)支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党(总)支部大会商议决定,可做适当微调。
党员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民主测评积分两类,其中在职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考核成绩即为年度积分考核成绩。
(一)日常行为积分考核标准
主要对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走访联系群众、参加志愿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1、机关党员考核标准
(1)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1户群众骨干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中层干部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12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 12次,至少结对1户困难家庭,联系走访普通群众不少于100人次,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社区党员考核标准
(1)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社区党(总)支部书记联系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50户次、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联系走访社区居民不少于100户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要求完成本职岗位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社区下属支部成员及党小组长: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学生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5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非公企业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考核标准
(1)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党建、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联系走访普通群众(职工) 不少于20人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企业管理骨干层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8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3)普通党员:全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少于6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撰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1篇,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注重自身道德品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在职党员考核标准
主动认领志愿服务岗位不少于1个,参加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在职党员每年要为群众办1-2件实事。结对帮扶社区困难居民不少于1户,与社区直管党员共同过组织生活不少于1次或者参加社区党内主题活动不少于1次。
5、65岁以上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党员考核标准
在征求党员本人意愿基础上,可不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以关爱为主。党组织应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主动联系,定期走访,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民主测评积分考核标准
年度召开党员大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党员民主测评,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测评和征求意见。
1、党员积分考核实行百分制。日常行为积分的基本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超过指标数量、个人得奖、突出贡献则适当加分,加分数不超过20分;按80%计入年度党员积分得分。民主测评积分总分为100分,民主测评设优秀、良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按照优秀票100分、良好票80分、合格票60分、差票40分的标准计算党员测评得分,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00 良好票数×80 合格票数×60 差票数×40)÷总票数,按20%计入年度党员积分得分。
2、党员积分考核定期通报公示。各党(总)支部每季度对每位党员积分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每半年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通报和公示,对积分暂时领先的党员同志在支部大会上提出表扬,对积分暂时落后的党员同志进行警示提醒。每年度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汇总积分考核得分情况,并及时上报街道工委审定。
3、党员积分考核等次评定。年度党员积分考核得分即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分数。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70-80分为良好等次,60-7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党员积分考核结果将与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1、对考核为优秀、良好的党员。上年度积分考核优秀、良好的党员方可参与党内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
2、对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员。即为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按照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理,由所在党组织组织学习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清退出党,要将不合格党员有关情况和组织处理情况等及时报街道工委备案。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工作目标管理。要与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党组织分类定级、党员公开承诺等工作相结合,统一推进,共同考核。
2、强化督查,注重实效。要把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工作与平时的党员教育、服务、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要定期对党员分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掌握进度,防止年底为积分突击搞活动现象。
3、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在建立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善于发现考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同时要注意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做法,通过典型引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xxxx《关于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项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要求,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自愿并提出申请,支部大会同意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任务分和奖励分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40分)。根据党员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素质方面(9分)
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3分)
②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分)
③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3分)
2.组织生活方面(9分)
①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3分)
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分)
③积极参加“两学一做”等各类教育。(3分)
3.发挥先锋作用方面(3分)
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3分)
4.服务群众方面(3分)
①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3分)
5.道德示范方面(6分)
①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分)
②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3分)
6.廉洁奉公方面(3分)
①坚持依法办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3分)
7.服务群众方面(7分)
①其他应赋分的基础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7分)
(二)任务分(50分)。
1.履行职责方面(29分)
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完成工作任务;(15分)
②积极参与“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帮助联系户脱贫和解决实际困难;(5分)
③参加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活动,为社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3分)
④积极参与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3分)
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工作发展。(3分)
2.履诺践诺方面(3分)
①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分)
3发挥作用方面(7分)
①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分)
②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2分)
③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实际困难;(2分)
4.其他方面(11分)
①其他应赋分的任务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11分)
(三)奖励分(10分)。
1.突出贡献方面(5分)
①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急难险重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每次加5分)
2.奖励表彰方面(5分)
①受到中央表彰,加5分;受到省级表彰,加4分;受到市级表彰,加3分;受到县级表彰,加2分;受到乡级表彰,加1分。
3.其他方面
①其他应赋分的奖励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考评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情况,制定积分考核评定细则,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项目,以及评分、扣分、加分标准。积分考核评定细则,应与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
(二)党员申报积分。每季度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向所在支部申请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三)严格登记积分。党员向支部申请积分时,积分记录员受理党员积分申请,填写《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积分记录员一般由党支部的组织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也可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等形式推选其他党员担任积分记录员。记录员应由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四)支委进行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计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
(五)支部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季度积分,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
(六)公示季度积分。每季度末,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七)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根据党员季度积分情况,计算出党员年度积分(即党员年度积分=党员季度积分之和÷4)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应对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进行审核。
对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纳入积分管理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审批表》,并经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对不参加积分管理的党员,每年年底,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作出说明,并根据党员个人平时表现,给予适当的年度积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
(一)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党员等次的主要依据。民主评议党员时,应在积分排名前列的党员中评定优秀等次。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各类评先评优的对象。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机制,对优秀党员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在、简便易行的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推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取得成效。
(二)建立管理台账。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及时反映党员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季度积分、年度积分,以及得分依据、加分理由、扣分原因。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规范党员档案,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运用黑板报、公示栏、手机、综合服务平台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并接受党员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标准,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订)标准和党员争做“六种人”标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基层各党支部管理的中共正式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和奖励分两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100分)。根据党员义务和“六种人”标准,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做讲政治的明白人(40分)
(1)遵循党章党纪党规。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听党话、跟党走(5分);遵守党的“六大纪律”,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事关政治方向和重大原则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5分)。凡出现违反党的“六大纪律”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2)履行义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5分)。未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组织纪律涣散,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彻底、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笔记记录不完整、不齐全的,每次扣1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组织活动。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5分);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5分)。未按要求参加组织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特殊情况无故缺席组织生活会的,或请假后未完成补课的,该项不得分。
(4)发挥好党员的桥梁作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时、事事、处处传播党的声音(3分);当群众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疑问,对中央的决策部署认识有偏差,要主动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3分);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妄议中央决策和大政方针的现象,要勇于站出来,理直气壮地进行批驳和纠正,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切实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4分)。对人云亦云,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票否决。未及时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的,每次扣1分。
(5)党性分析。每半年自觉进行党性分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按要求主动提交党性分析报告(5分)。未提交党性分析报告的,该项不得分。
2.做守纪律的正派人(25分)
(1)遵守党风党纪。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戒,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筑牢廉洁从政的法纪屏障(3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始终做到不触“红线”,不踩“雷区”(2分)。对设赌、参赌、打架、扰乱治安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的,每次扣1分。不遵守信访条例,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或给企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违反有关规定及受到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处理的,该项不得分。
(2)执行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行业内管理规定(10分)。受到部门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的,每次扣2分;受分公司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扣5分;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一票否决。本项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交纳党费。认真执行党费日制度,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的(5分)。无故、延期半个月内交纳的,每次扣1分;延期一个月以上交纳的,扣5分;无故延期2个月以上未交纳党费的,本项不得分。
(4)佩戴党徽。党员个人是否自觉佩戴党徽,接受群众监督(5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自觉佩戴党徽一次扣0.2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3.做比奉献的带头人(10分)
(1)带头作用好。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做出表率,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3分)。不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扣1分;搞封建迷信活动的,散播不良思想的,每次扣1分;有损党员形象的行为、党内闹事、无原则纠纷等有损害企业形象的,该项不得分。
(2)骨干作用好。对于群众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要主动热情地帮助解决(2分);对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要正确地给以解释和回答(1分);当群众的正当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敢于挺身而出,保护群众的利益(2分)。对群众的困难不及时向上级反映的,扣1分;对群众的疑问,未正确地给以解释和回答的,每次扣0.5分;未履行保护群众利益义务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参与“党建 ”系列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岗位情况进行走访,并完成走访调查走访记录(2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4.做敢担当的实干人(10分)
(1)完成任务。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5分)。未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分公司的决议或决定事项恶意抵触,消极怠工,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2)岗位职责。爱岗敬业、熟悉业务,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5分)。未严格执行制度流程,造成工作延误的,每次扣5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5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5.做勤学习的进取人(15分)
(1)党员大会。全勤出席党员大会(3分);因公请假,事后及时补课完成相关内容的学习(2分)。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补课记录的,每次扣1分。
(2)集中学习。积极参加党组织、分公司组织的各类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素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类学习任务,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本领(5分)。无个人学习记录的,或者学习记录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0.5分。
(3)自学提升。自觉完成相关平台的学习任务,做到学习完成率100%(5分)。平台学习任务低于分公司考核平均率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分不受标分限制。
(二)奖励分。6.做勇创新的引领人。全体党员必须发扬敢为天下人先的创新精神。在从事实际工作中,勇于突破,不断创新,努力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善于思考、主动作为,真正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1)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局党组表彰的,每次加5分,受州局(公司)党委表彰的,每次加3分;在党组活动中彰显模范作用,群众满意度高,被评为优秀的加2分;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助推本部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加2分。
(2)因工作表现突出,团体和个人当年度受省、州发文表彰、表扬的进行加分,根据实际情况加1—3分;个人先进事迹被各类媒体报道的加2分。
(3)在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企业管理等领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善于思考、主动作为,为企业转型发展汇集各类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和小建议等情况的,根据实际情况加3—5分。
(4)积极参加省、州各类研讨或党建工作宣传,为宣传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做出贡献,受表彰的,根据实际情况加1—3分。
(5)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出资出力,根据实际情况加1—2分;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在抗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于担当,加3分。
按照党员每月申报、登记积分、支委初评、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并公示、党支部年度计算积分的流程,评定积分并报分公司党总支审核备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党员申报积分。每月末,党员如实填写附件1:《党员积分申请表》,向所在支部申请积分。
2.登记积分。党员向支部申请积分时,积分记录员受理党员积分申请,填写附件2:《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积分记录员一般由党支部的组织(宣传)委员或纪检委员担任,也可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等形式推选其他党员担任积分记录员。记录员应由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3.支委初评。每月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确定的积分构成、计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
4.支部党员大会评定。每季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季度积分,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
5.公示季度积分。每季度末,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6.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根据党员季度积分情况,计算出党员年度积分,即:党员年度积分=党员季度积分之和÷4,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报分公司党总支备案,分公司党总支应对各党支部所属党员年度积分进行审核。
1.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党员等次的主要依据。民主评议党员时,原则上在积分排名前列的党员中评定优秀等次。
2.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各类评先评优的对象。
3.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限期内未完成整改提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1.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取得成效。
2.建立管理台账。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及时反映党员基础分、奖励分、季度积分、年度积分,以及得分依据、加分理由、扣分原因。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规范党员档案,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3.公开透明操作。党支部要运用办公网络、公示栏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并接受党员查询,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积分位次、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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