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和义务并重心得体会如何写 责权利的感想(4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描写权利和义务并重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的性质的具体化。党员的义务是对党员的一种规范和约束,党员的权利是党内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党员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具备的条件。我们要正确把握好义务与权利的关系。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整体,是辩证的统一。
(1)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是党员行为的准则。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和组织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突出体现,是为着党和人民的利益和事业,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最终奋斗目标。
(2)党员义务和权利是相互依存的。党员享受党员权利以履行党员应尽义务为前提,同时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又需要一定的权利做保障。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样,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也是错误的。如果这样,党员就成了党组织所不允许的“特殊党员”,而且事实上也必然丧失自己的权利。所以,党员要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严肃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要充分享有权利,就必须严格地忠诚地履行党员义务。
(3)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重要条件,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在很多情况下,党员行使权利的同时,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在尽义务的同时,也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的。那种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要求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因此,每个共产党员都要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为此: 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章有关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深刻理解并时时地牢记在心。真正搞懂党章为什么要规定这一条,规定这一条的意义何在。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自觉性。
第二,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重在实践,每个党员都应时刻将党章所作出的这些规范体现在自己的行动当中。有的党员,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他都知道,道理也懂,但就是在行动上有差距,甚至完全不照着去做。这些党员,一定要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因为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共产党员党性的鲜明体现,其目的都是为着党和人民的事业,都服从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和远大目标。党员履行义务,是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现党的纲领,完成党的任务而自觉承担的责任;党员行使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维护党的利益的重要表现。因此,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对于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有着重要意义。
第三,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人人平等。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权利,在党内具有最高法规的效力。这些规定,适用于每一个党员,无论这个党员职位高低、能力强弱、贡献大小、党龄长短。在我们党内,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殊党员。另一方面,在我们党内,也不允许任何人剥夺党员享有的权利。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都明确规定,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
描写权利和义务并重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明白自己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争做合格党员的基础。在党的历史上,党的七大党章第一次就党员义务和权利做出明确规定,党的十二大党章第一次明确指出党员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具有开创性贡献的规定。随后相关规定日益完善,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内容也不断因应局势变化而调整。如何做合格党员从有规可依向有规必依正在不断演进。
党章对党员义务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要对党忠诚、注重团结、严守纪律、率先示范等特点。
民主革命时期的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从党的七大开始的。七大之前的党章或党纲都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是党员应该遵守的义务,哪些是党员的应有权利。党的七大党章关于党员的义务有四项规定:一是努力地提高自己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二是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三是为人民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四是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这些思想、纪律、作风、业务等方面的规定,反映了革命年代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具有鲜明的革命色彩。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八大党章根据党的地位变化和任务变革,对党员义务的规定从四项增至十项,新增主要内容有: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务如何,都没有例外等。这体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反映了党的角色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中心工作变化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党的十二大党章把党员义务浓缩为八项规定,但新增不少内容。主要增加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为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对于党员义务的规定依然保持八项,但也与时俱进增补了新内容:“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多做贡献”,“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后来的党章又陆续加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还把原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表述修改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党章对党员义务内容的明确规定及多次调整,既是对党员的从严要求,也是保证统一行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基础。
党章关于党员权利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等权利。
党的七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四项权利。一是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二是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向党的任何机关直到中央提出建议和说明。四是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这里只是规定了党员的讨论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建议权和批评权。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对党员的权利有了新规定,党员权利也由四项增加至七项,新增内容主要有:党员可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党员有权利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如有不同意见,除无条件执行外,有权保留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或者鉴定性意见时,党员有权要求亲自参加。这就在七大基础上,增加了党员参与方面的权利。
改革开放新时期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在八大党章规定的基础上将党员权利增至八项,增加了“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等内容。党章还规定要尊重党员的权利,党员和党组织不尊重这些权利,应该给予批评和教育。这在以往基础上,增加了被培养权、检举权。后面的历次党章都重复了十二大党章的规定。
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章就此进行明确规定,从制度上给党员权利以有力保障,对维护党员应有权利、保障党的活力、发展党内民主极其重要。这对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改善党的自身建设,也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
党章明确规定了作为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从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处理公私关系方面,对党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照党章的这一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做合格党员的根本。这一规定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相对应,共同构成了做合格党员的规则基础。
从七大党章第一次
权利和义务并重心得体会如何写 责权利的感想(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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