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个人心得体会范文 个人巡察工作心得总结(9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巡察办个人心得体会范文一
市委第xx巡察组xx巡办〔2020〕xx号反馈意见收悉。根据要求,现将xx集团党委书记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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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个人和集团党委的反馈意见,主动认领xx项问题中的xx项,牵头整改并全部完成,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集团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要讲话精神理解不深刻、研究不到位、引领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xx月xx日,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党委班子成员结合个人分管工作进行思考,撰写了学习体会,组织进行了讨论交流。三是党委班子成员结合xx集团实际情况和个人工作分工,就集团下步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内制度空转、监督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020年召开xx次党委会研究讨论党建工作、疫情防控、工程施工、资产处置、银行贷款等重要工作。二是党委会严格落实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书记不事前定调子、不划定框架,详细、如实记录班子成员党委会表态意见,积极发挥集团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监督作用。三是2020年xx月xx日,党委书记xx上了《xx》党风廉政专题党课,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法纪观念。
3、关于第xx号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不强,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有落差。”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关于规范xx的通知》,对基层党支部支委会设置、支委会会议进行了规范。二是制定了下发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三是下发了《关于规范xx的通知》,规范了基层党组织党课记录和会议记录等党建资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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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我带领党委“一班人”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对照方案逐一整改,对账销号,推动整改工作按序时完成不折不扣完成。
一是强化党委班子成员思想认识。2020年xx月xx日巡察反馈会议后,我及时统一班子成员思想。xx月xx日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巡视巡察整改的要求部署,全面把握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标准要求,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认识。xx月xx日召开集团巡察整改动员大会,集团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统一党员干部思想。xx月xx日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代表党委班子和个人认领责任,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学习提高和对照检查,增强党委班子和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整改要求上来。
二是压实党委班子成员整改责任。为切实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设立常务副组长、副组长、组员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职责。xx月xx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xx月xx日召开集团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xx个问题细化为xx个具体问题,并由党委班子成员认领责任。xx月xx日召开党委会审议xx集团党委关于市委第xx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明确整改责任人、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
三是督查党委班子成员整改情况。按照集团党委整改工作《方案》安排,利用党委会、xx会等时机,督导党委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落实。通过不间断的督导督办,抓牢抓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根据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的矛盾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三、推动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亲力亲为不够到位。虽然重要整改环节能够亲自组织推进,但因为事务性工作较多,有些具体问题没有亲自跟进,依靠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进行督导,由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落实。
二是全员参与不够到位。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中,有的部门和人员没有整改任务,事不关己,置身事外。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仅认领巡察组反馈本单位的问题,对其他单位的一些共性问题没有举一反三,没有进行自查自纠和同步整改。
三是整改深度不够到位。在整改过程中制定了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但部分问题整改就事论事,依靠开展个别专项活动来推动,局限于具体问题的检查处理;有些难点问题虽然落实了整改措施,但短期内还难以彻底改观。
四、不宜写入党组织整改报告事项
集团党委和个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全部如实报告,没有不宜写入党组织整改报告事项。
五、推动持续整改的目标和思路
下一步,我将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积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建设,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提高。在前期整改基础上,持续抓好整改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向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刀,不解决问题不撒手。对已整改完成事项开展“回头看”,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和简单整改,防止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防止出现新情况、新问题。
(二)层层落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四个亲自”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督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拓展。
(三)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把巩固巡察成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管党治党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内控管理制度,规范集团党的领导,规范公司治理,规范生产经营。进一步加大制度机制落实和监督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力,严明监督管理责任,细化落实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xx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持续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加强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打牢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基础,营造风清气正的内部环境。
推荐巡察办个人心得体会范文二
根据市委巡察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的通知》 (晋巡办发【2018】6号)的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巡察整改“五查”任务量化表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对问题逐一明确措施、认真整改,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推进。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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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巡察“回头看”工作更好的贯彻落实,晋州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关于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的通知》下发后,我们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及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分管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各科室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同时,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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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认真对照《巡察整改“五查”任务量化表》及《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中列出的三个方面10项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对本单位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行“回头看”, 认真查摆,举一反三,剖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自查内容全覆盖。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经过全面梳理,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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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加强监督,抓好相关措施和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到位,看是否出现反弹,查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生,查看相关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查看建立的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通过“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有始有终、扎实推进。
市规划局的“回头看”问题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效果,但由于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形成原因多样、情况较为复杂,还存在很多不足和欠缺之处。下一步,我们将以市委巡察“回头看”为契机,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如一地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具体工作中,我们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回头看”整改任务,再巩固提高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有效举措,重点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通过整改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巡察整改给我局带来的新作风、新气象、新变化。
推荐巡察办个人心得体会范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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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既是根本政治任务,也是根本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集中体现。
3.“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
4.“四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5.“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6.“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7.“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8.“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指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和约束,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要求: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得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9.“四个伟大”: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10.“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11.“四大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
1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13.“三看齐三坚决”: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14.“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15.“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16.“七个有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7.“十二个不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四部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中的“十二个不准”: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即党员不准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
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准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
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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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19.“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总要求: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20.“初心和使命”: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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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22.“凡提四必”:凡提四必是强化人选审核把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措施。分别是: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要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审”;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
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23.干部“带病提拔”: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有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
24.“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5.“三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6.“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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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中央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主要内容: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28.“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29.“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30.“三转”: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4年5月19日在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
转职能即明确定位,突出职责主业,理清责任;转方式即抓住关键,创新工作方法;转作风即自我监督,摆正位置,廉洁自律。
31.“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32.“一岗双责”:“一岗”即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即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一岗双责即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33.“三重一大”:2005年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第六款第十三条提出:“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
34.“两个不得”: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
35.“三个不上会”:即讨论决定时,没有按规定进行酝酿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核实清楚有关问题的不上会,没有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或报告后未经批复同意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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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37.“四个全覆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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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9.“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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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巡视工作方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41.“巡视工作基本原则”: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42.“全覆盖”:市县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察,实现全覆盖。
43.“巡察工作责任体系”:市县党委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巡察组组长是落实巡察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44.“巡视巡察工作两个关键点”: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解决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落脚点。
45.“常规巡察”:巡察全覆盖对象包括机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党组织,每年根据情况安排巡察轮次。在常规巡察中,对被巡察党组织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选人用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46.“专项巡察”: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县党委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统筹安排专项巡察任务,优先安排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巡察。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问题原因,掌握问题规律,以点带面、见微知著,推动解决共性问题。
47.“机动巡察”:根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纪检监察、组织、审计、司法、信访等机关和部门提供的情况,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开展“机动式”巡察。
48.“回头看”:在完成全覆盖的基础上,从已巡察过的部门、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择部分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紧盯老问题,深入了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又着力发现新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49.“提级巡察”:经市委授权,市委巡察组直接巡察县区党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巡察情况向县区党委反馈,并由县区党委督促整改。
50.“交叉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县区之间开展交叉巡察,可以采取互派式、推磨式、部分或全员交叉等方式,重点对县区党委常委所在部门以及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乡镇或县直部门开展巡察,有效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51.“延伸巡察”:县区巡察工作要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采取巡镇(街道)带村(社区)、直接巡村(社区)等方式,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52.“一次一授权”:在每一轮巡察前,根据巡察任务从巡察组长库中确定组长、巡察干部人选,一次一授权。
53.“一托二(n)”:是指一个巡察组同时巡察两(n))个单位,同步安排,分别汇报,这是一种重要的巡察形式和组织制度,是加快巡察节奏、实现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54.“一依三不”:巡察组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
55.“双报告”: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起2个月内,既要由党委(党组)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也要由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56.“双公开”:巡察整改情况不仅在党内通报,还要通过电视、报纸和纪检监察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7.“两职”观念:巡视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汇报就是渎职的观念,增强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当好发现问题的“尖兵”。
58.“双向三评价”: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本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评价。
59.“单独反馈”: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前,先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巡察情况。
60.“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被巡察地区或单位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61.“签收制”:对巡察反馈意见,被巡察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签字接收,明确整改落实责任。
62.“一案双查”:对违纪违法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
63.“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64.“三个根本”: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突出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
65.“三个重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重点人是指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重点事是指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方面反映突出的具体事项。重点问题是指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以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方面存在的权力腐败问题。
66.“三个关系”:巡察工作要把握好个性与共性的关系、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力度和节奏的关系。
67.“三个作用”: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68.“三个汇报机制”: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市县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县“五人小组”会议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69.“三不两防三把关”:巡察反馈新闻稿要注意做到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影响正在进行的纪律审查工作,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法律规定;
防止引发负面炒作,防止引发大规模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巡察组组长进行内容把关,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风险把关,巡察办会同纪委宣传部进行宣传把关。
70.“四个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党组)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任务等“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脱贫攻坚工作健康发展。
71.“五个持续”:2018年7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明确提出了“五个持续”的重要要求,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72.巡察工作“六个环节”:准备、进驻、了解、报告、反馈、整改。
73.新时代巡视工作的“三大作用、五个紧扣、五个推进”:2019年3月20日,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指出,准确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责任使命要求,深刻认识巡视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作用,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促进作用,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要利剑作用。
一是紧扣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
二是紧扣形成“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推进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把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贯通起来,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
三是紧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进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四是紧扣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进完善上下联动、上下贯通的巡视巡察格局。深化拓展省区市巡视,分类推进中央单位巡视,促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完善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格局;
五是紧扣巡视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全过程、各方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巡视水平。
74.“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75.“七抓”:2019年巡视巡察工作,总的是要落实中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杨晓超同志关于做好2019年巡视巡察工作“七个抓”的要求,
即:抓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抓政治巡视要求落实,强化政治监督;抓工作统筹谋划,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
抓巡视整改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抓上下联动,推动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抓规范化建设,提高巡视质量和效率;抓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
76.“问题线索分类”: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建议了解关注类、建议参考类、建议组织处理类。
巡察组对问题线索按以下四个标准进行分类处理:(1)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有较强可查性,经了解并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其性质可能涉嫌严重违纪,需要进一步了解关注的。
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第三种形态“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把握,从严掌握标准和数量。
(2)建议了解关注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比较具体,有一定可查性,对照党纪党规分析可能涉嫌违纪,需要给予了解关注的。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把握,从实掌握。
(3)建议组织处理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具体,经了解后,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判断其不具备给予党政处分条件,但可能给予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
(4)建议参考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具体,可查性不强,或者反映的问题性质、程度均属一般性质,以及经了解可初步判断不实的。此类问题线索原则上参照监督执纪第一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握,注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77.“五个扎实”:五个扎实是2015年2月13日至16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西视察工作,看望干部群众时作的重要讲话,即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扎实加强文化建设;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78.“五新战略”:2017年5月7日娄勤俭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五新战略”新任务:即培育新动能、构筑新高地、激发新活力、共建新生活、彰显新形象。
79.“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了解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顶风违纪特别是“三个时间节点”以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即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2012.11.08—2012.11.14);中央八项规定出台(2012.12.04);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3.06.18)。
80.“十二 n种巡察方式”:(1)听取汇报,即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专题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还可听取其他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列席会议,即根据工作需要,巡察组可列席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会议,列席人员由巡察组领导确定,列席会议时不参与讨论。
(3)召开座谈会,即巡察组可视情召开有关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应聚焦巡察监督内容,围绕巡察任务和目的开展。
(4)受理信访,即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职级领导干部、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含退休、已调离)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5)个别谈话,根据巡察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谈话对象一般为巡察市直部门、市管企事业单位、市属高等院校个别谈话对象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纪委(纪检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年来退休的班子成员。
巡察组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制定谈话提纲,并提前发至谈话对象。个别谈话一般应有两名巡察工作人员参加,涉及重要问题需要单独约谈的,经组领导批准可“一对一”谈话。谈话结束后,要及时整理谈话记录,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纳,报巡察组领导审阅。
定期召开全组会对谈话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必要时可与谈话对象再次约谈,或适当扩大谈话面。要严格做好谈话内容等资料的保密工作。
(6)询问有关知情人,即根据实际情况,巡察组可向了解相关具体情况的参与者、见证者或者密切关系人询问情况。
知情人为留置人员、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或者行政拘留、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司法拘留人员,确需直接询问的,须经组务会研究同意并报巡察办备案。
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把握政策,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知情范围,严禁对外泄露询问对象和询问情况。
(7)抽查核实,即巡察组收到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有关内容举报、巡察中群众有反映、有关问题线索涉及的,经了解并掌握一定情况后,可对相关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抽查核实。
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3个,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可增加抽查人数。巡察组在每轮巡察期间原则上可以提出一次拟抽查核实人员名单。如确有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随时抽查核实。
各巡察组对列为抽查对象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由巡察办开具介绍信、协调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巡察组工作人员开展查阅抽查工作,核查周期为10个工作日左右。
重点核查被抽查对象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
(8)调阅或复制资料,即巡察组可要求被巡察党组织提供所需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供巡察组查阅或复制。调阅或复制重要资料,须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
(9)走访调研,根据需要,巡察组可针对有关问题开展走访调研。走访调研应制定工作方案(任务、时间、方式、分组等),经巡察组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特殊情况下,经巡察组组长批准可进行暗访,暗访应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
(10)提请有关单位协助,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的问题,可通过巡察办提请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及审计、财政、金融、国资监管和其他专业技术机构等单位予以协助,按程序由巡察办统一协调办理。提请协助的有关单位只对巡察组负责,被抽调人员必须在巡察组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
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透露真实目的,重要、敏感问题应由巡察组人员自行了解。巡察组不直接指挥协调检察机关办案,要按程序通过纪委(纪检组)协调。
(11)民意测评、调查问卷,巡察组可围绕需要了解的问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既可采取普遍调查的方法,也可采取抽样调查方法。进行问卷调查要设计调查问卷,选择调查对象,组织填写问卷,统计分析问卷,写出调查问卷报告。
(12)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市委和领导小组要求,适时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一是配合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组开展工作,配合市编办编制执行情况检查组开展工作;
二是开展巡察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巡察工作、巡察组发现问题、巡察办履职能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巡察成果综合运用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上述检查,巡察组向检查组提供涉及选人用人、编制及巡察工作方面的谈话和举报材料,派人共同开展检查。
推荐巡察办个人心得体会范文四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的统一部署,2016年6月13日至7月22日,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第五巡察组对甘肃省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公司进行了巡察。2016年11月14日,第五巡察组向甘肃省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对省国资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党委完全认可、诚恳接受,在认识上高度重视,在整改上较真碰硬,在行动上坚决有力,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省国资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公司党委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岐山同志关于国有企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方面重要讲话精神,对反馈的问题及意见逐项逐条逐句进行梳理分解、理解体会和研究讨论,深入反思公司党委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和集中表现。会后,党委按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印发《省政府国资委党委第五巡察组关于对甘肃省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公司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和《姚钰同志表态发言的通知》,明确要求所属各单位和机关部门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强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司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用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把整改工作落实好。为进一步夯实落实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提升对从严管党治党重要性的认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自学、党委会、党委中心组等形式,党委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关于国有企业要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增强看齐意识,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党员先锋引领作用”等进行了多次专题学习研讨。通过学习,公司党委进一步加深了对巡察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把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立起来、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起来的共识。
(二)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11月16日,公司成立以党委书记姚钰为组长,党委委员、经理刘涛,党委委员、副经理梁雅梅为副组长,公司党支部书记、职能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司落实省国资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采取公司领导牵头整改、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方式,所有党委成员依据分工牵头负责落实各专项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同时具体牵头落实3大类14项整改任务。在健全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落实整改工作推进会和工作周报制度。整改期间,党委分别于11月16日、11月25日、1月23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事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例会,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和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并于1月17日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查找问题,持续做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三)明确任务目标,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省国资委巡察组揭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意见,党委书记亲自抓《甘肃省有色金属企业管理公司落实省政府国资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制定,以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问题为主干,进一步梳理出14条具体整改措施,并按照难易程度和问题急迫性将整改的目标倒排时间,责任到人,强化督办。在年末中层干部会议上,党委书记结合省国资委巡察组的反馈情况,分析了公司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严峻形势,强调要适应这一新形势,承担党和国家赋予的新使
1命,大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现象,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努力打造讲政治勇改革重效率守规则的新作风,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向全体干部员工发出了强烈的信号,让全公司上下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共同行动起来,推动整改工作扎实进行。截至目前,14项整改措施已逐步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党委一方面坚持立行立改,另一方面坚持着眼长远,在解决表面问题的同时深挖问题根源,在优化规章制度的同时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开展综合治理,保证了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与此同时,党委还通过营造氛围和传导压力,使公司上下都感受到整改压力和责任。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公司党委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对二级单位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不够。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建立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修订完善了《公司党建工作制度汇编》,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重视抓班子带队伍,组织开展了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支部班子的执行力和战斗力。三是积极构建党建工作二级目标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与二级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党建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采取重点抽查、季度督办、责任倒查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努力实现压力层层传导,把责任持续传递到党支部,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政领导班子共同负责的工作格局。2.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二级单位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评先选优挂钩,建立“一考双评”工作机制、“一述双报”述廉机制,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甚至出现违纪现象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班子副职的考核力度。修订完善《公司副职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导致管辖范围内出现问题的,在月度考核中予以惩戒。三是着重抓好二级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要求各支部负责人认清特殊位置、承担特殊责任、发挥特殊作用,既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又亲力亲为抓好具体指导,以点带面形成完整的责任落实链条和网络。在此基础上,下属实业公司针对存在问题,制订了《实业公司工作制度汇编》,使各项工作进一步科学规范。四是抓源头,加强思想建设、解决理想信念和价值观问题,抓好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防微杜渐,加大责任追究、督促有关方面健全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公司党委书记亲自为全体党员作了《认真学习贯彻和以有力的担当推动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起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五是传导压力和责任,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党委书记分三次主持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听取党的建设和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要求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强化内部管理的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六是强化约谈提醒,严明政治纪律。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及各分管领导对机关主要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密集约谈,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督促提醒,强化在抓党建、抓作风、抓惩治腐败、严明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应当承担的政治责任。七是强化“3783”主体责任体系,落实省委“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围绕这些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加强实践探索,不断细化和丰富。各党支部在年末的考核评估中均向公司党委汇报在本年工作中研究了哪些、推进了哪些、落实了哪些、哪些还没有干等。
3.制度落实力度不够,公司印发的文件在二级单位只是参照执行,没有发挥制度应有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督查、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工作,按照月度、季度对重点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的部门,厘清责任,与本人绩效拉过钩,在月度岗位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有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明确考核的内容、效
2果的定量评价、考核的结果运用。三是查看执行是否到位,效果怎样,原因何在等,都要细化,能够量化的均量化,把考核结果直接与评先选优、职务升降等挂钩。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干部员工队伍执行力得到有效提升,各项制度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是公司纪委和纪检监察机构加快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采取约谈、检查工作、问责以及组织措施等,着力解决和克服存在的明转暗不转、当老好人、做太平官等不敢担当、不作为问题,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程序。按照党纪严于国法的原则,着手修订《员工违纪处理规定》,进一步划清纪律和规矩的“红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措施;着重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政府国资委、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三是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合理调整机构设置,增加专职人员,加强纪检干部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政治过硬、廉洁高效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二级子公司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到位方面
一是完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和现代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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